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股份制改革的概念
我国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研究概述

体产 权 、 调 社会 矛盾 和稳 定社 会经 济 秩序 , 协 在政 府 及
地方 官员 主 导下 。 由各 地农 民 自主创 新 进行 的 。 学术 在 界 .农村 股份 合作 制 的改 革被 称 为继家 庭 联产 承 包制
后 . 市场 化 、 市 化 和 “ 改居 ” 背景 下 , 明晰 集 在 城 村 等 为
宝 贡 敏[ 为 . 3 1 认 股份 合作 制兼 有合 作 制 和股份 制 的 特点 , 是合 作制 和股 份 制的折 衷 。 子耿 等【 为 . 份 郑 股 合 作经 济 是把股 份 制与 合作 制 的“ 合性 ” “ 合性 ” 资 与 人
。
关 键 词 : 份 合 作 制 ; 理 结 构 ; 展路 径 ; 代企 业 制 度 股 治 发 现 中 图 分 类 号 :3 1 文 献标 识 码 : F2. 4 A 文章 编 号 :0 4 84 (0 71— 0 2 0 10 — 7 X 20 )0 0 9 — 3
股 份合 作制 是 2 0世 纪 8 0年 代初 期在 我 国农 村 集
果 繁 多 。 理清 对股 份合 作制 改革 研究 的思 路 , 一 步 为 进 统 一认 识 。有 必要 对 我 国股份 合 作 制 研究 的 几个 热 点
问题 进行 回顾 。
1 关 于 股 份 合 作 制 概 念 的 界 定
我 国股 份 合 作 制 改 革 是 在 集 体 经 济 发 展 壮 大 之
种产 权 明晰 、责任 明 确 、风险 配置 合理 的新 型 经济 组
织 。胡胜 德【 为 . 股份 经济 与合 作经 济 基础 上 产生 5 j 认 在 的 股份 合作 经 济并 不是 独 立 的经 济 组 织形 式 .而 只是 股 份经 济 与合 作经 济 的变 异 ,是股 份 经 济 与合 作 经济 相互 融合 的 结果 。
农村股份制改革方案

农村股份制改革方案第1篇农村股份制改革方案一、引言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以下简称“股份企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1. 规范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组织和运作,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2. 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明晰产权关系,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3. 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改革范围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企业。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集体资源性资产。
3.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
四、改革措施1. 确立股份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股权结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企业的股权结构分为:集体股、个人股、社会股。
(3)集体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50%,用于保障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公共利益。
(4)个人股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用于农民按照自愿原则投资持股。
(5)社会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20%,用于引进外部资本和技术。
2. 明晰产权关系,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1)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明确资产范围、数量和价值。
(2)开展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将集体资产量化为股份,确权到户。
(3)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评估、处置和收益分配。
3. 建立健全股份企业的治理结构。
(1)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2)股东会负责决策重大事项,董事会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进行监督,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作。
4. 加强股份企业的财务管理。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报告和监督。
(2)加强成本控制,提高企业效益。
(3)定期向股东和社会公开财务状况,提高企业透明度。
5. 完善股份企业的收益分配机制。
土地股份合作制

入股给农户带来的预期净收益又受到农户自身的内 在因素及其他外部因素的共同影响: I-C=NI=f(x) x为影响农户入股净收益的因素
家庭特征:非农收入比重、年人均总收入 土地特征:家庭承包耕地面积、土地是否被抛荒过 村庄特征:村年人均纯收入、村教育受教育程度 其他特征:农户对土地股份合作的认知程度
现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效率提高这一经济目标, 并且在效率提高的同时兼顾了公平这一社会目标, 但也为公平目标承担了部分效率损失,因而,在实施 土地股份合作制过程中,需要地方政府的适当扶持和 补贴作为补偿。
问题?
