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基坑工程
基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基坑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安全评估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企、科技兴企”的原则。
第四条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各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基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安全总监、生产经理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第六条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公司制度;(二)制定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六)督促、指导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七)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各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一)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二)安全总监:负责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三)生产经理:负责基坑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四)安全员:负责基坑工程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五)施工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六)监理人员:对基坑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基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建筑基坑支护第五章课后习题

建筑基坑支护第五章课后习题一、选择题1、下列支护结构可以用于基坑侧壁支护等级为一级的是哪个?(A)A、排桩和地下连续墙B、逆作拱墙C、土钉墙D、水泥土墙2、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和重要性系数对应正确的是那组?(D)A、二级为1.10B、特级为1.20C、三级为1.0D、一级为1.103、下列可按被动土压力计算的情况是(C)A作用在地下室外墙上的土压力B逆作拱墙外侧土体作用在拱墙上的土压力C基坑内侧土体作用在基坑底面以下嵌固深度内支护结构上的土压力D排桩外侧土体作用在排桩上的土压力4、在相同的条件下,主动土压力(Ea)、被动土压力(Ep)、静止土压力(E0)的关系为(C )A Ea >Ep>E0B Ea <Ep <E0C Ea < E0 < EpD E0<Ea <Ep5、下列哪种的hd不需按整体稳定条件采用圆弧滑动简单条分法确定(D)A.水泥土墙B.多层支点排桩C.多层支点地下连续墙D.逆作拱墙6、下列哪种稳定性分析不用考虑嵌固深度的影响(B)A.整体稳定性分析B.基坑底部土体突涌稳定性分析C.基坑底部土体抗隆起稳定性分析D.基坑渗流稳定性分析7、等值梁法的关键在于(D)A确定内力的大小B计算配筋C计算埋置深度D确定反弯点的位置8、根据下面地基水平抗力系数的分布图,判断是哪种地基反力系数kx方法:()A.①C值法②K法③m法④常数法B.①常数法②K法③m法④C值法C.①常数法②m法③K法④C值法D.①C值法②m法③常数法④K法9、水泥土搅拌桩成桩三天内,可用轻型动力触探检查每米桩身的均匀性检查数量为施工总数的1%且不少于(B)根A、4B、3C、6D、510、当基坑底部不是碎石土、基坑内部不排水且没有作用渗透水压力时,水泥土墙嵌固深度以(D)条件确定A、抗隆起稳定性B、抗倾覆稳定性C、抗滑移稳定性D、整体稳定性11、下列不属于复合土钉墙的类型的是(C)A土钉墙+止水帷幕+预应力锚杆B土钉墙+预应力锚杆C土钉墙+止水帷幕++微型杆D土钉墙+微型杆+预应力锚杆12、下列不适用于土钉墙的是(C)A基坑安全等级为二三级B基坑周围不具备放坡条件C临近有重要建筑或地下管线D地下水位较低或坑外有降水条件13、适用于逆作拱墙的地区,基坑开挖深度不宜(A)A.大于12mB.小于12mC.大于等于12mD.小于等于12m14、保证拱墙受力符合主要受压应力条件,逆作拱墙轴线矢跨比不宜小于(B)A.1/4B. 1/8C. 1/10D.1/1215、逆作拱墙截面宜为(A)A、Z字形B、L字形C、I字形D、T字形16、圆形拱墙壁厚不应(B)A、小于500mmB、小于400mmC、大于500mmD、大于400mm17、分层厚度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决定,对于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D)A、2mB、3mC、0.5mD、1m18、基坑边缘堆置的土方和建筑材料,一般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小于,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并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值(A)A、2m、1.5mB、1.5m、2mC、1m、2mD、2m、1m二、判断题1、为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的支挡、加固与保护措施,这就是基坑支护。
