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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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如何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三、坚持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原则
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必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坚持以下原则:①董事会、总经理层和监事会成员一般分设,特别是董事长一般不应兼任总经理,以保证出资者和董事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层相互间信托、委托和监督关系的确定。但考虑到一些大中型企业的特殊情况,并保证企业领导人员的稳定过渡,也可在一定时期内兼任总经理,待条件成熟后,再另行聘用。②为发挥党组织在企业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党委书记应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可兼任董事长职务。党委其他成员也可进入总经理层或监事会。特别是纪检书记可进入监事会,并兼任监事会主席。③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和监事,以充分调动职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保证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但人数应有限定,不宜过多。在选举过程中,要着重考虑本人参与决策的能力。④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者,有权也有必要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派出国有股权代表参加企业的董事会。同时,派出监事会成员,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⑤企业领导成员的任免,坚持党管干部与依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办事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探讨相互衔接的新路子。
五、制订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制度
要严格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事权划分,合理界定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层、监事会的职责范围基础上,还应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制订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制度,以便处理在具体事务中出现的交叉、重复和相互扯皮问题,使法人治理结构走上规范化运作的轨道。法人治理结构运作的主要形式是召开重要会议决定重大和重要事项,处理重要文书。因此,必须明确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会议是股东会议、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和监事会会议,并严格制订各种会议的议事规则,对各类会议的召集、参加及列席范围、议事内容、表决程序、决议实施监督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做出具体的规定。同时,还应根据公司特点设置公文种类,规定行文关系,对董事长和总经理阅批签发公文范围进行合理界定。在决策程序上,一般应按总经理办公会直接决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提交董事会决定、董事会直接决定和董事会研究提交股东会或出资者决定等四个层次,分别根据事权划分进行决策。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企业内部权力运行的组织结构和决策程序,是企业内部权利和责任的分配制度。

良好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可以有效保护股东权益,提高企业经营绩效,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以下问题:1. 股东权益受损。

目前我国许多上市公司存在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职权、侵害小股东权益的问题。

一些公司内部人员也通过各种手段损害股东权益,导致投资者不信任企业,影响企业形象和经营。

2. 决策不透明。

一些企业在决策执行过程中缺乏透明度,决策结果不合理且无法做到公开公正,导致企业内部员工和外部股东对企业决策程序产生怀疑和不信任。

3. 管理层薪酬不合理。

在一些企业中,管理层薪酬高于正常水平,而且与企业绩效不匹配,导致企业财务资源的浪费,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

4. 控股股东权益不明确。

在一些企业中,控股股东权益不明确,导致企业内部权力过于集中,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容易导致企业内部腐败和违法行为。

5. 监管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管制度相对滞后,无法有效监督企业内部的决策和运行,导致一些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和损害股东权益的问题。

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途径要解决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需要从制度建设、监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以下是几个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途径:1. 加强内部治理企业应加强内部治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内部人员权力的监督和约束。

可以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机制、内部监管机制和员工激励机制,有效降低内部人员滥用权力的风险,并增强企业内部治理效果。

2. 增强外部监管政府部门应在加强对企业治理结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企业监管制度,完善企业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对企业治理结构的监管效果。

鼓励社会各界对企业治理结构进行监督,加强对企业内部决策的公开和透明,提高公众对企业治理结构的信任。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企业法人治理是指企业内部的经济、政治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则和制度,以确保企业的内部运作和发展。

在现代经济市场中,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是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因此,企业应该优化和完善自己的法人治理结构,使之更加科学合理,进而推动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目前,我国大多数民营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单一,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这种模式因其熟悉且有效,被广泛采用。

但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依然存在。

这些问题可能对企业的长期运作和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一些因素限制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例如,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往往不对应,企业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不完善等。

这些因素使得需要合理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难度加大。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以下是一些建议:一、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应该制定并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规定,并通过法律、法规等手段落实其在实践中的有效性。

同时,政府还应该强化对企业法人治理的监管和考核,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制裁,加强对企业的行业监管,确保企业的法人治理符合国家法律,社会和市场需求。

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应当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完善现有的法人治理机制,并进行进一步优化合并。

例如,可以增设董事长或非执行董事,建立公司治理委员会,加强日常监督和决策管理。

同时,可以通过增加公司薪酬、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部门,提高治理机构的效力和独立性。

