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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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2024年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4.实验室内的防火设施必须齐备,保持良好状态,严格易位或挪做他用,实验人员应熟悉并掌握灭火器的使用。
5.所有检测工作均应按检验规定进行,不得擅自变更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凡使用有毒、刺激性、腐蚀性试剂,或操作中产生有毒、有刺激性物质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按规定戴好防护眼镜、及浸塑手套等防护用具。操作结束后,要及时妥善处理现场。
4.称取药品试剂应按操作规范进行,用后盖好,必要时可封口或黑纸包裹,不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
四、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
1.根据测试项目的要求,申报玻璃仪器的采购计划、详细注明规格、产地、数量、要求,硬质中性玻璃仪器应经计量验证合格。
2.大型器皿建立账目,每年清查一次,一般低值易耗器皿损坏后随时填写损耗登记清单。
二、复核制度
1.化验员将检验记录填写完毕后由部门主管复核。未经复核签名的记录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批记录。检验员对此负责。
2.复核依据为该品种或该项目检验规程。复核内容为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书写工整、正确,改错正确(必要时加以说明);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单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均正确;实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2.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3.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由经理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3.玻璃器皿使用前应除去污垢,并用清洁液或2%稀盐酸溶液浸泡24 h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备用。
4.器皿使用后随时清洗,染菌后应严格高压灭菌,不得乱弃乱扔。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1.室内应备有专用的接种棒、酒精灯、试剂架、搪瓷盘及盛有5%石炭酸水溶液的消毒水、吸管筒、酒精和碘酒棉球等物。

2.无菌操作衣、帽和口罩应每次使用后必须进行清洗和高压灭菌。

3.检验前应做好微生物实验室及工作台的清洁,并用规定方法进行灭菌消毒。

4.微生物检验人员必须具备无菌概念,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

穿戴无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不能化妆、佩戴饰物,不能裸手直接接触食品添加剂。

出室时应脱去无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并挂放在指定的地点。

严禁穿戴无菌工作衣、帽走出无菌室,进入非洁净区域。

5.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口者不能进入无菌室进行微生物操作。

6.在进行检定菌和食品添加剂检验操作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或玷污他物,防止污染。

7.接种环在使用前或使用后必须经过火焰烧灼灭菌,冷却后方可使用或收还。

8.检验过程中用完的器具应定位放置。

染菌器皿或剩余菌种、菌液或其他带菌培养物的器皿应在沸水中煮沸约30分钟或进行高压灭菌后,方可弃去。

操作时若将菌液碰到手或桌面,应及时用消毒液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9.检验完毕应及时用消毒液清理操作用具,清洁工作台及地面,并用紫外线灯消毒,关闭电源。

室内应绝对保持整洁,定期消毒处理,保持无菌环境。

非微生物检验人员不得进入无菌室,并谢绝参观。

检定菌(法定标准规定用作生物检定的一切菌种)有专人保管。

原始菌种须在低温保存,并做好检定菌的传代工作。

无菌检查后的菌液,必须经高温灭菌后弃去。

凡作暴露菌试验后的双碟培养基应经加热约30分钟后弃去。

10.洁净室洁净度的监测工作应定期测定,并记录存档。

每次进入无菌室操作时,必须同时进行环境暴露试验检测。

11.洁净区域与非洁净区域的压差应大于10,洁净区域各室之间的压差应大于5,并按规定随时检查,应符合规定。

12.操作使用后的无菌衣,帽,口罩每次必须进行清洁和消毒。

未经消毒的无菌衣不得带入无菌室,更不得使用。

13.微生物检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3篇)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3篇)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实验室内微生物实验过程安全进行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实验室准入管理:对进入微生物实验室的人员进行资质审核,并对未经培训或不具备必要资格的人员限制准入。

2. 实验室区域管理:实验室内应建立不同危险级别实验区域,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高危区域,并通过控制进出口、安装安全标识等方式进行区域管理。

