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行政许可注销登记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其对策建议
我国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内容提要】本文从《行政许可法》实施近几年来的实际情况出发,对《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现实制度意义、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述,以期以规范与现实相结合的视点求得行政许可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行政许可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行政许可法问题实施对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2003年8月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予以发布,并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
其立法目的为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但是,在近几年的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法制不健全、行政许可没有相关必要的法律进行规范,以及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期人们新旧意识思想的冲突等原因,暴露出众多问题,使得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仍然存在诸多困难与障碍。
本文拟就现今我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中暴露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对策.一、《行政许可法》实施的现实制度意义《行政许可法》第2条将行政许可界定为:“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
它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行政权力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的关系,涉及行政权力的设置及运作方式等诸多问题。
行政许可制度的存在是基于市场失灵的需求,行政许可法的出台是基于政府失灵的需要。
通过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与实施,可以有效地促成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可以深化民主行政新内涵,推进依法行政新步伐和打造服务行政新理念.(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可以有效地促成透明政府现代社会,政府应当是阳光透明政府,政府行政应当是民主行政,这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基本趋向.民主行政的内涵是透明和开放,是公民享有知情权这一公民的基本权利.它要求掌握大量信息资源的政府给予公民这一基本权利以充分有效的制度和现实保障,它要求政府工作公开、透明,要求政府树立为民、亲民、便民的新型管理理念.行政许可法通过规定行政许可事项依据、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条件、行政许可结果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共享、设定行政许可需要依法举行听证等制度,充分体现了行政许可公开透明这一重要原则,对于减少“暗箱操作”,防止行政权力滥用,抑制许可腐败等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措施一、引言行政许可制度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效果,也制约了我国政府治理水平的提升。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措施。
二、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 许可设定不规范我国现行《行政许可法》对许可的设定范围、标准、程序等缺乏具体规定,导致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方面,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往往滥用许可权,设置过多的行政许可,增加了市场准入门槛;另一方面,一些法律法规对许可条件、程序等规定过于模糊,容易导致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2. 实施程序不透明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是保障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环节。
然而,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在实施程序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许可申请材料的要求不明确,申请人往往需要多次往返补充材料,增加了办事成本;另一方面,许可审批程序不透明,缺乏有效的信息公示和反馈机制,申请人无法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3. 监督机制不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是保障行政许可制度健康运行的关键。
然而,我国现行行政许可制度在监督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对许可的监督多以事后监督为主,难以发现和纠正许可实施中的问题;另一方面,缺乏对许可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
三、完善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措施1. 明确许可设定范围和标准为了解决许可设定不规范的问题,建议在《行政许可法》中进一步明确许可的设定范围和标准。
首先,应当明确规定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哪些事项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其次,应当制定具体的许可条件和标准,确保许可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最后,应当加强对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审查和监督,防止滥用许可权力的现象。
2. 优化实施程序和加强信息公开为了解决实施程序不透明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明确规定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减少不必要的申请环节;二是建立公开透明的审批程序,包括公示审批流程、时限和结果等;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和反馈机制建设,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
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立法构想

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立法构想
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包括:1.许可的标准不明确,容易导致行政部门滥用权力或者存在主观裁量空间;2.行政许可流程繁琐,耗时长,增加了企业的办事成本,影响了市场的效率;
3.许可的条件和要求过于苛刻,限制了市场主体的发展空间;
4.行政部门不规范、不透明的行为容易导致腐败和不合理的利益输送。
针对上述问题,立法构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明确许可的标准和权限范围,减少行政部门的裁量空间,规范其行为;
