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球场税收问题
会籍入会费、会员费和会员卡费等相关财税处理

会籍入会费、会员费和会员卡费等相关财税处理一、会计处理财会[2001]43号(已被2011年2月21日发布的财政部令第62号废止)第七问:公司所取得的高尔夫球场会籍收入如何确认收入?答:公司一次性收取的高尔夫球场会籍入会费,是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或是按受益期限分期计入受益期损益,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如果一次性收取的入会费,仅仅是入会者为了获取会员资格,会员在接受公司所提供的具体商品或服务时,需另行交纳相关费用的,则当一次性收取的入会费当期收回的可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为收入;如果一次性收取的入会费,入会者不仅仅是为了获取会员资格,还包括为将来接受公司的商品或服务而预先支付的订购费用,或包括接受公司以低于非会员价格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则该项费用应区别费用所代表的受益性质、受益价值和期间,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期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规定,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收入。
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能使会员在会员期内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只得会籍,消费另行付费的,收回款项确定时确认收入;得会籍,且得后期免费或低价消费的,受益期内分摊确认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
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处理基本一致。
三、增值税处理财税[2005]165号规定,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165号对会员费的规定过于笼统,并不能正确判断该会员费是否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
高尔夫球会员证的财税处理

【问题解答】若干会计、税务处理问题答疑1.问:公司购买高尔夫球会员证,金额200多万元,此证将来可转让,并且公司就是以此为目的购入的,账务上如何处理?税务方面有没有规定?答:会计方面,较早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高尔夫球会员证财务处理问题的批复》(财工字[1997]329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购买的高尔夫球会员证是一种资本性支出,应作为“其他资产”进行管理,按预计的受益期限或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摊销时,计入“管理费用”中的“交际应酬费”。
但对于内资企业如何执行以及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2006)》以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目前未见明确规定。
不过问题的关键还是所发生支出是确认为资产还是费用。
以会计理论发展的某一阶段的观点看,资产是成本尚未耗用的部分,费用是成本已经耗用的部分,这一观点有助于我们分析此问题。
对此我们分析讨论如下:⑴如果属于消费性质,且购买了会员证只是取得了会员资格,即每次消费仍然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同时会员资格有期限限制,这种情况下,购买会员证支出具有费用性质,可核算为“长期待摊费用”,按享有会员资格期限分期摊销,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或“销售费用”等科目。
⑵如果属于消费性质,且购买了会员证只是取得了会员资格,每次消费仍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会员资格长期有效,这种情况下,购买会员证支出同样具有费用性质,可核算为“长期待摊费用”,可按合理期限(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不超过2年,但通常此类情况可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摊销,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或“销售费用”。
⑶如果属于消费性质,而购买了会员证不但取得了会员资格,且在有限期内消费是免费的,这种情况下,所发生支出具有资产性质,可核算为“无形资产”,按会员资格期限进行摊销,摊销费用处理同前。
⑷如果具有投资性质,即预期会员证会增值,且企业购买的目的就是为了增值后转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可将其核算为“其他长期资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企业可比照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增设“高尔夫会员证”之类的科目单独核算。
政府委托企业举办的体育赛事如何缴税?

