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污染源排放状况、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加快建成科学、统一、高效、权威的X 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办函〔X〕16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全面设点、全县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总体要求,以“完善网络、信息共享、风险防范、精准服务、强化保障”为主要任务,逐步形成政府主导、资源共享、部门合作、测管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保障有力的X县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体系,为推动X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建设目标到X年,全县基本实现生态环境、重点污染源、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的监测点位全覆盖;依托省、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大数据平台,构建信息统一发布的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测管协同、部门会商等工作机制,提升预报预警能力和保障水平;初步建成环境要素统筹、标准规范统一、责任边界清晰、天地一体、各方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三、建设内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以满足我县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为主要任务,各类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按照统一的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监测活动,切实解决不同部门同类监测数据不一致、不可比的问题。
(一)建设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整合生态环境监测资源。
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规划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跨行业、跨区域,布局合理、统一规范、资源共享、科学高效的涵盖大气、水、土壤、生态、噪声、辐射等要素的X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系统。
(县环保局牵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X新区、县工业园配合)构建全县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构建包括全县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及水源地水质、土壤、声环境和辐射环境在内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8•【字号】苏政办发〔2021〕84号•【施行日期】2021.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8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8日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第一节“十三五”取得的成效第二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节“十四五”面临的形势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三章加强源头治理,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第一节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第二节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第三节健全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第四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第五节提升气候治理能力第四章强化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第一节推进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第二节加强VOCs治理攻坚第三节加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和污染天气应对第五章坚持水陆统筹,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第一节健全水环境质量改善长效机制第二节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第三节推动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第四节扎实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第六章坚持系统防控,加强土壤和农村环境保护第一节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系统防控第二节严格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第三节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第四节强化农业面源及农村环境治理第七章统筹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第一节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第二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三节强化生态空间监督管理第八章加强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第一节强化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管理第二节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第三节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第四节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第五节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第九章加强共保联治,助力区域协调发展第一节深入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第二节全面推动区域绿色发展第三节推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第十章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第一节健全生态环境法规标准第二节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第三节健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第四节推动服务高质量发展第十一章加快补齐短板,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第一节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第二节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支撑第三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第十二章强化宣传教育,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第一节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第二节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第三节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第十三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加强组织领导第二节细化评估考核第三节强化资金支持第四节加强宣传引导第五节实施重大工程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前言“十四五”时期是江苏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的关键阶段,也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中的一项紧迫任务。
本文就围绕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提出对应的建设方案,以期更好地应对环境问题。
一、前言我国的生态环境面临着许多挑战,如空气、水质、土壤等问题日益严重。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因此,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已经成为了当前的重要课题。
二、建设目标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目标是:全面、准确地监测生态环境的变化,及时发现环境异常情况,提供支持环境治理的科学依据。
三、建设方案1. 建设监测网络针对不同的监测需求,建立多元化的监测网络,其中包括:(1)地面监测站点:建设一定数量的地面监测站点,覆盖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城市及重要产业等,对环境空气、水质、土壤等进行监测。