2.简化许可流程,整合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许可条件和要求,鼓励创新创业,减少不必要的限制;
4.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部门的监管,确保行政许可的公平、公正、透明;同时加强对行政部门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
此外,还可以推行一些改革试点,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型行政许可制度,如引入精简许可、备案制度,推行许可证照电子化等措施,以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
企业注销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企业注销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的生命周期正在日益缩短。
对于某些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及形式的企业来说,注销成为必然的选择。
然而,企业注销涉及到一系列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市场效率,降低社会成本,成为了一个需要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一、企业注销存在的问题1、手续繁琐,流程复杂对于企业来说,注销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除了需要办理税务、工商、创业板等多个部门的手续外,还需要到银行、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单位进行结转和注销手续。
因为多个部门的协调问题,企业注销手续繁琐,流程异常复杂,非常费时费力。
2、注销社会成本大企业注销对于社会成本的影响非常大。
一方面,在注销过程中,企业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同时在撤销员工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
另一方面,企业注销还可能产生一定的劳动纠纷和经济纠纷,导致企业和社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
3、自我保护机制薄弱现今市场的竞争程度越来越激烈,再加上一些经营者的盈利欲望过高,在市场竞争中利用不规范的手段获取利益的情况越来越多。
而这些不规范的手段在企业注销过程中容易漏洞百出,许多企业通过非法手段,逃税逃避监管,进而损害经济和市场秩序。
二、解决对策建议思考1、加速注销流程、在线办理要想解决上述问题,有必要加速企业注销流程,推动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网办理,推行在线办理。
这不仅可以减少企业注销所需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还能够提高市场的效率和规范性。
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降低税费和相应的补贴等措施,鼓励企业和员工积极参与注销过程,减轻社会成本负担。
2、建立完善的自我保护机制企业在注销过程中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起完善的自我保护机制,对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和不当手段进行规范和制约。
同时,要加强监管,防止企业逃避责任和影响市场秩序。
政府和各监管部门还可以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企业的行政监管等措施来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切实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3、加强拓展市场、发展新兴产业企业的注销往往与市场需求和经营策略息息相关。
关于企业简易注销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关于企业简易注销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面临着注销的问题。
企业注销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仅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法规,还需要完成一系列繁琐的手续。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面临的困难也非常多,下面我将分析一下企业简易注销面临的困难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企业在注销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困难是资产清算问题。
企业在注销前需要对其资产进行清算,包括清算债务和分配剩余资产等工作。
但由于历史原因导致企业的资产情况复杂,这一步往往会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可以提前制定清算方案,明确每一项资产的处置方式,以确保资产清算顺利进行。
企业在注销过程中还可能面临着财务报表审计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在注销时需要提交最后一次审计报告。
但由于审计报告需要专业审计机构的审核,有时可能会耗时较长,给企业注销带来一定的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可以提前寻找合适的审计机构,确保及时完成审计报告的准备工作。
企业在注销过程中还可能遇到员工安置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在注销时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安置,包括支付补偿金和办理社会保险等。
但由于员工数量多、福利待遇不同,这一步往往会引起争议,给企业注销带来一定的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可以提前与员工协商,明确各项待遇,并尽量减少争议的发生。
企业在注销过程中还可能面临着税务问题。
企业在注销时需要向税务部门进行报告,并缴纳相关税费。
但由于税务政策不断变化,企业可能会出现理解偏差,导致拖延注销进程。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可以提前咨询税务专业人士,了解最新政策,确保及时缴纳税费,避免延误注销手续。
企业在注销过程中确实会面临诸多困难,但只要企业合理制定详细的规划,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解决问题就不会那么困难。
希望企业能够正视这些问题,找到解决的方法,顺利完成注销手续,为未来发展铺平道路。
第二篇示例:对于企业简易注销来说,虽然程序相对简单,但实际操作中仍然会面临一些困难。
关于机构撤销和注销登记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机构撤销和注销登记的意见和建议干这行这么久,今天分享点关于机构撤销和注销登记的经验。
我觉得首先得搞清楚机构撤销和注销登记可不是一回事儿。
机构撤销呢,有可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政府部门的要求啦,或者是自身经营不下去了内部决定撤掉。
注销登记这个更复杂点儿。
就像我之前处理的一个小公司的事儿,他们以为只要不经营了就不用管了,这可大错特错啊!你不做注销登记,那后续的麻烦事儿可多着呢。
我感觉最头疼的就是资料准备。
你得把这个机构所有的证照啦、账目啦,一系列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准备好。
比如说那个机构之前办了好多许可证,每个许可证对应的注销要求还不一样。
我之前有个客户,是做餐饮的机构要注销,光那个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注销材料整理就耗了好长时间,一会儿缺这个一会儿缺那个。
哦对了还有,要注销还得确保你的税务没问题。
之前一家机构就因为之前的税收没交清,一直卡在注销登记这,跑了好多趟税务局。
我觉得在开始注销之前,就应该把账目梳理清楚,该补的税都补上,千万别心存侥幸。
还有人员方面,如果有员工的话,劳动合同要妥善处理。
我遇到一个机构,员工的工资还有一些纠纷没解决,这就直接影响到注销登记的推进。
我觉得另外一个容易忽视的点就是公告。
注销登记很多时候要求在规定的媒体或者平台进行公告,以告知相关利益人吧。
