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大朗镇公办中小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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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镇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

大朗镇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

大朗镇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东府〔2010〕5号)精神,现制定《大朗镇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立足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利用公办学校在解决户籍人口入学后的剩余学位,以积分为标准,招收积分较高的新莞人子女入学。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可直接申请入学。

中央、省属驻莞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在我镇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非莞户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适龄子女;祖籍为东莞人,或在我市投资,或在我市大型企业任高层管理技术人员的港澳同胞适龄子女,可根据我镇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其入学。

公办学校招收新莞人子女入学只在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进行。

非起始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学生。

原已在我镇公办学校就读的新莞人子女将允许其读到本学段结束。

学段结束后若需升读更高学段学校,则按积分制方式重新申请。

二、成立领导小组组长:黄锦发(镇委委员、副镇长,教育办主任)成员单位:组织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房管所、公安、人口和计划生育、纪检监察、税务、工商、团委、新莞人服务管理、宣传、教育、信息、文广中心等部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教育办),办公室主任由梁仲坤担任。

三、成员单位职责镇教育办:将新莞人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围,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认真做好接收入学和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

镇组织人事办:审核申请人文化程度和技术职称及国家职业资格;审核申请人在莞受表彰情况。

大朗劳动分局:根据新莞人在莞就业情况材料,负责审核认定新莞人在莞就业年限。

大朗社保分局:根据新莞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负责出具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镇房管所:审核申请人房产证或购房(租赁)合同及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镇计生办:负责核查新莞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并就新莞人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加具意见。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08―200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08―200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08―200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3.17•【字号】深教[2008]69号•【施行日期】2008.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08-200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08〕69号2008年3月17日)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2008-200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招生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一、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008-2009学年度,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免费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发电〔2008〕9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府〔2006〕140号,以下简称市政府140号文件)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

各区教育局(含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下同)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继续刚性执行“1+5”文件,严格遵循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和热情服务的指导思想,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基本工作要求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以区管理为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以及市政府“1+5”文件关于“明确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暂住人口管理的责任主体”的原则,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工作。

2.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服从市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区落实《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深教[2008]114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8.04.14
【实施日期】2008.04.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工作的通知
(深教〔2008〕114号2008年4月14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08年中小学学位预测和安排,满足市民的就学需求,并尽可能增加优质学位,现就做好2008年中小学招生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中阶段教育
(一)继续挖潜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增加优质学位;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搞好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规划和建设。

继续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规模,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加快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办学模式和教育模式改革,逐步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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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8年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8年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8年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7.03•【字号】乌教基[2008]44号•【施行日期】2008.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08年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的通知(乌教基〔2008〕44号)乌鲁木齐县、各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根据2008年乌鲁木齐市各中学的招生计划及学校周围生源的分布状况,市教育局在充分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乌鲁木齐市2008年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乌鲁木齐市2008年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附件:乌鲁木齐市2008年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一、天山区辖区内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1.市第二中学汉语系:片区一:民主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健康路与解放北路沿线以西至河滩路。

片区二:中山路以南,龙泉街以北,新华南路与新华北路沿线以西至河滩路。

民语系:河滩路以东,红山路以南,青年路区界以西,碱泉街区界以西(包括碱泉街),东大梁区界以西(包括东大梁),幸福路以西(包括幸福路),新华南路以北区界(龙泉街单号开始),大湾北路以北(单号701号、双号808号以上),体育馆路以北(包括体育馆路),和平南路以北(爱国巷单号开始),解放南路以北(龙泉街单号开始),龙泉街沿线以西至河滩路以北,光明路全部,人民路全部,中山路全部,民德路全部。

2.市第七中学片区一:解放南路以东,东环路(即金银路)以西,中山路以南,团结路以北。

片区二:新华南路以东,解放南路以西,人民路以南,龙泉街以北;坤且巷。

片区三:东环路(即金银路)以东至黑甲山前街、后街,跃进街以南,后泉路(宁夏湾)以北。

3.市第八中学健康路以东,建国路至东环路沿线以西,前进街以南,中山路以北。

4.市第十一中学片区一:河滩路以东,新华北路以西,红山路以南,中山路以北。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8]10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8]10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8〕10号)各区县教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为依法保障本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经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2008年第4次书记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市政府专题会、市委常委会审定,现就2008年本市小学、初中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区县实际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2008年本市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通过继续完善小学、初中入学办法,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原则第一,坚持小学、初中免试和就近入学原则。