济南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济南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济建发[2006]4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进行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深基坑工程包括工程勘察、围护结构设计及施工、土方开挖、地下水降水及控制、基坑及其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变形监测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承发包管理有关规定,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承担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项目。
不得将应由一个专业单位承包的专业项目肢解发包给不同的专业单位。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以下简称相邻建筑)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资料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
前期调查范围应当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情况,以基坑顶边线起向外延伸相当于基坑开挖深度3倍距离为宜,特殊地质情况的需视情况外延。
第六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邀请设计、施工、监理、市政、公用、供电、通讯、监测等有关单位,介绍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以及其他因受影响而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应对可能发生影响或争议的部位提取影像资料或布设标记,并作好记录。
建设单位应当与其产权单位(产权人)签订书面协议,必要时也可委托法定检测单位预先进行检测鉴定,以确定其可承受外界影响的程度。
第三章深基坑工程勘察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委托勘察单位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地域进行勘察,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工程基坑监测点布设方案

第五章监测点布置和埋设监测点布设原则1.以设计提供的主体围护结构监测平面图为参考;2.各监测项目的测点布设位置及密度应与基坑开挖顺序、被保护对象的位置及特性相配套;同时为综合把握基坑变形状况,提高监测数据的质量,应保证每一开挖区段内有监测点;遵循规范结合实际,参照围护体布置及开挖分区等参数,进行测点布置;3.基坑监测点总体布设原则:1监测点应充分结合基坑工程监测等级、基坑设计参数特性和基坑施工参数特性进行合理布置;2监测点布置应最大限度反映基坑围护结构体系受力和变形的变化趋势;3基坑围护结构侧边中部、阳角处、受力或变形较大处应布置测点,重点区域应加密监测点;4不同监测项目的监测点宜布置在同一断面上,便于数据比对;5监测点间距布置应满足规范要求,应满足设计及相关单位的合理要求;6各监测项目的测点布置,需兼顾基坑分块施工特点,确保每分块开挖施工中,均有对应测点有效工作,从而为分块施工过程提供数据信息;4.区间隧道监测点布置每10环在管顶和管底各设置一个,盾构始发井和接受井部位各设置一个断面;收敛监测布置间隔同隧道内管片沉降监测;围护结构体系观察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整个基坑工程施工期内,与仪器监测频率相对应,应进行巡视检查,并形成书面巡视报表;巡视检查内容主要针对四部分:围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和监测设施;一般现场巡视内容汇总表现场巡视检查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每日由专人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巡视检查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巡视检查如发现异常和危险情况,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及其他相关单位;围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开挖期间大面积土方卸载,围护结构将产生一定水平位移,为掌握围护结构顶部位移信息,布设墙顶水平位移监测点,围护结构顶水平位移值亦可作为测斜自管口向下计算时的管口位移修正值;测点布置与围护结构测斜孔位置一一对应;围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监测点,一般直接布设在顶圈梁上,依据测点布设时机相对圈梁浇筑混凝土时间,可区分为先埋和后埋两种方式;“先埋”即在围护体顶部结构施工过程中,如圈梁钢筋笼绑扎过程中,在方案设计位置,将钢筋标杆预先竖直牢靠绑扎或焊接在钢筋笼上,预埋钢筋标杆顶部带“十”字应高出设计圈梁顶部1~2cm以上,混凝土浇筑完毕后,钢筋标杆即牢靠固定在圈梁中或在圈梁混凝土浇筑后12h内,将专用道钉按入测点设计位置,待混凝土完全凝固后,测点亦牢靠固定在圈梁中;“后埋”即