允许农民土地入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其根本目的在 于推动土地流转集中,实现规模化经营。此做法本无可厚 非,但既然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和经济实体, 那么按照《公司法》有关条文规定,一旦公司破产,清偿 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 份比例分配。这样,以土地入股的众多农户, 作为股份公司中的一员普通股东,在激烈竞争 的国内外市场环境下,同样有可能面临完全 失地的风险。
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内涵
20世纪90年代以来,广东、福建、浙江、江苏等地相 继出现土地股份合作制——它是按照农户自愿的原则,在 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搞活土地经营权 的基础上,将农户的承包土地或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联合 资金、设备、技术等其他生产要素,建立起一种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得股份合作制度。入股农户不再具体经营所承包 的土地,而把土地的经营权转化为长期股权,将对土地的 具体经营利用委托给合作社,农户按股从合作社获取分红 收益。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现行土地家庭承包制所面临 的土地细碎化、耕地抛荒、土地生产率低等问题。
土地股份合作制的治理机制
决策机制
激励机制 监督与制衡机制 约束机制
农村股份制改革的概念

农村股份制改革旳概念、特点和重要环节一、农村股份制改革旳概念农村股份制改革,即以原村级集体经济为母体,借鉴股份制旳产权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分派方式,在坚持集体资产明晰且不可分割旳前提下,将村集体资产旳所有权和分派权分离,让全体社员股东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分派权,并承当相应旳义务。
二、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旳特点1、形式多样化。
社区股份制改革具体形式不尽相似,丰富多样,有实行以农村土地承包权为核心旳土地股份制改革,即根据农民承包土地状况以及对集体旳奉献等因素给农民配备股权,使农民旳承包关系从本来旳土地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来拟定;有实行以农民对社区集体公司持股为重要内容旳社区公司型股份制改革,即集体公司实力雄厚旳地区,改制重要以农民对集体公司持股形式予以体现;有实行以村级集体所有或部分净资产量化为核心旳社区集体股份制改革。
如从具体实行改制旳细则来看,不仅每个县(市、区)旳具体政策不同样,甚至每个乡镇、每个改制村旳方案都因地制宜、不尽一致。
2、程序民主化。
从改制调研、方案拟定,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东代表选举、董事会与监事会成员选举及其成立、章程旳制定,程序上都体现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旳思想,全面体察民情、充足尊重民意。
特别是对改制过程中最复杂、最易引起矛盾和争论旳成员界定及其农龄计算,做到“三榜定案”:第一榜发布初步成果,规定全体人员进行核算,有疑义旳提出确凿证据并经确认后进行修正;第二榜发布核算成果,规定全体人员进行确认;第三榜发布最后核算成果,发布量化措施和每人可得旳量化份额。
3、股权多元化。
从股权设立项目来看,集体股、个人股、募集股(钞票股)三种类型均有不同比例设立。
集体股重要是为保证社区组织运转开支和社区其他公共开支旳需要而设立,其股份比例一般在20—30%左右。
个人股旳设立,基本按社区合伙经济组织成员户口性质、在本组织劳动奉献、承包土地数量等要素,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分派到个人。
募集股(钞票股)则由集体经济组织新增人员或新迁入户等人员按原值或现值一次性用钞票等额认购。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名词解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名词解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指中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实施
的一项改革计划,旨在推进农村土地、林木、水资源等集体资产的私
有化和流转,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
具体来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承包制度改革:通过将原本的“包产到户”改为“三权分置”,即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使得土地可以流转和抵押,
从而促进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2.林木承包制度改革:类似于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将林木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鼓励林业企业或个人投资经营林业资源。
3.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将原本由政府垄断管理的水资源交由市场调节,并建立起统一的水资源交易市场。
4.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通过成立股份合作社等形式,让农民以股份形式参与到集体资产的管理中来,提高了他们对集体资产的归属感
和管理积极性。
总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国农村经济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农业股份合作制_体制创新的实践和探索

农业股份合作制_体制创新的实践和探索农业股份合作制是指在农村集体组织中发展起来的一种股份制企业,它是中国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实行新型农村经营体制的关键举措之一。
本文从“农业股份合作制_体制创新的实践和探索”的角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农业股份合作制的概念与确立农业股份合作制的概念可以追溯到上世纪七十年代,在当时的农村集体经济中,出现了一批民间借贷组织,这些组织凭借小额资金的投入和资金的回收,逐渐形成了一个新型的农村金融体系。
这些组织的成功经验,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在此基础上,1984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在农村试行股份制的指示意见》,逐步将农村股份制推向全国。