这个公告的内容也得好好写,之前一个机构写得模棱两可的,引来不少不必要的麻烦。
但是我这个经验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毕竟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机构可能还是会有些细微差别的。
要是你真的不太确定,我感觉你可以去当地的政务服务大厅,找专门管这块的窗口咨询一下。
他们那儿通常会有一些小册子之类的参考资料,这就是比较官方的参考嘛。
还有就是你可以多问问同行,说不定他们已经有过类似的经历。
我之前就经常跟同行互相交流,互相提醒哪容易踩坑。
不过呢,同行的经验有时候也不一定完全适用,毕竟每个机构的具体情况又不完全相同。
总的来说,想要顺利进行机构撤销和注销登记,就得提前准备,小心谨慎,多问问多查查资料。
浅析行政许可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行政许可中的问题与对策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特定的行为主体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审查和决策的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保障合法权益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功能,然而,在实践中,行政许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审批时限过长、审批程序繁琐、权力过度集中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些对策,优化行政许可制度,提高行政许可的效率和公正性。
一、审批时限过长:行政许可的审批时限过长是目前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
长时间的审批过程不仅耗费了企业和个人的时间和精力,也对经济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采取以下对策:1. 加强内部管理:行政机关需要优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审批速度。
可以采取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审核机制、改进办案流程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2. 简化审批程序:针对行政许可的审批程序过于繁琐的问题,可以对部分许可事项进行简化审批。
可以通过设置承诺制度、告知承诺制度等方式,让行政许可更加便捷、高效。
3. 引入电子化审批: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行政许可的电子化审批。
通过建设电子审批平台、推行电子证照等方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二、审批程序繁琐:行政许可的审批程序繁琐是另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繁琐的审批程序不仅增加了企业和个人的成本,也容易导致行政许可的不确定性。
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精简审批环节:对审批环节中的一些不必要的环节和文件进行精简。
可以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将多个审批环节整合为一个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2. 推行告知承诺制度:对于一些相对简单的行政许可事项,可以引入告知承诺制度。
即申请人提交必要的材料后,行政机关即可给予办理通知,不再要求进一步的审批。
3. 引入行政复议机制:在行政许可的审批过程中,引入行政复议机制。
即为申请人提供复议渠道,以解决行政机关的错误和不当行为,提高行政许可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权力过度集中:行政许可的权力过度集中问题,是目前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关于当前企业注销面临的困难及问题建议

关于当前企业注销面临的困难及问题建议2022年,受疫情影响以及简易注销、网上注销政策的推行,企业注销更加便利。
XX区共注销内资企业2141户(其中个人独资企业1218户,较同期增长67.08%),同比增长30.97%;外资企业4户,与2021年同期持平;从注销和新设企业比例来看,2022年新设企业与注销企业的数量比为0.73:1,新设市场主体与注销市场主体数量比为1.34:1。
这充分说明目前企业通过注销退出市场的渠道是畅通的,整个市场“新陈代谢”率保持在一个正常稳定的水平。
但具体到个案,也确实存在一些难点堵点问题,现就企业注销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并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XX区企业注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强化部门协同。
打通部门之间的服务壁垒,实行市场监督、税务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
对符合企业简易注销条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过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免于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公告期满后,直接向市场监督局申请简易注销,只要资料符合法定要求,承诺办结时限在1个工作日的基础上,缩短为即办,有效提升市场退出效率。
二是推进帮办代办。
自助服务区及一窗综合受理工作人员为企业注销提供“保姆式”服务。
前台一网提交,后台集中审核受理,若申请人未能到现场办理,各部门工作人员可通过远程进行指导,并提供免费邮寄服务,全力打造高效便民和高满意度的服务模式,便利市场主体注销,解决申请人的后顾之忧。
同时,建立登记注册QQ群,设企业注销、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企业新办等多类别文件夹,梳理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等模板,方便办事群众准备资料。
三是坚持疫情防控和注册登记两手抓,政务服务不打烊。
在支援包联社区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对于因疫情导致群众简易注销时间超期,积极向上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办理,缓解群众担忧。
同时,结合实际开辟政务服务绿色通道,有针对性地实行特事特办、急事约办,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办事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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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行政许可注销登记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其对策建议
文章类型:政府信息公开发表时间:2007-12-10 16:52:04 浏览:265次
企业申请行政许可的注销,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一般条件,以企业自行提出申请为前提而提出退出市场的注销。
此种行为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是市场主体合法退出市场的一种情形。
由于我们长期注重行政许可的实施,偏重于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而忽视了市场主体退出环节的监管,行政许可注销很不规范,造成名存实亡的经济主体大量充斥市场,增加了市场交易风险,并且带来社会信用危机。
一、因行政许可种类和事由的不同,而使注销具有不同意义
《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五)项把行政许可分为五种,一是从事特定活动的许可;二是赋予特定权利的许可;三是获得资格资质的许可;四是对相关物品检测、检验和检疫审定;五是确定主体资格的登记。
第五种主体资格的许可被注销,意味着主体资格的消亡,必然伴随主体债权债务的转移、清算、失等问题。
