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方案

法人治理结构方案导言法人治理结构是组织内部用于实施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框架。
一个明确、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方案是确保组织高效运作和健康发展的关键。
本文将探讨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并提出一套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方案。
一、背景在现代商业环境中,有一个适当的法人治理结构是至关重要的。
法人治理结构可以确保合法、公正、透明和负责任的决策和管理过程。
一家良好治理的企业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降低风险,吸引投资者和合作伙伴,促进持续增长。
二、法人治理结构的原则1. 透明度和披露透明度和披露是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原则之一。
组织应该确保及时、准确地向所有相关方公开重要信息,并确保信息的易接触性和可理解性。
2. 董事会的角色和责任董事会是法人治理结构中最重要的机构之一。
董事会应该确保制定和执行组织的战略目标,并监督高级管理团队的表现。
董事会成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思考和做出明智的决策。
3. 管理层的角色和责任管理层应对组织的日常运营负责,并对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负责。
管理层成员应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团队的工作。
4. 内部控制和审计内部控制和审计是保证法人治理结构有效运作的重要机制。
组织应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进行定期的内部审计。
5. 资深独立董事资深独立董事在法人治理结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应具备行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提供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确保董事会的决策不受利益冲突的影响。
三、法人治理结构方案的关键要素1. 董事会结构和规模组织应制定适当的董事会结构和规模。
董事会成员应代表各个利益相关方,并具备多样化的背景、经验和知识。
2. 董事会委员会董事会可以设立各种委员会来支持其运作,如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提供专业的建议和决策。
3. 高级管理团队高级管理团队应由经验丰富、能力卓越的人员组成。
他们应对组织的战略目标和业务结果负责,并与董事会保持紧密合作。
法人治理结构

模式
西方的公司治理结构通常有英美模式、日本欧洲大陆模式等。英美重视个人主义的不同思想,在企业中的组 织是以平等的个人契约为基础。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制定了这样一套合乎逻辑的形态,即依据契约向作为剩余利益 的要求权者并承担经营风险的股东付与一定的企业支配权,使企业在股东的治理下运营,这种模式可称为“股东 治理”模式。它的特点是公司的目标仅为股东利益服务,其财务目标是“单一”的,即股东利益最大化。
日本和欧洲大陆尊重人和,在企业的经营中,提倡集体主义,注重劳资的协调,与英美形成鲜明对比。在现 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目标并非唯一的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企业的本质是系列契约关系的总和,是由企 业所有者、经营者、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组成的契约网,契约本身所内含的各利益主体的平等化和独 立化,要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体之间应该是平等、独立的关系,契约网触及的各方称为利益相关者,企业的效率 就是建立在这些利益相关者基础之上。为了实现企业整体效率,企业不仅要重视股东利益,而且要考虑其他利益 主体的利益,一个采取不同方式的对经营者的监控体系。
再次,对于经理人,一是应该赋予经理人相应的执行权力。经理人只对董事会负责,不管董事会的决策是对 的还是错的,董事会的决策经理人都应该无条件服从;二是赋予经理人选择副手的权力即组阁权,来保证行政系 统的畅通无阻。
最后,对监事会来说,武汉市对监事会制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一直在实行的财务总监制度已推行多年, 取得的效果还是不错的,在全国有了很大的影响。
建立
法定原则 职责明确
协调运转 有效制衡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它通过对企业内部的权利分配、制衡和监督机制的设计,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健康发展。
以下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几个主要组成部分:1.1 股东会/股东大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企业的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董事及监事的选举等重大事项。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2 董事会董事会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向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的结构应合理,既包括股东代表,也包括独立董事,以确保董事会的决策能够公正、公平。
1.3 监事会监事会是企业内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
监事会应保持独立性,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1.4 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是企业实际运营的执行者,包括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
他们负责企业的日常运营,实现董事会的战略目标。
二、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为了确保业务流程的合规性、有效性,以及财务报告的准确性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程序。
以下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2.1 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环境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企业文化、组织结构、人力资源政策等。
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能够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2.2 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和分析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的过程。
风险评估能够帮助企业预防和应对潜在风险。
2.3 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政策和程序,以防止风险发生或减轻风险的影响。
这些活动可能包括授权审批程序、内部审计、独立检查等。