(2)航空监测系统:利用航空无人机、直升机等方式,对计划适度有机农业、滨海区以及临近工业区的生态环境进行监测。
(3)遥感监测系统:通过卫星图像获取环境变化情况,并对空气、水质、土壤的质量进行监测。
2. 建设环境监测数据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的环境监测数据平台,集中存储各地监测站的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并结合数据库、GIS等技术,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
3. 建设环境监测预警系统通过监测数据平台,建立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实时监测、及时反馈、快速响应,将生态环境状况及时上报,同时发出相应的警报和预警信息,以便进行科学治理。
四、实施方案1. 技术方案:选择可靠、先进、经济的监测技术,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2. 监测网络布局:根据生态环境的特点,合理布局监测站点,覆盖重要生态区域和城市。
3. 联合采购: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大大降低了设备成本。
4. 系统平台建设:建设统一的环境监测数据平台和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提高数据处理效率。
五、总结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协作,通过技术、人才等多方位的投入,才能建设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让我们的环境变得更加美好。
2024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2024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网络基础建设1. 确定网络建设目标:建设覆盖全县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全面、准确、实时的环境数据收集和监测。
2. 建设网络基础设施:将全县划分成多个监测区域,每个区域设立监测站点。
在监测站点上安装传感器设备、监测仪器等设施,并建设通信基站和传输网络,确保数据的稳定传输。
3. 构建数据中心:在县城建设一个专门的数据中心,用于存储、处理和分析监测数据。
数据中心应具备高性能的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和数据处理软件等。
实施方案二:监测设备配置1. 传感器设备:根据监测要求,选用适宜的传感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大气传感器、水质传感器、土壤传感器等,用以监测各项环境指标。
2. 监测仪器:选用高精度、高可靠的监测仪器,包括但不限于气象站、水质分析仪等,用以定量分析和监测环境数据。
3. 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建设统一的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包括传感器接口、数据采集设备、数据传输设备等,确保数据的准确采集和实时传输。
实施方案三:网络管理与运维1. 网络管理系统:建设统一的网络管理系统,用以实现对网络设备、传感器设备和监测仪器的远程管理和监控,并能进行实时报警和故障排除。
2. 数据处理与分析软件:开发或购买适用的数据处理与分析软件,用以对监测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和建模,提供科学依据和预警系统。
3. 运维团队建设:组建专业的网络管理与运维团队,负责设备的维护、数据的管理和系统的运行,保证网络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可靠性。
实施方案四:数据共享与应用1. 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建设一个数据共享平台,供县内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获取环境监测数据,并提供数据查询、下载和分析功能。
2. 数据应用与决策支持: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将监测数据与各项政策、规划和项目相结合,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3. 公众参与与宣传推广:通过建设公众参与平台、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监测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22•【字号】苏发〔2016〕37号•【施行日期】2016.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苏发〔2016〕37号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2016年8月22日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强化绿色发展鲜明导向,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省委和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法院和检察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本规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应结合当地机构设置和相关工作分工的实际情况,对本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院和检察院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做出相应的规定。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等各类开发区党政领导机构及其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坚持绿色发展、环保优先、生态安全、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方针,按照依法依规、党政同责、归属明晰、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原则,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第四条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法院和检察院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7]91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6.20【实施日期】2017.06.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9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20日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精神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环监测﹝2016﹞107号)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设点、全省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以明晰事权为主线,以质量控制为保障,以强化能力为根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监测短板,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明晰事权、落实责任。
依法明确各方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推进部门分工合作,强化监测质量监管,落实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和权利。
突出重点、统筹规划。
突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重点任务,满足环境管理和社会公众需求,统一规划监测发展目标。
科学监测、创新驱动。
依靠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加强监测科研和综合分析,强化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先进装备与系统的应用,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了我的工作桌上,一摞摞资料和报告映入眼帘。
想起这十年来的方案写作经验,我深知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要精准到位。
今天,我要完成的任务是“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我们需要明确目标。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旨在构建一个全面、高效、智能的监测体系,实现生态环境的实时监控和预警。
这不仅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更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盼。
我们得梳理一下工作思路。
要建立一个覆盖全国的环境监测网络,这个网络要能够涵盖大气、水、土壤、生态等多个领域。
要加强监测设备的研发和更新,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再次,要提高监测人员的专业素质,培养一支能打硬仗的监测队伍。
现在,我们开始详细规划每个阶段的工作。
一、前期筹备阶段1.成立专门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整个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开展全国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了解各地生态环境状况,为后续监测网络建设提供数据支持。