政府委托企业举办的体育赛事如何缴税?问:一家以组织高尔夫比赛为主营业务的公司,营业范围如下:“组织高尔夫比赛;广告设计、制作、处理、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销售体育用品。
”某市政府准备委托该公司在该市一球场举办“中含女子海口高尔夫球对抗赛”,市政府给该公司的“赛事运作费用”共1000万元,赛事公司应开具发票给市政府,这1000万元是作为收入体现在公司账上,赛事公司为运作比赛的主要住处是“比赛批准费用、支付给选手的奖金”、“球场的费用比如球场的维护、所有的场地布置、广告牌、场地的保安和维持秩序的志愿者/服务人员的费用”、“电视直播和拍摄的费用”、“裁判团体的机票”、“比赛宣传费用”、“新闻媒体的费用”。
请问:(1)赛事公司直接从政府收取的赛事运作费用有很大一部分要支付给第三方,如媒体,选手奖金等(类似旅游接团),能否作为代收代付处理,但赛事公司要给政府开具全额的发票(包括代付的部分)。
赛事公司能否按差额计算增值税?(2)该公司因组织比赛而支付给第三方的“比赛批准费用”、“支付给选手的奖金”、“球场的费用比如球场的维护、所有的场地布置、广告牌、场地的保安和维持秩序的志愿者/服务人员费用”、“电视直播和拍摄的费用”、“裁判团体的机票”、“比赛宣传费用”、“新闻媒体的费用”可以作为公司所得税前的费用扣除吗?需要何种合法的相关发票或者抵税的凭据?(3)该公司的收入除收到的“赛事运作费用”以外。
还会负责出售比赛门票(类似奥运会比赛门票),但门票是要税务监制的,该公司注册地与比赛地不在一地,比赛门票是要在注册地国税申请印制还是比赛地国税机关?增值税纳税地点在哪里?(4)很多企业会对大型比赛赞助,公司作为回报会在比赛场地上给赞助企业做一块广告牌,公司收到的“赞助收入”如何做账?按什么税目缴纳税?而制作回馈广告的费用是不是也可以在税前扣除?答:(1)赛事公司代政府举办大型运动会,应按“文化体育服务——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海南高尔夫旅游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海南高尔夫旅游发展的现状与对策摘要:本文在简单介绍海南高尔夫产业发展概况之后,看到其中的优势所在,例如自然旅游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交通优势、政策优势、价格优势,分析了其发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例如海南高尔夫旅游监管缺失、球场盈利状况不佳、本土打球人数少、球场经营淡旺季明显、专业高尔夫旅游人才缺失,最后从政府加大支持力度、以开发产业的目标规划高尔夫球的发展、培育本土客源、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淡季、加强对高尔夫专业知识储备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合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海南;高尔夫旅游;现状;优势;对策一、海南高尔夫产业发展概况(一)海南高尔夫产业发展现状1、高尔夫球场数量不断增长目前海南已经营业的高尔夫球场的数量挂在全国第四位,正式营业的球场从1992年的1家增长到2022年11月的74家。
海南高尔夫球场建设已经超前,球场度假氛围浓郁,博鳌高尔夫乡村俱乐部继承了苏格兰林克斯风格的经典设计,兴隆南燕湾海滨高尔夫球会是国内不多的全海景球场之一,海口西海岸高尔夫球会确保每一洞均有较好的视觉景观,让球员在磨砺球技的同时享受到海滨球场特有的趣味,三亚红峡谷高尔夫俱乐部将山地、海景、沙漠及峡谷等特色融合为一体,有上万平方米的沙漠景观,有国内球场唯一的一个6杆洞。
海南高尔夫球场体现休闲氛围,兼其挑战性和娱乐性,能满足不同水平球手的需要。
2、适应海南省情的经营理念由于海南省本土面积较小,本地人口不多,多外来旅游者,多种原因导致了海南省高尔夫本地市场较狭小,海南省高尔夫球场要想在经营管理方面取得重大性的突破,必须将高尔夫与旅游结合起来,吸引本地以外乃至国外的旅游者和度假休闲客人,弥补本地打球人口的不足。
经长期不懈的努力海南球场成功地走出了一条“旅游度假型球会”的经营之路,将旅游高尔夫、高尔夫休闲度假打造成海南的品牌,年接待客流量大大提高,在冬季接待了大批国内北方和来自韩国日本的客人。
同时,海口地区的球场又成功开拓了澳大利亚市场,还培育出一部分专业的高尔夫旅行机构,其在整合航机、酒店地面交通、球场等旅游要素方面的能力在全国范围内都较为专业。
税务稽察案例——某高尔夫度假村隐匿收入偷税案分析

某高尔夫度假村隐匿收入偷税案分析本案特点:本案税务机关在纳税人不配合检查的情形下,充分运用税收征管法给予的权利,排除干扰,多方取证,有效的实施了电子数据的取证,使案件取得冲破。
本案对相关行业税务检查及取证工作具有必然的借鉴意义。
一、案件背景(一)案件来源2007年3月,某市地税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高尔夫度假村用会员卡抵顶债务隐匿收入,存在偷税问题,希望税务部门能够严肃查处。
