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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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苏州市职业学校优秀社团评比结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苏州市职业学校优秀社团评比结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苏州市职业学校优秀社团评比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3.31•【字号】苏教职〔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苏州市职业学校优秀社团评比结果的通知苏教职〔2023〕8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市区各职业学校: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2年苏州市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社团的通知》(苏教职〔2022〕24号)文件精神,经学校推荐,网络初评,专家现场评审,共评出苏州市职业学校标兵社团11个、优秀社团10个(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职业学校不断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打造特色校园文化,提升德育管理水平。

通过各类社团活动的开展,让学生收获快乐,自信成长,全面提升综合素养和职业能力。

附件:2022年苏州市职业学校标兵社团、优秀社团名单苏州市教育局2023年3月31日附件2022年苏州市职业学校标兵社团、优秀社团名单一、标兵社团江苏省吴江中等专业学校“飞创”科技创新社团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腾跃舞狮社团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工业设计技能社团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地心引力篮球社团江苏省常熟中等专业学校七溪文学社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刻印社张家港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锋彩果艺社江苏省吴江中等专业学校悦心社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扇心扇意”苏扇社团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致梦新创社团江苏省苏州技师学院苏绣研习社二、优秀社团江苏省太仓中等专业学校舞龙舞狮社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707影音工作室常熟高新园中等专业学校翰墨书香书法社团江苏省吴江中等专业学校“遇见食光”社团江苏省昆山第一中等专业学校乐行双创社团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职业高级中学芦墟山歌社张家港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汇美美术社团张家港开放大学芳华舞蹈社团常熟市滨江职业技术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青苏”礼仪社。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苏州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苏州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苏州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3.09•【字号】苏教体卫艺〔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苏州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3〕9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代管)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举办苏州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三、活动原则1.坚持正确方向。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

2.坚持育人为本。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3.坚持面向全体。

坚持普及性、公平性、群体性,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组织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等实践活动,努力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其中、享受其中,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9.25•【字号】苏教体卫艺〔2023〕22号•【施行日期】2023.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3〕22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有关直属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和2023年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具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各地各校要按照《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见附件)要求,认真组织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监测评价的科学合理。

附件: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苏州市教育局2023年9月25日附件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为做好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对象本市7-17岁在校学生,该年龄段分别对应小学二年级至高中三年级。

二、监测点校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由6所省级监测点校及25所市级监测点校(共31所中小学)承担。

三、监测样本(一)抽样原则与方法采用分层整群抽样调查的方法。

即在确定的监测点校中以年级分层,以教学班级为单位整群抽样构成监测样本,所抽取的班级数能满足最低监测样本数要求。

除7岁、12岁、15岁年龄段外,其他年龄段的样本原则上与去年相同。

(二)样本构成检测样本。

包含体检样本和体测样本。

其中,体检样本由随机整群抽取的教学班全体学生构成。

体测样本由体检样本中筛选的正常学生(正常学生指能从事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发育健全、身体健康的学生。

凡心、肝、脾、肾等主要脏器有病者,身体残缺、畸形者,急性病患者或一月内患过高烧、腹泻等急性病,体力尚未恢复者及处于月经期间的女生均不得参加素质项目的测试。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六届苏州市百万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六届苏州市百万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六届苏州市百万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12.04•【字号】苏教体卫艺[2012]42号•【施行日期】2012.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六届苏州市百万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12〕42号)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代管)学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根据《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通知》阳光办(﹝2012﹞12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苏省千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苏教办体艺(﹝2012﹞31号)要求,苏州市教育局定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开展第六届苏州市百万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下简称“冬季长跑活动”),本届冬季长跑活动的主题是“热爱祖国从体育锻炼开始”。

现就我市开展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提出如下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重要意义,继续认真组织好冬季长跑活动,要把冬季长跑活动纳入教育工作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而持久的任务,作为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内容,把冬季长跑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班子,明确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督促机制,确保冬季长跑活动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全面开展;要全面了解本地学校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情况,为学校开展冬季长跑活动想对策、解难题、办实事;要组织推广冬季长跑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分析冬季长跑活动的难点问题,切实解决制约长跑活动开展的突出问题,通过扎实的工作,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努力开创我市阳光体育运动的新局面。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苏州市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苏州市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苏州市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6.21•【字号】苏教体卫艺〔2021〕27号•【施行日期】2021.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苏州市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代管)学校:现将《进一步加强苏州市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苏州市教育局2021年6月21日进一步加强苏州市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关于印发〈苏州市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方案〉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14〕7号)、《关于印发加强苏州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体竞〔2021〕14号)精神,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工作,充分利用学校体育设施的功能,有效缓解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学校体育场馆开放作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全民健身条例》的重要举措。