二、农业股份合作制的发展现状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的农业股份合作制已经形成了以大型家禽和畜牧业、果蔬加工业、粮食及油料加工、农副产品销售、农用机械等为主的多元化产业体系。
目前,中国一些重点农业省份的村级经济组织中,已经有近60%以上的股份经济实体,其中,以浙江、江苏、湖南、福建等地的发展最为突出。
三、农业股份合作制的优缺点农业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经营体制,具有以下几个优点:(1)提高了集体经济的效益和竞争力。
在集体土地流转时,通过股份经济方式,能够让土地流转后的经济利益更易获得,更加集中,有效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增收。
(2)拓宽了农民的思路与视野,增强了经营的决策能力。
农业股份合作制,能够让农村集体组织变得更加企业化,这就需要农民更具商业理念,增强经营管理的能力。
(3)带动了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通过股份经济方式,能够引进社会资本,激发农村的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农村经济的提质升级。
当然,在农业股份合作制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缺点。
比如,股份的权力、利益等分配问题常常会引起纷争,还有许多农民对股份经济的理解程度不足,等等。
四、农业股份合作制的未来展望农业股份合作制在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型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未来也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相关账务处理
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相关账务处理作者:王义坤曹金龙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17年第5期近几年,随着农村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区域结构、集体资产结构、成员结构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集体土地、资产管理以及收益分配等问题越来越突出,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实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势在必行。
所谓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是指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土地集体所有为纽带,把村级集体资产全部或部分折成股份,量化到每个成员,建立集体股份合作社(公司),并参照股份制治理结构进行管理、分配的一种制度。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的主要内容1. 清产核资。
对村集体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摸清家底,核实占用情况和实际存量,依法界定权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正确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
2. 资产量化。
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成员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对非经营性资产,登记造册,建立有效管护机制;对资源性资产,加快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及信息化管理工作。
3. 股权设置。
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合理确定折股量化的范围和股权设置的类型,原则上只设个人股权,不设集体股权。
4. 股权管理。
集体资产量化为股权后,由集体经济组织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其持有集体资产、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量化的股权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和转让,不得抵押、抵顶债务,不能退股变现。
采取“量化到人、确权(颁证)到户、户内共享、长久不变”的静态管理模式,5. 股东成员资格界定。
遵循“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村规民约相参照、以民主决策来兜底”的办法,妥善合理确认成员资格,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从其规定;未明确规定的,将初步方案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并张榜公示。
农村股权改革是骗局3篇
农村股权改革是骗局3篇农村股份制改革,即以原村级集体经济为母体,借鉴股份制的产权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安排方式,在坚持集体资产明晰且不行分割的前提下,将村集体资产的全部权和安排权分别,让全体社员股东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安排权,并担当相应的义务。
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农村股权改革是骗局1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是怎么回事?富阳市农办负责人就股改答记者问记者:什么是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答: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股份制改革,就是将村级的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户到人,建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股权证书,实现资产变股权,社员当股东。
量化范围不包括耕地、林地等资源性资产,也不包括村委大楼、村内道路等公益性资产。
股权证书仅作为村集体收益分红的凭据,不作为土地征用款、安置房、宅基地等安排依据。
记者:股份制改革的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有何意义?答:股份制改革基准日是绝大多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人口股的截止时间(一些特别群体人口股的享受,不受基准日户籍是否在册影响)。
比如,2021年11月30日24时前死亡的人员就不能享受人口股,2021年11月30日24时后新诞生的人口不能享受股权。
