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线路运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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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电缆线路运行规程

配电电缆线路运行规程

配电电缆线路运行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配电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适用于供电有限公司范围的10kV 及以下配电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50217—9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72-56 10KV电力电缆运行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FJG10029.2-222004 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3 一般规定3.1设备管辖部门应加强电缆及其附件的运行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设备管理责任制度。

3.2 设备运行管理应当遵循安全、可靠、经济的原则。

3.3 运行维护分界点规定3.3.1 电缆线路与架空线路运行维护分界规定:以户外杆上电缆头向线路侧10公分处作为运行维护责任分界。

架空线路管辖部门负责户外电缆头杆、避雷器、刀闸及其常线的运行维护,负责处理线树矛盾;电缆线路管辖部门负责电缆头运行维护和电缆头挂牌工作。

3.3.2电缆线路与配电站房运行维护分界规定:T接于开关站、开闭所、变电站、配电室、箱式变、环网、10kV电缆分支箱等配电设施的电缆线路,运行维护分界点设在电缆与电气连接点向电缆线路侧延伸10公分,运行维护分界点靠电气设备侧属配电站房管辖部门运行维护,运行维护分界点靠电缆线路侧属电缆管辖部门运行维护。

3.4人员配置根据上级部门定员标准配置运行维护人员,从事运行维护的人员应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电缆施工、电缆接头安装、电缆故障查找、电力设备电气试验、配网故障判断及排查等知识和技能。

根据人员配置,建立健全设备巡视维护专责段制度。

4 防护4.1电缆与周围环境的安全距离4.1.1电缆终端引出线应保持固定,其带电裸露部分之间及至接地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输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措施

输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措施

输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措施输配电线路是电力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关系到电力输送的安全和稳定。

正确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措施可以有效地保证输配电线路的正常运行,提升电网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以下是针对输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措施:一、运行管理1.线路运行监测:通过定期巡视、安全检查、在线监测等方式,实时掌握输配电线路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避免事故发生。

2.运行参数分析:对线路运行参数进行分析,通过分析数据和趋势,及时发现运行异常,及时采取措施,提高线路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运行数据统计:定期对线路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后续运行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发现运行状况异常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5.安全控制措施:建立安全控制措施,防止输配电线路由于外部因素造成的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维护管理1.定期检修:建立定期检修制度,对输配电线路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保证线路的正常运行。

2.预防性维护:从线路材料、设备、工艺等方面寻找问题,制定详细的维护计划,及时对问题进行修复和预防,防止线路设备的普遍老化和故障的发生。

3.装备升级:对老化的输配电线路设备进行升级和改造,提升设备的质量,延长设备寿命,保证系统的良好运行状态。

4.设备备品备件:在维护管理中建立设备备品备件库,确保在出现事故或设备损坏时能够及时更换和修复。

5.设备保养:定期对输配电线路设备进行保养和检修,增加设备的寿命和减少故障的发生。

三、安全管理1.防雷设施:对输配电线路的防雷设施进行加固和完善,提高线路的防雷能力,防止因雷击引起的故障。

2.电力安全:对电力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防止设备失效导致的安全隐患。

4.安全警示标识:建立安全警示标识,对可能产生风险的位置和环节进行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防范,规避事故风险。

安全管理制度之输配电线路运行指标考核办法

安全管理制度之输配电线路运行指标考核办法
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输配电线路运行指标考核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02
考核指标体系
线路安全运行指标
线路故障率
01
统计线路在单位时间内发生故障的次数与线路总长度之比,用
以衡量线路的安全运行水平。
停电次数与时间
02
考核线路在一定时间内的停电次数和累计时间,反映线路的供
电可靠性。
跳闸率
03
统计线路在单位时间内发生的跳闸次数与线路总长度之比,用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输配电线路运行指标的考核工作。 考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线路运行情况、设备状况、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
职责与分工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输配电线路运行指标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考 核工作。
各运行维护单位负责按照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对所辖输配电线路进行运行指标 的考核,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持证上岗率是指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员工所占的百分比,用以保 证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安全意识教育普及率
安全意识教育普及率是指接受过安全意识教育的员工所占的百分 比,用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03
考核办法与标准
定期考核办法
月度考核
每月对输配电线路运行情况进 行考核,包括线路设备状态、
运行数据、缺陷情况等。
05
附则与附件
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电力 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自发文之日起执 行。
本办法与之前的输 配电线路运行指标 考核办法如有冲突 ,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修订时,由 公司电力管理部门 提出,经公司领导 批准后公布实施。
附件: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 输配电线路运行指标考核评分表,包括以下指标 • 线路设备完好率 • 线路设备巡视到位率 • 线路故障发现率 • 线路设备维修及时率 • 线路设备试验合格率 • 线路设备验收合格率 • 线路设备运行安全率 • 线路设备更新及时率 • 线路设备维修材料消耗降低率等。 • 输配电线路运行指标考核评分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 各指标的评分标准、扣分标准、计算公式等。 • 各指标在考核期内的实际完成情况,与目标值的差距等。 • 各指标在考核期内的变化趋势,以及与上一年度同期相比的变化情况等。