市局稽察处依照工作分工将此案件交由第三稽察局查办。
(二)纳税人大体情形某高尔夫度假村2002年11月21日成立,2004年9月25日开始正式对外营业,外商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日本人。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高尔夫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及相关效劳设施、别墅租赁,建设经营酒店项目的筹建等。
注册资金72,000万日元。
企业所得税在国税局缴纳。
该单位2003年至2006年累计缴纳地址各税共计333万元。
二、检查进程与检查方式(一)检查预案接到检查任务后,检查人员认真研究了举报信的内容。
第一从治理信息系统中调取了某高尔夫度假村2004年到2006年的纳税申报情形,并对此进行了分析,初步认定该举报信内容应当是真实的,但举报人没有提供相应的直接证据,因此本案的关键是如何取得有利的证据,进而查清其全数违法事实。
为了能更快更好的完成这次检查任务,减少检查进程的失误,检查人员从互联网上查找高尔夫球俱乐部的资料,了解高尔夫行业的特点,并参考深圳市地税局查处深圳宝日公司税案的进程,确信了检查方案。
(二)检查具体方式1.举报人回避第一,检查人员依照举报信中留下的联系举报人,希望能取得有效的证据。
但举报人称自己有病在国外医治,让一个朋友临时期理,称资料在某朋友手里。
2007年3月13日,检查人员联系到某朋友,某朋友只提供了举报人和某高尔夫度假村抵债的会员卡卡号及举报信中提到的为高尔夫球俱乐部销售会员卡的相关人员的号码,并无相关的书面资料,称其它资料要等举报人从国外回来才能提供。
从税法角度浅析中国高尔夫产业的发展

如此 明文禁令 ,却没有止住 高尔夫产业 的 “ 勃发 展 ”。 蓬 场 ” ,毗邻 鸟 巢 占地 2 5 亩 : 若单 从 土地 价值 来 看 ,2 5 亩地 才3 80 80 2 0 年 以前 ,如 果 以 1 4 球 洞 为 一个 标 准 高 尔 夫球 场 , 全 国有 高 亿 多元 ,每 亩 地 其实 才 1 万 元左 右 ,折 算 到每 平 米 的地价 仅 1 0 04 8" 0 5 元 尔 夫球 场 1 0 ;截 至2 1 q 年 底 ,全 国有 近 6 0 高 尔 夫球 场 , 7家 0oz 0家 左 右 在 房 价 地 价 如此 高 涨 的 今天 ,通 过 这 种 “ 成 本 圈地 ” , 低 意 味着 禁令 之后 全 国又 建 了4 0 0 多家 。 目前 全 国包括 练 习场 在 内 的 可 以 为 日后 的房 地 产开 发 提 供 地源 ,于 是 很 多开 发 商 以高 尔夫 球 高 尔夫 球场 已超过 i0 个 ,仍有 大 约2 0 在 建 高尔 夫球 场 ,还 有 场 建 设 为 由大 量 圈地 ,然 后 在 球场 周边 开 发 房地 产 项 目,用 高 尔 00 5个 超过 5 0 球场 项 目已列入 未来 建设 规 划 。而 实 际 上 , 目前 全 国正 夫 球场 带 动 房 价 地 价上 涨 ,创 造 多重 利 益 。 与 高尔 夫 球场 形影 不 0个 规 审批 通 过 的 高尔 夫 球 场 只 有 1 家左 右 。高 尔夫 球 项 目的泛 滥 成 离 的 是高 档 别 墅 , 开发 商 热 衷 的 并 不是 修 建 高尔 夫 球 场 , 而是 将 O 灾 ,严 重 威 胁 到 土地 资 源 的 合理 利 用 和 开 发 ,在 我 国极 度缺 水 的 高 尔 夫球 场 建 设 与 房地 产 开 发 结合 , 以建 球 场 为名 圈 占土 地 , 以
高尔夫球场增值税税率表

高尔夫球场增值税税率表摘要:I.前言II.高尔夫球场的定义和分类III.高尔夫球场增值税税率表的解析A.一般规定B.不同类型高尔夫球场的税率C.税率的变化和影响IV.增值税对高尔夫球场的影响A.对经营者的影响B.对消费者的影响V.结论正文:I.前言高尔夫球场是专门用于高尔夫运动的场地,通常包括一个或多个草坪、湖泊、沙坑和其他障碍物。
在我国,高尔夫球场属于一种特殊类型的娱乐场所,其运营和发展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
为了规范高尔夫球场的税收管理,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增值税税率表。
本文将对这些税率表进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高尔夫球场的税收政策。
II.高尔夫球场的定义和分类高尔夫球场是指专门用于高尔夫运动的场地,通常包括一个或多个草坪、湖泊、沙坑和其他障碍物。
根据不同的标准和用途,高尔夫球场可以分为不同类型,如公共高尔夫球场、私人高尔夫球场、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
III.高尔夫球场增值税税率表的解析A.一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相关规定,高尔夫球场的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7%。
