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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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表

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表
起重机应当在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可 见的安全警示标志,在操纵位置应 当设置安全使用说明和控制报警信 号。
57
跨度大于40m的门式起重机,是否 设置偏斜显示或者限制装置。
58
起升高度大于50m的露天工作起 重机是否安装风速仪,并且是否安 装在起重机上部迎风处。
59
当2台以上(含2台)的起重机械 或者起重小车运行在同一轨道上 时,或者不同一轨道并且有碰撞可 能时,是否装设防碰撞装置。
50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运动 零部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 动轴等,均应当设置防护罩(栏)。 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上的电气设备 应当采取防雨措施。
51
起重机的斜梯、通道和平台的设置, 应当满足净空高度、净空宽度等安 全作业要求,设置的栏杆应当符合GB/T3811和GB6067的有关要求, 起到有效地保护作用。
27
当车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 予以报废:
(一)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
(二)轮缘厚度磨损达到原厚度的
50%;
(三)轮缘厚度弯曲变形达到原厚度 的 20%;
(四)踏面厚度磨损达到原厚度的
15%;
运行速度彳低于或者等于50m/min,车轮椭圆度达到1mm;运行速度高 于50m/min,车轮椭圆度达到0.5mm时,也应当予以报废。
(一)起重机司机室位于大车滑触线 一侧时,在有触电危险的区段,通 向起重机的梯子和走台与滑触线间 设置防护板进行隔离;
(二)起重机大车滑触线侧设置防护 装置,以防止小车在端部极限位置 时因吊具或钢丝绳摇摆而与滑触线 意外接触;
(三)多层布置桥式起重机时,下层 起重机采用电缆或者安全滑触线供 电。
56
32
起重机应当由专用馈电线供电。起 重机专用馈电线进线端应当设置总 断路器,总断路器的出线端不应当 与起重机无关的其他设备连接。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一、起重机械概况1. 起重机械类型:2. 起重机械编号:3. 起重机械制造单位:4. 技术规范及执行标准:5.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6. 起重机械使用地点:7. 起重机械使用环境条件:8. 起重机械运行时间:二、起重机械运行状况检查1. 起重机械运行是否正常:2. 起重机械运行是否平稳:3. 起重机械运行是否有异响:4. 起重机械运行是否有晃动:5. 起重机械运行是否有异常振动:6. 起重机械运行是否有异常温升:7. 起重机械运行是否有异常泄露:三、起重机械结构检查1. 起重机械主体结构是否完整:2. 起重机械安装基础是否牢固:3. 起重机械悬挂装置是否正常:4. 起重机械传动装置是否正常:5. 起重机械制动装置是否灵敏:7. 起重机械液压系统是否正常:8. 起重机械信号系统是否完善:9. 起重机械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10. 起重机械附属设备是否完好:四、起重机械安全控制检查1. 起重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是否正常:2. 起重机械限位装置是否灵敏准确:3. 起重机械报警装置是否正常:4. 起重机械紧急停机装置是否灵敏可靠:5. 起重机械速度控制是否准确可调:6. 起重机械起重量计量系统是否准确:7. 起重机械各种开关按钮是否正常:五、起重机械工作状况检查1. 起重机械载荷是否超过额定载荷:2. 起重机械是否运输超长或超重物件:3. 起重机械是否悬吊物件过高:4. 起重机械是否在限定动作范围内操作:5. 起重机械是否正确使用各种附属设备:6.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六、起重机械维护检查1. 起重机械定期维护是否按照要求进行:2. 起重机械维护记录是否完整准确:3. 起重机械维修是否及时有效:七、起重机械安全提示1. 提示操作人员遵守工作规程:2. 提示操作人员严禁超载操作:3. 提示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安全控制装置:4. 提示操作人员定期参加起重机械安全培训:以上为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对于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以及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请各使用单位认真执行,并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检查表(附带检查标准、依据)

