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函〔XX〕10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准确掌握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污染源排放状况、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为核心,以“全面设点、全县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为要求,坚持“部门合作、资源共享、测管协同、分工责任”的原则,以“完善网络、信息共享、风险防范、精准服务、强化保障”为主要任务,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及时提供客观准确、统一完整、科学权威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风险监测评估与预报预警能力,为服务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XX提供基础保障。
二、建设目标到XX年,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初步建成标准统一、责任清晰、各方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三、主要任务(一)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1.空气环境质量监测。
进一步优化完善气象要素监测点位,在XX主城区新建市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1个,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更加完善。
(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气象局配合)2.水环境质量监测。
落实“河长制”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监测断面布设。
在渠江、长滩寺河等重点流域科学布设水质监控断面,及时掌控水质变化情况;在县城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布设水质监测点位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布设水质监测点位18个。
根据水污染防治要求,适时扩大水质监测网络。
(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水务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配合)3.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在耕地、林地、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固废集中处理场及周边、饮用水源地、天然气开采、交通干线等区域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污染源排放状况、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加快建成科学、统一、高效、权威的X 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办函〔X〕16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设点、全县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总体要求,以“完善网络、信息共享、风险防范、精准服务、强化保障”为主要任务,逐步形成政府主导、资源共享、部门合作、测管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保障有力的X县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体系,为推动X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建设目标到X年,全县基本实现生态环境、重点污染源、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的监测点位全覆盖;依托省、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大数据平台,构建信息统一发布的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测管协同、部门会商等工作机制,提升预报预警能力和保障水平;初步建成环境要素统筹、标准规范统一、责任边界清晰、天地一体、各方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三、建设内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以满足我县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为主要任务,各类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按照统一的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监测活动,切实解决不同部门同类监测数据不一致、不可比的问题。
(一)建设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整合生态环境监测资源。
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规划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跨行业、跨区域,布局合理、统一规范、资源共享、科学高效的涵盖大气、水、土壤、生态、噪声、辐射等要素的X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系统。
(县环保局牵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X新区、县工业园配合)构建全县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构建包括全县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及水源地水质、土壤、声环境和辐射环境在内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范文(通用3篇)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范文(通用3篇)第一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第一章1.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是指由生物群落及非生物自然因素组成的各种生态系统所构成的整体,主要或完全由自然因素形成,并间接地、潜在地、长远地对人类的生存和开展产生影响。
生态环境的破坏,最终会导致人类生活环境的恶化。
2.生态环境监测:通过对影响生态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的过程。
3.生态环境监测的目的:〔1〕根据生态环境质量标准,评价生态环境质量〔2〕根据生态系统的情况,决定管理对策〔3〕根据污染分布情况,追踪寻找污染源,为实现监督管理,控制污染提供依据〔5〕为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制订环境法规、标准、规划等效劳。
4.环境监测:是指测定代表环境质量的各种标志数据的过程。
即通过物理测定、化学测定、仪器测定和生物监测等手段,有方案、有目的地对环境质量某些代表值实施测定的过程。
5.环境监测的内容:〔1〕物理指标的测定。
包括噪声、振动、电磁波、热能、放射性等水平的监测。
〔2〕化学指标的测定。
包括各种化学物质在空气、水体、土壤和生物体内水平的监测。
〔3〕生态系统的监测。
主要监测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生态系统的变化。
如乱砍滥伐森林或草原和过度放牧引起的水土流失及土地沙化,二氧化碳和氟氯烃的过量排放引起的温室效应和臭氧层破坏等。
6.环境监测的分类〔1〕环境监测按其目的,可以分类以下三类:①研究性监测。
主要是研究确定从污染源排出的污染物的迁移变化趋势和开展规律,以及对人体和其他生物体的影响和危害程度等。
②监视性监测,亦称常规监测。
主要是对在不同功能区内的水、气等环境要素,进行长期的定点、定期监测,从而了解和掌握环境污染情况,评价治理效果和判断环境质量的好坏。
③特定目的的监测。
主要是指污染事故的监测和污染纠纷的仲裁监测。
前者为污染事故的判断和处理提供监测效劳;后者为解决污染纠纷提供技术依据。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中的一项紧迫任务。
本文就围绕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出对应的建设方案,以期更好地应对环境问题。
一、前言我国的生态环境面临着许多挑战,如空气、水质、土壤等问题日益严重。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因此,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已经成为了当前的重要课题。
二、建设目标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目标是:全面、准确地监测生态环境的变化,及时发现环境异常情况,提供支持环境治理的科学依据。
三、建设方案1. 建设监测网络针对不同的监测需求,建立多元化的监测网络,其中包括:(1)地面监测站点:建设一定数量的地面监测站点,覆盖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城市及重要产业等,对环境空气、水质、土壤等进行监测。
(2)航空监测系统:利用航空无人机、直升机等方式,对计划适度有机农业、滨海区以及临近工业区的生态环境进行监测。
(3)遥感监测系统:通过卫星图像获取环境变化情况,并对空气、水质、土壤的质量进行监测。
