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定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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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选】2016市政工程定额通用说明

【最新精选】2016市政工程定额通用说明

说明1.2.1 本章定额包括护坡、挡土墙、沟槽及水平定向钻孔工程等内容,除各专业册有规定外,均适用于市政工程各专业册。

1.2.2 挡土墙工程需搭脚手架的,按脚手架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1.2.3 块石如需冲洗时(利用旧料),每m3块石增加用工0.24工日,用水0.5m3。

1.2.4 水平定向钻牵引管钻孔子目适用于单段钻孔牵引长度200m内。

1.2.4.1 定额未包括管道连接安装,管道的连接安装应套用相应册项目的管道安装定额子目。

1.2.4.2 水平定向钻牵引管钻孔中的管径,是指牵引管道的直径。

单管按管外径计算,群管按群管所围成的外径计算。

1.2.4.3 水平定向钻进是按综合土质(包括强风化岩)考虑的,不适用中风化和微风化岩层。

1.2.4.4 钻孔泥浆外运,各种临时井的设置费用,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说明1.3.1 本章定额包括打拔工具桩、打基础圆木桩、打压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打钢管桩、人工挖孔、钻(冲)孔桩及灌注混凝土桩、接桩、钢管桩内切割、钢管桩精割盖帽、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和管桩填芯等内容。

1.3.1.1 本章打桩工程均按打直桩考虑,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1.3.1.2 凡打断、打弯的桩,均需拔除重打,如属施工原因造成的不重复计算工程量。

1.3.1.3 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子目中均未包括运桩1.3.1.4 打拔桩土质类别按综合土类考虑。

1.3.1.5 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若发生时按实计算。

1.3.2 打、拔工具桩1.3.2.1 定额中所指的水上作业,是以距岸线1.5m以外或者水深在2m以上的打拔桩。

距岸线1.5m以内时,水深在1m以内者,按陆上作业考虑。

如水深在1m以上2m以内者,其工程量则按水、陆各50%计算。

1.3.2.2 水上打拔工具桩按二艘驳船捆扎成船台作业,驳船捆扎和拆除费用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1.3.2.3 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已包括在相应项目中。

上海16定额补充说明

上海16定额补充说明

上海16定额补充说明摘要:1.上海16定额的含义与背景2.上海16定额的主要内容概述3.上海16定额的实用性分析4.上海16定额对我国建筑行业的影响5.如何在实际工程中应用上海16定额6.总结与展望正文:一、上海16定额的含义与背景上海16定额,全称为《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我国首个针对建筑工程施工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消耗量标准。

它是在上海市建筑市场的实际需求下,为规范建筑行业造价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而推出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上海16定额的主要内容概述上海16定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人工消耗量、材料消耗量、机械设备台班消耗量等。

在这些方面,定额均做了详细的规定,为建筑工程的预算编制提供了科学、合理的依据。

此外,上海16定额还充分考虑了环保、节能等因素,体现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

三、上海16定额的实用性分析上海16定额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原因如下:1.数据来源广泛,具有较高的代表性。

定额的数据来源于大量的实际工程,经过整理、分析,具有较强的普遍性。

2.定额内容全面,适应性强。

上海16定额涵盖了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可满足不同类型、规模工程的需求。

3.便于预算编制。

上海16定额为预算编制提供了详细的数据依据,有助于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四、上海16定额对我国建筑行业的影响上海16定额的实施,对我国建筑行业具有积极意义:1.规范建筑市场。

定额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建筑市场的价格行为,遏制恶性竞争。

2.提高工程质量。

定额为工程造价控制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3.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

定额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有助于推动建筑行业的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

五、如何在实际工程中应用上海16定额在实际工程中,应用上海16定额应注意以下几点:1.了解定额的适用范围和特点,确保选用合适的定额。

2.熟悉定额的各项规定,准确掌握定额的计算方法和原则。

3.结合实际工程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数据,以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16定额总说明【最新版】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16定额总说明【最新版】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16定额总说明一、界线划分及与其他专业关系1.与工业管道界线1.1.以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1.2.与设在建筑物内的泵房、空调机房、制冷(热)站等工业管道以机房外墙皮为界。

2.与市政管网工程的界线划分2.1.给水、采暖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或以计量表、阀门(井)为界。

2.2.室外排水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井) 为界。

2.3.燃气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3.与其他专业关系3.1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泵房、站类管道以及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空调制冷机房、消防泵房的管道,管道焊缝热处理、无损探伤,医疗气体管道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3.2.本册定额未包括的采暖、给排水设备安装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等相应项目。

3.3.水暖设备、器具等电气检查、接线工作,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3.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二、总体变化概况1.本册主要项目设置变化为管道安装分别设置给排水、采暖、空调水(室内)、燃气管道安装项目。

这是本册定额项目设置变化最大之处,是根据相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不同而分别设置的项目。

设置原因如下:(1)08定额除燃气管道另设项目外,同材质的给排水、采暖管道均使用同一项目。

现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对给排水、采暖、空调水等不同专业的管道工程有不同的设计、施工、验收要求,且不同专业管道的管件个数、种类,密封材料以及试压冲洗等方面具有不同的消耗量,分别设置能够正确反映各自的工程实际。