输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措施

输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措施

输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措施输配电线路是电力运输和分配的基础设施,是电力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为保证输配电线路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必须采取一系列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措施。

本文将从线路维护、检修、监测和管理四方面介绍输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措施。

一、线路维护1.日常巡视定期对输配电线路进行巡视,及时发现线路问题并解决。

对于重点区域,如山区、水域等,应加强巡视力度,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同时,也要对线路周边的环境进行巡视,防止线路受到外部环境的干扰。

2.清洗、修理和更换配件清洗输配电线路、修理线路的母线、绝缘子、保险丝等配件,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配件,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

定期对绝缘子进行绝缘测试,发现问题及时排查,确保线路的绝缘性能。

3.防腐、防锈对输配电线路的铁塔、导线等金属部件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延长线路的使用寿命。

定期对线路的铁塔、导线进行涂装、贴膜等防腐、防锈处理,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二、线路检修1.停电检修定期对输配电线路进行停电检修,检查线路的接线、绝缘性能、接地情况等。

同时也要对配电变压器、母线、设备等进行检修,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带电巡检对高压输配电线路进行带电巡检,及时发现线路故障,减少因故障而产生的用电中断。

带电巡检需要使用带电器材,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

三、监测1.故障监测建立故障监测系统,对输配电线路进行实时监测,发现线路故障及时报警,并进行处理。

故障监测系统应该具有多种监测手段,如视频监控、红外线检测、温度检测等。

监测数据应该实时上传到中心监测室,进行处理和分析。

2.电能质量监测对输配电线路进行电能质量监测,及时发现电能质量问题,对问题进行定位和处理。

电能质量监测应该包括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的监测,并能够对电能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

四、管理1.制定规章制度制定输配电线路的规章制度,确保线路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规章制度应包括线路运维安全、巡检内容、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并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开展管理工作。

2024年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定(2篇)

2024年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定(2篇)

2024年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供电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

第四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加强技术管理和安全监督,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状态的监控。

第五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实行责任分工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益。

第六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加强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动供电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提高电网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第七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加强与用户的沟通和协调,了解用户的用电需求,优化供电方案,提高用户满意度。

第八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信息的传递效率和准确性。

第二章运行管理组织第九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并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

第十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加强业务规范化和流程化管理。

第十一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订运行管理手册和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制定年度检修计划,加强设备状态的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运行管理措施第十四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实时监控,记录和分析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和处理。

第十五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的巡检制度,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第十六条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故障处理机制,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事故处理能力。

输电线路运行、检修、检测管理工作标准

输电线路运行、检修、检测管理工作标准

输电线路运行、检修、检测管理工作标准1 总则1.1 通过对输电线路运行、检修、检测过程实施控制,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持续改进,保证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地开展,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顾客、相关方及员工的要求,实现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实现设备运行全过程管理,确保运行的安全性和功能的有效性。

