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新局文化市场行政许可事项及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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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礼县文广新局文化市场行政许可事项及审批流程

1、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否)

原因:该审批项目属旅游体育局

2、设立、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否)

3、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否)

4、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否)

5、娱乐场所设立及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

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事

项的审批(否)

6、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得登记(否)

7、设立、变更、终止电影放映单位审批(否)

8、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

设立有线电视站审核(否)

9、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和使用许可(否)

10、迁建广播电视设施审核(暂停)(否)

11、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电视直

播节目审批(暂停)(否)

崇礼县文广新局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其他项目

1、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经营许可审批(增加)

2、设立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

审批

设立、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流程图

娱乐场所设立及改建、扩建营业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

营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审批

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设立从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审批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的登记

设立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审批流程图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经营许可审批程序

项目名称: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经营的许可

审批依据:

1、国务院《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1号令),

2、文化部《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文化部、外经贸部第20号令)。

办理条件:

1、有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批发单位营业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市区内营业的零售、出租单位,营业面积不得低于40平方米;

4、有适应业务范围和规模需要的注册资本,其中批发单位有不低于100万元的注册资本,连锁经营单位不低于500万元的注册资本;

5、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专职从业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设立音像制品批发单位,向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立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向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文化行政部门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放批准文件并报上一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许可审批

事项名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使用许可审批

办理机构:崇礼县文广新局

申请条件:(1)有确定的接收方位、接收内容和收视对象范围;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接收设备;

(3)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5)在收不到当地电视台、电视转播台、电视差

转台、有线电视台(站)的电视节目的地区。

办理时限:(1)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地级市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同意,连同申请材料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社会管理处;

(2)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

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3)批准同意的由申领单位到省广电局社会管理

处领取许可证;不同意的作出说明并退回材

料。

办理程序:1 、填写《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设计安装许可证申请表》;

2 、提交申请材料;

3 、受理;

4 、承办;

5 、审核;

6 、批准;

7 、办结

8 、公布。

乡镇、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

播电视站审核

事项名称:乡镇、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核

行使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第令228号)第15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

以上的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

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

批。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立有线

广播电视站的,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

2、《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

局第32号令)第5条: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

须由申请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

门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同意后,报省级广播电

视行政部门审批。

办理机构:崇礼县文广新局

办理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

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

3、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

4、有必要的场所。

审批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的广播电视建设规划和技术发展规划。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报批、发证

设立、变更、终止电影放映单位审批

项目名称:电影放映经营的许可

审批依据:国务院《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342号令)

办理条件:

1、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程序:

1、向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文化行政部门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放《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2、申请从事农村16毫米电影放映业务,可以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办理方式:被文化行政部门批准后,核发《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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