3. 实验材料管理:实验室内的微生物菌种、培养基、试剂等应有专门的分类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标识、包装和保存,防止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4. 实验操作规范:实验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实验程序和方法进行操作,禁止随意更改实验方案或操作步骤,同时要求严格遵守个人防护措施,如戴手套、口罩等。

5. 废弃物管理:实验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包装,并根据不同类型的废弃物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6.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验室内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时,应具备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能力,并通过定期演练和培训提高人员应急反应能力。

7. 定期检查与维护: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进行设备维护和维修,确保实验室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以上是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进行定制化设计。

同时,实验室内的所有人员都应接受安全培训,并遵守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2)一、常规安全操作制度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

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2、进入实验室前应穿着专用的实验服,严禁穿便服进入实验室,尽量减少出入实验室的次数。

3、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4、严禁在工作区进行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等一切与实验无关的行为。

5、用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性和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微生物实验研究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应遵循“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科学研究、诚信守法”的原则。

第四条微生物实验室内禁止随意存放危险化学品和生物样品,严禁私自带入食品和饮料。

第五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严禁擅自修改实验计划和程序。

第七条实验室主任负责全面管理实验室工作,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第八条实验室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实验服和防护眼镜,避免直接接触危险物质。

第十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实验。

第十一条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喧哗和违规使用手机。

第十二条实验室开展高风险实验时,必须有专人监督和备案,确保安全无事故。

第十三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实验室安全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实验室主任负责安全档案保存和备份。

第十五条实验室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实验室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实验室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实验室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并确认安全,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第十八条实验室设备故障时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处理,严禁私自修理。

第十九条实验室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实验室设备的购置和更新需经过实验室主任审批。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设备的使用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定期进行数据备份。

第四章实验室样品管理第二十二条实验室样品必须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收集、储存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样品必须正确标记,保持干燥和密封,避免交叉污染。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样品的使用需经过正式申请和审批,避免滥用或浪费。

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制度内容

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制度内容

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制度内容
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规定
和程序,其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实验室基本信息登记,包括实验室名称、地址、负责人、联
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的登记,以及实验室的分类和级别等信息的记录。

2. 实验室安全管理,包括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安
全设施和装备的维护管理、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确保实
验室安全生产。

3. 实验室设备管理,包括实验室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
护和保养等内容,确保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4. 实验室物品管理,包括实验室耗材、试剂、标准品等物品的
采购、使用、储存和管理,确保实验室物品的品质和安全。

5. 实验室微生物资源管理,包括微生物菌种的采购、保存、使
用和管理,确保微生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安全保管。

6. 实验室数据管理,包括实验数据的记录、保存、归档和管理,确保实验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7. 实验室质量管理,包括实验室质量手册、质量标准、质量控
制和质量评价等内容,确保实验室工作质量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和运行。

8. 实验室人员管理,包括实验室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
惩和安全教育等内容,确保实验室人员的素质和安全意识。

以上是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实施时还
需根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
帮助。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并严格控制微生物实验过程中的风险与危害。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并严格依照实验室内部规定进行操作。

二、实验室安全守则1. 所有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实验服、实验手套、眼镜和口罩等。

在实验结束后,必须将个人防护装备在指定地点进行清洗和消毒。

2. 实验室内严禁食品和饮品,禁止吸烟和乱丢废弃物。

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卫生是每个人的责任。

3. 实验室内禁止私自进行实验和操作,只能进行经过审查和批准的科学研究。

未经批准的实验活动可能对实验室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4. 每次实验前都必须对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如发现问题或有隐患存在,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报告,不得私自继续操作。

5. 所有的实验废液、废弃物和实验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和妥善保存。

不得私自倾倒或乱弃实验废料。

三、微生物实验操作规范1. 实验室内指定专门区域进行微生物实验操作,禁止在其他区域进行操作。

实验室人员在操作中应遵守操作规范,减少微生物的泄漏和扩散。

2. 所有的微生物实验操作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确保微生物不会对实验室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操作完毕后,应将生物安全柜内部彻底清洁并消毒。

