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解读:政策、工作程序、品种举例、评价内容、评价意义
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介绍

THANKS
感谢观看
03
市场挑战
目前仿制药市场竞争激烈,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可能会忽视药物质
量,这需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加强监管与政策支持
完善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仿制药质量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和流程,加强对仿 制药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监管力度。
强化政策引导
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仿制药质量提升的政策,如给予技术创新支持、 优惠贷款等,鼓励企业提高仿制药质量。
国际通行评价标准
参考国际药品监管机构发布的评价标准,如美国FDA、欧 洲EMA等,确保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与国际标准接 轨。
国家指导原则
遵循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的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指导 原则,确保评价工作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监管方向。
技术规范与操作指南
制定详细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指导企业、研究机构开 展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 准确性和可靠性。
环节上的一致性。
评价过程中的关键点
严格遵循评价标准
数据真实可靠
确保评价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 指导原则,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确保评价过程中所涉及的数据真实可靠, 防止数据造假和篡改。
风险控制
与监管部门沟通
对评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 控制,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保持与评价监管部门的密切沟通,及时汇 报评价进展,确保评价工作符合监管要求 。
质量一致性评价方法
药学等效性评价
通过比较仿制药与原研药在理化 性质、生物利用度等方面的相似
性,评估其药学等效性。
临床等效性评价
通过临床试验,评估仿制药与原 研药在治疗效果、安全性等方面
浅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意义、现状、问题及建议

浅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意义、现状、问题及建议1.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义1.1根本性地提升我国仿制药质量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个仿制药大国,国内企业生产的化学药产品绝大多数为仿制药。
以前批准上市的药品没有与原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强制性要求,导致许多仿制药与原研药有差距,为了根本性地提升我国仿制药质量,从2012年开始,国家药监部门提出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的系统性工程。
1.2减小国家支付医保的压力与原研药相比,仿制药的研发投入相对较低且无需高风险、高成本的临床研究,因此价格较低。
这也意味着在医疗成本持续增长的当前,仿制药替代原研药成为全球的大势所趋。
2015年有统计数据显示,国内销售额前300位的品种中有122个是外资品种,其中绝大多数已过专利期,且大多已被列入2009版医保目录。
仅这些原研品种被仿制药所取代,理论上即可节省280亿~420亿元。
从医保的压力看,毋庸置疑,目前三明医改的热议初衷既是源于医保支付的压力,而基于国内仿制药产业现状分析,通过一致性评价工作优选国内优秀仿制药,甚至进一步达到提升国内仿制药制剂工艺的目的,短期配合招标政策的倾斜,无疑对解决医保支付压力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1.3减小患者支付药费的压力原研药专利过期,相对低价仿制药进入市场,能够降低患者负担。
据美国仿制药协会的统计,2016年仿制药在美国医药市场上占据了89%的处方量,而原研药仅占11%左右。
从用药金额上,2016年仿制药仅占美国处方药处方金额的26%,原研药占据了74%的金额。
由此可见仿制药价廉物美的特性。
美国仿制药协会统计数据显示,仿制药在过去10年内为美国患者节约1.67万亿美元的药品费用,仅2016年就节省了2530亿美元的费用。
尽管2000年出台的《药品政府定价办法》规定“已过发明过专利保护期的原研制药比通过药品GMP认证的企业生产的仿制药品,针剂差价率不超过35%,其他剂型不超过30%”,但实际上,因“唯底价是取”的各地招标政策以及国内仿制药质量差异性,导致原研药与仿制药的价格差异巨大。
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介绍

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范围包括仿制药注册申请、已有仿制药的变更以及仿制药的生产许可申请等环节。
根据不同的评价标准,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如生物等效性试验、体外溶出度试验、体内药代动力学参数比较等。
评价范围和分类
02
评价方法和流程
1. 确定参比制剂
选择被评价仿制药的参比制剂,通常为原研药品或国际公认的通用仿制药。
国际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借鉴意义
学习国际先进的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经验和方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体系。
加强与国际药品监管机构的合作和交流,推动我国仿制药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通过学习国际经验,提高我国仿制药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05
未来发展
03
拓展应用领域
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不仅应用于药品生产领域,未来还可能拓展到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领域。
国际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发展现状
与国际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差异和原因
国内仿制药企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企业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影响了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结果。
我国药品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对于仿制药的评价和管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我国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起步较晚,评价标准和方法与国际水平存在一定差距。
实践中的问题和挑战
实践中的改进措施和经验总结
04
与国际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对比