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的不断壮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企业内部的一套管理机制,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各个组成部分,以及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权力关系等。
一个良好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可以有效地保护股东的利益,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为企业的长期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构成要素1.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基本法规。
公司章程应当明确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目标等基本内容,确保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此外,公司章程还应当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各个组成部分的职权、职责、权利和义务等,确保企业内部管理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2.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的职责是审议和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章程的修改、股权变更、重大投资、重大合同、重大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
股东大会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是企业内部管理的最高法规。
3. 董事会董事会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具有决策权的组成部分之一,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
董事会的职责是制定企业的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保障企业的长期发展。
董事会的成员应当具有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地管理企业,保障企业的长期发展。
4. 监事会监事会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具有监督权的组成部分之一,是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监督机构。
监事会的职责是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合理,保障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的成员应当具有财务、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地监督企业,保障股东的利益。
5. 管理层管理层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具有执行权的组成部分之一,是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机构。
管理层的职责是根据董事会制定的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有效地组织、管理和执行企业的经营活动,保障企业的长期发展。
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的概念1.产权清晰、责权分明是现代企业的特点之一随着企业规模的发展,所有权和经营权概念逐步清晰,两权应该分离。
企业真正建立一套现代企业制度重要的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即两权分离。
股东对企业拥有所有权。
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人以上50个人以下的股东。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可能有上万个股东。
因为它是上市公司,买1元钱股票的人也是股东。
以公司总经理为首的经营班子所具有的是经营权。
过去国有企业所有权、经营权都是国家的,领导是国家委派的,所以谈不上两权分离。
现在按照《公司法》,企业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所有权与经营权是两个概念。
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比较好。
股东拥有所有权,通过董事会掌握企业的发展规划,然后委托职业经理人管理企业。
2.职业经理人的产生是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必然结果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以后,经营权应该由职业经理掌握,现在一些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还有交叉。
职业经理人这个词的产生大概有两三年的时间。
过去所说的企业经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经理,不是企业的经营者。
现代企业制度需要专门管理企业的职业经理。
所谓“职业”就是以此为生,精于此道。
法人治理结构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作用和意义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或者总经理1.确保股东方(资本持有者)的合法权益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或者总经理。
通过法人治理结构来保障投资方(股东)——资本持有者的利益,因为他们要通过董事会来控制企业。
2.决策的科学性很多企业可能红火一时,像“爱多”VCD四年时间就做到了行业老大,但是,转眼间就成为过眼烟云,主要原因是决策失误。
只有法人治理结构由群体决定,决策被多数董事认同才能通过,所以能大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3.维护公司的正常管理秩序公司、企业一定要建立非常规范的管理秩序,法人治理结构是正常管理秩序的保障。
例。
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和内容

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和内容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适应企业发展和管理的需要所设计和完善的一系列制度。
它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基石,对于企业的顺利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机构,以及规范的制度和程序。
这些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企业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提高企业运作的效率和公正性。
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发展。
公平竞争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需要依法维护市场秩序,禁止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参与和公正竞争。