2. 建设环境监测数据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监测数据平台,集中存储各地监测站的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并结合数据库、GIS等技术,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
3. 建设环境监测预警系统通过监测数据平台,建立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实时监测、及时反馈、快速响应,将生态环境状况及时上报,同时发出相应的警报和预警信息,以便进行科学治理。
四、实施方案1. 技术方案:选择可靠、先进、经济的监测技术,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2. 监测网络布局:根据生态环境的特点,合理布局监测站点,覆盖重要生态区域和城市。
3. 联合采购: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大大降低了设备成本。
4. 系统平台建设:建设统一的环境监测数据平台和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提高数据处理效率。
五、总结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协作,通过技术、人才等多方位的投入,才能建设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让我们的环境变得更加美好。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日益增强,对环境监测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然而,传统的环境监测手段存在着监测范围有限、数据采集不及时、监测精度不高等问题,无法满足当前复杂多变的环境监测需求。
因此,建设一套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势在必行。
二、目标和意义。
1. 目标,建设一套覆盖全国范围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对空气质量、水质、土壤污染等多个方面的实时监测。
2. 意义,通过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可以及时发现环境污染源,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三、建设方案。
1. 硬件设施建设。
在各地建设一定数量的环境监测站点,包括空气质量监测站、水质监测站、土壤监测站等。
每个监测站点配备先进的监测设备,如空气质量监测站配备PM2.5、PM10、SO2、NO2等监测仪器,水质监测站配备PH值、溶解氧、氨氮等监测仪器,土壤监测站配备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监测仪器。
2. 数据采集与传输。
利用先进的传感器技术,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采集,并通过无线网络、卫星通信等手段将数据传输至数据中心。
同时,建立数据传输通道的安全机制,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数据处理与分析。
在数据中心建立数据存储和处理平台,对采集到的监测数据进行实时处理和分析,生成监测报告并形成数据可视化展示。
同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监测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发现环境异常情况并及时预警。
4. 系统集成与管理。
整合各类监测设备和数据处理系统,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平台,实现对监测设备和数据的统一管理和监控。
同时,建立健全的监测网络运维体系,保障监测网络的稳定运行。
四、实施步骤。
1. 确定监测站点布局和设备配置方案,进行硬件设施建设。
2. 部署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确保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
3. 建立数据处理与分析平台,开展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工作。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境监测【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16]54号【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7.11【实施日期】2016.07.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5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11日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高质量完成我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全国试点建设任务,切实提高全省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提供科学依据,为推动绿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18年年底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基本完善,实现生态环境监测要素、行业全面覆盖;建成生态环境监测平台,实现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互联共享;培育建成生态环境监测市场,为环境质量、生态状况、污染源监测数据提供有效补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应用得到加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初步建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二、重点任务(一)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1.健全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依托现有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加快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布设。
各市的每个市辖区至少布设1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每个县(市)至少布设2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并实现监测数据实时传输与发布。
到2018年,建成由108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构成的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生态环境监测有助于评估和监测生态系统的健康状态,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 衡提供帮助。
当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现状
当前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果,建立了覆盖全 国的生态环境监测点位和数据采集系统。
但仍存在监测网络覆盖不全、数据质量不稳定等问题,需要 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数据存储与分析处理
01
02
03
数据存储
建立数据库,将监测数据 存储在数据库中,确保数 据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数据分析
运用统计分析、模式识别 等方法对监测数据进行深 入分析,挖掘数据背后的 规律和趋势。
数据处理
对监测数据进行清洗、去 噪、异常值处理等操作, 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 性。
04
CATALOGUE
污染。
生态保护
监测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变化, 为生态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促进人与
自然和谐共生。
水质改善
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和污水排放监管 ,有助于改善水质,保障饮用水安全 。
应对气候变化
准确监测温室气体排放和气候变化指 标,有助于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 和措施。
可能的风险与挑战及应对措施
技术难题
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不断发展,需 要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设备,确 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技术创新和研发支持有助于增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适应性,以应 对复杂多变的环境状况和极端环境条件。
技术创新与研发支持的措施
加强科研机构合作
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共同开展 生态环境监测相关的研究,推动技术 创新和研发支持。
申请科研项目资金
积极申请国家和地方的科研项目资金 ,为技术创新和研发支持提供必要的 经费保障。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一)总体目标。
到xx年,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监测数据互联共享;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各环境要素统筹、标准规范统一、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环境建设要求相适应。