3. 在进行微生物实验操作时,应注意实验台面的清洁和干燥。

不得留下任何有可能污染实验样品的物体或杂质。

4. 所有实验过程中用到的试剂和培养基都必须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方法使用。

未经批准禁止私自更换试剂或改变操作步骤。

5. 所有培养菌种和微生物实验物品必须正确标识并妥善保存。

不得随意移动或变动培养物的位置。

四、事故应急管理1. 实验室内发生意外事故时,所有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实验活动,并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

如有人员受伤,必须保证其安全并进行急救。

2. 实验室内突发火灾或有毒气体泄漏时,应立即启动应急报警装置,并迅速撤离。

严禁抢救个人物品,确保自身安全和其他人员的生命安全。

学校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学校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微生物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实训实验室等。

第三条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操作,科学管理;3.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4. 持续改进,提高质量。

第二章实验室基本要求第四条实验室环境:1. 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卫生,通风良好;2. 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标识清晰;3. 实验室地面、墙壁、天花板等设施应符合微生物实验室的要求。

第五条实验室设施:1. 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实验设备、仪器、试剂等;2. 设备、仪器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正常运行;3. 试剂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定期检查,保证质量。

第六条实验室人员:1. 实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 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安全;3. 实验室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七条实验室安全管理:1. 实验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安全标志等;2. 实验室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3. 实验室应禁止吸烟、饮食、会客等行为。

第八条实验室操作规范:1. 实验室人员应穿戴实验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2. 实验操作应遵循无菌操作原则,防止交叉污染;3. 实验室人员应熟悉各种实验仪器的使用方法,确保实验顺利进行。

第九条实验室物品管理:1. 实验室物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2. 实验室物品的领用、归还、报废等应进行登记;3. 实验室物品的购置、验收、保管等应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第十条实验室档案管理:1. 实验室应建立实验档案,包括实验记录、设备档案、试剂档案等;2. 实验档案应完整、准确、规范;3. 实验档案的查阅、借阅、保管等应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一条对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表现优秀的实验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二条对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实验室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病原微生物实验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及其从事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1. 实验室设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2.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

3.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学习生物安全知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活动安全。

四、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管理1. 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1)一类病原微生物:指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

(2)二类病原微生物:指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严重疾病的微生物。

(3)三类病原微生物:指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中度疾病的微生物。

(4)四类病原微生物:指能够引起人类或动物轻微疾病的微生物。

2. 实验室应根据病原微生物的分类,采取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五、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1. 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实验室操作规程。

2. 实验室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安全柜、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

3. 实验操作过程中,应遵循无菌操作原则,防止交叉污染。

4.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禁止携带宠物进入。

5. 实验室废弃物应按照规定分类收集、消毒、处理。

六、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与检查1. 实验室设立单位应定期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七、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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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规范微生物室管理规范,以保证微生物实验的顺利进行。

范围: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
依据:GB/T 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执行部门:化验室微生物检验室
职责:1. 微生物检验员负责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

2. 实验室主管负责对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内容:
本中心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微生物室出入管理制度、微生物室环境管理制度、微生物室的使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1. 微生物实验室的人员管理
1.1 微生物实验室由微生物检验员管理及使用,其他人员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和使用。

1.2 微生物实验室的人员需经过相关的培训。

2. 微生物实验室出入管理
2.1 人员出入管理:
2.1.1 人员进入微生物实验室洁净区前,需要洗手消毒;在一级缓冲室换实验服、戴帽子、换鞋后,进入风淋室,风淋后,进入二级缓冲室准备实验。