同时,基准日也是股份制改革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资产量化的截止时间。
记者:我市村级股份制改革设置哪几种股权?答:我市的股权设置分为人口股和农龄股两种,以人口股为主,农龄股为辅。
人口股也称人口福利股,原则上以全市统一界定实施之日即2021年11月30日24时止实际在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基准。
《关于全面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看法》(富政函138号)文件中,明确列举了12类全额享受对象、2类酌情享受对象,对于一些特别群体是否享受人口股依据实际状况由社员代表会议探讨确定。
该上述12+2类人群2021年11月30日24时原则上户籍应在本村。
我市农龄股原则上以1981年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起到2021年止,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村的实际年限,但是无社员资格的外来挂靠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录用的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不得享受农龄股。
农村股份制改革方案
农村股份制改革方案引言近年来,中国农村面临着许多问题,如农业发展不平衡、农村收入分配不公等。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农村股份制改革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就农村股份制改革的必要性、目标和具体方案进行探讨。
必要性农村股份制改革的出发点是为了激发农村经济的活力,实现农民的增收致富。
现行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限制了农民的资源配置能力和经营发展空间,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而股份制改革可以引入更多的社会资本,拓宽农村经济的融资渠道,提升农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目标农村股份制改革的目标是打破集体经济的束缚,推动农村经济的市场化、现代化发展,实现农民的普遍增收。
具体目标包括:1.提升农村经济的竞争力和创新力。
2.扩大农村企业的规模和产值。
3.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
4.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的协同发展。
方案农村股份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的共同努力。
下面将介绍具体的改革方案。
政策支持政府应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同时,加强对农村股份制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合法经营。
资本引进引入社会资本是农村股份制改革的关键。
可以通过发起集资、吸收合作社或企业入股等方式,引入更多的资金和技术力量。
同时,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为股份制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农民参与农民是农村股份制改革的主体,应积极参与农村股份制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政府可以通过培训、教育等方式,提升农民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加其参与度和意识。
建立合作社合作社是农村股份制改革的主要组织形式。
政府可以鼓励农民依法成立合作社,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合作社可以帮助农民整合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完善制度农村股份制改革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政府应加快完善相关法规,明确农村股份制企业的产权、经营权和收益分配机制,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结论农村股份制改革是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
论中国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成因及意义
、
农村 股 份合 作制 的成 因
( ) 一 三农发展的大环境是农村股份合作制 发展 的基础
在 中 国 , 业 的 产 业 特 性 和 分 散 经 营特 点 决 定 了农 民生 农
产的家庭经营制是必然的长期的制度选择。而农业 生产 的家
21 0 0年第 3 4期 总 第 18 0 期
经济研究导刊
E C0N0MI S ARCH GUI C RE E DE
No3 201 .4, 0 S fa的成 因及 意 义
蒙 柳 , 承光 , 许 赵 璇
( 武汉工程大学 法商学院 , 武汉 4 0 7 ) 3 0 4
不 得 丢 弃 土 地 承 包 经 营权 , 是 出 现 了将 土 地 承包 经 营 权 转 于
和《 民股份合作企业示范 章程》 较为 系统 地肯定并初 步规 农 ,
范了农村 股份合 作制。至此 , 村股份合作制 正式登上 了中 农 国经济舞 台。19 年 1 月 , 的十四届 三中全会通过的《 93 1 党 关 于建 立社会 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若 干 问题 的决定 》 再 次 明确 , 了乡镇企业 的改革 方向 , 乡镇企业是农 村 中的重要 支柱 , 即“ 要完 善承包经 营责任制 , 展股份合作 制 , 行产权 制度 和 发 进
( ) 二 传统集体企业 的制度缺 陷 传统集体企业 的制度缺 陷主要表现在 以下几个方面 。首 先, 传统集体企业 产权模 糊 , 织结构不科学 , 组 缺乏 良好的经
营机 制 、 行 机 制 、 励 机 制 等 相关 机 制 , 能 适 应 市 场 经 济 运 激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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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股份制改革的概念、特点和主要步骤一、农村股份制改革的概念农村股份制改革,即以原村级集体经济为母体,借鉴股份制的产权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在坚持集体资产明晰且不可分割的前提下,将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分离,让全体社员股东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分配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的特点1、形式多样化。