这意味着,高尔夫球场的经营者需要按照17% 的税率向政府缴纳增值税。
B.不同类型高尔夫球场的税率虽然一般规定高尔夫球场的增值税税率为17%,但根据不同类型的高尔夫球场,税率可能会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公共高尔夫球场和私人高尔夫球场,税率可能会有所区别。
具体来说,公共高尔夫球场的税率可能较低,而私人高尔夫球场的税率可能较高。
C.税率的变化和影响随着经济环境和政策的变化,高尔夫球场的增值税税率也可能发生变化。
在过去几年中,我国政府已经对高尔夫球场的增值税税率进行了一系列调整。
这些调整对高尔夫球场的经营者和消费者都产生了影响。
IV.增值税对高尔夫球场的影响A.对经营者的影响增值税对高尔夫球场的经营者产生了直接影响。
税率的变化可能导致高尔夫球场的经营成本发生变化,进而影响经营者的盈利能力。
例如,税率的提高可能会增加经营者的负担,降低其盈利能力;而税率的降低则可能减轻经营者的负担,提高其盈利能力。
高尔夫球市场是否征收消费税

【tips】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高尔夫球市场是否征收消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3月21日联合下发通知,从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此次政策调整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
在这次调整中,高尔夫球和球具也赫然在列,按照新的规定,高尔夫球和球具从4月1日起征收10%的消费税。
现在离开征消费税已经过去了一周时间,但是在采访中发现,绝大多数商家还没有开始调价的行动,甚至某品牌的商表示该品牌的零售价格将不会上调,而通过减少生产商、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利润将上调的税率“自主消化”。
消费税的影响是否如之前预期的那么猛烈?采访了相关的业内人士。
提前抢购没有太大必要
工体高尔夫专卖的王中东经理告诉,在征收消费税的规定出台之后,一些不明真相的顾客开始抢购囤积,“最近一段时间来买球具的人突然增多,甚至有些顾客成箱买球,说是害怕涨价。
”对此,中国高尔夫用品网首席行业研究顾问邹涛表示:“高尔夫球具不是过度消耗品,完全没有抢购的必要。
”邹涛认为,一套球具一般情况下可以使用2-3年,它的使用寿命较长,因此“抢购囤积”行为完全没有必要。
“另一方面,现在的球具无论是在科技含量上还是款式上,更新速度都很快。
根据我的调查,一套新球具上市之后,如果不能在6个月内吸引购买者的注意,那它肯定面临降价的处境。
由此可见,现在过量购买球具以防涨价是比较盲目的。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尔夫营销系列之一税负——高尔夫不能承受之重作为高尔夫球场经营管理人员,开源(营销)固然重要,但对支出,尤其是税务支出,也应有一定的了解,尤其是纳税数额较大的税种有哪些,以及如何合理避税等等。
高尔夫球场的税收,最重的税种有营业税、土地使用税两项。
一、土地使用税2007年1月1日,国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对1988年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作出大范围修改:将每平方米年税额在1988年暂行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倍,每平方米年税额大城市为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为1.2元至24元,小城市为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6元至12元。
此项税收有较大的弹性,按各省市自行制定的标准执行。
在“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时,有记者就“土地使用税”这一问题采访球场经理人,一位球场负责人无奈地说:“这一税收政策并不合理,费用长得太快了,而且从公布到缴交日期间隔很短,对于一些只有打球收入的球场而言,这会是比较困难的。
”更多的球会经营者,给出的答复是说不得、不好说,并说他们正在研究相关对策,不想在这个非常时刻说敏感话题。
“如果按照政府的要求去缴纳费用,那我想很多球场都会陷入困境。
这根本上是不合理的嘛。
”一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球会总经理表现得非常气愤。
早在2007年,在国内拥有十几个球场的东方高尔夫集团总裁潘仲光就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由于土地使用的税收,球场的利润已经十分微薄,东方名人国际职业巡回赛很可能不会举行下去。
虽然这两年的东方名人赛如期进行,但球场所承受的压力已经摆在大家面前。
