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调研报告
法治财政调研报告

法治财政调研报告《法治财政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在建设现代化、法治化国家的进程中,财政法制建设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财政法制建设的核心是建立和完善财政体制和财政管理制度,确保财政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财政法制建设,加强法治思维在财政工作中的应用,本次调研旨在探索法治财政的实践路径和经验。
二、调研方法和范围本次调研采取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重点调研了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在财政管理中应用法治思维的情况,以及法治财政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调研范围主要涵盖了全国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特别是一些取得显著成果的地方。
三、调研结果和分析通过对调研结果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法治财政在提高财政管理效能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调研发现,那些注重依法行政、坚持合法收入合法支出的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其财政管理效果明显好于其他地区。
法治财政能够确保财政活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加强对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2. 法治财政在风险防控方面发挥了有效的作用。
调研发现,那些重视财政风险防控,强化预算管理和风险评估的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其财政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强于其他地区。
法治财政能够通过严格依法核定预算、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确保财政安全稳定。
3. 法治财政在促进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调研发现,那些注重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其财政政策和财政活动更能够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解决难题。
法治财政能够通过公平合法的税收制度、财政支出的公共利益导向,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四、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尽管法治财政在我国已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1. 法治意识的薄弱。
在一些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中,法治意识尚不够强,存在违法收支、滥用职权等问题。
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各级干部和财政工作者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2. 财政管理体制和机制的不完善。
加强财政行政执法工作的调研报告

加强财政行政执法工作的调研报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财政行政执法工作越来越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
为了解加强财政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和现状,本人于2021年X月X日至2021年X月X日,对财政部门的财政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调研,并撰写本报告。
一、当前财政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执法力度不足。
在对财政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一些工作人员缺乏执法精神和执法勇气,容易被涉事方的恶意干扰,导致处罚效果不理想。
2.执法标准不一。
由于缺乏一套统一的执法标准,各个部门之间执法方式也往往不一样,导致执法结果的公正性和可比性存在问题。
3.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在执法工作中,由于对法律法规不熟悉、案件分析能力不强等问题,导致执法时容易思路混乱,出现漏洞,判处不公。
4.执法手段单一。
当前财政行政执法中,以传统的查阅档案、询问当事人的方式为主,对于复杂的财政违法行为难以查实,严重影响执法的效果。
二、加强财政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通过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和奖励惩戒机制的建立,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严密性。
2.规范执法标准。
制定一套统一的执法标准,明确各类财政违法行为的执法程序和处罚标准,确保执法行动的规范化和可比性。
3.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
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危害和法律法规进行更加深入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4.提高执法手段的科技化水平。
通过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如数据挖掘、网络调查,提高执法行动的精确性和效率。
三、结论加强财政行政执法工作是一个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加强对财政行政执法工作的引导和支持,同时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动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科技化,以确保财政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XX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XX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摘要本报告旨在总结和分析XX区财政局在2023年度的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通过对各项法治建设措施的实施及效果评估,为未来工作指明方向,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促进财政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一、法治建设工作总体情况2023年XX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法治思维引领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在年度工作计划中,XX区财政局明确了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二、法制宣传教育财政局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组织法制讲座、培训班等活动,使全体员工了解法规,并能够将法律规定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
三、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分析财政局全面落实各项法律法规,确保财政工作的合法合规。
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解读,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强化风险防控机制。
四、法律风险防范与处理针对法律风险,财政局建立了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处理法律方面的问题,确保财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加强风险排查,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力度,提高全员法律意识,加强内控建设。
五、财政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和争议在2023年度,财政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热点问题和争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财政局就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切实维护了法治和社会稳定。
六、未来工作展望展望2024年度,XX区财政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将继续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加强法律风险防范,维护财政工作的合法合规。
结语财政局将继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法治思维引领工作,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为全面推进财政事业的科学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就是XX区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希望各位领导能够认真审阅,并对未来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制度

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制度一、法治财政的现状分析1.财政制度的不完善在过去的财政管理工作中,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导致了一些不规范的财政行为的出现,比如财政预算的编制不合理、财政资金的使用不透明等现象。