社区股份制改革具体形式不尽相同,丰富多样,有实行以农村土地承包权为核心的土地股份制改革,即根据农民承包土地状况以及对集体的贡献等因素给农民配置股权,使农民的承包关系从原来的土地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来确定;有实行以农民对社区集体企业持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企业型股份制改革,即集体企业实力雄厚的地区,改制主要以农民对集体企业持股形式予以表现;有实行以村级集体所有或部分净资产量化为核心的社区集体股份制改革。
如从具体实施改制的细则来看,不仅每个县(市、区)的具体政策不一样,甚至每个乡镇、每个改制村的方案都因地制宜、不尽一致。
2、程序民主化。
从改制调研、方案确定,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东代表选举、董事会与监事会成员选举及其成立、章程的制订,程序上都体现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思想,全面体察民情、充分尊重民意。
尤其是对改制过程中最复杂、最易引起矛盾和争论的成员界定及其农龄计算,做到“三—1—榜定案”:第一榜公布初步结果,要求全体人员进行核实,有疑义的提出确凿证据并经确认后进行修正;第二榜公布核实结果,要求全体人员进行确认;第三榜公布最终核实结果,公布量化方法和每人可得的量化份额。
3、股权多元化。
从股权设置项目来看,集体股、个人股、募集股(现金股)三种类型都有不同比例设置。
集体股主要是为保证社区组织运转开支和社区其他公共开支的需要而设置,其股份比例一般在20—30%左右。
个人股的设置,基本按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户口性质、在本组织劳动贡献、承包土地数量等要素,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分配到个人。
募集股(现金股)则由集体经济组织新增人员或新迁入户等人员按原值或现值一次性用现金等额认购。
从股权设置功能来看,存在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种形式,以户籍股为主要内容的普通股主要配置给改制截止之日本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享有选举权、表决权和分红的权利;以农龄或贡献股为主要内容的优先股主要配置给在规定时段内曾经是本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仅享有优先收益分配权;也有一些地方开始探索对享受优先股对象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的方式,不再予以股权。
此外,一些地方还设立经营管理风险股,由股份经济合作组织董事长或总经理购买,风险股纳入企业总股本、实行动态管理。
4、运作企业化。
改制后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基本上以公司制组织形式为参照体系,内设有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个机构,建立股东代表大会制度。
股东大会表决时以实行“一人一票”为主要形式,少数实行“一股一票”。
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实行股东代表大会领— 2 —导下的董事长负责制,董事会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常设的经营管理机构。
三、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的主要步骤1、提出申请。
准备进行社区股份制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以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起人,提出改制方案及书面申请,报乡(镇)党委和政府等批准,方可进行改制。
2、建立筹备机构。
由村党支部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社员代表共同组成股份制改革筹备小组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自筹建日起至首届股东代表大会成立期间的政策拟定与宣传、工作部署与落实等事务。
3、清产核资。
对改制单位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核实账面资产与实际是否相符、经营成果是否真实,核准各类产权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并填好财产清单,设立台账登记造册。
4、资产量化。
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除一些非经营性资产如道路等公益性设施原则上不予量化外,对现金、流动资产、承包土地、固定资产等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统一进行资产量化,将资产从实物形态量化为价值形态。
5、成员界定。
以户籍关系为基础,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劳动时间等为主要依据,确定享受量化配股人员的数量和名单,并向村民或社员公布。
6、股权配置。
根据量化集体资产的价值和符合配股的成员数量,按照配股要求,主要设置集体股、个人股和募集股(现金股)。
制作股东名册和股权证书,列明每个成员持有股份的性质、股数、每股面值和股权总金额,并以人或户为单位发放股权证书。
—3—7、组建股份合作经济主体。
经济主体股权配置完成后,各地根据改革取向及习惯因素,组建以“××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等为名的股份合作经济主体,建立股东大会,通过民主方式选举成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制订了相应的章程,明确各自权利、职责和运行机制。
8、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形式主要有三类:一是在工商部门以企业法人形式登记;二是独立于企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等同于改制前合作社的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在工商部门登记,但在县级农经部门登记备案;三是独立于企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法人和社团法人,在工商部门以其他法人形式登记。
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应把握好的几个问题1、改制工作要始终坚持从村情民意出发。
各村情况千差万别,改制工作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改制方案要重村情、顺民意,不照搬照套;改制形式不搞“一刀切”;股权设置不盲目攀比;在大面积改制之前,可先试点,后铺开。