土地使用税新政的出台没有考虑高尔夫球场占地基数大的行业特点,导致一个球场不管是否赢利及赢利水平的好坏优劣,每年固定都要缴纳上百万甚至于近千万元的土地使用税。
在国内大多数球场赢利状况还不是很理想的情况下,许多球场一年的利润甚至只够上缴土地使用税,对球场经营者而言,这项税款无疑是致命一击。
当然,不排除会有部分球场得到优惠的减税政策,条例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但即使符合政策的球场据理力争,得以免税若干年,那些球场的总经理、董事长们的心中不免有种隐隐担忧。
对策:与当地税务部门协商,高尔夫球场的收费标准中,球场使用费的收费项目仅为“果岭费”,其它几个大的收费项目中,球车费为设施租赁费、球僮费为人工费的性质,因此土地使用税应只按果岭占地面积计算,按果岭面积计算纳税款额也更符合计税精神。
球场的球道、长草区、会所等配套设施占地,应是公共绿化面积,不在征收范围内。
当然,这一说辞会被稍懂高尔夫球场的税务稽查人员认为是“片面”,因为果岭不能脱离球道而存在,一座球场不能只有果岭而没有球道。
因此,这里面既有与当地税务机关的“关系”处理问题,也有提前规划用地性质的问题。
如若在项目审批之初,将球道区域与配套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练习场或培训学院等已规划好,将球道列入房地产项目的绿化用地或体育、教学用地范围,果岭与球道分属于不同的土地证,用地性质不同,则税务部门无话可说了,可合理避税,且避税数额较大。
二、营业税球会经营过程中,一般只向来宾提供餐饮或体育休闲服务的发票,球会极其不情愿开高尔夫消费的发票,这是为什么呢?对高尔夫球场而言,巨额的土地使用税是一个大包袱,但同时畸高的营业税更是让球场不堪重负。
因为,我国目前许多省份将高尔夫消费按娱乐业征收营业税,税率最高可达20%,与夜总会、歌厅、舞厅等一些娱乐场所相同。
在2009年10月6日,国际奥委会投票决定高尔夫球成为2016年、2020年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的那一刻起,政策应该可以界定高尔夫球运动为体育项目了,但反映在税收上,仍有少数地区在执行老政策。
2009年1月1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条例第二条规定:“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营业税暂行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规定:文化体育业:3%;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3%-20%;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5%。
在上述表述中,仍将高尔夫球明列为娱乐业,让中国税法开发个“国际玩笑”。
在全球范围内,高尔夫项目的本质是一项体育运动,与网球、自行车等户外运动没有本质的不同,只是这项运动的爱好者中,比较多的既有钱也有闲而已。
它应当归属于文化体育业,并与服务业、旅店旅游业、饮食业等行业的关联程度非常高。
较真起来,我们可以想象:前不久深圳举办的大运会、前几届的亚运会、全运会,甚至于今后的奥运会,我们参与比赛的省市甚至国家高尔夫球代表队,难道是一批娱乐业的从业人员吗?他们是歌手还是影星?显然不是。
高尔夫球的高消费,恐怕是将之列为娱乐业的一大原因。
要知道现在征收20%营业税的行业主要也就是夜总会、歌厅、舞厅等一些娱乐场所。
在更早前,因为一个政协委员的提案而得到众人的支持,保龄球和台球脱下了高贵的外衣,从2004年7月开始营业税由原来的20%减少到5%,但高尔夫球运动在税目上还是等同于娱乐行业,许多地方执行的10%的营业税,仍显不合理,“高税收”会阻碍高尔夫的健康发展,也影响这一运动的普及。
“把高尔夫和卡拉OK之类的娱乐场所相提并论我想是不合适的,这对高尔夫行业的打击很大。
为什么高尔夫到现在还不能被视作一个体育场所对待呢?”谈起高尔夫营业税,很多业内人士都愤愤不平。
社会对高尔夫的不理解仍在持续。
一个老生常谈的的话题,“高尔夫球究竟是运动项目还是娱乐项目?”在一个简单至极的问题上,我们还在争斗。
不能因为高尔夫占地广阔,动辄消费几百上千元就和奢侈娱乐画上句号吧?这个话题的讨论永远没有尽头。
正因为对高尔夫的不理解,才延伸出种种闹剧。
当年的高尔夫、保龄球、台球俨然三兄弟,俱被征收20%的税收,现在后两者早已被社会认可和理解,但对高尔夫,社会说“NO”。
其实,高尔夫的高消费如果只算打球部分,仅只收取了果岭费,而会员因为一次性购买了会员证(大多已纳税,除非客户不要发票),免收果岭费。
而其它几项收费中,球僮费、球车费等,前文已述及,不其它收性质。
按业内通知的果岭费标准,打一场球约600-1000元,打一场球约4个多小时,平均每小时150-250元,与打网球等运动相当,并不属高消费。
2009年下半年开始,广东、海南、江苏、河南等省依据中央政策,纷纷调低高尔夫球营业税的税率,大多为10%,极少数省调整为7%。