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检查表(附带检查标准、依据)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第十五条
查阅检验监督检验申请、施工检查记录,确认施工前是否办理监督检验申请。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九条
3
租用
管理
1.起重机械承租使用单位应当对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运行机构、控制系统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做出记录,对承租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
禁止承租使用下列起重机械:
非产权所有者的使用单位经产权单位授权办理特种设备报废注销手续时,需提供产权单位的书面委托或者授权文件。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3.10条
查阅报废手续是否齐全。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3.存在严重隐患,已无改造、维修价值的起重机,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1.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
2.达到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报废条件的。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2.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的特种设备,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期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产权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特种设备报废时,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办理报废手续,填写《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废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
4
管理
人员
2.使用单位应当设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从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第十条
查阅起重机设备台账,确认在用起重机数量,必要时现场确认,确认是否需要设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
5
管理
查阅启用手续相关资料、检验报告。

起重机械检查表

起重机械检查表
起重机械检查表
所属单位:设备名称:
厂牌型号:车牌号:
发动机号:使用时间: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状况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状况
1
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36
其它显示仪表
2
安全检验合格标示
37
照明灯
3
保险证明
39
后视镜
4
车辆年检证明
39
灭火器
5
有效驾驶证件/特种作业操作证
40
急救箱
6
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
41
制动器和离合器
7
力矩限制器
42
磨损情况
9
连锁保护装置
43
气压
9
防止吊臂后倾装置
44
轮毂螺栓
10
支腿回缩锁定装置
45
履带块磨损、断裂
11
回转定位装置
46
履带块连接销
12
精度指示器
47
连接销止脱螺栓
13
倒车报警器
48
轴承
14
液面状况.
49
主动齿轮
15
过滤器
50
从动齿轮
16
软管老化
51
旋转平稳
17
软管接头
52
损坏情况
19
软管固定
53
63
筒壁磨损
29
蓄电池
64
筒壁裂纹
30
整体结构牢固性
65
自锁装置
31
玻璃
66
制动器
32
信号喇叭
67
钢绳尾端固定
33
挡风玻璃雨刷
68
其他

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表范例

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表范例

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表范例1. 机体结构检查1.1 机械结构•☐主体及传动部分是否完好•☐相关部件是否固定牢靠•☐瓦楞板或者防护罩是否完好1.2 安全装置•☐限位器是否灵活•☐紧急停止开关是否齐备•☐操作者是否熟知安全装置使用方法2. 电气部分检查2.1 电气控制系统•☐电气系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启动电器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响或过热)•☐控制箱内部的接线是否整洁2.2 张力控制系统•☐张力控制器是否正常工作•☐张力传感器是否灵敏可靠2.3 外部电气装置•☐电源线是否正常接线•☐插头、插座表面是否干净,接点是否紧固3. 钢丝绳及滑轮检查3.1 钢丝绳检查•☐钢丝绳表面是否平整、无损伤或磨损•☐钢丝绳鱼钩处是否有裂纹•☐钢丝绳长度是否符合要求3.2 悬挂滑轮、曲轴轴承•☐悬挂滑轮是否灵活•☐悬挂滑轮曲轴及轴承是否灵活4. 操作者安全检查4.1 身体状况及劳动安全•☐操作者有无醉酒现象•☐操作者是否疲劳•☐操作者是否穿着符合工作要求的工作服,是否戴好安全帽4.2 操作技能及文明操作•☐操作者是否拥有相应的操作证书•☐操作者是否熟知起重机械使用方法•☐操作者是否文明作业,是否存在危险动作5. 保养及维修5.1 日常保养•☐起重机械表面是否油污,是否清洗干净•☐润滑油、液压油是否加足•☐部件是否需要更换5.2 专业维修•☐起重机械是否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维修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维修人员是否按照相关维修程序进行维修6. 安全操作规程6.1 职责分工•☐职责明确,权限清晰•☐班组长是否有指定•☐分工是否合理6.2 安全教育•☐操作者是否接受过相应的安全教育•☐学习教育的内容是否全面,是否建立有档案6.3 作业区域的安全•☐作业区域是否标明安全区域•☐作业区域内是否有无关人员,是否设置道路防护7. 附注•以上检查表不是绝对完备的,具体的检查事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增减。