2、改制工作要着眼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确保村民长远利益。
要强化集体资产不可分割的观念,集体资产量化到人,只是明晰产权,决不能将资产变现分光;量化到村民的股权,可以继承转让,但绝不能提现抽走。
股权设置既要讲求公平,也要兼顾效率,坚持按人分配同按贡献分配有机结合,— 4 —提倡通过奖励突出贡献者、债权转让、购买股权等方式,逐步实现经营者或经营层持大股甚至控股经营。
3、改制过程要公开透明。
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村民界定等要通过张榜公布等形式让村民知情;改制方案要反复征求村民意见,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后方可实施;有争议资产的处置要严禁“暗箱”操作,防止少数人借改制之机侵吞集体资产。
4、改制手续要力求规范。
改制的各个环节要依法进行,该审计的要审计,该评估的要评估,该办证的要办证,该公证的要公证,各项手续要尽可能具有法定效应,力求不留“后遗症”。
5、改制过程中要十分注重社会稳定。
改制前要反复宣传发动,使村民统一思想、知晓政策;改制方案要把可能出现的扯皮问题都考虑到,防止随意处置问题引发矛盾;改制中如果出现有争议的问题,要做好工作,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要特别注意防范极个别别有用心的人蓄意闹事;确保改制过程中的社会稳定。
国内部分城区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的经验做法杭州市江干区:1、股东资格确定具体化。
杭州市出台文件规定“人口股”按撤村建居时实际在册的农业人口计数,“农龄股”按社区成员满16岁至退休前的农业户口身份年限计数。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存在“农嫁居”、“居嫁农”以及人员变动—5—大等复杂情况,因此,确定享受对象是转制过程中难度最大、引发争议最多的一项工作。
对此,江干区各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对享受对象作了细化。
如四季青街道三堡社区改制方案规定了可享受股东资格及股份量化的14类对象,以及不具备享受资格的10类情况。
其他社区也对享受股份分配的资格作了相应的规定。
2、应需制宜提留专项资金。
除按规定提留“两保”基金外,考虑到撤村建居地区要建设多层农居公寓,而农居公寓建设在资金上很难自求平衡,有的资金缺口高达上亿元。
因此,该区各社区在改制时一般都根据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情况提留了相应的农居建设基金。
3、股份分配形式多样。
杭州市文件只对人口股和农龄股作了原则规定,对如何分配股份没有明确的说法。
对此,该区根据各社区的特点,因地制宜地采取一些做法。
如在人口股的设置上,绝大多数社区都是量化到人,部分社区则是以户为单位将股份量化到户。
还有的社区对量化到人的人口股予以细化,按照不同的年龄给予不同的比例。
4、股权管理动静结合。
该区大部分社区都实行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静态管理,即现在确定的股权不随今后人口的增减而变动。
动态管理,一是人口股可以继承,农龄股在持股人达到退休年龄时收回,并在一定的时期量化给股东;二是股权可以流转,允许依法在股份合作社内部股东之间转让,但不得退股提现。
宁波市江东区:— 6 —1、在改革方式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具体区分三种类型:一类是村级经济有实力,集体资产质量较高,有相对稳定经营收入来源的合作社,大胆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
另一类是村级经济依靠土地征用一下子富起来,货币资产尚未转化为经营性资本,缺乏相对稳定经济收入来源但潜力较大的合作社,不急于搞股份合作制改革,着重营造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为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创造物质条件。
同时探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新路子,努力解决社会保障问题,鼓励失土农民自谋职业。
再一类是村经济基础缺乏实力,土地资源潜力不大,又没有相对稳定经济收入的村,搞单项保障到改革后期研究处理。
2、在政策制定上,坚持妥善处理好不同群体、不同对象之间的利益关系。
具体分四步:一是搞好清产核资。
除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外,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列入股份量化范围,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集体土地征用所得的补偿费和集体资产的置换增值,可追加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总额。
二是明确股权设置。
不设集体股,留足公积金、公益金,根据需要可设立盈余公积金(或风险金)。
不设干部贡献股,个人股一般只设人口股和农龄股两种。
明确股权可以继承,允许在内部转让,但不得退股提现,原则上不随人口增减而变动。
三是合理量化股份。
这是改革的核心步骤。
明确享受对象为撤销原行政村建制批准日止在册人员及本村第一轮土地承包责任制落实之日起到撤销原行政村建制批准日止的曾经在册人员。
人口股主要以原经济合作社历年来土地征用费收入为计算依据,农龄股主要以社员在本村工作的年限为计算依据。
同时对在校大中专学生、入伍战士、刑释解—7—教人员、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等曾经在册人员、户口已迁的婚嫁人员、土地资源已变相享受人员及改革前已“农转非”招工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四是规范运作管理。
组织设置上设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一届股东代表,由原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直接过渡,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原乡党委提名,经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在运作管理上按照有关规定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份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的报酬,由上级党委、政府按有关政策进行考核,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3、在具体环节上,坚持推行“阳光操作”,实行社员自治。
一是开好社员代表大会。
统一思想,明确政策,形成《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和实施办法,重点讨论股权享受对象和股权比例,对一些特殊人员确定具体的政策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