目前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102号)的防控要求,中小学校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同时为积极回应百姓呼声,满足百姓锻炼需求,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让更多市民能就近就便安全锻炼身体,不断提高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的服务使用效率。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统筹,多方参与。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成立2022年苏州市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成立2022年苏州市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成立2022年苏州市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1.08.09•【字号】苏教体卫艺〔2021〕34号•【施行日期】2021.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中等教育正文关于成立2022年苏州市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的通知工业园区教育局,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各直属(代管)初中学校:为切实顺利完成2022年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体育”)的组织实施工作,经研究,现决定成立2022年苏州市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市区中考体育的组织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周志芳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副组长:项春雷市教育局副局长朱向峰市教育局副局长徐卫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汪涛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成员:赵鸣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王双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江莉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王云峰市教育局宣传与信息处处长糜剑华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处长姚立市教育局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处长李东升市教育考试院院长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障组、专家裁判组、考务组、信息保障组、纪检监察组等职能小组,具体负责我市2022年中考体育的实施。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江莉副组长:陆纯成员:于之琰、陶宇星职责:负责制定考试标准,出台考试文件;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考试相关工作。

二、安全保障组组长:姚立副组长:卢叶、权俊良、张映成员:顾耀华职责:负责督促考点单位落实安全风险化解管控各项措施,做好考前安全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开展专门主题安全教育,做好师生集体外出报备各项工作;负责考试过程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专家裁判组组长:李勇民副组长:邹焰成员:高福海、章扬安、金刚职责:执行中考体育各项目测试标准、执裁要求;负责各测试组长、裁判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对初中校进行考生组织、应考方面的考前指导;负责考试场地、器材的验收;负责仲裁考生的相关质疑。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22届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22届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22届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3.10•【字号】苏教体卫艺〔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22届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通知各县级市(区)教育局,各直属(代管)初中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6号)精神,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现将我市2022届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具体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1.2022届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办法2.2022届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项目规则3.2022届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评分标准4.关于2022届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说明5.2022届苏州市初中毕业生日常考核成绩统计表6.告家长书(样稿)苏州市教育局2022年3月10日附件12022届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相关政策要求,引导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持续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特制定苏州市2022届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长期性的激发和引导作用,体现对学生意志品质和道德情感的培养作用,体现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推动作用。

实施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与培养学生体育兴趣爱好和特长相结合;要有利于体育课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提高,促进课程改革与建设。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姑苏晚报杯青少年暑期足球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姑苏晚报杯青少年暑期足球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姑苏晚报杯青少年暑期足球赛竞赛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3.06.27•【字号】苏教体卫艺〔2023〕12号•【施行日期】2023.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姑苏晚报杯青少年暑期足球赛竞赛规程》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3〕12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苏州高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各直属(代管)学校:为促进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的开展,提升青少年运动水平,经研究,定于2023年7月举办2023年姑苏晚报杯青少年暑期足球赛。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积极报名参赛。

附件:1.2023年姑苏晚报杯青少年暑期足球赛竞赛规程2.2023年姑苏晚报杯青少年暑期足球赛参赛承诺书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体育局2023年6月21日附件12023年姑苏晚报杯青少年暑期足球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体育总会姑苏晚报二、指导单位苏州市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足球协会三、承办单位苏州报业广告有限公司三、比赛时间、地点时间:2023年7月25日起地点:补充通知四、比赛设组(一)小学校队甲组:男、女(出生日期为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二)小学校队乙组:男、女(出生日期为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三)初中校队组:男、女(出生日期为2007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四)高中校队组(含职高):男、女(出生日期为2004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五)初中公开组:(出生日期为2007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六)高中公开组(含职高):(出生日期为2004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五、参赛资格(一)组队1.本次比赛所有组别均采用8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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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体育局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2.11.22•【字号】苏教体卫艺〔2022〕32号•【施行日期】2022.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活动的通知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苏州高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各直属(代管)学校: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好青少年足球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为指导,全面推动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更加广泛、深入、健康的发展,提高青少年校园足球的竞技水平,扩大足球人口,现就开展我市2022-2023年度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1.校内赛阶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开展校内班级足球联赛。