对此,需要建立合理的、透明的、规范的财政管理制度,促进法治财政的发展。
2.财政监管的不到位目前,财政监管的问题也十分突出,相关的监管体系和机制还不够完善,很难对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地监督和管理。
因此,要建立健全的财政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3.财政风险的存在由于现有的财政管理制度的不足,导致了财政风险的隐患,比如财政资金的滥用、挪用等问题,给国家经济和社会带来了不小的损失。
因此,要建立健全的财政管理制度,防范财政风险,保障国家财政的安全和稳定。
二、标准化管理制度的意义1.保障财政的合理使用建立规范的财政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提高财政使用效率,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
2.促进财政监督和公开透明规范的财政管理制度能够促进财政监督的实施和监管的完善,使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公开透明,提高了财政监管的效率。
3.促进国家财政的稳定发展建立健全的财政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保障财政的合理使用,有利于国家财政的稳定发展,保护了国家财政的安全。
4.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立健全的财政管理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
5.提高国家的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规范的财政管理制度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标志,对国家的国际形象和国际竞争力有着重要的影响。
建立健全的财政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国家的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三、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财政预算是财政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它是国家财政收支、财政基本支出和政府性基金开支的核心内容。
建立健全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保障国家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
财政法治 调研报告 [推进法治建设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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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法治调研报告 [推进法治建设的调研报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近年来,xx县委、县政府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在领导力度、工作深度、覆盖广度上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xx县先后被评为“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全国先进县、第三批全国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县。
随着“七五”普法的不断深入、xx县经济高速发展态势,如何正确处理新时期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突破现有成绩,成为当前创建的新任务。
本文结合我县法制建设的做法和成效,对进一步推进法制建设提出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法制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法治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认真落实市、县“七五”普法规划,成立了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法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法治建设考评体系,将法制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县人大每年组织一次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人事部门把学法用法考试结果作为考核干部和公职人员年度岗评的重要内容;全县初步形成县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
(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样。
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和外来人口等人群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对象,注重开展与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计民生、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针对不同群体特点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实效性。
(三)司法公正公开深入人心。
大力推进司法公证、政府政府公开。
开辟“网访”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乡镇设立了检务公开电子显示屏,组织案件下乡巡回庭审;把推进法治建设与保障民计民生相结合,积极开展“法治惠民工程”,在全县形成“服务民生,法治先行”工作理念;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使法律之光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一批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法治建设效果初步显现。
坚持一手抓普法,一手抓依法治理,把普法融入全县中心工作,把法治建设贯穿于社会法治化管理的全过程,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认真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管理水平;把法治建设与完善社县基层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积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深入推进“平安xx”建设,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呼市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报告

呼市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8.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呼市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报告2019年度,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深入推进国务院、财政部、财政厅文件精神,在自治区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实施新《预算法》等财税法律法规,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建设法治财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现将2019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一)建立行政事业型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财政部文件,清理规范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减轻企业公民负担方面:按照国家、自治区下达的取消或停止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的相关文件,2017年3月份与呼市发改委共同审核制定《呼和浩特市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和《呼和浩特市涉企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并在财政局网站公开发布。
5月份,根据国家、自治区下达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目录清单进行了一次更新工作。
6月份通过呼和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以上两个清单。
2019年2、2019年11月,根据国家、自治区下达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时对目录清单进行了两次更新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公民负担。
(二)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流程(试行)》和《呼和浩特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文件,指导全市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汇报

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国法治财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下面我将就我国法治财政建设的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我国法治财政建设在法律法规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自2000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财政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这些法律的出台和实施,为规范财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提供了重要保障。