第二,坚持以区县为主承担义务教育责任原则。

第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三、入学方式(一)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就近登记入学。

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所在区县教委安排其到公办初中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应给予照顾。

按本市户口对待的八类人员子女(持有区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办公室(侨务科)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中建二局一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以及持有政府人事部门签发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各类人员子女)、企事业子弟以及残疾儿童入学同上操作。

2008届大朗中学初中毕业名册

2008届大朗中学初中毕业名册

2008届大朗中学初中毕业名册摘要:一、引言二、大朗中学简介三、2008 届初中毕业名册概述1.毕业班级及人数2.班主任及任课老师3.毕业生去向四、名册中的优秀毕业生1.学术成绩优异2.课外活动表现突出3.毕业生感言五、结语正文:一、引言大朗中学是一所位于我国某地的知名中学,历年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

本文将重点介绍2008 届大朗中学初中毕业名册的相关情况。

二、大朗中学简介大朗中学创建于19XX 年,历史悠久,秉承“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在全市乃至全省都享有较高声誉。

三、2008 届初中毕业名册概述1.毕业班级及人数2008 届初中毕业班共有X 个班,毕业生共计Y 人。

在学校和老师的精心培育下,他们圆满完成了初中学业,即将迈向人生的新阶段。

2.班主任及任课老师本届毕业班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均为经验丰富的教育工作者,他们认真负责,关爱学生,深受学生喜爱。

3.毕业生去向2008 届毕业生在毕业后选择了不同的道路,一部分学生进入了本市或外地的优质高中继续深造,另一部分学生选择了职业学校或出国留学,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四、名册中的优秀毕业生1.学术成绩优异在2008 届初中毕业名册中,有许多学生在学术方面表现出色,例如:张三、李四等同学在各类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名列前茅。

2.课外活动表现突出除了学术成绩,本届毕业生在课外活动中也表现出了很高的水平。

王五、赵六等同学在体育、艺术、科技等领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为学校争光。

3.毕业生感言在毕业典礼上,优秀毕业生代表张三同学发表了感言,表示将珍惜在大朗中学的时光,不忘初心,继续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结语2008 届大朗中学初中毕业名册是一份承载着青春与梦想的名册,记录了这一届毕业生在初中阶段的成长与蜕变。

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和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人数统计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和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人数统计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和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人数统计的通知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各直属学校:现将《2008—2009学年宝安区中小学招生计划表》、《2008—2009学年宝安区初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表》和《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人数统计表》(见附件)发给你们,请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转发给辖区学校并督促各校按要求认真填报。

有关要求如下:一、公、民办学校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确保数据准确。

统计人数以2008年3月3日的学生数为准。

二、街道辖属学校于3月7日前将报表录入电脑,并将报表及其电子版报送街道教办(社会事务科)。

三、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和直属学校将各类汇总表录入电脑,并于3月12日上午12:00前通过区教育协同办公系统文件交换发至基础教育科蔡景贤收。

(注:各街道教育办(社会事务科)需提交原始报表和汇总表及其电子版)。

四、凡存在公、民办两种收费标准的学校,须将学区内按公立学校收费标准收费的学生人数与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收费的学生人数分别统计(如:清华实验学校、宝安外语学校、翻身实验学校、华胜实验学校、石岩公学、水田实验学校等学校)。

联系人:蔡景贤联系电话:27756357附件:1. 2008—2009学年宝安区中小学招生计划表(学校填写)2. 2008—2009学年宝安区中小学招生计划汇总表(直属学校和街道填写)3. 2008—2009学年宝安区初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表(学校填写)4. 2008—2009学年宝安区初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汇总表(直属学校和街道填写)5.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人数统计表(学校填写)6.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人数小学汇总表(直属学校和街道填写)7.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人数中学汇总表(直属学校和街道填写)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全省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全省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全省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4.23•【字号】鄂教发[2008]8号•【施行日期】2008.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全省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鄂教发[2008]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办普通高中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54号)文件精神,根据现阶段我省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稳定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保持普通高中教育与中职教育招生规模相当。