3.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引进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提升监测能力。
二、监测网络建设阶段1.根据前期调查结果,制定监测网络布局方案,确保监测点位的合理性和代表性。
2.加快监测设备研发和更新,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同时,建立数据传输和存储系统,确保数据安全。
3.加强监测队伍建设,开展专业培训,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4.建立健全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各地区的数据共享,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的整体效能。
三、运行维护阶段1.定期对监测网络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2.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
3.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4.定期发布生态环境监测报告,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全面掌握全国生态环境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日益增强,对环境监测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然而,传统的环境监测手段存在着监测范围有限、数据采集不及时、监测精度不高等问题,无法满足当前复杂多变的环境监测需求。
因此,建设一套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势在必行。
二、目标和意义。
1. 目标,建设一套覆盖全国范围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对空气质量、水质、土壤污染等多个方面的实时监测。
2. 意义,通过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可以及时发现环境污染源,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三、建设方案。
1. 硬件设施建设。
在各地建设一定数量的环境监测站点,包括空气质量监测站、水质监测站、土壤监测站等。
每个监测站点配备先进的监测设备,如空气质量监测站配备PM2.5、PM10、SO2、NO2等监测仪器,水质监测站配备PH值、溶解氧、氨氮等监测仪器,土壤监测站配备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监测仪器。
2. 数据采集与传输。
利用先进的传感器技术,实现监测数据的实时采集,并通过无线网络、卫星通信等手段将数据传输至数据中心。
同时,建立数据传输通道的安全机制,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数据处理与分析。
在数据中心建立数据存储和处理平台,对采集到的监测数据进行实时处理和分析,生成监测报告并形成数据可视化展示。
同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监测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发现环境异常情况并及时预警。
4. 系统集成与管理。
整合各类监测设备和数据处理系统,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平台,实现对监测设备和数据的统一管理和监控。
同时,建立健全的监测网络运维体系,保障监测网络的稳定运行。
四、实施步骤。
1. 确定监测站点布局和设备配置方案,进行硬件设施建设。
2. 部署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确保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
3. 建立数据处理与分析平台,开展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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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精神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环监测﹝2016﹞107号)要求,加快建设和完善我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全面设点、全省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以明晰事权为主线,以质量控制为保障,以强化能力为根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监测短板,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明晰事权、落实责任。
依法明确各方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推进部门分工合作,强化监测质量监管,落实政府、企业、社会责任和权利。
—1 —突出重点、统筹规划。
突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重点任务,满足环境管理和社会公众需求,统一规划监测发展目标。
科学监测、创新驱动。
依靠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加强监测科研和综合分析,强化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先进装备与系统的应用,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立体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综合集成、测管协同。
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联网和共享,开展监测大数据分析,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效联动。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
二、重点任务(一)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1.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配合做好72个国控站点运行维护,加强67个省控站和43个质控站的运行管理,结合各地自建站点,进一步优化全省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设置。
组建全省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监测网,提升大气复合污染物观测能力和水平,完善酸雨监测网络,深入分析区域酸雨污染特征和成因,形成国控、省控、质控为一体,覆盖全省、重点突出、功能完善的大气复合—2 —污染监测网络。
(省环保厅牵头,省气象局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2.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统筹布设地表水监测点位,设置104个国考断面,380个省考断面,10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92个入海河流监测断面(入海口监测站点)及106个城市内河监测断面;整合国土、环保、水利部门地下水监测点位,布设64个地下水国考监测点位;布设31个(其中国控22个)近岸海域监测点位,59个国控和62个省控海洋水质监测站位,保留长期开展监测的趋势科研监测断面,增补跨界河流水环境区域补偿断面。
在已有36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基础上,新建、改造47个长江、淮河流域和其他重要水体水质自动监测站及浮标站,进一步完善太湖湖体水质藻情监测体系,形成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城市内河和近岸海域为一体、人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省环保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气象局参与)3.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形成全面到县(区、市),覆盖重点行业企业及工业园区、固废集中处置场、果蔬菜种植基地、采矿区、畜禽养殖场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建立土壤环境监测基础数据库,构建土壤环境监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省、市两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传输、分析和评价。
(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参与)—3 —4.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适应城市区划调整及道路交通建设发展,调整、优化城市区域噪声、交通噪声及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环境噪声监测网络,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客观、准确反映全省声环境质量状况。
道路交通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逐步采用自动监测代替手工监测,对建筑施工工地、大型机场等重点环境噪声源开展自动监测。