•检查时,应根据规程和作业要求进行全面、系统、细致的检查。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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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起锚定住
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故障未消除的,应通知接班司机
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拨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2)结构或零部件的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6
钢丝绳
卷筒绳端固定应牢固:压板不少于两个
用绳卡连接,数量不少于3个
用锲块连接,不应松动移位
用合金压缩法连接时,套筒两端不得有断丝,套筒不得有裂纹
钩头落地时,卷筒钢丝绳不应少于两圈
断丝达到《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数值时应报废
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少7%时,应报废
钢丝绳子扭结、压扁弯折、笼状畸变、断股、波浪形、绳股或绳子芯挤出,绳芯损坏或钢丝绳在高湿环境作业引起颜色改变等现象应报废
(4)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起重工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1)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2)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钢丝绳润滑良好,无变形,其断丝数不超过规定
吊钩、抓斗等吊具无损伤
基础或者轨道不存在损坏、变形
钢结构不存在损坏、变形、腐蚀、开裂现象
2
安全装置
各种连锁保护装置可靠边,保证进入起重起的门或者司机室门开时,总电源不能接通
紧急报警装置可靠
各种缓冲装置完整、牢固
高度、行程、起重量、速度等保护装置完整、灵敏可靠
3
合格标记
有安全检验合格证,并固定在醒目位置,在有效期内使用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以下是一份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的示例:
1. 机械结构:
- 检查机械结构是否完好无损。

- 检查绳索、链条、吊钩、夹具等部件是否出现断裂、变形或磨损。

- 检查固定点是否牢固稳定。

2. 电气系统:
- 检查电气线路是否破损或老化。

- 检查电机运行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常噪音或发热现象。

- 检查控制箱开关是否灵活可靠,是否有损坏或松动的部件。

3. 操作设备:
- 检查操纵装置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有损坏或松动的部件。

- 检查紧急停机装置是否正常运作,是否能立即停止机械运行。

- 检查各个指示器和仪表是否清晰可见,显示是否准确。

4. 安全装置:
- 检查限位器是否可靠,能否防止超载或起升高度超过限制。

- 检查制动装置是否正常工作,能否保持机械在停止状态。

- 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无损,如防护罩、护栏等。

5. 日常维护:
- 检查润滑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润滑点是否清洁、充油。

- 清洁和清理机械表面,确保没有杂物或积尘。

请注意,以上仅为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的一般要点,具体的检查内容和方法应根据具体机械的型号、规格和使用情况来确定。

同时,建议在检查前参考机械的使用手册或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起重机械是一种用于搬运重物的设备,因为其重要性和复杂性,对其安全进行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针对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查表,旨在帮助操作人员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一、起重机械基本信息:1. 机械名称:2. 机械型号:3. 设备编号:4. 额定起重量:5. 制造商:6. 机械制造日期:7. 最近检查日期:二、外部环境检查:1. 设备周围是否有障碍物,如电线、管道等?2. 设备是否稳定放置在坚实的地面上?3. 设备周围是否有合适的安全标志和警告标志?三、机械结构检查:1. 机身是否存在裂纹或变形情况?2. 各关键连接部分是否牢固,如开环、销轴等?3. 绳索是否磨损、断裂或变形?4. 是否存在液压系统漏油问题?5. 各运动部件是否顺畅运行,是否有异常声音?四、电气系统检查:1. 电气线路是否完好,是否有损坏或松动情况?2. 控制面板和按钮是否工作正常?3. 限位开关和安全传感器是否工作正常?4. 是否存在电焊场所附近的电磁干扰问题?五、安全装置及控制系统检查:1. 上、下限位开关是否可靠?2. 报警装置是否正常运行,如声光报警等?3. 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易于操作,是否正常关闭系统电源?4. 是否存在过载保护装置?该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六、操作人员检查:1. 操作人员是否持有合法的操作证书?2. 操作人员是否熟悉机械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3. 是否存在疲劳操作或饮酒操作的情况?4. 操作人员是否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和防护手套?七、维护保养记录:1. 是否有维护保养记录,记录了维护保养日期和内容?2. 是否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如润滑、更换磨损部件等?总结: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查是确保机械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