1.2 本标准规定了输电线路运行、检修、检测工作要求,适用于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从事输电线路运行、检修、检测工作的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引用、应用文件如经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2.1 引用《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7.5、8.2.3、8.2.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4.4.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4.4.6《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2012年版)》6.6、6.7《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5.5.3 、5.7.1.1 、5.7.1.4 、5.7.1.9 、5.7.2.3、5.7.2.8、5.7.3.2《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0)全文《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2011)4.2条 4.3条5.2条《输电线路运行管理标准》(Q/CSG 21011—2009)全文《关于印发南方电网公司《设备缺陷定级标准(试行)》和《设备缺陷标准库(试行)》的通知》南方电网设备〔2014〕12号全文,含《设备缺陷定级标准(运行分册)(试行)》全文、《输电设备缺陷定级标准(运行分册)(试行)》全文、《输电设备缺陷标准库(运行分册)(试行)》全文《云南电网公司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维护工作导则》(QB/YW206-16-2007)全文《云南电网公司输电线路委托运行维护管理业务指导书》Q/CSG-YNPG410003-2013全文《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试行)》(QB/YW206-11-2007)全文36-1《云南电网公司输电设备委托运行维护合同》全文《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气工作票业务指导书》(Q/CSG-YNPG410035-2014)全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5~500kV架空线路状态评价导则(试行)》全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架空线路树障防控工作导则》全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配电线路防外力破坏工作导则(试行)》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公布)18条19条2.2 应用《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工作标准》Q/CSG-YNPG-SBD214029-2015《云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运检档案管理办法(试行)》〔2007〕10号《电网运检分公司架空输电线路现场运行规程》《电网运检分公司技术管理制度》《电网运检分公司作业过程控制管理办法》《隔离闭锁管理工作标准》Q/CSG-YNPG-SBD214043-20153 术语与定义3.1输电线路:是电网中传送电能的设备,包括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施(如光缆、电力隧道等)。

供电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线路安全管理行为,保障供电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电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员参与、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三条供电公司线路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有线路安全相关工作,并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

第四条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线路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员工执行,不得有擅自变动或废止制度条款的行为。

第二章线路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第五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安全档案,记录线路检测、维护、事故处理等相关情况,保证线路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及时、准确。

第六条供电公司应对线路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确保线路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七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巡检制度,定期巡检线路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线路安全运行。

第八条供电公司应组织员工参加线路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线路安全管理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供电公司应定期组织线路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和线路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安全奖惩机制,奖励安全表现突出的员工,对违反线路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惩罚。

第三章线路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一条供电公司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线路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线路安全事故和问题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供电公司应配备专业线路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线路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安全检查制度,确保线路设备运行安全稳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线路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四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线路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供电公司应加强线路安全宣传教育,推广线路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线路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识别线路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章线路安全管理监督第十七条供电公司应建立线路安全监督制度,定期对线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输配电线路安全技术规定(5篇)

输配电线路安全技术规定(5篇)

输配电线路安全技术规定1.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的安装架设应严格按照《上海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定》和《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图册》进行,做到规范化、条理化,严禁乱拖乱拉。

2.架空线电杆的材质、直径、间距及埋深,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3.施工现场不得架设裸导线;输电干线、分支线及设备电源线的绝缘应符合规程要求;合杆多层架设的层间距不小于0.6m;不准成束架设,不准直接绑扎在金属支架。

4.架空导线的截面必须满足安全载流量、机械强度和电压损失的要求;铜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6m2,铝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2。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开。

5.施工现场的架空线路与施工建筑物、大型起重设备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架空线路与地面、道路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高度。

6.固定设备的配电线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埋地敷设必须穿管,埋置深度不小于0.5m,管内导线不得有接头,管口应密封。

7.施工现场位于高压架空线一侧,须搭设防护架,井架和脚手架高于高压线的部位必须全部张设安全网,起重机械不得在高压线下方作业,在其一侧工作时,起重臂、钢丝绳和吊物与高压线必须保持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

8.竖井(沉井)建筑施工用的动力及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电缆线,其固定点间距不大于3m。

9.使用坚韧橡皮电缆,应按用电设备合理敷设,不准在地面路面上乱拖乱拉,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拖线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m,移动电动工具引线长度不大于5m。

10.移动电具必须使用有接地(零)芯线的坚韧橡胶软线作电源线,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

11.施工现场的临时线的架设,必须经动力设备部门批准,并签注使用期限,期满后必须立即拆除;临时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安装、维修和拆除。