围护结构顶部结构施工完成后,用冲击钻于测点设计位置用膨胀螺栓把强制对中盘固定,监测时放上小棱镜即可;水平位移点位埋设示意图周边地表沉降监测因开挖引起基坑围护结构向坑内的变形及坑底隆起等原因,会导致坑外土体出现一定程度的变形,会对影响范围内道路以及地面造成影响,如道路变形过大,将导致道路不能正常、安全使用,故需对基坑周边地表进行沉降监测;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道路及沉降测点标志采用窖井测点形式,采用人工开挖或钻具成孔的方式进行埋设;道路、地表沉降监测测点应埋设平整,防止由于高低不平影响人员及车辆通行,同时,测点埋设稳固,做好清晰标记,方便保存;地表沉降监测点埋设实样图周边建构筑物沉降监测因开挖引起基坑围护体向坑内的变形及坑底隆起等原因,会导致坑外土体出现一定程度的变形,会对影响范围内建筑物造成影响,如建筑物变形过大,将导致该建筑物不能正常、安全使用,故需对建筑物进行沉降和水平位移监测;建筑物垂直位移测点可利用射钉枪进行布设或使用冲击钻进行“L”形测标布设;需确保测点与建筑物连结紧密,不能有松动;建筑物沉降监测点埋设示意图基坑施工监测控制标准以上各项监测的报警指标根据设计施工蓝图确定,应在方案评审会上确认;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加强监测和巡视:雨季:加强围护安全监测和巡视,必要时增设监测点;小雨时监测工作正常进行,中雨以上雨量时光学监测工作停测,但测斜监测、轴力监测、等科目仍应正常进行,数据异常时需进行加测;围护渗漏:渗漏处加强围护安全监测和巡视;地面裂缝:加强对裂缝处沉降监测、裂缝附近围护安全监测和巡视;监测数据持续报警:加密监测频率,出现异常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监测预警:巡视预警:施工过程中通过巡视,发现一般安全隐患或不安全状态应予以预警;若风险点在扩大,则应在报表中注明,并予以巡视预警;综合预警: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参与各方的监测、巡视信息,并通过核查、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等,及时综合判定出工程风险不安全状态而进行的预警;施工过程中当判断为综合预警状态时,在信息报送的同时,应及时组织分析,加强监测、巡视,进行先期风险处置;第六章监测仪器和监测方法沉降测量6.1.1 基准点及工作基点的埋设基准点布设于隧道及基坑开挖影响区外,一般为开挖边界100米之外不受干扰的地方,在土质地区,应埋设水泥桩,优先考虑设立在基础好,沉降稳定,便于施测,便于保存,稳固的永久性建筑物上,也可以埋设于在变形影响区域外的原状土层上;工作点的选取应适观测点与基岩基准点的距离而定,初步确定为每个基准点联测3个工作点;基准点埋设方式如下图所示;墙角精密水准点埋设示意图基准点与工作基点的埋设要牢固可靠,如采用标准地表桩,必须将其埋入原状土,并做好井圈和井盖;在坚硬的道面上埋设地表桩,应凿出道面和路基,将地表桩埋入原状土或钻孔打入1米以上的螺纹钢筋做地表观测桩,并同时打入保护钢管套;基准点与工作基点可适现场情况使用第三方交桩控制点或其他已有的精密水准点;地面基准点埋设示意图6.1.2测量方法基准点采用观测采用闭合水准路线时可以只观测单程,采用附合水准路线形式必须进行往返观测,取两次观测高差中数进行平差;观测顺序:往测:后、前、前、后,返测:前、后、后、前;根据使用仪器徕卡DNA03电子水准仪的精度是每公里偶然中误差为0.3mm,同时考虑本工程监测点是按照三等垂直位移监测精度进行观测,其视线长度≤50m,一般附合路线线路长约1km 左右,则在该路线上的测站数为:105021000 线线S S n 站各测站高程中误差为:04.0103.0 n m m 偶站mm在本线路中最弱点将是第5站,即n=5,其单向观测最高程中误差为:09.023.204.05)( 站单向最弱点m m mm当采用往返观测时,最弱点高程中误差为:06.0204.02)( 最弱点(单向)往返最弱点m m mm可以看出,采用该仪器按本观测方案可以达到垂直变形监测要求;观测注意事项如下:①对使用的电子水准仪、条码水准尺应在项目开始前和结束后进行检验,项目进行中也应定期进行检验;当观测成果异常,经分析与仪器有关时,应及时对仪器进行检验与校正;②观测应做到三固定,即固定人员、固定仪器、固定测站;③观测前应正确设定记录文件的存贮位置、方式,对电子水准仪的各项控制限差参数进行检查设定,确保附合观测要求;④应在标尺分划线成像稳定的条件下进行观测;⑤仪器温度与外界温度一致时才能开始观测;⑥数字水准仪应避免望远镜直对太阳,避免视线被遮挡,仪器应在生产厂家规定的范围内工作,震动源造成的震动消失后,才能启动测量键,当地面震动较大时,应随时增加重复测量次数;⑦每测段往测和返测的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否则应加入标尺零点差改正;⑧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标尺应互换位置,并应重新整置仪器;⑨完成闭合或附合路线时,应注意电子记录的闭合或附合差情况,确认合格后方可完成测量工作,否则应查找原因直至返工重测合格;6.1.3数据处理及分析1数据传输及平差计算观测记录采用电子水准仪自带记录程序进行,观测完成后形成原始电子观测文件,通过数据传输处理软件传输至计算机,检查合格后使用专用水准网平差软件进行严密平差,得出各点高程值;平差计算要求如下:①应使用稳定的基准点为起算,并检核独立闭合差及与2个以上的基准点相互附合差满足精度要求条件,确保起算数据的准确;②使用商用华星测量控制网平差软件,平差前应检核观测数据,观测数据准确可靠,检核合格后按严密平差的方法进行计算;③平差后数据取位应精确到0.1mm;通过变形观测点各期高程值计算各期阶段沉降量、阶段变形速率、累计沉降量等数据;2变形数据分析观测点稳定性分析原则如下:①观测点的稳定性分析基于稳定的基准点作为基准点而进行的平差计算成果;②相邻两期观测点的变动分析通过比较相邻两期的最大变形量与最大测量误差取两