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档案
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档案管理

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档案管理摘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方面起到很关键的作用,因此本文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规范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及加强工作重点、档案队伍建设、硬件建设、保密工作等内容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档案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目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正在全国展开,以“统一服务平台、统一制度规则、统一信息共享、统一专家资源”为重点,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分散项目逐步划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最终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的目标。
随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也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因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之后,交易项目和门类随之增加,档案资料涉及面更广,数量更加庞大,作为标后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适应这种变化[1]。
因此本文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档案管理(一)项目档案规范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是指导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
例如《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开标时招标人应当当众拆封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所有投标文件,记录并存档备查。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又规定,招标人可以拒收预审资格没有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逾期送达或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如实记录投标文件送达的时间及密封情况,以存档备查。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从采购结束日算起,采购文件至少应保存15年;第四十七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等相关部门备案。
这些规定对于指导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具有重要价值。
(二)项目档案规范管理的必要性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业务工作是否标准是衡量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是否步入正轨的关键所在。
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通过()签署评标报告。

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通过()签署评标报告。
【引言】
在我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谓知名度颇高。
这里,不仅汇集了众多优质的公共资源项目,更是专家们智慧的结晶。
在这里,专家们通过严谨的评标过程,为公共资源交易保驾护航。
那么,他们是如何通过评标报告来进行评审的呢?
【主体】
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们对每一个招标项目进行深入研究,从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社会影响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在这个过程中,评标报告就显得尤为重要。
评标报告不仅需要详细记录专家们的评审过程,还要对各个投标单位的优劣势进行客观分析,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有力的依据。
专家们通过评标报告,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经验,以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公正。
评标报告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是专家们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的见证,也是投标单位竞争力的直观体现。
【结论】
总之,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们通过严谨的评标报告,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了有力保障。
这份报告不仅彰显了专家们的专业素养,更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共资源交易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工作,完整、安全、有效保护和利用招投标交易档案资源,结合市交易中心文件要求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交易中心设立档案室,存放镇交易中心的各类交易资料档案。
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对镇交易中心交易资料档案的归集、装订和管理。
各驻村工作组、线办设档案协理员,各自负责交易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定期归档。
电子交易项目完成后,核实档案有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后,交由镇交易中心统一进行归档处理并进行资料备份。
二、档案归档范围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政府采购、资源公开拍卖、集中采购招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数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业务资料。
三、档案整理要求1.分类各种交易资料档案按保管期限、年度分类。
2.排列同一交易类别的项目相关交易资料应当归类在一起。
3.装订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以“件”为单位固定在一起。
属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需用“三孔一线”进行装订。
4.编号以归档的形式在归档文件上注明,包括:全宗号、年度、内部机构名称、保管期限和定编件号等内容。
电子档案由系统对项目进行归档处理后,由交易中心专人负责进行归档保存工作,需将全程资料打印为纸质资料,列为统一编号。
5.编目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把同一年度、同一保管期限,按内部组织机构顺序排列后,装订成册,并编制封面。
6.装盒将归档文件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编制档案盒封面及盒背项目并排列上架。
四、归档要求1.各部门档案协理员负责各项交易档案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卷内材料按照档案整理要求进行整理,装订,按年度顺序进行编号、汇编目录后,移交交易中心入库存档。
2.档案管理员应每年三月份完成上年度档案清册,列明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应保管期限等。
各类需存档的资料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年限保管,到达保存年限的资料按规定处置。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图像清晰、签字手续完备,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便于长期保存。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管理模式构建分析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管理模式构建分析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是指政府或其他公共机构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开发和运营公共设施和服务的项目。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涉及到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利益关系,因此在项目的档案管理方面,必须建立合理的模式,保证项目的信息透明和公正性,同时满足项目管理的实际需求。
一、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项目档案是项目施工、运营和维护的重要基础。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一般具有长周期、大投入、高风险的特点,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项目后期的运营和管理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是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
通过档案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可以保证项目投资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避免信息不对称和腐败行为。
建立合理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管理模式,对于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的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管理模式构建分析1. 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档案管理也逐渐向数字化、网络化的方向发展。