(2 )管道安装分专业单独列项目有利于维持定额的稳定性。

当给排水、采暖、空调水管道设计与施工规范发生变化时,各专业管道分别列项,方便调整相应专业管道安装定额的消耗量,而不影响其他管道项目,更有利于定额的稳定性,便于定额的管理、使用。

2.16定额新增了第二章采暖管道、第三章空调水管道、第四章燃气管道、第九章采暖、给排水设备、第十章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原来的“管道支架制作安装”章节变更为“支架及其他”。

河南省2016定额脚手架工程全文注解

河南省2016定额脚手架工程全文注解

河南省2016定额脚手架工程全文注解本文主要对河南省2016定额脚手架工程定额解释进行注解,其他各省可予以参考使用。

对河南省2016定额脚手架工程1.一般说明1)本章脚手架措施项目是指施工需要的脚手架搭、拆、运输及脚手架摊销的工料消耗。

2)本章脚手架措施项目材料均按钢管式脚手架编制。

3)各项脚手架消耗量中未包括脚手架基础加固。

基础加固是指脚手架立杆下端以下或脚手架底座下皮以下的一切做法。

4)高度在3.6m以外,墙面装饰不能利用原砌筑脚手架时,可计算装饰脚手架。

装饰脚手架执行双排脚手架定额乘以系数0.3。

注释:注意如果脚手架需要进行基础加固时需要额外考虑。

2.综合脚手架1)综合脚手架:适用于能够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工程的脚手架。

不适用于房屋加层、构筑物及附属工程脚手架。

2)单层建筑综合脚手架适用于檐高20m以内的单层建筑工程。

凡单层建筑工程执行单层建筑综合脚手架项目;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工程执行多层建筑综合脚手架项目;地下室部分执行地下室综合脚手架项目。

3)综合脚手架中包括外墙砌筑及外墙粉饰、3.6m以内的内墙砌筑及混凝土浇捣用脚手架以及内墙面和天棚粉饰脚手架。

注释:前三条应合并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点:a、依据河南省16定额宣贯材料,使用综合综合脚手架,除超高部分外,不再使用单项脚手架;b、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规定未计入建筑面积,但施工过程中需搭设脚手架的施工部分应执行单项脚手架,如建筑物超过1.2m的条形基础、独立柱基础及较深的筏板基础等,又如《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2.0.19条条文说明中的无柱雨棚,按照规定不能计算建筑面积,但实际施工缺必须搭设脚手架,就应考虑其脚手架费用;同时也可借鉴其他省市的相应项目,如屋顶花架不计算建筑面积,河南省并未做具体规定,但广东省房屋与建筑装饰定额则采用3.6m以内套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定额*0.5,超过3.6m则采用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即可作为借鉴;但应该保持一个原则,基本层内采用单项脚手架的造价总额不应超过综合脚手架的总额,否则应采用综合脚手架代替。

16定额说明

16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 YA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57-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62-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

上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附录包括: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

六、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的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八、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山东2016建筑工程定额说明书及计算规则

山东2016建筑工程定额说明书及计算规则

实用标准山东省2016序列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SC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增加共二十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为依据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建筑行业平均水平。

六、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是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七、本定额中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零配件等)是按施工中采用的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的,主要包括:(一)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量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周转性材料。

(二)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

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点(或现场加工点)至操作(或安装)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

(三)本定额中所有(各类)砂浆均按现场拌制考虑,若实际采用预拌砂浆时,各章定额项目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1.使用预拌砂浆(干拌)的,除将定额中的现拌砂浆调换成预拌砂浆(干拌)外,另按相应定额中每立方米砂浆扣除人工0.382工日、增加预拌砂浆罐式搅拌机0.041台班,并扣除定额中灰浆搅拌机台班的数量。

2016年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说明

2016年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说明

2016年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交底说明1、在新定额中,地下室、半地下室和暗室的施工增加费不再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只要符合这些场所的要求即可计取。

2、新定额对于建筑物的超高增加费与03定额中的高层建筑增加费相同。

3、新定额的操作高度增加费与03定额中的超高增加费相同。

4、新定额已经将民用联动调试包括在相应定额中,不再需要单独计取。

综合调试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消防、喷淋系统、排风(烟)、电梯、防火卷帘门等联系在一起。

一)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新定额中电缆保护管的敷设方式为埋地,包括着沟底夯实及金属管接地,对于其他敷设方式的电缆保护管执行电气配管相应定额。