三、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组织创新: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健全科学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组织创新和员工激励。
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包括制定清晰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建立高效的决策流程和信息流通机制,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关注可持续发展。
企业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劳动者权益,保护环境资源,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同时,企业要注重长期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增长。
五、加强企业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加强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业务创新。
企业应依靠信息技术实现内外部信息的共享和协同,建立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和风险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的精准性。
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加强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组织向心力和凝聚力的形成。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精神支撑和核心竞争力,通过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能力的员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以上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特征和内容,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发展和管理的要求。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内容概述

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激励和约束功能
• 激励机制应该具有激励相容的功效,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应该使 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形成激励相容的功效,或者是接近激励相容 的功效。激励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即物质激励与非物质激励
• 约束功能是通过法人治理结构中提供的监督与惩罚机制以及合 约关系对代理人行为产生的一种约束力。它主要是防止代理人 的偷懒行为和道德风险问题 ,同时对代理人的渎职行为进行惩罚 和制裁。对代理人的约束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所有权约束; 二是监督机制的约束;三是对渎职行为的惩罚
委托-代理问题是法人治理结构 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 委托-代理问题是指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由于身份和信息等 原因而导致的激励不相容.它包括三个重要方面: 第一,经理人(代理人)工作努力程度与所有人不同 ; 第二,代理人承担的风险与所有人不同; 第三,所有者与经理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
• 法人治理结构就是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或契约关系,达 到解决企业中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解决委托人和代理人 之间的激励不相容。这里主要是企业所有人和企业经理人之 间的激励不相容。
解决方式
1.两职务兼任(小公司) 2.加强对总经理的监督(成本太高) 3. 让总经理占有相当比例的股份,从而具有所有者的行为
所有人和经理人的制度安排
所有人(董事长)
公司1
兼任总经理
发展 规模 扩大
董事长 的精力只 能专心于 企业长期 战略和重 大投资的
决策
公司2
(兼×任)总经理
公司3
(兼×任)总经理
法人治理结构的功能:权力制衡功能
• 法人治理结构就是为了制衡公司中各种权力关系而设立的。 • 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明确划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公司内部的决策权力在不同层级之间的分配和控制机制,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
良好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助于保护股东利益,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透明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其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实施股东大会的决策和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
董事会由一定人数的董事组成,董事的任职和解职由股东大会决定。
董事会任命和监督管理层,通过制定战略规划和决策管理层的奖酬计划来引导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董事会还应确保公司的财务和业绩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提供给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依据。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的决策执行和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监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独立于董事会。
监事会可以参与董事会的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对董事的违法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
监事会还负责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其真实和准确。
同时,监事会还要求董事会对公司的治理情况、内控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进行监督,防范公司的风险。
最后,高级管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核心,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活动和实施董事会的决策。
高级管理层需要具备专业技能和管理经验,负责公司的各个职能部门和业务板块的组织和协调。
高级管理层应当向董事会及时报告公司运营情况,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高级管理层的绩效考核应该与公司的业绩和长期利益相挂钩,以激励其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最大的价值。