倍中误差来进行,当变形量小于最大误差时,可认为该观测点在这两个周期内没有变动或变动不显着;③对多期变形观测成果,当相邻周期变形量小,但多期呈现出明显的变化趋势时,应视为有变动;监测点预警判断分析原则如下:①将阶段变形速率及累计变形量与控制标准进行比较,如阶段变形速率或累计变形值小于预警值,则为正常状态,如阶段变形速率或累计变形值大于预警值而小于报警值则为预警状态,如阶段变形速率或累计变形值大于报警值而小于控制值则为报警态,如阶段变形速率或累计变形值大于控制值则为控制状态;②如数据显示达到警戒标准时,应结合巡视信息,综合分析施工进度、施工措施情况、支护围护结构稳定性、周边环境稳定性状态,进行综合判断;③分析确认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有关各方采取措施;垂直位移基准网观测主要技术指标及要求水准观测仪器及主要技术指标水平位移测量现场监测基准点采用强制归心的水泥观测墩,顶面长宽各0.4米,地下部分埋深大于1.2米,地面部分高1.0米;监测点埋设时先在圈梁、围护桩或地下连续墙的顶部用冲击钻钻出深约10cm的孔,再把强制归心监测标志放入孔内,缝隙用锚固剂填充;埋设形式如下图;监测基点实景图监测点实景图5.2.1埋设技术要求测点标志埋设时应注意保证与测点间的通视,保证强制对中标志顶面的水平,测点埋设完毕后,应进行必要的保护、防锈处理,并作明显标记;监测点标志使用预制强制归心标志,可与桩顶沉降点制作成同一标识;5.2.2观测方法1基准点及工作基点观测根据基坑周边环境情况,水平位移基准点及监测控制点组成附合、闭合导线或导线网,参考下图观测方案;水平位移基准点及工作基点必须使用强制对中装置;基准点及工作基点布置示意图基准网测量采用2″级全站仪,测距精度2mm+2ppm;可按下式估算导线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1t u m S T m m S1-1 其中S 为导线平均边长,m 为测角中误差″,1T 为测距相对中误差mm;取导线平均边长60米,测角中误差1.41”,测距中误差使用TC1800进行6测回观测,可达0.5毫米,于是得到导线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ij M 为0.64毫米; mm M M M U T IJ 64.022 1-2水平位移监测控制点的测量选用Ⅰ级全站仪导线测量的方法,按国标“精密工程测量规范”的四等三角测量技术要求施测;其主要技术要求如下:①水平角观测采用方向观测法,6测回观测,方向数多于3个时应归零;方向数为2个时,应在观测总测回中以奇数测回和偶数测回分别观测导线前进方向的左角和右角,左角、右角平均值之和,与360°的差值不大于±″;②半测回归零数≤±4″;一测回中2倍照准差变动范围≤8″;同一方向各测回较差≤±4″;③观测时为了减少望远镜调焦误差对水平角的影响,每一方向的读数正倒镜不调焦完成; ④方位角闭合差≤±″n n 为测站数;⑤测距应往返观测各两测回,并进行温度、气压、投影改正;根据场地的稳定条件,应定期对基准网进行检核,一般每3个月检查1次,发现工作基点相对关系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基准网复测;5.2.3监测点观测由于施工场地内环境条件一般较差,考虑现场情况,监测点水平位移观测一般采用极坐标法,使用工作基点为起算点,采用极坐标法测定各监测点坐标,计算围护桩顶测点的变形量;极坐标法进行监测点观测,测量方法与导线测量相同,在选定的工作基点上安置全站仪,精确整平对中,瞄准另一个工作基点作为起始方向,并用其它工作基点作检核,按测回法依次测定各监测点与测站连线的角度、距离,计算监测点坐标,根据各测次与初始值的坐标,计算桩顶水平位移矢量;极坐标法进行监测点水平位移监测中误差为:mmMmij8.022,满足精度要求;5.2.4数据处理及分析1数据传输及平差计算观测记录采用全站仪多测回测角测量记录程序进行,观测时可完成各项限差指标控制,观测完成后形成电子原始观测文件,通过数据传输处理软件传输至计算机,使用控制网平差软件进行严密平差,得出各点坐标;平差计算要求如下:①平差前对控制点稳定性进行检验,对各期相邻控制点间的夹角、距离进行比较,确保起算数据的可靠;②使用华星测量控制网平差软按严密平差的方法进行计算;③平差后数据取位应精确到0.1mm;通过各期变形观测点二维平面坐标值,计算投影至垂直于基坑方向的矢量位移,并计算各期阶段变形量、阶段变形速率、累计变形量等数据;2变形数据分析观测点稳定性分析原则如下:①观测点的稳定性分析基于稳定的基准点作为基准点而进行的平差计算成果;②相邻两期观测点的变动分析通过比较相邻两期的最大变形量与最大测量误差取两倍中误差来进行,当变形量小于最大误差时,可认为该观测点在这两个周期内没有变动或变动不显着;③对多期变形观测成果,当相邻周期变形量小,但多期呈现出明显的变化趋势时,应视为有变动;监测点预警判断分析原则如下:①将阶段变形速率及累计变形量与控制标准进行比较,如阶段变形速率或累计变形值小于预警值,则为正常状态,如阶段变形速率或累计变形值大于预警值而小于报警值则为预警状态,如阶段变形速率或累计变形值大于报警值而小于控制值则为报警态,如阶段变形速率或累计变形值大于控制值则为控制状态;②如数据显示达到警戒标准时,应结合巡视信息,综合分析施工进度、施工措施情况、基坑围护结构稳定性、周边环境稳定性状态,进行综合判断;③分析确认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有关各方;仪器型号:索佳SRX2、南方NTS-332R;精度:±2″,±2mm+2ppm;。
绍兴县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绍兴县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基坑工程的管理,保障基坑工程的安全和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避免和减少因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确保邻近建(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基坑(槽)或深度虽未超过4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工程。