实行了十年之久的高尔夫20%营业税税率能够下调,让饱受尴尬、委屈的球场经营者们欢欣鼓舞。
但拍手欢庆中仍有许多遗憾,“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大家以此调侃道。
三、其他税收除了以上两个税种,球会还要征收3%的文化建设费和0.7%的渠道维护费等税费。
当然,相对于前面的税种,剩下的税种就小巫见大巫了。
至于企业所得税等通用税种,与一般企业区别不大,本文不作赘述。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政策,高尔夫球场如若定位为体育项目——当然,这在目前只是众多从业者的期待,则球场配套建设的高尔夫培训学校(正式立项开办的高尔夫学院、球僮培训中心,可以含进高尔夫练习场)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税,球场配套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内,如若建设幼儿园、学校、医院,也可以免征耕地占用税。
众所周知,高尔夫运动是一项健康、高尚的体育竞技运动,但在现阶段,人们却给它打上贵族运动、时尚运动,及至高端商务交际平台的烙印。
这些烙印,基于高尔夫运动在中国的现状,是有一定道理的。
而且,在现有情况下,高尔夫球场的立项、审批及主管部门一直不明,高尔夫球运动因其门槛较高,也一直是一项比较高消费的休闲运动项目。
是什么造成了高尔夫运动的高消费呢?原因有多种,一是这个运动的场地最大,一个标准18洞球场,一般1000-1200亩,如此大的场地,建设建价自然不菲,二是球场的会所或者提供打球的基本配套设施标准较高,至少打完球后,要解决冲凉、洗浴吧?要有一个卖球具和相关用品的专卖店吧?打球之后,肚子饿了,要提供餐饮服务吧?因此,高尔夫球运动的费用自然下不来。
起码的,一套球杆动辄数千、数万元,而球具的优劣与高尔夫爱好者的水平成正比。
因此,说高尔夫球运动在国内可以普及到羽毛球的程度,还待时日。
即使在经济发达和高尔夫运动相当普及的地区,高尔夫球也要求爱好者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应该是中产阶级,而不是普通平民。
按中国现在的生活标准和收入水平,至少是有房有车的高级白领。
高尔夫运动的高税收政策,也是高消费的一大原因。
高税收必然需要高收费为前提,不利于此项运动的普及推广。
高尔夫球场的用地量大,与国家现行的土地政策相违背,但如若均是滩涂地、盐碱地、山坡地(非林地),或在一座18洞球场占用的约1200亩土地中仅只占较少比较的耕地,就不但不与国家政策相悖,而是利于生态环境、改良土地的事了。
即便占用了部分耕地、林地,其实可以采取加大补偿额度的办法,解决球场用地问题,而不必一刀切的禁止产业发展。
毕竟,高尔夫产业链,吸引了大量的客流,对休闲度假旅游,如酒店、餐饮、购物、制造业等具有巨大的拉动作用,加上我国具有时间距离、气候条件、交通直航等多种便利条件,可以吸引周边发达国家的众多国外人士前来打球、消费,对地区(譬如云南、海南、广东等地)经济的促进作用将非常明显和直接,不一定,对高尔夫产业要一棍子打死。
在今年6月十一部委再次加强对高尔夫球场的清理、整顿时,新闻媒体有太多负面的报导,这是部分媒体工作者是对政策解读的过激和无知,也是社会仇富病态心理的作祟。
高尔夫球场绝大部分土地都是利用滩涂、荒山,甚至盐碱地等,种植上草坪、树木,而且因为灌溉的需要,一定会设计球场内湖泊,是一个集体育、休闲与度假旅游为一体的体育公园。
相信,国家政策总给高尔夫球场产业的发展,一个名正言顺的说法。
我国高尔夫的高税收却限制了它的发展。
下面,列几个比较特殊的地方税务政策,以使大家了解各地制定高尔夫税务政策的思路和精神。
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高尔夫球场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说明:本通知自二○○八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在国家调整营业税法之前。
正文:为支持我市高尔夫球俱乐部的发展,经市局研究,对从事高尔夫球俱乐部经营企业的营业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各项收入适用税目及相关规定(一)高尔夫球场收入1.果岭费、陪走(同)费、球童费按娱乐业税目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球车费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3.租赁费(球杆、球鞋、球包、伞、衣柜租赁)和设施服务费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二)高尔夫练习场收入1.练习球费按文化体育业税目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租赁费(球杆、球鞋、衣柜租赁)和设施服务费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