三、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管机制内部控制机制是企业法人治理的核心,它涵盖了公司内部所有控制环节。

企业应该建立科学的内部监管机制,对于所有财务、运营和管理等事务进行评估和监管。

这样可以提高各级管理者的责任感和监管能力,进而保证企业的治理效果。

四、促进信息公开和透明度企业应该增加信息披露,对外界公开其运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使得股东、投资者、客户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

些建议:1.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和权利,形成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机制。

2. 完善董事会制度:董事会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要建立和完善董事的信息披露制度,以确保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加透明。

同时,要完善董事对公司的义务和责任制度,包括善管义务、忠实义务、竞业禁止义务和借贷及担保限制等。

3. 加强监事会建设:监事会应当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要加强对公司财务、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防止内部人控制和权力滥用。

4.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要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对高管人员和员工进行公正、公平的激励,同时要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约束和惩罚。

5.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利,形成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机制。

6. 加强公司治理文化建设:要加强对公司治理文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司治理意识,让所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认识到公司治理的重要性。

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董事会制度、加强监事会建设、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加强公司治理文化建设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7. 强化信息披露制度:信息公开透明是维护股东权益和市场公平的重要手段。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公司的财务、经营、治理等重要信息,增强公司的透明度,防止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

8.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公司的战略、财务、市场、法律等各类风险,避免因管理不善或盲目扩张而导致的重大风险。

9. 重视社会责任: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员工福利、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方面的利益相关者需求,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10. 加强内部控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防止内部管理失控和舞弊行为的发生。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企业内部决策权的配置和管理机制,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法人行使决策权和控制权的体系。

它涉及到企业内部权力分配、监督机制、利益博弈等多个方面,对企业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问题之一是权力过于集中。

在一些企业中,法人治理结构过度依赖法人代表人或主要股东,导致权力过于集中,决策单一,缺乏多元化思维和创新意识。

这种集权现象容易造成权威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和适应市场变化。

存在着代理问题。

由于法人代表人和主要股东与企业员工的利益诉求可能存在差异,导致代理冲突。

代理问题表现为代理成本过高、代理风险过大、监督机制不完善等。

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需要建立起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企业的经营者能够真正代表和服务股东利益,提高企业治理的效率和质量。

信息不对称也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一个问题。

信息不对称指的是企业内外部信息的不对称性,即企业外部利益相关方难以获取到企业内部的真实情况和决策信息。

信息不对称问题容易导致信息的隐藏和失真,加大企业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

为解决这一问题,企业需要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的对称性,增加外部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监督力度。

为了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途径。

应该推行公司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制改革可以通过分离出所有权和经营权,从而实现权力制衡和约束。

还可以引入专业高级管理人才,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建立起健全的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企业战略决策和监督,应该由专业人士和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确保决策多元化和有效性。

建立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通过薪酬制度的合理设计和股权激励,激发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也需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确保他们能够为股东长远利益负责。

应该加强对外部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参与。

企业应该建立起健全的利益相关方参与机制,通过定期的交流和信息披露,增加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共同监督力量。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及其完善途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的存在根源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组织结构不合理、权力过于集中、利益冲突等。

在这些问题的基础上,企业难以做到有效的决策和监督,给了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可乘之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从多个方面入手,逐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发展水平。

应该加强董事会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监督公司经营。

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很多董事会存在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部分董事会成员可能过于追求个人利益,导致公司整体利益受损。

加强董事会的监督和约束作用,建立起合理的决策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加强对董事会成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权力滥用的行为。

应该明确监事会的职责和作用。

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董事会的运作和对公司经营的全面监督。

在实际运作中,很多监事会的作用并不明确,监督力度不足。

需要明确监事会的职责和作用,完善其内部机制,加强对董事会的监督力度,确保公司的决策和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并且能够达到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应该加强股东权益的保护。

股东作为企业的投资者,其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应该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和权益保障。

在一些企业中,股东的权益保护并不足,股东常常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无法有效行使自己的权益。

应该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建立起良好的信息披露机制,确保股东能够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且能够有效行使自己的权益。

应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任何一个企业如果希望取得长远的发展,都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保证企业内部运作的正常进行。

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方面,也需要着重强调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

只有建立起一套合理的内部管理机制,企业才能够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约束,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需要运用一套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来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竞争力。