本规定所称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本规定以外的基坑工程,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基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绍兴县建设局负责建设工程基坑工程的管理工作(不包括开发区)。
绍兴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受绍兴县建设局委托具体负责辖区内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鼓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投保基坑工程一切险种和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以减少工程的风险损失。
第二章前期准备第六条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将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资料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
第七条提供的资料从基坑边线起,以基坑开挖深度3倍的范围为准。
邻近隧道工程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与相邻可能受影响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位进行沟通协调,避免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
必要时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委托有资质的房屋检测单位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检测。
检测单位应当提出建筑物、构筑物可承受外界影响的程度。
第九条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应当按照承发包管理规定择优选择,建设单位不得违规发包工程。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基坑工程的施工图纸,并应委托绍兴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组织专家组评审,在技术经济上切实可行后方可施行。
合肥市深基坑管理规定

合肥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含边坡)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地下水处理和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加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应当经专家评审,其中,设计(含监测)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评审过程由直接负责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通过评审并经修改完善的方案报送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由监督机构报市建委备案。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由监督机构报请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者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深基坑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深基坑工程。
第六条市建委负责建立全市深基坑工程评审专家库。
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设计(含监测)、施工方案作出明确的结论意见。
第二章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第七条深基坑工程必须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将深基坑工程进行招标,深基坑工程招标时,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必须依法发包给具有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具有相应作业能力的施工企业承担。
上海市深基坑管理规定(3篇)

上海市深基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市深基坑工程施工管理,保障施工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市容市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深基坑工程施工管理。
第三条深基坑工程是指地下建筑物或地下构筑物施工过程中,为开挖地下空间时所进行的一系列工程活动。