国际仿制药行业快速发展,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已经成为国际药品监管的重要环节。
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完善的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确保仿制药的质量、安全和有效。
国际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对于推动仿制药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以下简称《公告》)出台的背景和意义?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发布以来,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工作扎实推进,有的企业已经完成了部分品种研究工作,进入申报审评阶段。
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对前期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分析,研究制定了本《公告》,对一致性评价工作各环节进行了优化调整,旨在保障受理、检查、检验和审评等环节顺畅衔接,保障评价标准统一。
二.针对参比制剂确定和获得,《公告》中提出了哪些优化措施?为了便于企业开展研究工作,总局目前已发布8批610个品种规格的参比制剂,包括《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06号)中公布的《2018年底前须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目录》(以下简称《289品种目录》)中的163个品种(219个品规)。
该目录中另约有90左右品种为改规格、改剂型、改盐基的品种,按照《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规格药品(口服固体制剂)评价一般考虑》《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剂型药品(口服固体制剂)评价一般考虑》《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盐基药品评价一般考虑》等技术指南,上述改规格、改剂型、改盐基的约90左右品种的参比制剂选择依据也已明确。
至此,已经对《289品种目录》中大多数品种的参比制剂选择给出指导。
《公告》一方面对参比制剂选择顺序进一步明确,另一方面明确我局将继续对企业备案的参比制剂进行遴选和确认,符合参比制剂要求的发布参比制剂目录。
关于参比制剂获得事宜,企业可以通过申报一次性进口申请及进口备案、通关等程序来获得参比制剂,除此之外,《公告》明确企业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参比制剂,在提交一致性评价资料时,仅需在资料中提供购买凭证、产品包装及说明书等材料,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证明参比制剂真实性即可。
《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政策解读

《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政策解读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医疗费用不断增长以及药物创新成本的提高,仿制药作为一种廉价替代品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中。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是否能够与原研药保持一致,这一问题备受关注。
在此背景下,2020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进行了全面规范,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对于已上市的仿制药,应当进行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价报告。
对于未按时提交评价报告的企业,药品注册证书将被注销。
此举旨在确保所有药物企业都能够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一致性评价,提高药品质量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二、对于尚未上市的仿制药,应提前进行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在获得注册证书前完成。
评价结果应当作为药品审批的重要依据之一。
此举旨在促进仿制药的研发,提高其疗效,同时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缩短药品上市的时间。
三、评价结果应当公开透明,供患者、医生和药品监管部门等各方参考。
同时,评价结果也是药品定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通过公开透明的评价结果,可以提高药品的透明度,促进药品定价的公正和合理,保障患者用药权益。
四、对于既有生物类似药,也有生物原研药和生物仿制药的情况,生物类似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具有特殊的复杂性。
因此,应当对其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等作出相应修订和规范。
此举旨在保障生物类似药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促进生物类似药的发展,为患者提供更多选择。
以上规定无疑提高了药品质量和疗效的标准,但也给药品企业带来了新的挑战。
面对相对复杂的评价要求和要求,企业需要顺应市场潮流,占据市场优势。
在这一背景下,企业应加强创新,培养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药品质量,降低成本,以更好的服务于公众。
总之,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评价是一个既重要又复杂的事项,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公众健康安全。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梳理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梳理来源: OurGMP,2018-02-28前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指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
国家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一方面是为了推动国内实力药企实现进口和原研替代;另一方面鼓励出口转内销,加速国际化。
一致性评价政策类似于制药界的供给侧改革,“剩”者为王,拥有优秀治疗型品种的制药企业最终会受益于行业变局的结构性机会。
一、政策颁布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指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的质量评价。
该政策在2012年1月国务院《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首次提出。
2016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标志中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全面展开。
2016年5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的有关事项》,公布了第一批需要进行一致性评价的共289个品种的待评价目录(简称289 目录)。
2017年8月25日及2017年10月8日CFDA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陆续发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第100号)及《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两项政策。