综上所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涉及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各个方面的机构和职能。
合理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能够有效保护股东权益,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同时,也需要相应的监管制度和市场机制来验证和约束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以确保其公正透明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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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企业制度中,产权的初始界定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对产权的执行,通过执行,产权才能产生影响资源配置的结果。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企业规模的扩大以及资本的不断积累,由资本所有者完全独立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方式越来越受到所有者的能力及专业知识局限的限制。
当所有者不能在进行风险决策的同时又圆满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时,就有可能去委托专业人员代理执行上述的资产经营的职能,这就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
在现代企业中,这种资产权利委托代理关系的实现是通过公司治理结构来实现的。
公司治理结构本质上并非一般的企业管理,而是在公司的法人资产的委托代理制下规范不同权利主体之间责权利关系的制度安排。
一、法人产权的实质—法人治理结构命题的提出现代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是以代理关系的收益大于代理关系的成本为前提的。
在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控制全相分离的条件下,如何对所有者、经营者的关系进行制度安排,关系到委托—代理关系的发展与绩效。
而这在现代企业中是通过治理结构来解决的。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以股东出资形成的法人财产为基础的法人实体。
由于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很多(现代大公司甚至达到几百万人),股份相当分散,所有权与经营控制权的分离就越来越明显,因而公司并不是由股东直接经营管理,而是通过一系列代理关系和制度安排,由少数人进行管理的,这一系列制度安排就是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公司法人产权制度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治理结构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企业法人产权制度的组织结构形式,同时,企业法人产权的有效安排又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性的基本前提。
治理结构命题的提出,根本原因在于现代企业法人产权制度的形成。
因为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是一种典型的关于资产权利的委托—代理制,便有了权利的分离和相应的权利主体多元化,从而相互间的监督、制衡成为重要的问题,因此,理解治理结构首先必须把握企业法人产权的实质及特征。
(一)、企业法人产权的本质—对他人资产的支配权。
企业法人产权是有别于原所有权但又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且有独立意义的有关资产的权利。
在现实中,以最典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所有权转化为股权由股东持有;管理权作为经营管理的执行权由经理掌握;董事会的权利既不同于股东的持股权,也不同于经理的管理权,而是一种对整个公司资产组合的支配权;任何一个所有者,作为持股者只能在市场交易中支配自己的股份,但却不能支配整个公司,只有董事会可以支配整个公司的资产。
在这里,董事会权利的特点在于他所支配的公司的资产,在所有权上主要并不是隶属于董事会成员的。
尽管董事会的成员也拥有公司的股权,因而也是公司的所有者,但整个董事会成员的股份在整个公司的资产中只是一部分,并非全部。
在当代股份日益分散的条件下,董事会成员的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越来越低,但他却可以支配整个公司的资产,因此,所谓企业法人产权便是这种由董事会代表的对他人资产的支配权。
(二)、企业法人产权具有独立性。
企业法人产权虽然属于所有权的一种委托代理权,但一经形成便有其独立性。
这种独立性集中表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企业法人产权虽然是所有者委托的一种支配权,但他以企业法人为主体,一经形成法人产权便不可以任意分割,即所有者不可凭借所有权去分割企业的资产,所有者作为持股者只能在市场上交易所有权(股权),并以此来决定选择、评价、约束公司的行为,并转移风险,但却不能凭借股权来分割公司法人产权。
股票一经售出不可退本,除非公司破产,按照事先确认的法律制度安排对所有者履行一定的责任。
另一方面,在企业法人产权制度下,所有者一经委托,对大多数所有者来说不可能凭其所有权直接在公司内部监督、支持公司的行为,而只能是在公司外部或委派少数代表来监督、约束受托者。
除非持股者作为董事进入董事会,但毕竟是少数,大多数所有者只能通过市场交易,通过股票市场的投票来评估、监督、选择代理者。
可见企业法人产权实质上是一种受所有者委托的对他人资产的支配权。
在这种委托代理制度下,关于资产权利的职能便发生了分解,权利诸方面的主体相应出现了多元化,出现了所有者、支配者、管理者之间目标、动因、利益、权利、责任的差异,相应的产生了所有权、法人产权、管理权的矛盾因而也就要求相应的治理结构来衔接并规范诸方面的利益关系。
二、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由高层经理人员组成的执行机构四部分组成。
其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并将自己的资产交给董事会托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结构,拥有对高层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及解雇权;股东大会同时选举监事组成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股市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执行状况;高层经理人员组成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基本相同,只是前者更加复杂、完善,因此,下面就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做具体说明。
(一)、股东和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公司股份(表现为股权)的持有者。
股东有在册和不在册之分。
在册股东是指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其姓名、住址和简况的股东。
非在册股东是指没有在公司股东名册上进行相应登记的股东。
享有平时获得股息的优先权和清盘时优先获得补偿的优先股持有者,通常不算在册股东;普通股持有者依法过户后就成为在册股东。
公司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依法对公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