第四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应遵循安全、经济、环保的原则,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标准和施工技术要求。
第五条深基坑工程施工许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参加工程质量评定。
第六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深基坑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完善安全、质量、环保和监控等制度。
第七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应当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第八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不得擅自修改。
第九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保护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施工人员的社会保障。
第二章设计与勘察第十一条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满足工程的功能和经济性。
第十二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地下水位、地下水渗流、地质构造、周边建筑物等因素,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深基坑工程的勘察应当准确获取地质、地下水、地下结构等相关资料,为设计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十四条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选择适宜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深基坑的开挖顺序、支护结构、降水设施等进行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预案,包括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监测预案等。
第三章施工安全第十七条深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深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当进行现场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深基坑支护结构的施工应当符合设计要求,采取可靠的施工工艺和方法。
基坑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基坑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基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基坑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坑工程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按照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更新。
第二章项目负责人一、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执行,确保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岗位的人员资质证书,并对项目的整体管理负责。
三、项目负责人应制定工作计划和分配任务,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项目负责人应检查项目现场的安全和质量控制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
五、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情况等因素,及时调整施工方案,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三章现场质量管理一、现场质量管理由专职质量员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二)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进行处理;(三)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并做好材料追溯记录;(四)组织开展施工作业前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五)组织施工现场质量验收,并督促整改不合格项。
二、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现场施工质量要求和标准;(二)规定施工项目质量验收标准和程序;(三)制定现场质量管理记录和档案管理要求;(四)规定现场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四章安全管理一、安全生产是基坑工程施工的首要任务,安全管理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施工现场安全计划,并监督其执行;(二)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处理;(三)组织开展施工作业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四)组织施工现场安全验收,并督促整改不合格项。