2.1.2 实验操作前须带上无菌手套和口罩。

2.2 物料出入管理:
2.2.1 物料进入微生物实验室以前,脱去外包装或者用酒精棉球擦拭后,放置于传递窗中。

2.2.2 物料放置于传递窗后,开启紫外0.5小时,同时将微生物实验室内的净化系统、紫外灯打开。

2.2.3 紫外开启0.5小时以后,关闭紫外,并将物品转移于实验操作台上。

2.2.4 实验完毕后,微生物实验室物品经传递窗传出后,经高温灭菌后废液、废物倒入废液桶处理。

3. 微生物实验室的环境管理
3.1 微生物实验室的清洁管理
微生物实验室的清洁分为一般清洁及彻底清洁,其具体的清洁部位、方式方法、频率见下表所示:
3.2 微生物实验室常用消毒剂及其配制
4. 微生物实验室的使用管理
4.1 微生物实验室使用之前,应先开启微生物实验室自净系统30分钟。

每次使用前应用消毒液擦拭超净工作台及其他一切可能引起污染的死角,
然后开紫外灯灭菌30分钟,同时开启超净工作台。

操作完毕后,用消毒液擦拭台面,做好卫生,开紫外灯30分钟,并记录紫外灯照射时间。

注:当紫外灯使用1000小时应更换。

4.2 微生物实验室使用时,应同时进行沉降菌监测,将含有营养琼脂培养基培养皿在各监测点正向放置,打开盖子,暴露30分钟,然后盖上,
将营养琼脂培养基放入30~35℃培养箱培养48小时,观察结果,每皿菌落数应≤1个,否则应加强清洁消毒工作,必要时验证生物安全柜的性能。

5. 微生物实验室药品及培养基管理制度
药品及培养基是微生物试验的基础,直接影响微生物试验结果。

适宜的培养基制备方法、贮藏条件和质量控制试验是提供优质培养基的保证。

5.1 药品及培养基的采购及接收
微生物实验室所用的药品及培养基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资质的公司所出产的。

实验室根据检验需要申购所需的培养基并做好相应的接收记录。

5.1培养基的接收
微生物检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培养基的管理,在接收培养基时,应核对培养基的品名、来源、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脱水培养基应附有处方和使用说明,并做好接收记录。

5.2培养基的制备
培养基可按处方配制,也可使用按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

在制备培养基时,应选择质量符合要求的脱水培养基或单独配方组分进行配制。

脱水培养基应附有处方和使用说明,配制时应按使用说明上的要求操作以确保培养基的质量符合要求,不得使用结块或颜色发生改变的脱水培养基。

脱水培养基或单独配方组分应在适当的条件下贮藏,如低温、干燥和避光,所有的容器应密封,尤其是盛放脱水培养基的容器。

商品化的成品培养基除了应附有处方和使用说明外,还应注明有效期、贮藏条件、适用性检查试验的质控菌和用途。

为保证培养基质量的稳定可靠,各脱水培养基或各配方组分应准确称量,并要求有一定的精确度。

配制培养基最常用的溶剂是纯化水,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用去离子水和蒸馏水。

应记录各称量物的重量和水的使用量。

配制培养基所用容器和配套器具应洁净,可用纯化水冲洗玻璃器皿以消除清洁剂和外来物质的残留,对热敏感的培养基如糖发酵培养基其分装容器一般应预先进行灭菌,以保证培养基的无菌性。