通过以上检查表对起重机械的机身结构、电气系统、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进行检查,有助于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同时,操作人员需遵守操作规程,佩戴个人防护设备,以确保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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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GB6067.1-2010
第3。6.3条
18.
斜梯两侧应设置栏杆,两侧栏杆的间距:主要斜梯不应小于0。6 m;其他斜梯可取为0.5 m。斜梯的一侧靠墙壁时,只在另一侧设置栏杆,栏杆高度不小于1m。
3.7。1.2
19.
梯级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32 m,单个梯级的高度宜取为0。18 m~0.25 m,斜梯上梯级的进深不应小于梯级的高度,连续布置的梯级,其高度和进深均应为相同尺寸。
4。2。2.5
27.
吊钩缺陷不得补焊,吊钩标志应永久、清晰。
4。2.2.6—9
28.
29.
卷筒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如:裂纹等);
b)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
4。2。4.5
30.
滑轮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如:裂纹等);
b)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 mm;
9.3。3
51.
进入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门,和从司机室登上桥架的舱口门,应能联锁保护;当门打开时,应断开由于机构动作可能会对人员造成危险的机构的电源。
9。5。1
52.
司机室与进入通道有相对运动时,进入司机室的通道口,应设联锁保护;当通道口的门打开时,应断开由于机构动作可能会对人员造成危险的机构的电源。
起重机械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和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
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
2.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有厂家提供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3。7.1.3
20.
直梯两侧撑杆的间距不应小于0。40m,两侧撑杆之间梯级宽度不应小于0.30 m,梯级的间距应保持一致,宜为0.23m—0.30m,梯级离开固定结构件至少应为0。15m。
3。7。2.1
21.
高度2m以上的直梯应有护圈,护圈从2。0 m高度起开始安装,护圈直径宜取为0。6 m-0.8 m.护圈之间应由三或五根间隔布置的纵向板条联接起来,并保证有一根板条正对着直梯的垂直中心线,相邻护圈之间的距离:当护圈设置三根纵向板条时,不应大于0.9m,当护圈设置五根纵向板条时,不应大于1.5m。
9.2.9
46.
在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的运行机构、起重小车的运行机构及起重机的变幅机构等均应装设缓冲器或缓冲装置。缓冲器或缓冲装置可以安装在起重机上或轨道端部止挡装置上。
轨道端部止挡装置应牢固可靠,防止起重机脱轨.
有螺杆和齿条等的变幅驱动机构,还应在变幅齿条和变幅螺杆的末端装设端部止挡防脱装置,以防止臂架在低位置发生坠落.
第二十六条
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第二十七条
5.
随车起重机的支腿应配有机械锁止装置,车辆行驶时,支腿都要锁止于运输位置, 锁止装置应固定于随车起重机和/或支腿上,并加以防护,防止无意碰掉.应让操作员能清楚的看到锁止装置是否处于锁止位置.
《起重机 随车起重机安全要求》(GB/T26473—2011)5。4.3
6.
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3000kg的随车起重机都宜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和指示器。
5。6.1。1
7.
对于装有起重限制器随车起重机,对额定起重量较低的回转扇形区域,应配置回转限制器.当试图在这个区域内起升或回转大于额定起重量的载荷时,这些限制器应能使操作失效。
配有卷扬机构的随车起重机,应安装能提示操作员接近回转极限位置的指示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四条
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6.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3。7。2。3
22.