二、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二)规定安全培训和教育要求;(三)制定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要求;(四)规定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五)其他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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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基坑工程学习重点:1.围护结构的分类和适用条件;2.悬臂板桩墙和单支撑板桩墙的计算学习要求:掌握围护结构的分类和适用条件和悬臂板桩墙和单支撑板桩墙计算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概述一、基本概念定义:1.基坑:在建造埋臵深度较大的基础或地下工程时,往往需要进行较深的土方开挖。
这个由地面向下开挖的地下空间称为基坑。
从地表面开挖基坑,最简单的方法是放坡大开挖。
这种方法既经济又方便,在空旷地区应优先采用。
如果由于场地的局限性,在基槽平面以外没有足够的空间安全放坡,或者为了保证基坑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地下管线不受损坏,又或者为了满足无水条件下施工,需要设臵挡土和截水的结构。
这种结构称为围护结构。
一般来说,围护结构应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1)保证基坑周围未开挖土体的稳定,满足地下结构施工有足够空间的要求。
这就要求围护结构要起挡土的作用。
(2)保证基坑周围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在地下结构施工期间不受损害。
这就要求围护结构能起控制土体变形的作用(3)保证施工作业面在地下水位以上。
这就要求围护结构有截水作用,结合降水、排水等措施,将地下水位降到作业面以下。
总的说来,围护结构都要满足第一和第三个要求。
第二个要求要视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位臵、承受变形的能力、重要性和一旦损坏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方面的因素来决定。
基坑工程包括了围护体系的设臵和土方开挖两个方面。
土方开挖的施工组织是否合理对围护体系是否成功产生重要影响。
不合理的土方开挖方式、步骤和速度有可能导致主体结构桩基础变位,围护结构变形过大,甚至引起围护体系失稳而导致破坏。
同时,基坑开挖必然引起周围土体中的地下水位和应力场的变化,导致周围土体的变形,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产生不离队影响。
严重时有可能危及它们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总的来说,基坑的开挖深度在基坑工程中是主导因素,基坑场地的地质条件和周围的环境决定支护方案,而基坑的开挖方式对基坑安全直接相关。
第二节围护结构形式及适用范围一、围护结构形式围护结构最早采用木桩,现在常用钢筋混凝土桩、地下连续墙、钢板桩等。
常用的基坑围护结构形式有:1.放坡开挖及简易支护2.悬臂式围护结构3.重力式围护结构4.内撑式围护结构5.拉锚式围护结构6其他形式围护结构:主要包括门架式围护结构;沉井围护结构;加筋水泥土围护结构等。
二、悬臂式围护结构1. 概念和锚固的围护结构均可归属悬臂式围护结构,如图所示。
但此处仅仅指没有支撑和锚固的板桩墙、排桩墙和地下连续墙等围护结构。
悬臂式围护结构常采用钢架混凝土排桩、木板桩、钢板桩、钢筋混凝土板桩、地下连续墙等形式。
钢筋混凝土桩常采用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沉管灌注桩和预制桩等。
2.原理悬臂式围护结构依靠足够的入土深度和结构的抗弯刚度来挡土和控制墙后土体及结构的变形。
3特点悬臂式围护结构对开挖深度十分敏感,容易产生大的变形,有可能对相邻建筑物产生不良的影响。
4适用性这种结构适用于土质较好,开挖深度较小的基坑。
三、重力式围护结构1概念水泥土重力式围护结构示意图。
水泥土重力式围护结构通常由水泥搅拌桩组成,有时也采用高压喷射注浆法形成。
当基坑开2.原理水泥土和它包围的天然土形成了重力挡土墙,可以维持土体的稳定。
3适用性深层搅拌水泥土桩重力式围护结构常用于软黏土地区开挖深度7.0m 以内的基坑工程。
水泥土重力式挡土墙的宽度较大,适用于较浅的、基坑周边场地较宽裕的、对变形控制要求不高的基坑工程。
四、内撑式围护结构1概念内撑式围护结构由挡土结构和支撑结构两部分组成。
挡土结构常采用密排钢筋混凝土桩和地下连续墙。
支撑结构有水平支撑和斜支撑两种。
2类型根据开挖深度,可采用单层或多层水平支撑。
当基坑面积大而开挖深度不大时,可采用单层斜撑。
内支撑常采用钢筋混凝土梁、钢管、型钢格构等形式。
钢筋混凝土支撑的优点是刚度大,变形小,而钢支撑的优点是材料可回收,且施加预应力较方便。
3适用性内撑式围护结构可适用于各种土层和基坑深度。
五、拉锚式围护结构1概念拉锚式围护结构由挡土结构和锚固部分组成。
挡土结构处理采用与内撑式围护结构相同的结构形式外,还可采用钢板桩作为挡土结构。
锚固结构有锚杆和地面拉锚两种。
2适用性采用锚杆结构需要地基土提供较大的锚固力,因而多用于砂土地基或粘土地基。
六、土钉墙围护结构土钉墙围护结构的机理可理解为通过在基坑边坡设臵土钉,形成加筋土重力式挡土墙。
