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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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函〔X〕14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府办发〔X〕125号)文件精神,加快X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准确掌握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污染源排放状况、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为核心,以“全面设点、全市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为基本要求,以“部门合作、资源共享、测管协同、分工负责”为工作原则,以“完善网络、信息共享、风险防范、精准服务、强化保障”为主要任务,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X区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及时提供客观准确、统一完整、科学权威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风险监测评估与预报预警能力,为服务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美丽X、生态强区”提供生态环境基础保障。

二、建设目标

到X年,基本建成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在全区范

围内有效互联共享,数据有效对接上级平台。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初步建成环境要素统筹、标准规范统一、责任边界清晰、天地一体、各方协同、信息共享的X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三、主要任务

满足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需要,解决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范围和要素覆盖不全,建设规划、标准规范和信息发布不统一,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监测与监管结合不紧密等问题。由区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统一监测规划、统一基础站点、统一标准规范、统一评价方法和统一信息发布的要求,制定全区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制度,以规范化的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一)统一布局,健全网络。

1.统一布局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建设跨行业、跨区域,涵盖大气、水、土壤、草原、森林、生态、噪声、辐射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统一规范、数据互补、资源共享、科学高效的X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通过构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污染源监测体系和生态监测体系,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开展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全区的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生态状况及变化情况和环境风险。X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以下简称网络)成员单位由区环保、发改、经商、科知、公安、财政、国土、住

建、城管、交通、水务、农业、林业、卫计、文旅体新广、工商质监、统计等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开展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区环境保护局牵头,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相应生态环境要素监测工作)

2.构建全区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构建全区包括空气、地表水、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土壤、声环境和辐射环境在内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提升预测预警能力,提升平台运行维护的专业化水平。(区环境保护局牵头,区水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农业局、区交通运输局等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相应工作)

3.健全全区污染源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包括固定源、面源和移动源在内的污染源监测体系。通过采样分析、自动监测、统计核算等手段,开展全区污染源排放监测、评价和监控预警。(区环境保护局牵头,区经商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按职能职责配合组织固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面源污染监测和移动源污染监测工作;排污单位组织实施自行监测)

4.加强重点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监测。加强对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和禁止开发区的大尺度、全天候生态监测与评估。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生物多样性、重要湿地、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自然与人文景观、生态公益林、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的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区环境保护局,

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文旅体新广局按职能职责负责相应工作)

(二)全区联网,信息共享。

1.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借鉴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模式,汇集全区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数据,探索建立全区生态环境监测专题信息资源库,实现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高速汇聚、有效集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辅助决策。(区政府办公室、区环境保护局牵头,区水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等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相应工作)

2.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依法建立全区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内容和发布方式,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强化社会监督。(区政府办公室、区环境保护局牵头,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配合落实)

3.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从技术上统一规划、建设和实施,从管理上统一监管和运行维护,切实提升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加强环境监测数据及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可靠的数据传输交换通道、有效的数据存储和灾备措施、快速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安全工作汇报制度,定期检查各信息资源管理系统的安全漏洞,适时调整安全策略和措施。(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落实)

(三)科学管理,风险防范。

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协助市级相关部门完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提升污染源追踪与解析能力;开展重点流域、水域、水源地的水质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着手土壤中持久性、生物富集性、对人体健康危害大的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着手辐射环境自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努力健全包括水、气、土壤、生物在内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区环境保护局牵头,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配合落实)

2.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预警机制,提高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等信息的报警和追踪能力,实现对排污单位的智能化监控。增强园区环境风险预警能力,提高环境风险防范与处置能力。(区环境保护局牵头,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配合落实)

3.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结合全区“区生态环境监测专题信息资源库”,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定期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估,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典型区域的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开展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及危险废物、辐射源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辐射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加强耕地质量、农产品产地与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对农田生态系统(包括耕地质量)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的风险监测、预警与评估。(区环境保护局牵头,网络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配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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