2.分区赛阶段(2023年1月-2月):各赛区分组别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

3.总决赛阶段(2023年2月-5月)。

二、有关要求1.高度重视。

各赛区及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的重要性,把开展足球联赛活动作为活跃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生活方式、推进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广泛开展的重要载体,制定联赛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切实把联赛活动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

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赛区要指导班级和学校建立足球队,充分利用体育课、阳光体育活动时间开展训练,动员各班级和学校广泛参与,确保联赛活动参赛班级和学校的广泛性和比赛场次,做好参加赛区和大市总决赛队伍的选拔工作,并上报学校和赛区赛事的总结、秩序册和成绩册。

3.确保安全。

各学校和赛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防范,在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活动中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身体因素、场地器材等,因地制宜开展联赛,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赛事的安全应急预案,确保联赛活动顺利开展。

4.加强宣传。

各学校和赛区要加强宣传,组织各参赛班级和学校利用队名、队徽、队旗等队伍文化氛围的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学生、教师、家长支持和参与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积极性,并及时宣传报道联赛的开展情况和活动中出现的正能量典范,营造良好的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氛围。

附件:1.2022-2023年度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总规程2.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报名表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体育局2022年11月22日附件12022-2023年度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总规程2022-2023年度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总规程主办单位: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体育局承办单位: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级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比赛时间:2022年10月-2023年5月比赛地点:待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联赛宗旨是推动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更加广泛、深入、健康地发展,提高青少年校园足球的竞技水平,扩大足球人口。

第二条 2022-2023年度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分为预赛和总决赛。

第三条联赛名称为“2022-2023年度苏州市***赛区市(区)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比赛。

第四条总决赛由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管理,预赛由各市、区承办方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参赛资格、报名、资格审查第五条参赛资格(一)运动队运动队由各学校在籍学生组成的形式参加比赛。

(二)运动员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的在籍在校学生。

第六条报名(一)报名运动队必须准确填报下列内容(附件2):1.运动队名称(学校全称+队名、服装统一)2.运动员的姓名、照片(半年内白底一寸证件照)3.运动员的球衣号码注:每支球队必须有自己的队旗(尺寸:3号旗)以上内容必须准确印制在本年度各级校园足球联赛的秩序册中。

(二)校园足球联赛为一次性报名,每支运动队报名人数按竞赛规程要求报名。

(三)报名运动员的年龄应按组别报名。

(四)报名运动员的球衣号码在本年度参赛过程中不得更改,如遇特殊原因需要更改,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五)报名运动员在本年度预赛、决赛期间,只能代表最初报名参赛的学校参赛,不得再代表其他学校运动队参赛。

(六)报名运动员必须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院证明其身体健康的体检证明及赛事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如参赛队员已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需将材料复印件连同报名资料一并提交当地组委会。

(七)获得总决赛资格的运动队,每队必须报赛风监督员1人(可由领队兼任),由所属学校领导担任,负责运动队参赛期间赛风赛纪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资格审查(一)预赛阶段,运动员必须出具由预赛组委会确认的参赛证明接受审验,否则不允许参赛。

(二)总决赛阶段,运动队必须出具参加预赛时的秩序册、成绩册,运动员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籍卡打印件(在照片处加盖学校公章)、县(区)及以上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一并交组委会审核,证件不齐或不符者不得参赛。