12.每幢建筑物的电源进线不得超过两路,如需用多路电源,应从分电箱合理配电。

13.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应立即组织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输配电线路安全技术规定(2)是指为了保障输配电线路及相关设施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的针对输配电线路的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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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线路运行管理规定(2016)输、配电线路运行管理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输、配电线路运行的综合管理、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调度管理和线路运行及维护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辽河油田所属单位输、配电线路运行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50061-2010 66kV 及以下架空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 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DL/T 572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 596-1996 (2005)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741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5285输变电工程架空导线及地线压接工艺规程DL/T 5220-2005 1-10kv 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 292-1988 (2005)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Q/SY LH 0125开发系统电力运行检修劳动定额定员Q/SY LH 0398 电工工器具配备及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安监[2005]145号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5)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93)第115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8)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油辽生发[2012]1号关于下发电力系统规范基层基础资料的通知3综合管理3.1人员规定3.1.1人员配备执行Q/SY LH 0125的规定。

3.1.2电气工作人员应经过技术岗位培训和专业规程、制度学习,并取得相应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

3.1.3电气工作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考试不合格不能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3.1.4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临时参加劳动人员及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应单独工作3.1.5运行人员应做到:a)熟悉线路运行知识和本岗位的相关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b)熟悉线路的走向及交叉跨越情况,线路防护通道等情况;c)熟悉线路存在的缺陷情况;d)按规定周期对线路进行巡视;e)能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提出处理意见;f)及时处理线路上的一般缺陷;g)做好通道的清理工作;h)做好护线宣传和群众护线工作,对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当地有关单位报告。

3.2制度要求运行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但不限于以下制a) 岗位责任制度;b) 巡视检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 运行分析会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现场运行规程。

法规及标准输、配电线路的管理,相关单位应配备但不限于以 下法规及标准:a) b) c)规程;d) G B 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e) G B 50061-2010 66kV 及以下架空线路设计规范; f) G B 5006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 GB 50仃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 及以下架空 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h) D L/T 572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i) DL/T 596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j) DL/T 741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k) DL/T 5285 输变电工程架空导线及地线压接工 艺规程;c)d)e) f)g) h)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家电网安监[2005]145号电力生产事故调查I) DL/T 5220-2005 1-10kv 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m) SD 292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安全管理4.1一般安全管理规定4.1.1电力线路及设备的防护应认真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

4.1.2运行单位应有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程,设备维护检修现场运行规程。

4.1.3运行单位工器具配置及使用管理执行Q/S Y LH 0398的规定,定期对安全工器具的保养、使用、试验等情况进行检查,试验周期和要求执行GB 26859相关规定,并建立安全工器具台账4.1.4穿越林区等环境时,线路保护区应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配电线路宜采用绝缘导线。

4.1.5对外部施工单位进入所辖线路作业应进行安全教育,并与其签订安全合同,其作业区段应有熟悉现场的设备运行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监督。

4.1.6运行单位对可能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各种施工或活动,应进行劝阻或制止,必要时应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通知书。

4.1.7运行单位应做好线路防护及宣传工作,防止外力破坏,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导线与地面距离及交叉跨越最小安全距离按GB 50061-2010中12.0.6执行。

4.2 保证安全的措施4.2.1所有电气作业与操作,应使用工作票和操作票,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应执行GB 26859的规定。

4.2.2现场作业应执行本单位干部盯岗制度,特殊作业应进行升级管理。

4.2.3雨、雪、雷电、大风等恶劣条件下不宜开展现场作业,特殊情况及抢修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现场作业。

4.2.4对带电点源及双电源处,宜设置专职看护人。

有触电危险易发生事故的作业,应增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应兼做其他工作。

5技术管理5.1 技术档案管理5.1.1运行单位应建立、积累与生产运行有关的技术档案(信息资料),并应符合如下要求:a ) 保持完整、准确,并与现场实际相符合;b ) 保持连续性且具有历史追溯性;c )保持有专人负责原始资料汇总、同类资料统计、 资料贮存与检索;d )及时搜集大修、改造、新建投产线路的全部资 料并及时充实到原始资料中去。

5.1.2图纸的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a ) 线路应有全套的竣工图;b ) 线路因大修、改造等变动的设备,应及时修改 或新增图纸;c ) 建立健全输、配电网系统图和单线图(或地理 图),并制定维护制度,确保图实相符;d ) 运行单位管理制度、技术规程、各种图表、资 料、记录应配齐。