《如何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如何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如何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企业的决策层、管理层和监督层的组织架构体系,旨在保障企业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持续发展。

正常的企业经营需要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来保证企业的成功和经济效益,本文将探讨如何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一、加强公司章程、合同等内部规范制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非常依赖内部规范,例如公司章程、合同等,这是企业内部行为的基础和规范,必须合理完善才能保障企业内部各类组织协调合作和法律运转,从而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企业应当加强对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制定和完善,把这一过程视为优化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任务之一,同时注意其法律合规性和有效性。

二、设定有关决策权的程序和规范实现企业决策的合理和有效,对于企业法人治理来说非常重要。

企业应考虑到决策权的分配方式、管理框架以及文件证明等方面的规范,以有效规范企业的决策过程;同时,企业还应在中长期制定决策规范、工作计划等方面,确保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完善监督机制监督是企业法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企业应当制定一套完整的监督制度,贯彻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机构的监督职责,加强各类监督的力度和效果,加强内部监控员的配备,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和效率,以实现企业法人治理更加高效的目标。

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企业应当为整个公司制定公司治理规划和方案,包括对股东、管理层等的行为规范、公开透明度、决策权利分配等方面的改进,加强公司员工的培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加公司的竞争力。

五、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企业应重视自身的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合适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加强社会公益性项目的推进,提升企业社会声誉和文化氛围,并吸引优秀人才的加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为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以上就是如何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五点建议,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需求,定制合适的方案,坚持细节管理,不断改进规范,不断提升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效率,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和长期发展。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对企业、组织等法人实体的管理和决策机构进行合理配置和完善。

一个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能够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效率,保护股东利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和改进。

首先,完善内部治理机制。

内部治理机制是企业自身对内部管理和决策过程进行规范和监督的制度体系。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责,规范管理决策的程序和规则。

同时,应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高层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的行为合法合规,防止内部腐败和权力滥用。

其次,加强董事会的作用。

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应承担起监督和决策职责,代表股东行使权利。

董事会成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管理企业,保护股东利益。

董事会应设置独立的监事会或监事,对高层管理人员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企业的决策和管理过程公正透明。

第三,加强股东权益保护。

股东是企业的出资者和所有者,应该享有相应的权益和利益。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通过增强股东参与决策的权利,加强信息披露和沟通,增加股东对企业的监督能力,保护股东利益。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分红政策和股权激励机制,激励股东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第四,推进企业社会责任。

法人治理结构不仅仅涉及企业内部的管理和决策,还应关注社会的利益和影响。

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

可以通过建立独立的社会责任委员会或专门机构,制定和执行社会责任政策和行动计划,推进企业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最后,加强外部监管。

外部监管是保障法人治理结构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

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监察,预防和打击企业违法行为和不当行为。

同时,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第三方中介机构的监管,保障其独立性和专业性,提高企业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过程中,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企业管理层、董事会、股东、政府和监管机构等各方应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法人治理结构的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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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在明晰产权关系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我国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问题。

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这个问题都很突出,即使已经建立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往往是将文件“锁在柜子里”,普遍存在着职责不清,构成不合理、缺乏科学的工作制度等问题,要想使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发挥应有的效能,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和完善。

一、认清法人治理结构的本质特征
所谓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现代企业所应具有的科学化、规范化的企业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是企业决策、执行的制度安排。

它主要由股东会、董事会(包括总经理层)和监事会三个机构组成。

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以下明显特征:
A.一是股东作为企业的出资者,可以通过股东代表按出资比例或股份行使表决权,能够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企业主人的地位。

B.二是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经营者能够享受充分的法人财产权和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自主权,并能努力实现企业所有者对公司的期望。

C.三是企业的投资者选派监事,职工也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监事(这一点国有企业必须做到),共同组成企业监事会,能够实现投资者和职工对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监督。

这种组织管理制度,通过企业内部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的相互激励和相互制衡,使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生产者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从而在企业内部建立起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既保障了所有者的权益,又赋予经营者以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同时还能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完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基本要求。

二、严格法人治理结构的事权划分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必须合理界定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层和监事会的职责范围,以便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职权。

A.一是人事权,负责选举、罢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B.二是重大事项决策权,如批准和修改公司章程、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
C.三是受益分配权,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D.四是股东财产处置权,决定企业的合并和解散等。