2008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为44.2万人(含综合高中招收普通生计划),其中公办优质高中招生计划为25.6万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计划为1448人。

二、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高中教育为宗旨,逐步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及招生规模。

省级、市(州)级重点(示范)高中的招生计划由省统一下达到校。

其他普通高中的分学校招生计划,由市(州)教育局根据省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结合本地教育发展需要、普职比及学校实际办学情况分校下达。

三、各地要继续完善高中招生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普通高中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按照相关要求在湖北中考招生网等媒体发布招生信息,做到面向社会“七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结果、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办法、违规问题处理结果等)。

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突破“择校生”比例,全省省级重点(示范)高中、市(州)级重点(示范)高中、一般高中招收的计划生比例分别不得少于本校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70%、80%和90%;招收的择校生比例分别不得高于本校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30%、20%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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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了解生活、学习习性)、审批。
82220113



户籍生
借读生
16
76
插班
一、在本学区有固定住所的东莞人适龄儿童;
二、基本符合《关于大朗镇新莞人子女入学的若干规定》的新莞人适龄儿童。
一、到学校填报申请表;
二、检测、审批。
二年级
7
三年级
0
四年级
2
五年级
6
六年级
14


不招插班生
学校
名称
性质
招生年级
人数
招生对象
录取(招收)要求
咨询
电话
联系








一900
大朗
户籍
835
大朗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一、统一参加毕业考核;
二、电脑派位。
(非本镇就读的六年级学生,凭素质发展报告书向教育办申请,经考核后安排)
83315311



借读
65
小学毕业的新莞人
一、基本符合《关于大朗镇新莞人子女入学的若干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二、检测、审批。
二年级
19
三年级
6
四年级
0
五年级
0
六年级
18
学校
名称
性质
招生年级
人数
招生对象
录取(招收)要求
咨询
电话
联系

新民
小学
公办
一年级
184
一、松柏朗、佛子凹、黎贝岭村适龄儿童;
二、在本学区有固定住所的东莞人适龄儿童;
三、基本符合《关于大朗镇新莞人子女入学的若干规定》的新莞人适龄儿童。
一、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
一、到学校填报申请表;
二、检测、审批。
二年级
9
三年级
21
四年级
8
五年级
23
六年级
11
第一
小学
公办
一年级
184
一、石厦、沙步、杨涌、新马莲村适龄儿童;
二、在本学区有固定住所的东莞人适龄儿童;
三、基本符合《关于大朗镇新莞人子女入学的若干规定》的新莞人适龄儿童。
一、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
四、非户籍适龄儿பைடு நூலகம்到学校填报申请表;
五、面试(了解生活、学习习性)、审批。
83127703


耀
户籍生
借读生
70
68
插班
一、在本学区有固定住所的东莞人适龄儿童;
二、基本符合《关于大朗镇新莞人子女入学的若干规定》的新莞人适龄儿童。
一、到学校填报申请表;
二、检测、审批。
二年级
0
三年级
0
四年级
0
五年级
0
六年级
五、面试(了解生活、学习习性)、审批。
83311717



户籍生
借读生
35
103
插班
一、在本学区有固定住所的东莞人适龄儿童;
二、基本符合《关于大朗镇新莞人子女入学的若干规定》的新莞人适龄儿童。
一、到学校填报申请表;
二、检测、审批。
二年级
19
三年级
0
四年级
0
五年级
24
六年级
14
学校
名称
性质
招生年级
人数
二、接受过完整的幼儿教育;
三、有户口簿或介绍信(证明);
四、非户籍适龄儿童到学校填报申请表;
五、面试(了解生活、学习习性)、审批。
83311514
-802



户籍生
借读生
75
109
插班
一、在本学区有固定住所的东莞人适龄儿童;
二、基本符合《关于大朗镇新莞人子女入学的若干规定》的新莞人适龄儿童。
一、到学校填报申请表;
二、基本符合《关于大朗镇新莞人子女入学的若干规定》的新莞人适龄儿童。
一、到学校填报申请表;
二、检测、审批。
二年级
44
三年级
12
四年级
7
五年级
10
六年级
0
学校
名称
性质
招生年级
人数
招生对象
录取(招收)要求
咨询
电话
联系