同时,在赛前要接受对方球队赛风监督员的审验。

第三章竞赛办法第八条比赛地点(一)预赛的地点由各地承办单位确定。

(二)总决赛的地点由比赛组委会按有关程序选定。

第九条分区区级赛分为十一个赛区:张家港赛区、常熟赛区、昆山赛区、太仓赛区、吴中赛区、吴江赛区、相城赛区、姑苏赛区、工业园赛区、高新赛区、市直属赛区。

第十条竞赛办法(一)预赛应以周中、周末主客场赛为主,比赛时间根据当地气候条件自行制定,参赛球队原则上至少8支,比赛场次原则上不得少于16场。

预赛规则参照总决赛。

(二)总决赛竞赛规则(详见第四章)。

第四章总决赛竞赛规程一、比赛时间及地点(一)比赛时间:2023年2月—5月(二)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赛资格(一)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初中(男子、女子)组上届总决赛的前六名(如遇未能参赛者,依次补足)和本年度各市、区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的第一名(若为上届总决赛前六名,则依次递补),共16支队伍。

(二)小学甲、乙(男子、女子)组1.各赛区前两名可报名参加;2.上届比赛各组别成绩最好、最差的赛区将在本届分别增加和减少1个参赛名额。

(具体另行通知)(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的,同一所全日制学校的在籍在校在读学生,其在本校学籍须满12个月,高一、初一年级运动员学生除外。

运动员转学时间等信息,应以省学籍管理系统为准。

三、参赛年龄(一)高中组2004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二)初中组2007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三)小学组甲组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乙组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四、报名与报到(一)报名人数所有运动队每队可报领队1名(必须校级领导),教练员1名,工作人员1名。

高中男子组、初中男子组可报运动员18名,高中女子组、初中女子组、小学组可报运动员14名。

赛区按实际报到人数接待,报到人员须含在报名名单内。

(二)参赛教练员必须取得以下资质之一:具有中国足协E 级以上(含E级)证书(2023-2024年度总决赛须具备D级及以上资质);参加过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具有江苏省青少年足球校外辅导员初级以上(含初级)证书。

(三)报名表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未报足名额不得补报。

(四)报名时须填写运动员的学籍号,比赛期间将核对学籍查询系统。

(五)各参赛队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按规定格式打印),对运动员进行全面体检,确保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加盖参赛单位公章,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五、报到(一)日期和地点各参赛队按补充通知要求准时到赛区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1.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学籍卡打印件(在照片处盖学校公章)、县区及以上医院健康体检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予参赛。

2.对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有关纪律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运动会参赛资格等规定的运动队,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并进行通报批评。

3.参赛队应按时报到,未报到应及时说明,否则给予相应处罚。

4.报到时需携带队旗(3号旗),旗杆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六、竞赛办法(一)高中男子组、初中男子组采用11人制,5号球;高中女子组、初中女子组、小学甲组采用8人制,5号球;小学乙组采用8人制,4号球。

(二)参赛队抽签分组,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积分赛;第二阶段各小组前两名根据小组第一回避和同组回避原则抽签进行淘汰赛排出名次。

七、比赛规则及相关规定(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三)比赛时间:高中男子组、初中男子组11人制全场比赛70分钟(上下半时各35分钟);高中女子组、初中女子组8人制全场比赛60分钟(上下半时各30分钟);小学甲组8人制全场比赛50分钟(上下半时各25分钟);小学乙组8人制比赛全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

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

(四)小组赛名次决定办法1.比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胜场得3分,负场得0分;平场,将直接进行球点球决胜负,胜场得2分,负场1分。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条件顺序排列名次:(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2)如仍相等,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五)每场比赛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

11人制比赛可报名首发上场运动员11名,替补运动员7名,可从中替换5名。

8人制比赛可报名首发上场运动员8名,替补运动员6名,可从中替换5名。

赛前没有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队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

(六)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的队员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赛区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小组赛阶段的红黄牌带入交叉赛。

(七)11人制比赛中如有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8人制比赛中如有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5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

如比赛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八)如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比赛中断,比赛将被自动延时或暂停30分钟以等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将比赛开始或重开,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开始或重新开始。

经大会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比赛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如不能在24小时内补赛,由大会组委会做出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决定,恢复比赛的具体要求按如下规则执行:恢复被中止的比赛时,起始时间从中止的时间起恢复;比赛恢复时,场上队员与替补队员应与比赛中止前时一致;球队球员名单上不得更换或增加其他替补队员;比赛中止前和恢复后,不增加可换人次数;比赛中止前被罚下的队员不得替换;裁判员于比赛中止前做出的处罚在比赛恢复到结束的时间里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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