2、沟槽挖填定额适用于沟深1.2m以内的挖填方工作,如厂区或小区内的电缆沟、电气管道沟、接地沟及一般给排水管道。

对于厂区或小区以外的沟槽或槽深大于1.2m的,应执行市政工程相应定额。

机械挖填遇到本定额以外的土质时,执行建筑工程相应定额。

定额按原土回填考虑,若设计要求回填砂,砂的消耗量单计,人工不变。

3、电缆沟上金属盖板的制作执行铁构件制作定额乘以系数0.6,安装执行本章揭盖盖板定额子目。

4、接地母线敷设,新定额未包括接地沟的挖填,应按第九章相应相应定额计算接地沟挖填工程量。

在计算接地沟挖填时,挖沟的沟底宽按0.4m、上宽为0.5m、沟深为0.75m、每m沟长的土方量为0.34m3计算。

如设计要求埋深不同时,应按实际土方量计算调整。

5、并联的双电源、三光源灯具安装,执行点光源艺术装饰灯具相应定额人工分别乘以系数1.2和1.4.二)第五册建筑智能化工程1、新定额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已经更新,包含了更多的智能化设备和系统,如建筑自动化控制系统、智能照明系统、智能安防系统等。

2、新定额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费用计算更加精细,包括了设备、材料、人工、工程量等方面的考虑,使得费用更加准确。

2016定额章节说明-

2016定额章节说明-

2016定额章节说明一、总说明一、《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 (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TY0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加固及整体拆除工程。

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

五、本定额是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

六、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七、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八、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

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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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 YA1-31-201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57-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 B50862-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共分上、中、下三册及附录。

上册包括:第一册“土石方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册“管网工程”;下册包括:第六册“水处理工程”;第七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钢筋工程”;第十册“拆除工程”;第十一册“措施项目”。

(附录包括: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材料损耗率等)。

三、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不适用于维修工程。

四、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社会平均标准。

六、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工程造价鉴定的参考。

七、本定额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八、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

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十、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除隧道工程岩石隧道井下掘进外,其他人工均按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本定额中一类综合用工单价为80元/工日,二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20元/工日,三类综合用工单价为135元/工日。

(二)材料1.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是指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

设计文件、规范规定的预留量不在损耗量中考虑。

2.材料(包括半成品)单价是指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出库后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价格,包括材料原价(供应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

材料原价(供应价):指材料的出厂价格或供应商的供应价格。

材料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运输损耗费: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产生的费用。

采购及保管费: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等费用。

定额采购保管费率按材料供应价和运杂费之和扣减包装回收值后的2%计算,其中:采购费率为0.7%,保管费率为 1.3%。

未计价材是指定额项目中未注明单价,且消耗量带有括弧的材料,应根据括弧内所列消耗量乘以相应的材料(包括半成品)单价计算,列入综合单价。

3.本定额中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混凝土按运至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编制,砂浆按预拌砂浆编制,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4.本定额中未考虑现场搅拌混凝土子目,实际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浇捣,人工、机械具体调整如下:(1)人工增加0.80工日/m3;(2)混凝土搅拌机(400L)增加0.052台班/m3。

5.本定额中未考虑普通现拌砂浆子目,实际采用现场拌和,人工、机械具体调整如下:(1)人工增加0.382工日/m3;(2)扣除定额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机械消耗量,增加灰浆搅拌机(200L)0.020台班/m3。

(三)施工机械施工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合理机械配备和施工企业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

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幅度差。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5年)规定,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施工企业常用价格及费用基础上,并参考有关资料综合编制。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和其他费。

(四)关于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他费用(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本定额按正常、合理的配备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人员和管理设备,并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各施工企业管理费用的基础上综合取定。

(五)关于利润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所获得的盈利。

十一、本定额除另有说明外,各项目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机具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水平运距是按150m考虑的。

十二、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施工现场有水、电供应考虑的。

十三、本定额所指施工组织设计是指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十四、本定额与省颁其他通用工程计价定额的关系:凡本定额包含的项目,应按本定额项目执行;本定额缺项部份,可按有关册、章说明执行相关定额,取费仍执行本定额。

十五、本定额中注明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六、本定额缺项部份需要编报补充定额的,按照编报补充定额的程序,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报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七、本定额中使用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

十八、本定额总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说明”或“章节说明”。

市政工程费用说明一、费用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二、费用说明。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

(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内容包括:1.单价措施项目费。

单价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等。

2.总价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地方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

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低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等费用;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石方采取覆盖的费用;土石方、建筑渣土外运车辆冲洗、防洒漏等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等。

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67%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五牌一图”的费用;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及压顶装饰等费用;土石方、建筑垃圾采取覆盖、洒水等控制扬尘费用;工地出口设置冲洗车辆、泥浆沉淀池等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3.00%③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的费用;远程监控设施费用;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配电箱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装置要求、外电防护措施;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防护棚等设施费用;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施工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5.20%④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设置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或摊销等费用。

包括施工现场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混凝土砌块等按照标准设置围墙、围挡等费用;临时宿舍、办公室、食堂、厨房、厕所、诊疗所、临时文化福利用房、农民工夜校、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等费用;临时供水管道、临时供电管线、小型临时设施等费用;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及至已通车的汽车公路最短距离不超过50m的临时简易道路铺设、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设施等费用;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4.00%(2)夜间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包括施工时固定照明灯具和临时照明灯具的设置、拆除;施工现场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示灯等的设置、移动、拆除。

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69%(3)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是指施工前不可预见的因素所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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