董事会是企业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主要职责是
A.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B.制订企业经营目标、重大方针和管理原则;
C.提出盈利分配方案供股东会审议;
D.重要人事任免;任免经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E.决定大额资金使用。

总经理层是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企业生产经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全面领导和统一指挥。

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A.执行董事会决议;
B.主持企业的日常业务活动;
C.任免中、基层经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D.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企业的业务开展情况,提交年度报告。

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主要职责是
A.依法和依照企业章程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使职权的活动进行监督;
B.审核企业的财务状况;
C.对董事会成员和总经理的任免、奖惩提出建议。

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除了各部门之间这种横向的职权限定关系外,从产权关系上看,还存在着一种纵向的财产负责关系。

即股东会对董事会委托代理、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经营、监事会代表股东会对财产的受托人实行监督。

正是这种纵向的财产负责关系和横向的职责限定关系,构成了公司内部的约束机制。

从而,形成了一个有机的利益共同体。

三、坚持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原则
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必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①董事会、总经理层和监事会成员一般分设,特别是董事长一般不应兼任总经理,以保证出资者和董事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层相互间信托、委托和监督关系的确定。

但考虑到一些大中型企业的特殊情况,并保证企业领导人员的稳定过渡,也可在一定时期内兼任总经理,待条
件成熟后,再另行聘用。

②在国有企业中,为发挥党组织在企业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党委书记应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可兼任董事长职务。

党委其他成员也可进入总经理层或监事会。

特别是纪检书记可进入监事会,并兼任监事会***。

③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和监事,以充分调动职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保证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但人数应有限定,不宜过多。

在选举过程中,要着重考虑本人参与决策的能力。

④在国有企业中,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者,有权也有必要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派出国有股权代表参加企业的董事会。

同时,派出监事会成员,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⑤在国有企业中,企业领导成员的任免,坚持党管干部与依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办事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探讨相互衔接的新路子。

四、确定法人治理结构的人员组成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包括总经理层)和监事会的人员组成,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并确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是指有该公司股票者,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是指认购该公司股份者。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董事会的组成人员董事,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和任免。

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非股东,应为自然人。

法人为公司股东的,应委托自然人代理法人单位参加董事会。

公司国有股权代表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按照董事会的任期委派或者更换。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至十三人,国有独资公司三至九人,股份有限公司五至十九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般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可由政府有关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的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中三分之一以上,但不超过二分之一的监事会成员和有限责任公司二分之一的监事会成员,由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通过民主程序推举和罢免。

其余由股东会议选举和罢免。

公司不设股东会议的由股东委派和罢免。

监事会***由全部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和罢免,不得兼任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职务。

五、制订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制度
要严格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事权划分,合理界定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层、监事会的职责范围基础上,还应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制订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制度,以便处理在具体事务中出现的交叉、重复和相互扯皮问题,使法人治理结构走上规范化运作的轨道。

法人治理结构运作的主要形式是召开重要会议决定重大和重要事项,处理重要文书。

因此,必须明确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会议是股东会议、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和监事会会议,并严格制订各种会议的议事规则,对各类会议的召集、参加及列席范围、议事内容、表决程序、决议实施监督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做出具体的规定。

同时,还应根据公司特点设置公文种类,规定行文关系,对董事长和总经理阅批签发公文范围进行合理界定。

在决策程序上,一
般应按总经理办公会直接决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提交董事会决定、董事会直接决定和董事会研究提交股东会或出资者决定等四个层次,分别根据事权划分进行决策。

六、聘请专业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是一项系统而艰巨的工程,单靠企业自身形成的文件往往挂一漏万,甚至缺乏可执行性,使企业在实际运作中陷入内耗。

因此,聘请专业的咨询公司帮助企业完成法人治理结构就变为了最佳选择。

一方面,合适的咨询公司,除了其知识全面、掌握大量管理分析工具以外,在法人治理结构设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知识,拥有强大的知识库,可以避免很多弯路。

另一方面,由于咨询公司是外来力量,既与企业家也与企业的员工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只按合同约定的项目内容工作,所以会公正地对待企业的每一个人,不会也不可能在咨询项目中攫取不正当利益,更不会卷入客户的利益斗争中去。

由咨询公司主导提出的法人治理结构方案,往往是中立的,经得起检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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