2017年12月22日,CDE发布《已上市化学仿制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上述政策梳理如图表1所示二、政策实施2017年11月29日,CDE表示已于11月23日启动首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的有因现场检查工作,有因检查是仿制药品种获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最后一关,对于开展近2年的一致性评价工作而言,属于突破性进展。
根据CFDA文件,一致性评价审评工作一般在受理后1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从BE试验到药品审评中心核发批准证明文件,发布公告,收录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享有相应政策。
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解读知识分享

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政策解读2015年8月,国务院启动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其中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
今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标志着我国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全面展开。
随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出台《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的公告》(2016年第99号)、《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的公告》(2016年第105号)等一系列文件。
5月26日,总局又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的公告》(2016年第106号),(以下简称《公告》)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进行了部署。
6月21-22日,总局在北京召开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深入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出的重要任务,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自成立以来为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将对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也因为此,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也是近一段时期以来医药行业内关注度较高的问题。
现就一致性评价有关政策问题进行解读。
一、为什么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进行一致性评价,这是补历史的课。
因为过去我们批准上市的药品没有与原研药一致性评价的强制性要求,所以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一些差距。
历史上,美国、日本等国家也都经历了同样的过程,日本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
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可以使仿制药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一致,在临床上可替代原研药,这不仅可以节约医疗费用,同时也可提升我国的仿制药质量和制药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政策问答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政策问答1. 什么是仿制药?仿制药(Generic Drug),即与原研药品具有相同的质量、安全性和疗效的药品。
它是在原研药品专利保护期限过后,根据已有的有效成分、剂型、规格及质量标准等生产而成的药品,是满足公共健康需求的重要药品之一。
2. 为什么要开展仿制药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与原研药的疗效和质量具有密切联系,开展仿制药疗效一致性评价主要目的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公共健康,增强药品从业者的责任意识和荣誉感,促进我国仿制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3. 仿制药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仿制药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评价标准的制定、评价方法的确定、评价结果的通报、评价机构的认证和评价体系的建立等。
其中,评价标准的制定是关键和基础性的工作,其精度、严谨度和科学性将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4. 仿制药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评价标准是怎样确定的?仿制药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评价标准普遍采用WHO或欧盟的指南和标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由专家组进行制定和修订。
5. 评价机构的认证是评价工作中的重要保障措施,其认证标准和程序是什么?评价机构的认证是评价工作中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其认证标准和程序通常按照ISO/IEC 17025《实验室通用要求》和ISO/IEC 17043《评价机构的特定要求》来制定和执行,主要包括资格认证、组织管理、技术能力、评价过程和结果等方面的评估和监管。
6. 对于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其后续审评流程是怎样的?对于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将会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指导意见要求,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如暂停或撤销注册、停止生产、销售或使用等,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公共健康的保障。
7. 仿制药疗效一致性评价与药物临床试验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仿制药疗效一致性评价是针对已经上市的仿制药品进行的,主要是对比其与原研药品的疗效和质量的一致性,以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分析政策解读
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概况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就是将已经上市的药物与原研药物进行质量和疗效的比较,两者需要达到一致的水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一致性评价的对象为以上的三类:
①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
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289种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