其次,我国法治财政建设在制度机制方面不断完善。
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财政管理体制不断优化,财政监督机制不断健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各级政府财政管理能力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高,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再次,我国法治财政建设在执法监督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财政部门加大了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建立了健全的财政监督制度,加强了对各级政府部门和财政资金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行为,维护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最后,我国法治财政建设在宣传教育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
财政部门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法治财政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全社会参与法治财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构建法治化的财政管理体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总的来看,我国法治财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监督执法,推动法治财政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长期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治财政工作情况汇报

法治财政工作情况汇报大家好!我是XXX,在此向大家汇报一下我所在单位的法治财政工作情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财政工作也面临着日益繁重的任务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我单位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以下是我单位法治财政工作的具体情况汇报:一、加强财政法律法规建设作为财政管理的基础,法律法规的建设对于保障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
我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财政法律法规的建设:1. 组织编制和修订了一批财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了财政管理体制;2. 建立了健全的财政法规数据库,方便财政工作人员查阅和使用;3. 定期组织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财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加强财政监管和风险防控财政监管是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的重要手段,我单位重点加强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 建立了健全的财政监管体系,强化了对财政资金的全程监管;2. 完善了财政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类财政风险;3. 提高了对财政资金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的合规使用和安全运转。
三、推进财政依法管理依法管理是我单位财政工作的重要原则和目标,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了财政依法管理:1. 推动财政预算、决算、管理、监督等各项工作依法进行,加强对财政收支活动的合法性监督;2. 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依法处理各类财政违法行为,维护了财政秩序和法制权威;3. 完善了财政绩效评价和公开制度,向社会公众提供了更加透明和依法的财政信息。
四、加强财政法律服务为了更好地推动财政法治工作,我单位加强了对各类财政律师事务所、法律人员的依法指导和服务:1. 拓展了财政法律服务渠道,为全体财政工作人员提供了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法律服务;2. 结合法治建设实际,针对财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法律培训和法律援助工作;3. 牵头组织了一批关于财政法治建设的专题研讨和交流活动,推动了财政法治理论和实践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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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调研报告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调研报告对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几点思考摘要:法治财政建设是一个业务性综合性较强的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局虽然是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但是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三个方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提高创建工作效率、提高法治财政建设水平。
关键词: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思考近年来,我局以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依法办事意识明显增强,财政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财政执法水平持续提升,财政权力运行逐步规范,促进了财政职能发挥。
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局连续三年获得法治财政标准化先进单位,2014年被评为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示范点。
一、法治财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法治思维还未完全树立,依法理财观念有待加强。
近年来,我们虽然开展了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但是部分同志仍然缺乏一定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没有充分认识到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片面认为省厅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要求太高,一方面认为“完善财政业务管理机制”考核点中相关指标对于我县经济薄弱地区来说难以完成,有点不切实际,而这些指标恰恰是法治财政建设必须长期坚持和努力的方向,另一方面认为“提升财政行政管理水平”等考核点务虚成分太多,财政工作比较忙,没有精力做那些琐碎、程序性的事情,没有时间开展真正意义上的财政法律法规学习,但是这些考核点恰恰也是提升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的必然要求。
基于这样的思想认识,有的人将法治财政建设当作软任务,没有从法治的高度,统筹谋划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以致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积极性不高,存在应付了事的心理。
(二)依法理财动力不足,创建手段还显单一。
虽然经过多年的法制培训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实践,但是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部分人员由于缺乏法治思维,还不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习惯于用老的方法解决问题,创新能力不够。
有的业务科室没有认真研读涉及本科室的考核点,没有积极思考如何实施好考核点内容,反而问办公室该考核点如何完成,要求办公室为其把关,丧失了业务工作的主动权,其实办公室也只是起个牵头作用,个性化的考核点还应由各科室完成。
有的业务科室只是简单对照考核点来找资料,照葫芦画瓢,没有认真思考如何将工作做得更好,没有主动向先进地区学习,未将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各自为政思想存在,大局意识不强。
法治财政建设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几乎涉及到财政局所有科室,有的科室还是某个业务考核点的牵头科室,负责提供相关共性资料,界定相关指标,联系其他科室共同完成好相关指标,最后还要审核其他协办科室所提供的资料。
但是工作实践中,这些科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发挥的远远不够,各敲各的鼓,他们只负责本科室考核点需要的东西,不主动向其他协办科室提供相关资料,更谈不上对其他科室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一味指望办公室进行审核,有的协办科室也不主动和牵头科室联系,以致在省厅考核验收时同一考核内容以不同的数据出现,闹出笑话。
(四)整改落实不彻底,工作重点不突出。
每次考核省厅都对我局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我局及时整改,但是有的科室认为这些整改事项在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或者主动整改意识不强,存在一定的应付思想,整改不彻底,落实不到位,负责整改的考核点年年考核年年还是要求整改,给省厅留下不好的印象。