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管理中,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统一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通过建立项目档案数据库,对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各个环节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管理,实现档案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建立项目档案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向社会公开项目的招标、评审、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重要信息,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
2. 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化是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管理中,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流程和制度。
包括档案的归档、借阅、调取、销毁等各项操作的规范,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应建立档案管理的责任制,明确各个项目主体的档案管理职责,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督导和考核,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档案管理的专业化建设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档案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专业化的人员进行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为使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挥档案资料应有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1、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产权、林权土地交易活动中的各类资料;
2、省、市、县各级机关及相关部门下发的各类与招投标工作相关的文件;
3、交易中心的各类文件、制度、会议记录、工作总结、统计报表等;
4、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
二、整理要求
1、所有进场交易项目,均须按照归档资料要求单独制成档案,分类放入档案盒存放,并且按照归档顺序进行排列。
2、归档资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与招投标项目相符合。
3、归档资料应做到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需要报批的要有批准意见。
三、档案保管
1、交易中心所有资料须落实专人管理。
资料应随招投标过程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并及时归档。
2、归档的资料,应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并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严禁查卷人员吸烟,定期进行清卷扫除,加强档案的技术保护,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
3、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般为长期。
长期是指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项目的使用寿命。
四、档案使用
1、严格借阅制度。
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必须及时归还。
2、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一般需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证件,并办理登记手续,经交易中心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过程必须有中心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在场。
因工作需要复印有关资料,需办理登记手续。
3、借阅档案,不得涂改、损毁、丢失、伪造。
中心各股室,交易中心各部门

中心各股室,交易中心各部门:《寿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服务细则》已经中心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你们在实际工作中遵照执行。
2020年9月30日寿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服务细则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V1.0》,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以下服务细则。
一、业务咨询(一)服务事项接受涉及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业务流程、质疑处理规定等相关问题咨询。
(二)服务标准1.文明接待;2.答复有据;3.及时承办。
(三)责任单位1.中心业务股:主要负责各类交易项目面上问题咨询和交易前期有关工作答疑;2.中心业务一部:主要负责本服务事项工程类项目问题咨询;3.中心业务二部:主要负责本服务事项政府采购类项目问题咨询;4.中心业务三部:主要负责本服务事项产权、土地类交易项目问题咨询。
(四)办理时限1.来人来电咨询。
即时。
2.网上咨询。
1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项目受理登记(一)服务事项1.接受交易委托;2.指导交易前期工作(挂网前的准备);3.确定项目服务责任人;4.编制交易文件;5.开展交易项目登记。
(二)服务标准1.一次性告知项目受理登记的条件要求,在不违背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尊重服务对象(招标采购人)意见,完成交易文件编制;2.项目登记要素齐全,登记工作开展及时。
(三)责任单位中心业务股:主要负责本服务事项的1、2项;中心业务一部:主要负责工程类项目本服务事项的3、4、5项;中心业务二部:主要负责政府采购类项目本服务事项的3、4、5项;中心业务三部:主要负责产权、土地类交易项目本服务事项的3、4、5项。
(四)办理时限1.一般项目。
3个工作日。
2.复杂项目。
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
3.特殊应急项目。
经领导批准1个工作日。
三、场地安排(一)服务事项通过交易系统安排项目交易时间及开标评标场地。
(二)服务标准科学、合理、及时安排交易场地。
(三)责任单位1.中心业务一部:主要负责工程类项目交易场地安排;2.中心业务二部:主要负责政府采购类项目交易场地安排;3.中心业务三部:主要负责产权、土地类交易项目交易场地安排。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5年市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的通知-合政办秘〔2015〕9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5年市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5年市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的通知合政办秘〔201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2015年市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本目录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
二、本目录范围以内的下列项目,应当委托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交易事宜:(一)市及各县(市)区(含开发区,下同)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二)市及各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三)市属非竞争性国有独资企业通用类货物采购项目;(四)市及各县(市)区国有产权、股权交易项目;(五)市及各县(市)区国有资产转让项目;(六)市及各区国有(集体)房屋租赁项目;(七)市及各县(市)区特许经营权和广告载体使用权出让项目;(八)市及各区行政执法部门罚没物资处置项目;(九)市及各县(市)区农村综合产权和排污权交易项目;(十)市及各区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市政府或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各县(市)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省国土资源厅授权的矿业权出让项目;(十一)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三、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限额按《安徽省实施一、建设工程(一)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按《合肥市2015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标准执行(二)市属国有企业及非国有企业涉及国有投资的依法应当招标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及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三)各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依法应当招标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四)各县(市)依法应当招标的投资限额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项目除外)二、政府采购(一)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按《合肥市