脱水培养基应完全溶解于水中,再行分装与灭菌。

配制时若需要加热助溶,应注意不要过度加热,以避免培养基颜色变深。

如需要添加其他组分时,加入后应充分混匀。

应按照生产商提供或使用者验证的参数进行培养基的灭菌。

商品化的成品培养基必须附有所用灭菌方法的资料。

培养基灭菌一般采用湿热灭菌技术,特殊培养基可采用薄膜过滤除菌。

培养基若采用不适当的加热和灭菌条件,有可能引起颜色变化、透明度降低、琼脂凝固力或pH 的改变。

因此,培养基应采用验证的灭菌程序灭菌,培养基灭菌方法和条件,应通过无菌性试验和促生长试验进行验证。

此外,对高压灭菌器的蒸汽循环系统也要加以验证,以保证在一定装载方式下的正常热分布。

温度缓慢上升的高压灭菌器可能导致培养基的过热,过度灭菌可能会破坏绝大多数的细菌和真菌培养基促
生长的质量。

灭菌器中培养基的容积和装载方式也将影响加热的速度。

因此,应根据灭菌培养基的特性,进行全面的灭菌程序验证。

应确定每批培养基灭菌后的pH值(冷却至室温25 ℃测定)。

若培养基处方中未列出pH 值的范围,除非经验证表明培养基的pH 值允许的变化范围很宽,否则,pH值的范围不能超过规定值士0.2 。

制成平板或分装于试管的培养基应进行下列检查:容器和盖子不得破裂,装量应相同,尽量避免形成气泡,固体培养基表面不得产生裂缝或涟漪,在冷藏温度下不得形成结晶,不得污染微生物等。

应检查和记录批数量、有效期及培养基的无菌检查。

5.3 培养基的贮藏
自配的培养基应标记名称、批号、配制日期等信息,并在已验证的条件下贮藏。

商品化的成品培养基标签上应标有名称、批号、生产日期、
失效期及培养基的有关特性,生产商和使用者应根据培养基使用说明书上的要求进行贮藏,所采用的贮藏和运输条件应使成品培养基最低限度的失去水分并提供机械保护。

培养基灭菌后若贮藏在高压灭菌器中,质量可能会受影响,一般不提倡这种存放法。

琼脂培养基不得在O ℃或O ℃以下存放,因为冷冻可能破坏凝胶特性。

培养基应避光保存,若要长期保存,应置于密闭容器中以防止水分流失。

琼脂平板最好现配现用,如置冰箱保存,一般不超过1周,且应密闭包装,若延长保存期限,
保存期需经验证确定。

固体培养基灭菌后的再融化只允许1 次,以避免因过度受热造成培养基质量下降或微生物污染。

培养基的再融化一般采用水浴或流通蒸汽加热。

若使用微波炉,
应避免培养基过度受热及水分的蒸发,更要注意安全。

融化的培养基应置于45 ~50 ℃的水浴中,不得超过8 小时。

倾注培养基时,应擦干培养基容器外表面的水分,避免容器外壁的水滴进人培养基中造成污染。

使用过的培养基(包括失效的培养基)应按照国家污染废物处理相关规定进行。

5.4 质量控制试验
实验室应对试验用培养基建立质量控制程序,以确保所用培养基质量符合相关检测的需要。

实验室配制或商品化的成品培养基的质量依赖于其制备过程,采用不适宜方法制备的培养基将影响微生物的生长或复苏,从而影响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所有配制好的培养基均应进行质量控制试验。

实验室配制的培养基的常规监控项目是pH 、适用性检查试验,定期的稳定性检查以确定有效期。

培养基在有效期内应依据适用性检查试验确定培养基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有效期的长短将取决于在一定存放条件下(包括容器特性及密封性)的培养基其组成成分的稳定性。

除药典附录另有规定外,在实验室中,若采用已验证的配制和灭菌程序制备培养基且过程受控,那么同一批脱水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试验可只进行1 次。

如果培养基的制备过程未经验证,那么每一批培养基均要进行适用性检查试验,试验的菌种可根据培养基的用途从相关附录中进行选择,也可增加从生产环境及产品中常见的污染菌株。

培养基的质屋控制试验若不符合规定,应寻找不合格的原因,以防止问题重复出现。

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培养基均不能使用。

用于环境监控的培养基须特别防护,最好要双层包装和终端灭菌,如果不能采用终端灭菌的培养基,那么在使用前应进行100 %的预培养以防止外来的污染物带到环境中及避免出现假阳性结果。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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