有的科室虽然注重业务工作,但是对“提升财政行政管理水平”考核点中的一些重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如应该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管理的文件,他们嫌麻烦,以其他部门或者上级处室也没这样要求为借口,规避以“宝财规”文号印制文件;同时对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还未跟进,只知道制定,不知道有些规范性文件随着各项新规定的出台,有可能不合时宜,甚至违规,从而远离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目的。
二、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一)营造浓烈学法氛围,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
以“六五”普法为抓手,创新财政普法形式,持续推进财政普法工作。
一是深化普法内容。
按照规划纲要部署,深入宣传学习《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担保法》等基本法律,深入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制度,深入宣传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宣传和营造法治文化。
二是突出普法重点。
积极向领导干部普法,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积极向财政干部尤其是基层财政干部、执法干部普法,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事务的水平;积极向广大财会人员普法,增强遵守财税法规制度的自觉性。
三是扩大普法方式。
放大财政局网站宣传功能,全天候向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对财政法规制度和财政政策的了解;继续做优“财政讲坛”,提升财政干部业务水平和法律法规运用能力;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形式,组织财政执法实务观摩,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教育,以案说法,警示违法后果。
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研讨和征文活动,调动执法岗位人员思考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积极性,以巩固普法活动成果。
四是严格执行普法制度。
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学法活动,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并积极参加省、市财政部门和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各类法律学习培训;落实好新录用人员岗前法律考试制度、中层干部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对补考仍未过关的,一律不予上岗、任职,促进财政法治建设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五是健全普法架构。
理顺普法机制,县财会教育中心负责财政普法培训的组织、管理、培训,各业务科室负责明确综合培训和业务培训内容,形成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范围清晰的普法培训架构。
(二)完善创建手段,提高创建工作效率。
一是决策程序和实施过程要留痕。
法治财政建设突出“完善集体领导决策机制”,同时要求规范性文件出台前要经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目的是提高决策水平,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而我局一些“三重一大”事项虽然经过集体决策,也作了会议记录,但是没有形成经局长签发的会议纪要,目前规范性文件虽然经局长审阅签发,但是没有经过局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这样降低了法律效率,影响了依法决策水平。
所以,以后凡是涉及集体决策的事项都要形成经局长签发的会议纪要,留下决策痕迹。
省厅法治财政考核重点检查各个考核点的备查资料,要求凡是备查资料不在检查现场的,一律不予认定,相应考核点不得分,这就要求我们不仅做好平时的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而且注意保留工作开展时的痕迹,如前几年有的科室没有将县人大批复预算调整的人大会报保管好,以致省厅考核前就请人大帮忙提供材料。
为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局办公室现在已将涉及财政部门的人大会报以正式文件形式编号,流转给预算科保管。
二是牵头责任科室要尽责。
因为法治财政建设是一个业务性较强的综合工作,所以牵头责任科室的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
办公室、预算科、监督检查科等牵头责任科室要认真研读相关文件,正确解读、把握好每一个考核点的具体要求;同协办科室统一好政策口径;审核、过堂、把关本科室和协办科室收集整理的资料,对资料不完善、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
三是考核机制要注重平时。
法治财政建设考核指标中除了预算执行相关的数据要到决算数据出来才能有完整的反映,而其他考核指标要突出平时工作开展的质量、序时、进度,可以由办公室和牵头责任科室实行半年一次的预考核,督促各科室把法治财政建设的功夫做在平时,提高法治财政建设质量,避免考核前花费时间突击整理资料,导致忙中出乱。
(三)主攻工作重点和薄弱点,提高法治财政建设水平。
近年来省厅对我局考核提出的整改建议,都集中在完善相关制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开展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等,这些既是法治财政建设的重点,也是我们近年来工作的薄弱点,这些整改要求固然有我县财力因素等客观原因,也有我们工作缺乏一定的主观能动性,没有进行超前思考,统筹谋划。
一是优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机制。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相关业务科室要按编制规范和软件编制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国有资本经营以及政府采购预算,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细化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严格执行“二上二下”预算编制程序,推进以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改革。
国库科要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各业务科室要加强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不断提高部门预算年初到位率。
细化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对预决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切的问题,要规范整改、完善制度。
二是创新资金分配机制。
预算科要担负起专项资金管理职责,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宣传、引导,积极争取政府和部门支持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打破财政局科室之间、部门之间壁垒,清理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统筹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严格实行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专项资金申请、审核实行承诺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专项资金申报、审核、使用等各环节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完善财政大监督机制。
会计科要担负起绩效评价工作职责,加大绩效评价工作的宣传和业务开拓,加强与业务科室、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的联系,严格要求重大专项资金按规定提交绩效目标并开展目标论证,逐步使项目单位树立起“纳税人的钱不能随意花,支出要讲绩效”的理念,减少和杜绝无效支出。
监督检查科要加大重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引导业务科室依法强化对财政资金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牵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经验交流,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和能力。
实行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工作,促进用款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四是健全约束机制。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办公室要牵头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财政执法持证上岗制、财政执法文书审核制、财政执法责任考核制、财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提高财政工作人员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五是健全全面监督机制。
依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不断完善监督体系。
依法向同级人大报送预算编制、执行以及决算的相关资料,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要求,依法接受人大的监督和质询。
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
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开展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文明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财政工作,增进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支持、理解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