按照规定,除了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之外,其他的品种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
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③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同品种其他企业应在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
二、一致性评价的程序
根据《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2016年105号)
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需要开展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名单。
②药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有关规定,针对所生产的仿制药品,选择参比制剂,对所生产的仿制药品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
③完成一致性评价研究后,药企向相关关部门提交和申报有关资料。
④接受和受理资料后,由药品监管部门对临床试验数据进行核查,组织研制现场核查和生产现场检查,现场抽取连续生产的三批样品连同申报资料,送至指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复核检验。
⑦资料汇总至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审评,形成审评意见,提交审评专家委员会审定。
⑨通过的品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三、一致性评价研究的具体内容
①首先我们看有参比制剂的药物品种:
首先有参比制剂的药物需要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公告的文件来选定参比制剂按照规定需要药学研究以及生物等效性试验。
药学研究就是以参比制剂为对照,对处方、质量(晶型、粒度和杂质等)、稳定性等主要药学指标进行研究,还有固体制剂溶出曲线的研究。
生物等效性试验
生物等效性试验是为了评价仿制药中药物的体内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与参比制剂的差异,规定需要在可接受范围。
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品种,应根据有关要求进行试验研究。
此外,为了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进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
通过考察药物的溶解性、胃肠道的渗透性和溶出度,部分药物可以获得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或者试验简化。
符合条件的品种,可由药品生产企业申报,一致性评价办公室组织审核后统一公布品种名单。
截止至今天,总共公布了两批BE豁免或简化品种名单:
第一批名单公布了48个289目录中的品种,分为四类:可豁免、可申请豁免、可简化
BE的品种和需要进行人体PK比较研究,评价安全性的品种。
第二批则公布了15个相关药物品种。
这个表格刚才所讲的就是药品管理总局公布的名单。
两个具体例子:
蒙脱石散是289目录里面豁免BE试验的品种,左边是药品审评报告书,按照规定需要不需要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
格列美脲片则是没有豁免BE的品种,从审评报告书可见,需要做餐前BE和餐后BE试验。
②对于企业找不到且无法确定参比制剂的药物品种,需要由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临床有效性研究。
根据规定,临床有效性试验具体要求为:
1.基于其背景信息和循证医学证据等对临床有效性进行初步判断。
2.对照药一般可分为安慰剂对照和阳性对照药。
3.临床有效性试验的比较类型有两个
优效性试验用来验证试验药的治疗效果优于对照药;
非劣效性试验则是验证试验药的疗效至少不差于阳性对照药。
四、一致性评价品种的分类
按照公布的《品种分类指导意见》,药物品种可分为以上六类:
(1)原研进口上市品种。
(2)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上市的品种。
这两类无需开展一致性评价,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核确定发布后,可选择为参比制剂。
第三第四类分别是进口仿制品种和国内仿制品种。
这两类评价的内容和程序与前面讲的没有特殊变化。
但不同之处:药品生产企业在完成一致性评价研究后,一致性评价研究资料申报受理部门不同。
国产仿制药的资料提交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口仿制药品则是受理服务和举报中心。
(5)改规格、改剂型、改盐基的仿制品种。
根据通告,我们做了一个总结性的表格:
改规格的品种,指该规格在美国、欧盟或日本均未获准上市,无法确定规格参比制剂的药品。
可选择同品种其他规格原研药为参比制剂,以相同剂量给药,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改剂型品种指该剂型在美国、欧盟或日本均未获准上市,或无法确定同剂型参比制剂的药品,需要与原研剂型的参比制剂进行对比试验。
改盐基的品种指的是,制剂中使用的原料药在美国、欧盟或日本均未获准使用,或无法确定含有相同原料药的参比制剂的药品。
在一致性评价中要以被改盐基的原研药作为参比制
剂。
在评价内容上,药学研究方面增加了原料药的鉴定,增加非临床研究,来评价改变盐基之后的药物的安全性,必要时要进行毒理学研究。
下面分别举例说明。
首先是改规格品种举例,表中参比制剂只有一个规格,辉瑞这三个规格厄贝沙坦片仿制药评价时,按照规定可以选择它为参比制剂,但在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时候,仿制药给药剂量应与参比制剂相同。
下面这个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的两个仿制药均属于改剂型的品种,进行一致性评价应选择它的原研剂型药物恩替卡韦片作为参比制剂。
由于我们没有找到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改盐基的品种,就不进行举例说明。
(6)最后一个分类是国内特有品种。
一般无参比制剂,由企业选择可重新开展临床试验证明其安全有效性;企业未选择重新开展临床试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公布其缺乏有效性数据,不建议使用该品种。
评审中心发布的《关于征求289基药目录中的国内特有品种评价建议的通知》,对289目录中22个国内特有品种的一致性评价提出了建议。
这是所发布的国内特有品种评价建议表,感兴趣的大家可以课后再看。
我们在这里只提取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是复方氢氧化铝片,作为抗胃酸药临床疗效和安全性明确,因此无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豁免生物等效性试验。
第二个品种是醋酸甲萘氢醌片,由于其临床疗效及安全性证据不足,因此建议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
五、总结一下一致性评价现状
经过我们的统计,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5批,其后通过的品种不再统一发布,收录于《国家上市药品目录集》。
截止至2018.12.03 收录于《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物”共87种。
其中有41种属于289目录,289目录品种目前通过率为14.19%。
可见289目录的通过率并不高。
可能原因是仿制药的质量不高无法通过,或者由于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等需要大量的经费,企业无法负担,因此放弃申报评价等等种种原因。
不管怎样,随着一致性评价进程的不断推进,药品仿制药质量会不断提升,未来中国仿制药行业的格局将出现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