只有在这些问题理清或责任明确后,才可以办理注销手续。
而其它非主体资格许可的注销,仅代表特定
活动匮资格的终止,主体资格并不消失。
现行我国企业的注册登记,登记时同时核准了企业的经营和主体两种资格。
在登记阶段并没有把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登记分开,但是在注销过程中,由于注销事由不同,经营资格与主体的消失可能出现不同步的情况。
当企业在经营期间主动申请注销登记,经营和主体资格同时消亡,当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资格被取消,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而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之后办理注销手续,才宣告主体资格的消亡。
二、行政许可注销登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注销登记少,吊销企业日益增多。
近年来,企业停止营业退出市场后由于种种原因往往采取不主动申请注销登记,还有一些市场主体基于拖欠银行贷款,逃避债务的目的,拒不办理注销登记,而是利用企业年检时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方法来寻求“解脱”。
吊销营业执照本来是工商行政部门对违法主体的处罚形式,部分企业却对此行政处罚抱有不以为然,甚至不屑一顾的态度,采取故意不申请注销登记,不参加年检的方法来等待登记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据统计,2005、2006两年,武义县局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正常注销企业226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324家。
采取吊销方法退出市场的企业数不断有上升的趋势,每年公告吊销给登记机关带来大量的工作量和高昂的
费用成本。
(二)部分“开关”企业,难以正常办理注销。
当地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采用多种方式来进行招商引资,虽然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有些部门为了完成下达的指标任务盲目引进,事后许诺的条件因种种客观原因不能兑现,造成一些企业已投入了大量的资金,难以退出市场。
另外一部分国有、集体企业由于国家现行的政策法规落后,且债权债务不能清理,难以改制又难以注销或吊销,造成空挂户头。
年
年年检,年年“通过并保留”,给工商部门带来大量的工作量。
(三)注销手续繁琐,强制手段缺乏。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六种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但通过注销登记正常退出市场手续繁琐、周期长、成本高。
按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首先要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财产,清缴所欠的税款,处理公司未尽业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于清算组织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九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整个注销过程至少需90天以上的时间。
而企业选择被吊销执照的方式来退出市场,一经吊销可谓是“一了百了”。
工商部门对这部分企业缺乏有效的惩治
机制和措施来督促其办理注销手续。
三、行政许可注销登记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登记机关对市场主体“重准入,轻退出”,忽视对市场主体退出的监管。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等对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法律后果,都有相关规定,如对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被吊销企业的名称三年内不得使用等,但实际情况来看,很少有被吊销企业和个人承担上述法律责任,致使市场主体无序退出市场的情况越来越多。
(二)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注销与吊销的关系问题。
登记机关在实践中执行也较为混乱。
目前只有《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还需办理注销登记,但对其它类型的企业没有此项规定。
(三)现行法律法规对注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缺乏有效的清算监督规定。
在登记注册实践中,对注销登记的企业会有清算要求,但登记机关对注销企业的清算报告是否有审查业务,应有哪些审查义务,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这方面的规定也不够全面和明确。
(四)现行法律法规对无序退出的市场主体缺乏有效惩戒手段。
从最近几年情况来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手段来注销企业的市场经营主体资格,但这对惩戒恶意退出市场的企业本身没有实质性意义,有时公章、营业执照也没能及时收回,仍继续经营。
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市场主体退出的规定,具体操作性不强,处罚种类不明确,缺乏强制措施。
仅有的市场禁入条款,也只限于部分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法定代表人,而除此以外的其他企业负责人以及投资人却不受该条款约束。
四、完善行政许可注销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
目前《行政许可法》中规定了市场主体退出的六种注销情形,其中包括了被依法吊销,
但登记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所颁发的营业执照,既确认了市场主体的法人地位,还赋予了其经营资格。
从目前情况来看,不注销就会产生一大堆留问题而难以处理。
因此,必须将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区分开,理顺吊销与注销的关系。
同时,还应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退出的条件和程
序,使之规范化,有利于有效地实施监管。
(二)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诚信监管体系。
要加快“企业信用工程”等信息化基础工程建设,建立无序退出市场主体警示信息库,实施全方位的网络监管,使其无处藏身。
要严格市场禁入制度,不仅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把关,其他市场主体负责人也要加以限制。
为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当前,可考虑试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随同企业年检制度。
最后还要完善个人信用记录信息库,对无序退出市场主体责任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人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责任大小实施不良行为记录,作为信用评价依据。
对拒不办理注销登记,
继续经营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治理市场主体无序退出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司法、银行、税务等部门要强化信息的交互功能,实行资源共享。
利用“经济户口”软件,建立被吊销企业和拒不办理注销企业的“黑名单库”。
并通过警示形式向社会公布通报,相关行政部门也应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对其实施全方位的制约和惩戒,防止不良企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真正切断无序退出市场的源动力,从而确保市场
经济秩序的良性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