水口
小学
公办
一年级
92
一、水口村适龄儿童;
二、在本学区有固定住所的东莞人适龄儿童;
三、基本符合《关于大朗镇新莞人子女入学的若干规定》的新莞人适龄儿童。
二、检测、审批。
二年级
22
三年级
31
四年级
0
五年级
0
六年级
0
三星
小学
公办
一年级
138
一、松木山、水平、犀牛陂村适龄儿童;
二、在本学区有固定住所的东莞人适龄儿童;
三、基本符合《关于大朗镇新莞人子女入学的若干规定》的新莞人适龄儿童。
一、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接受过完整的幼儿教育;
三、有户口簿或介绍信(证明);
2008年大朗镇公办中小学招生计划
学校
名称
性质
招生年级人数
招生对象
录取(招收)要求
咨询
电话
联系







高一
540
正取
486
大朗户籍的初中毕业生
一、填报大朗中学志愿;
二、考试成绩达正取录取分数线。
83209288



择校
54
一、填报大朗中学择校志愿;
二、考试成绩达择校分数线。
(凡成绩达择校以上分数线,但未填报大朗中学志愿,后又要求就读的初中毕业生一律定作择校生,且要补办申请,经审核录取。)
二、在本学区有固定住所的东莞人适龄儿童;
三、基本符合《关于大朗镇新莞人子女入学的若干规定》的新莞人适龄儿童。
一、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接受过完整的幼儿教育;
三、有户口簿或介绍信(证明);
四、非户籍适龄儿童到学校填报申请表;
五、面试(了解生活、学习习性)、审批。
83198724
-800
五、面试(了解生活、学习习性)、审批。
83112401



户籍生
借读生
37
101
一、在本学区有固定住所的东莞人适龄儿童;
二、基本符合《关于大朗镇新莞人子女入学的若干规定》的新莞人适龄儿童。
一、到学校填报申请表;
二、检测、审批。
不招插班生
培兰
小学
公办
一年级
138
一、蔡边村适龄儿童;
二、在本学区有固定住所的东莞人适龄儿童;
初一
200
大朗
户籍
186
大朗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一、统一参加毕业考核;
二、电脑派位。
(非本镇就读的六年级学生,凭素质发展报告书向教育办申请,经考核后安排)
借读
14
小学毕业的新莞人
一、基本符合《关于大朗镇新莞人子女入学的若干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二、参加镇统一组织的毕业考核,成绩优良。
不招插班生
学校
名称


三、基本符合《关于大朗镇新莞人子女入学的若干规定》的新莞人适龄儿童。
一、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接受过完整的幼儿教育;
三、有户口簿或介绍信(证明);
四、非户籍适龄儿童到学校填报申请表;
五、面试(了解生活、学习习性)、审批。
83311504
-8068



户籍生
借读生
48
90
插班
一、在本学区有固定住所的东莞人适龄儿童;
二、接受过完整的幼儿教育;
三、有户口簿或介绍信(证明);
四、非户籍适龄儿童到学校填报申请表;
五、面试(了解生活、学习习性)、审批。
83107612



户籍生
借读生
70
114
插班
一、在本学区有固定住所的东莞人适龄儿童;
二、基本符合《关于大朗镇新莞人子女入学的若干规定》的新莞人适龄儿童。
一、到学校填报申请表;
三、有户口簿或介绍信(证明);
四、非户籍适龄儿童到学校填报申请表;
五、面试(了解生活、学习习性)、审批。
83016771



户籍生
借读生
45
93
插班
一、在本学区有固定住所的东莞人适龄儿童;
二、基本符合《关于大朗镇新莞人子女入学的若干规定》的新莞人适龄儿童。
一、到学校填报申请表;
二、检测、审批。
二年级
10
学校
名称
性质
招生年级
人数
招生对象
录取(招收)要求
咨询
电话
联系

鸣凤
小学
公办
一年级
92
一、竹山社区适龄儿童;
二、在本学区有固定住所的东莞人适龄儿童;
三、基本符合《关于大朗镇新莞人子女入学的若干规定》的新莞人适龄儿童。
一、满6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接受过完整的幼儿教育;
三、有户口簿或介绍信(证明);
四、非户籍适龄儿童到学校填报申请表;
五、面试(了解生活、学习习性)、审批。
8331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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