资料管理应执行油辽生发〔2012〕1号的规定。

设备评级及分类每年宜有一次设备评级,抽检总线路的 10% 设备的评级分类、单元划分。

a ) 设备评级分一、二、三类,一、二类设备为完 好设备,三类设备为不良好设备。

完好设备占参 加评级设备的百分数即为线路设备的完好率;b ) 线路设备评级以条为单元,支接线和梯接线应 5.2 521522包括在一条线路之内,同杆架设的双回路按两个 单元统计。

若双回线用一台变压器,或同一开关 出线则按一个单元统计;C)根据线路考核评分标准对每条线路打分,评定 一、二、三类设备。

5.3 运行分析5.3.1运行单位应按月、季、半年及特殊情况开展综合 运行分析,综合运行分析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a) 情况;b) c) 分析;d) e) f) g) h) 5.3.2运行维护单位不定期开展针对某类或某一项工 作的专题分析5.3.3运行维护单位每年做一次专业总结,总结内容应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上次运行分析会制定的预防和整改措施的落实线路及设备运行指标完成情况;运行维护(包括巡视、检测和检修)工作情况线路设备缺陷、故障情况分析;配电线路低压台区负荷、电压情况分析;特殊区段线路运行状况分析; 技术改造、配电网建设的建议; 下步运行管理工作重点。

a)线路、设备的基本情况;b)年度生产计划完成情况;c)运行管理主要工作及成绩;d)全年的缺陷、跳闸、故障情况分析及典型故障分析;e)存在的主要问题;f)计划与建议。

5.4 新技术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投网运行应遵循下列要求:a)不低于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b)电气性能试验应执行GB 50150的规定,并试验合格;c)新技术引进、推广工作应按油田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推广应用新技术应积极、慎重。

油田公司推广的水电信专业新技术应经过现场充分试验和水电信专家组论证评价,未经论证和批准的不应推广应用。

6调度管理6.1调度设置根据辽河油田生产实际,设立两级电力调度管理,即油田电力调度及区域电力调度(简称电调和区调)。

在电网调度管理中按各自管辖设备范围,对电网行使管理、指挥权。

6.2调度管辖指挥的设备6.2.1电调管辖指挥的设备包括:a)输电线路;b)用户变电所6kV母线(包括母联)及以上设备;c)配电线路出口刀闸,联络开关(刀闸)由电调通过区调或生产管理人员指挥。

6.2.2区调度管辖指挥的设备包括配电线路及设备。

线路联络开关(刀闸)操作应报电调批准后执行。

6.3指令执行电网运行应实行统一调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93)第115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规定,干预调度值班人员执行调度命令。

6.4调度职责6.4.1电力调度负责本网内的输、配电系统所有设备的操作与作业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6.4.2调度管理主要工作:a)编制和执行电网运行方式;b)指挥电网倒闸操作;c)提交设备检修意见,审批呈报设备检修申请;d)指挥电网事故处理,组织事故分析,制定预防措施;e)电网设备命名和编号管理;f)参加电网新建或改造工程验收,并编制工程项目投网运行方案;g)电网运行日常管理。

6.5调度员任职资格调度值班人员应由电气专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并由相应的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正式上岗值班,并通知有关单位。

6.6调度管理制度6.6.1值班调度人员是电网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指挥者,电网内所有运行人员应树立全局观念,服从调度的统一指挥。

6.6.2未经调度值班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应操作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

对人身、设备以及电网安全无威胁的除外。

6.6.3值班调度人员通过调度指令指挥管辖范围内的运行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

6.6.4调度指令应执行。

由于不执行或延迟执行调度指令造成事故或事故扩大,则未执行指令的受令者或允许不执行该指令的领导均应对此负责。

6.6.5如受令者认为调度指令不正确,应当立即向发布该指令的调度值班人员报告,如果调度值班人员重复该指令,受令者原则上应执行,但执行该指令确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电网安全时可不执行,同时把拒绝原因和改正指令的建议向调度值班人员和本单位领导汇报。

666设备主管单位领导发布的命令,如涉及值班调度人员权限时,应通过调度负责人转达给调度值班人员,经调度值班人员许可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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