(二)基本要求1.点位布设全覆盖。
建成覆盖全县、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工明确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空气、水体、土壤监测点位100%覆盖,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100%覆盖;噪声监测点位覆盖城区、辐射环境监测点位覆盖城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企业全覆盖。
2.数据可靠能共享。
建成全县生态环境各部门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数据联网共享与统一发布机制。
构建县级生态环境状况监测业务运行体系,实现全县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在线监测)与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采集联网并及时发布。
3.测管联动可追责。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与环境执法协同机制,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有效支撑环保督察、环境执法、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以及生态补偿等工作。
二、工作任务(一)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1.建立全县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1)建立空气环境监测网。
xx年县城城区内建成2个以上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形成覆盖县城城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2)建立水环境监测网络。
在县城河段、重要湖库、河流出入境处各增设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覆盖全县主要河流,开展跨县界水质联合监测;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主要河流水质监测,实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全覆盖。
2015年我县环境监测机构已具备水质基本项目分析能力并开展监测,xx年县域省级水功能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建成1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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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56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156号)精神,建设完善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健全点位、共享信息、自动预警、严格考核”的建设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
到X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省、市、县(区)三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信息统一发布;健全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监测自动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建成统一监测、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为加快生态文明和美丽X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点位、完善网络。
1.建设科学全面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
在全市主要大气输送通道等区域布设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建成国、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7个,主要大气输送通道监测点位1个;各县(市)区所有建制区均建有能够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X)》六项因子监测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以下简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每个县建成3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其中2个在县城建制区、1个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基本形成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并积极优化完善气象要素监测点位。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气象局)
在全市主要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要湖泊水库、重要城市河流、重点水源保护区、地下水污染高风险区布设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在X流域及X流域的9条河流上布设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点位)12个,其中水质自动监测站9个;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布设水质监测点位10个;在城市主要河流布设水质监测点位3个;各县(市)区在本辖区布设完善市控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点位),基本形成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优化完善地下水、重点流域、重要湖泊水库、重点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点位。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水利局)
在耕地、林草地、敏感区域、污染典型场地等区域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
全市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61个,基本形成能够反映我省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网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在辐射环境质量重点控制区域开展放射性环境质量监测和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全市共建设电离辐射自动监测站3座,电磁辐射
监测站1座,基本形成我市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在草地、林地和森林、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农村地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开展草地覆盖率、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水土流失面积、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声环境等方面监测。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
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的各县(市)、各部门,可以根据各自工作需要和本地、本部门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估与考核要求,拓展监管区域,增设监测点位,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实现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监管区域和监测点位全覆盖。
2.明确重点污染源监测责任。
严格落实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国家、省、省辖市、县(市)区重点监控排污单位建成稳定运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并分别实现与国家、省、省辖市、县(市)区污染源监测平台联网,对重点污染物排放实施实时监控与监管预警。
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对国家、省、省辖市、县(市)区重点监控排污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监测与执法联动机制。
市直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开展养殖和农业面源、机动车污染源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源监测。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公安局、农业局)
(二)共享信息、规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