边开挖基坑,边在土坡中设臵土钉,在坡面上铺设钢筋网,并通过喷射混凝土形成混凝土面板,最终形成土钉墙。
2适用性土钉墙围护结构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人工降水后的粘土、粉土、杂填土、以及非松散砂土、碎石土等。
在淤泥质土以及未经降水处理的地下水位以下的土层中采用土钉墙要谨慎。
第三节板桩墙围堰的计算一、概述在上节介绍的各种围护结构中,多点式内撑围护结构和拉锚式围护结构的内力计算分析复杂,为了模拟分步开挖、换撑和拆撑等施工步骤的影响以及土体弹性塑性变形的影响,往往采用有限元法进行应力和变形的分析,过程相当繁杂,超出了本课范围。
本章主要着重介绍悬臂式围护结构和单点支撑式围护结构的内力分析和设计方法。
在基坑开挖时,坑壁常用板桩予以支撑,板桩也用做水中桥梁墩台施工时的围堰结构。
1作用板桩墙的作用是挡住基坑四周的土体,防止土体下滑和防止水从坑壁周围渗入或从坑底上涌,避免渗水过大或形成流沙而影响基础开挖。
2.类型根据基坑深度和水深,一般可采用无支撑、单支撑和多支撑板桩墙。
3.受力特点它主要承受土压力和水压力,因此,板桩墙本身也是挡土墙,但又非一般刚性挡墙,它在承受水平压力时是弹性变形较大的柔性结构,它的受力条件与板桩墙的支撑方式、支撑的构造、板桩和支撑的施工方法以及板桩入土深度密切相关,需要进行专门的设计计算。
3.设计内容板桩墙计算内容应包括:1)板桩墙侧向压力计算;2)确定板桩插入土中深度的计算,以确保板桩墙有足够的稳定性;3)计算板桩墙截面内力,验算板桩墙材料强度,确定板桩截面尺寸;4)板桩支撑(锚撑)的计算;5)基坑稳定性验算;6)水下混凝土封底计算。
二、侧向压力计算作用于板桩墙的外力主要来自坑壁土压力和水压力,或坑顶其他荷载(如挖、运土机械等)所引起的侧向压力。
板桩墙土压力计算比较复杂,因为板桩柔度大,在土压力作用下将发生弯曲变形,此种变形又反过来影响土压力的大小与分布,二者密切相关,相互影响,因此板桩墙上土压力主要取决于土的性质和板桩墙在施工和使用期间的变形情况,由于它大多是临时结构物,因此常采用比较粗略的近似计算,即不考虑板桩墙的实际变形,仍沿用古典土压力理论计算作用于板桩墙上的土压力。
一般用朗金理论来计算不同深度z 处每延米宽度内的主、被动土压力强度a p 、)(kPa p p :⎪⎪⎭⎪⎪⎬⎫=+==-=p p a a zK z p zK z p γϕγγϕγ)245(tan )245(tan 0202 对于黏性土,上式中的内摩擦角ϕ用等代内摩擦角e ϕ代入,其值可参照26页表2-2取用。
如有地下水或地面水时,还应根据土的透水性质和施工方法来考虑计算静水压力对板桩的作用。
当土层为透水性土时,则在计算土压力时,土重取浮重度,并考虑全部静水压力;当水下土层为不透水的黏性土层,且打板桩时不会使打桩后的土松动而使水进入土中时,计算土压力不考虑水的浮力取饱和重度,而土面以上水深均作为均布的超载作用考虑。
三、悬臂式板桩墙计算如图所示的悬臂式板桩墙,因板桩不设支撑,故墙身位移较大,通常可用于挡土刚度不大的临时性支撑结构。
悬臂式板桩墙的破坏一般是板桩绕桩底端b点以上的某点o转动。
这样在转动点以上的墙身前侧以及o点以下的墙身后侧,将产生被动抵抗力,在相应的另一侧产生主动土压力。
由于精确的确定土压力的分布规律困难,一般近似地假定土压力的分布图形:墙身前侧是被动土压力,其合力为1p E ,并考虑有一定的安全系数K (一般取K=2);在墙身后方为主动土压力合力为a E 。
另外在桩下端还作用有被动土压力2p E ,由于2p E 的作用位臵不易确定,计算时假定作用在桩端b 点。
考虑到2p E 的实际作用位臵应在桩端以上一段距离,因此在最后求得板桩的入土深度t 后,再适当增加10%~20%。
按土的压力分布图形计算板桩墙的稳定性及板桩的强度。
例题1 已知桩周土为砂砾,3/19m kN =γ,030=ϕ,0=c ;基坑开挖深度m h 8.1=;安全系数K=2。
计算如图所示悬臂式板桩墙需要的入土深度t 及桩身最大弯矩值。
答案:当030=ϕ时, 朗金主动土压力系数:333.0)23045(tan )245(tan 0202=-=-=ϕa K郎金被动土压力系数:3)23045(tan )245(tan 0202=+=+=ϕp K若令板桩入土深度为t ,取1延米长的板桩墙,计算墙上作用力对桩端b 点的力矩平衡条件0=∑b M ,得333.0)8.1(19612131961)(61161)(31)()(21311213333⨯+⨯⨯=⨯⨯⨯⨯+=+⋅⋅+⋅+⋅=⋅⋅⋅⋅⋅t t K h t K K t h t K h t h t t K tK t ap a p γγγγ 解得m t 76.2=板桩的实际如图深度较计算值增加20%,则可求得板桩的总长度L 为:m t h L 12.576.22.18.12.1=⨯+=+=若板桩的最大弯矩截面在基坑底深度0t 处,该截面的剪应力应等于零,即333.019)8.1(212131921)(21121)()(21121202020200000⨯⨯+⨯=⨯⨯⨯⨯⋅+⋅=⋅+⋅+⋅=⋅⋅⋅t t K h t K K t K h t h t K K t t ap a p γγγγ 解得m t 60.10=可求得每延米板桩墙的最大弯矩m a x M 为:)(99.2121360.11961333.0)8.160.1(196133max m kN M ⋅=⨯⨯⨯⨯-⨯+⨯⨯=四、单支撑(锚碇式)板桩墙计算当基坑开挖深度较大时,不能采用悬臂板板桩墙,此时可在板桩顶部附近设臵支撑或锚碇拉杆,成为单支撑板桩墙,如图单支撑板桩墙的计算,可以把它作为有两个支撑点的竖直梁:一个支点是板桩上端的支撑杆或锚碇拉杆,另一个是板桩下端埋入基坑底下的土。
下端的支撑情况又与板桩埋入土中的深度大小有关,一般分为两种支撑情况:第一种是简支支撑,这类板桩埋入土中较浅,板桩下端允许产生自由转动;第二种是固定端支撑,若板桩下端埋入土中较深,可以认为板桩下端在土中嵌固。
1.板桩下端简支支撑时的土压力分布板桩墙受力后挠曲变形,上下两个支撑点均允许自由转动,墙后侧产生主动土压力E。
由于板桩下端允许a自由转动,故墙后下端不产生被动土压力。
墙前侧由于板桩向前挤压故产生被动土压力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