股东的义务仅限于就其所认购股份额(即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股东的权利分为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自益权和以自己利益及公司利益而行使的公益权。
自益权包括:股息红利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权、股份转让权等。
公益权包括:出席股东大会权、表决权、请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权等。
股东权利的行使,在公司内部,一般是通过股东大会进行的。
股东大会是指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组成的组织,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
股东大会的权利各国法律一般都有明确规定,一般包括:听取股东大会召集人(一般为公司董事、监事)报告的权利,查核公司各种报告、表册的权利,就公司事务特别是重大事务如任免董事、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的权利等。
股东大会一般分为普通年会和股东特别会议两种。
股东普通年会是指一年一次必须召开的股东大会。
股东普通年会一般是董事会组织召开。
股东特别会议是指两次股东普通年会之间不定期召开的股东大会。
股东特别会议可以由董事会召开,也可以由法定的特有一定数量股权的股东召开,还可以有由法院根据自己的动议或任何一个董事或一个有表决权的股东的动议,发布命令召开。
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开会前送到每个有表决权的股东手里,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必须达到法定人数,才能视为合法,通过的决议才能有效。
(二)、董事和董事会。
对于拥有众多股东的公司来说,不可能通过所有股东的定期集会来经营。
因而,股东大会只能议事而不能具体管理公司的事务,这就需要股东通过股东大会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有能力的少数代表来具体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这些由股东大会选出的代表股东来管理公司的少数人就是公司的董事,他们组成的机构即为董事会。
有些国家的公司规定,法人也可以兼任公司的董事,但必须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代表执行董事的职能。
各国法律一般规定,董事的人数应在三人以上。
按照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司法,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结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代表股东对公司实施管理,因而拥有广泛的权利。
主要包括:根据公司章程和内部细则制订公司的经营目标、战略对策和管理原则;任免公司高层经理人员并决定他们的报酬和奖惩;协调公司、管理部门和股东之间的关系。
董事会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主要是:不得从事公司业务活动范围以外的事;不得超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议与股东大会决议发生冲突时,一般以后者为主。
(三)、执行机构。
公司执行机构由高层执行官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常务董事等),即高层经理人员组成。
他们是公司的雇员,受聘于董事会,在其授权范围内拥有对公司事务的管理劝和代理权。
高层经理人员,特别是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的业务活动;经董事会授权对外签定合同或处理业务;任免职员并报董事会批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业务情况;提出公司年度报告等。
(四)、监事和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是检查公司的财产状况和公司业务执行情况的公司常设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选择和资格限制与董事基本相同,但一般人数较少。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权利包括:业务检查监督权;召开股东大会权;公司代表权等。
三、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制衡关系首先论述一下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投资者通过认购股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就开始了股东与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
这种相互关系主要体现在两方面:第一,有限责任制度即不管公司的经营由于决策失误造成多大的财产责任,每个股东仅以其出资部分的金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通过有限责任来解决股东与股东之间的资产责任问题。
第二,权利的合理分配。
一是股东有根据一股一票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权利,同时股东又有权随时转让自己的股份。
前者称为“用手投票”,后者称为“用脚投票”。
下面我们讨论现代公司中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之间的制衡关系。
从法律上讲,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信任托管关系,董事会与高层经理人员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一)、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信任托管关系。
在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是股东的受托人,承担受托责任,受股东大会的信任委托,托管公司的法人财产和负责公司的经营,这是一种信任托管关系。
其特点在于:①一旦董事受托经营公司,就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股东既然将公司交由董事会托管,则不再去干预公司的管理事务。
股东可以“用手投票”或“用脚投票”来表达自己的意愿。
②受托经营的董事不同于受雇经理人员,不兼任执行人员的董事一般不领取报酬,只领取一定的津贴。
③在法人股东占主要地位的情况下,大法人股往往派出自己的代表充当被持股公司的董事。
(二)、董事会与公司经理人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在一个信息不完备的经济环境中,代理人并不总是以追求委托人最大利益作为自己行为的最高准则。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会产生所有者(委托人)和经营者(代理人)之间的激励不相容、信息不对称和责任不对等等问题。
由于信息的不完备、不对称又会产生经营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因此,受托人有必要设计恰当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以获取更大的利益和经济效率。
下面我们将分析现代企业是如何实现对经理人员(代理人)的监督与激励的。
委托人与代理人各自追求利益的差异体现在:作为委托人的董事会要求经理人员尽职尽责,执行好经营管理的职能,以便为公司取得更多的“剩余收益”即利润;而作为代理人的高层经理所追求的,则是他们本身的人力资源资本(知识、才能、社会地位、声誉等)的增加以及相应的经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