直梯每10 m至少应设一个休息平台。如果空间不够,可以将平台靠在整个连续直梯的旁边。
3.7。2.6
23.
栏杆上部表面的高度不低于1 m,栏杆下部有高度不低于0.1 m的踢脚板,在踢脚板与手扶栏杆之间有不少于一根的中间横杆,它与踢脚板或手扶栏杆的距离不得大于0.5 m;对净高不超过1。3 m的通道,手扶栏杆的高度可以为0.8 m.
电源开关可以是隔离开关、与开关电器一起使用的隔离器、具有隔离功能的断路器。
6.2。1
35.
每台起重机械应备有一个或多个可从操作控制站操作的紧急停止开关,当有紧急情况时,应能够停止所有运动的驱动机构。紧急停止开关动作时不应切断可能造成物品坠落的动力回路(如电磁盘、气动吸持装置)。紧急停止开关应为红色,并且不能自动复位。
7。3。4。1
16.
起重机上所有操作部位以及要求经常检查和保养的部位(包括臂架顶端的滑轮和运动部分),凡离地面距离超过2m的,都应通过斜梯(或楼梯)、平台、通道或直梯到达,梯级的两边应装设护栏.不论起重机在什么位置,通道、斜梯(或楼梯)、平台都应有安全入口。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GB6067.1—2010
9。2。10
47.
利用支腿支承或履带支承进行作业的起重机,应装设水平仪,用来检查起重机底座的倾斜程度。
9.2.12
48.
对于动力驱动的1 t及以上无倾覆危险的起重机械应装设起重量限制器。对于有倾覆危险的且在一定的幅度变化范围内额定起重量不变化的起重机械也应装设起重量限制器.
需要时,当实际起重量超过95%额定起重量时,起重量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机械式除外)。
9.2.1
40.
具有变幅机构的起重机械,应装设幅度指示器(或臂架仰角指示器).
9.2.4
41.
具有臂架俯仰变幅机构(液压油缸变幅除外)的起重机,应装设防止臂架后倾装置(例如一个带缓冲的机械式的止挡杆),以保证当变幅机构的行程开关失灵时,能阻止臂架向后倾翻。
9.2。5
42.
需要限制回转范围时,回转机构应装设回转角度限位器.
第3.6.1条
17.
斜梯、通道和平台的净空高度不应低于1.8 m。运动部分附近的通道和平台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5 m;如果设有扶手或栏杆,在高度不超过0.6 m的范围内,通道的净宽度可减至0。4 m.固定部分之间的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0.4 m。
起重机结构件内部很少使用的进出通道,其最小净空高度可为1。3 m,但此时通道净宽度应增加到0.7 m。只用于保养的平台,其上面的净空高度可以减到1。3 m.
当物料有可能积存在轨道上成为运行的障碍时,在轨道上行驶的起重机和起重小车,在台车架(或端梁)下面和小车架下面应装设轨道清扫器,其扫轨板底面与轨道顶面之间的间隙一般为5mm—10mm。
9。6。2
57.
塔式起重机的变幅小车及其他起重机要求防坠落的小车,应设置使小车运行时不脱轨的装置,即使轮轴断裂,小车也不能坠落.
9.3。2
50.
额定起重量随工作幅度变化的起重机,应装设起重力矩限制器。
当实际起重量超过实际幅度所对应的起重量的额定值的95%时,起重力矩限制器宜发出报警信号。
当实际起重量大于实际幅度所对应的额定值但小于110%的额定值时,起重力矩限制器起作用,此时应自动切断不安全方向(上升、幅度增大、臂架外伸或这些动作的组合)的动力源,但应允许机构作安全方向的运动。
接近额定起重量的警示信号和过载报警信号应明显不同,能使相关人员辨别。两种信号都应是持续的.
除无线遥控外,工作幅度小于12m的危险区域报警装置不是必需。
5。6。4
11.
回转(如果是非连续的)、变幅和伸缩动作的极限应有液压缸的行程或合适的限位器来限定.
5.6.6.1
12.
应提供一个声音报警装置,如:电喇叭、用于工作前报警,操作员可在每个操纵台控制该声音报警装置,除非这个操作台仅用于操纵支腿.
5.6。1。2
8.
在运输过程中,当随车起重机臂架系统放置于载荷平台或载荷顶部时,应安装指示器(如角度传感器)。当随车起重机高度超过预定的最大值时该指示器能告知操作员.
5.6。1.3
9.
带有支腿的随车起重机应配置水平仪,且能使操作员在下车操纵位置处清楚地看到。
5.6。1.4
10.
额定起重量指示器应能在载荷大于额定起重量的90%时,向操作员发出一种视觉或听觉警示信号,或同时发出两种警示信号.如果超过额定起重量,还应有一个报警信号,向操作员和周围人员发出过载警报。
9。5.2
53.
可在两处或多处操作的起重机,应有联锁保护,以保证只能在一处操作,防止两处或多处同时都能操作。
9.5。3
54.
夹轨器等制动装置和锚定装置应能与运行机构联锁。
9。5.5
55.
对小车在可俯仰的悬臂上运行的起重机,悬臂俯仰机构与小车运行机构应能联锁,使俯仰悬臂放平后小车方能运行.
9。5。6
56.
对于那些可造成附带危险的起重机械驱动机构,不需要停止所有运动驱动机构,例如,对于门式超重机,利用其靠近地面所设置的紧急停止开关,在地面上操作停止起重机大车运行即可。
6.2.4
36.
对于采用多个操作控制站控制一台起重机械的同一机构(如司机室操纵和地面操纵),应具有互锁功能,在任何给定时间内只允许一个操作控制站工作。应装有显示操作控制站工作状态的装置。每个操作控制站均应设置紧急停止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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