2015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标准执行(二)各区应当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按《合肥市2015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标准执行(三)市属非竞争性国有独资企业通用类货物采购项目按《合肥市2015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标准执行(四)市级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支农政策及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单位的选定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三、产权交易(一)市及各县(市)区国有、集体产权及股权转让全部(二)市及各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的实物资产转让全部(三)市及各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单项年租金底价1万元以上(四)市及各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房屋租赁全部(五)各区街道(乡镇)、村(居)集体房屋租赁单项年租金底价1万元以上(五)公交和客运线路运营权、加气站经营权、污水处理经营权、垃圾处置经营权、环卫运营权、地下空间资源使用权等市属特许经营权和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经营管理权出让全部(六)市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商业广告载体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年租金底价10万元以上(七)市及各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公共交通工具广告使用权出让年租金底价10万元以上(八)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涉及的报刊、媒体广告经营权及影视广告经营代理权出让年租金底价10万元以上(九)市及各区行政执法部门罚没物资处置全部(鲜活商品除外)(十)市及各区司法机关委托的司法执行资产处置全部(十一)各县(市)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包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使用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以及土地、水面和房屋经营权,依法可以交易的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生产性工具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全部(十二)市及各县(市)区排污权交易全部四、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一)市区范围内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全部(二)市政府或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各县(市)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出让全部(三)省国土资源厅授权的矿业权出让全部——结束——。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2020年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的通知-合政办秘〔2019〕65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2020年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的通知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2020年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的通知合政办秘〔2019〕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2020年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12月13日附件合肥市2020年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一、集中交易目录项目类别内容交易平台限额标准及范围说明(一)建设工程类国有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1.市级国有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施工及与之相关的货物、服务项目(包括土地整理项目)市级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2.各区(开发区)级国有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土地整理项目)。
市级3.各县(市)级国有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包括土地整理项目):(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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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档案
保管外包服务(2020)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市财政局的委托,现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档案保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9FFCJ4672
2、项目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档案保管外包服务
3、项目地点:XXX
X
4、项目单位:XX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项目概况: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档案保管外包服务,详见磋
商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7、项目预算:20 万元
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
分1 个包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 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 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 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 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 个月;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
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
三、磋商文件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1 月15 日上午09:00至2020年01月20 日下午17:30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 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采购文件。
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 见中心网站(略) “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 务指南”。
( 2)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系统查阅 采购文件,如参与投标,则还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逾 期系统自动关闭。
( 3)采购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
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 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 4)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 询): 0551-********。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 区(徽州大
4楼 1 号谈判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XXXX2588号
联系人: XX
(二)招标代理机构:XX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1、磋商时间: 2020年02月01日 10:30
2、磋商地点: 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系人:xx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参与投标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采购文件无法获取的,责任自负。
八、投标(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合同编号:
2019FFCJ4672-001
合同名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档案保管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
2019FFCJ4672
项目名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档案保管外包服务
采购人(甲方):
xx 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乙方):
xx 金融电子结算中心
所属地域:
xx
所属行业:
合同金额:
3.888 万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0年04月10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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