(省环保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5.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建成覆盖全省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网,实现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公开和发布。
扩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范围,优化监测点位和项目,强化重点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等监测点位建设,全面掌握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加强对纠纷高发地区电磁辐射自动站建设,实现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连续在线和实时传输。
(省环保厅牵头,省海洋与渔业局参与)6.生态状况监测网络。
建成由卫星遥感、航空遥感和地面生态定位观测站点构成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状况监测体系,针对县域、典型区、省域等不同尺度开展生态状况监测与分析评估。
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区、湖泊湿地等重点地区建立地面生态定位和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开展典型生态问题监测与评价。
实现典型区域全天候遥感在线监测,基本掌握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变化趋势、影响因素和潜在生态风险。
(省环保厅牵头,省林业局、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4 —气象局参与)7.污染源监测网络。
督促重点排污单位落实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监测要求。
省级环保部门对行政区内污染源监督监测进行总体安排,各级环境监测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和监管需求,开展监督性监测并公开监测结果,组织开展汽车、船舶等移动源和面源监测与统计工作。
(省环保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江苏海事局参与)(二)集成共享生态环境监测信息。
1.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共享机制。
依托省政府建设的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立省级各部门的生态环境数据交换与共享制度,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整合运用,实现各部门各层级环境质量、污染源等生态监测数据有效集成,共享使用。
(省环保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气象局参与)2.整合集成生态环境监测数据。
依托“互联网+绿色生态”工程,建立数据挖掘分析体系,建设环境质量数据集成管理和综合分析系统,通过大数据运算平台对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管等数据进行关联性分析,提升环境管理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科学性,为环境监管决策、环境质量改善决策提供服务。
(省环保厅负责)—5 —3.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
依托“互联网+绿色生态”工程,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依法确定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时准确发布各类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省环保厅牵头,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公安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气象局参与)(三)持续推进环境质量预报预警。
1.空气质量预报预警。
强化省、市两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着力做好不同季节大气重污染时期的空气质量预报,完善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会商机制,充分利用预报预警结果,为管理部门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提前启动应急管控措施等提供技术支撑。
积极推进设区市多参数站的数据接入及综合分析,提高未来5日区域和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准确性和重污染预警及时性。
强化夏季臭氧污染成因分析,增强臭氧预报能力。
对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长三角区域预报中心工作要求,完善区域预报会商系统。
(省环保厅、省气象局负责)2.水环境质量预警。
升级、完善全省水环境自动监测预警平台,结合水质自动监测、水文气象条件、污染源分布和流域水质风险等信息,逐步实现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的自动判别、图形展示等功能,开展水质变化趋势预测和风险预警研究。
加强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网运行管理,强化重要湖泊、水源地、跨界骨干河道等重要水体水质自动监测预警,对太湖湖体、主要出入湖河道、—6 —沿湖饮用水水源地实施加密监测,动态掌握太湖水质及蓝藻发生情况,制定湖体、饮用水水源地等水质波动监测和分析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水十条”考核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超标预警通报制度。
探索航空遥感在重点水域、城市内河水质监测监控中的应用。
(省环保厅牵头,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太湖办、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气象局参与)3.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
按照国家建立的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对工矿企业及周边地区、农田、畜禽养殖基地等重点区域土壤开展针对性监测,逐步掌握特征污染物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
加强重点区域土壤环境风险识别,逐步实现高风险区土壤质量变化趋势预测和风险科学管理。
(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参与)4.环境应急监测。
建立环境应急监测决策支持系统,完善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应急装备库、人员库、案例库和专家库,实现省内环境应急监测信息的资源共享。
实施应急监测装备标准化建设,探索无人机、无人船等新技术在应急监测中的应用。
提升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指标的应急监测能力,在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生物监测预警,加强化工园区排放有毒有害物质预警体系建设,开展重点流域、区域的特征污染物巡测侦测工作。
(省环保厅、省应急办负责,省海洋与渔业局参与)5.辐射环境应急监测。
建设覆盖全省的核与辐射快速应急监测系统,完善核电预警监控系统建设。
加强核电站流出物监督—7 —监测,提升流出物监测能力和评价水平。
建立航空辐射监测和采样能力,配备核与辐射快速应急监测车,配备先进的应急监测仪器、海上监测仪器及防护装备,提高突发核事故应急监测能力。
(省环保厅、省民防局负责,省海洋与渔业局参与)6.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预警。
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区监督管理评估考核,对生态红线区域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长期监测、评估和预警。
开展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功能区水生态健康监测,定期评估水生态健康状况。
定期开展全省生物多样性、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省环保厅牵头,省林业局、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参与)7.污染源排放自动监控与预警。
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与异常报警机制,提高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和重要核设施流出物等信息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
增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与处置水平,开展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型特征污染物等危害环境健康因素监测,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省环保厅负责)(四)巩固深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应用。
1.健全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体系。
充分利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为考核问责地方政府落实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职责任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