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法律基础
《实用法律基础》课件

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的 概念和构成
法律体系的 渊源和效力
பைடு நூலகம்法律体系的 层次和分类
法律体系的 完善和发展
法律渊源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法律关系
定义:法律关 系是法律规范 在调整社会关 系的过程中所 形成的人与人 之间的权利和
刑法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刑法的体系和内容
刑法的原则和适用
刑法的种类和刑罚
行政法
定义:调整国家行政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实体法、公法、强制性 规范
内容: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 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
作用:规范行政行为,保护公 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
商法
商法概述: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公司法、 保险法、合伙企业法、海商法、破产法、票据法等。
课件目的
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基础知识 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帮助学生掌握解决法律问题的基本技能
适用人群
法律专业学生 法律爱好者 法律从业者 需要了解法律基础知识的其他人群
课件结构
课件封面 目录页 法律基础知识介绍
案例分析 总结与回顾 作业与思考题
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概念
法律责任:违反行政诉讼法的行 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商事仲裁法
商事仲裁法的概念和特点 商事仲裁的适用范围和管辖 商事仲裁的程序和规则 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和监督
调解与和解
调解的定义 和特点
和解的概念 和意义
调解的程序 和方式
和解的程序 和方式
实用法律基础试题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案例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中约定,货物交付后,乙公司应在30日内支付货款。
然而,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问题:1. 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2. 如果货物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分析:1.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甲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即提供了货物。
因此,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
2. 如果货物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1)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2)要求乙公司承担修理、重作、更换货物的责任;(3)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4)解除合同,要求乙公司返还已支付的货款。
【案例二】丙与丁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丙将位于某市的房屋出租给丁,租赁期限为一年。
合同签订后,丁按照约定支付了租金。
然而,在租赁期间,丙将房屋出售给了戊,并向丁通知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事实。
丁认为,房屋所有权转移不影响其租赁合同的效力,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问题:1. 房屋所有权转移是否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2. 丁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分析:1.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租赁关系的协议。
房屋所有权转移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
2. 丁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解除。
在本案中,虽然房屋所有权转移,但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丁有权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案例三】庚与辛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庚在辛公司担任经理职务,月薪为1万元。
合同期限为三年。
然而,在合同履行期间,辛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
实用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法律的首要属性是:- A. 规范性- B. 强制性- C. 普遍性- D. 公正性答案:B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包括: - A. 言论自由- B. 出版自由- C. 集会自由- D. 持枪自由答案:D3. 以下哪项不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 A. 平等原则- B. 公平原则- C. 诚实信用原则- D. 强制执行原则答案:D二、判断题1. 法律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对所有社会成员都适用。
()答案:正确2. 法律的强制性是指法律可以随意改变。
()答案:错误3. 民法调整的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答案:正确三、简答题1. 简述法律的作用。
答案:法律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律具有规范作用,它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其次,法律具有保护作用,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再次,法律具有教育作用,通过法律的实施和普及,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最后,法律还具有解决纠纷的作用,通过法律程序公正地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
2. 请解释什么是“法律的普遍性”。
答案: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对所有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力,无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状况或其他个人条件如何。
这意味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应遵守法律,同时受到法律的保护。
它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确保了社会正义的实现。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张三在一家公司工作,因工作表现不佳被公司解雇。
张三认为自己被不公平对待,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1. 张三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答案:张三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这些法律为劳动者提供了权利保护,确保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
如果张三认为公司解雇他没有合法的理由或程序,他可以根据这些法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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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有哪些?1)、人身、财产安全权。
《消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知悉权。
《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自主选择权。
《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选择提供商品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公平交易权。
《消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
《消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
《消法》第十二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受教育权。
《消法》第十三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受尊重权。
《消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
《消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实用法律基础知识

实用法律基础知识在日常生活中,法律知识对于我们每个人都非常重要。
了解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原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预防和解决许多法律问题。
本文将介绍一些实用的法律基础知识,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法律。
一、法律的目的和职能法律的目的是维护公平、正义,保护个人和社会的利益。
法律的职能主要包括制定规则、维护秩序、保护权益并解决争议。
法律是社会行为的规范,它通过制定法律条文和法规来规定人们的行为准则和责任。
二、法律的来源法律的来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习惯法等。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
法律是通过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
行政法规是由国家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的法规。
习惯法是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法律规范。
三、合同法基础知识合同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的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要素包括合意、民事权利、真实意思表示、合法目的和合法形式等。
合同的标的可以是财产权益、劳务、服务和违约金等。
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合同条款的明确和合理性。
四、民事责任和赔偿民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责任。
民事责任包括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形式。
合同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需要承担的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需要承担的责任。
在面临民事纠纷时,被侵权方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刑法基础知识刑法是指国家规定的对违反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犯罪责任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罪犯人权保护原则等。
刑法对犯罪行为进行了分类,如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和累犯等。
在生活中,要遵守法律规定,避免犯罪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六、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文学、艺术、发明创造和商业领域中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益。
主要有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促进创新、保护创作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非常重要。
电大实用法律基础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法律的基本特征?A. 国家意志性B. 普遍性C. 保守性D. 强制性答案:C解析:我国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和规范性。
保守性并不是法律的基本特征。
2. 下列哪项不属于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A. 法律主体B. 法律关系内容C. 法律关系客体D. 法律关系形式答案:D解析: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包括法律主体、法律关系内容和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形式并不是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
3.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法律渊源?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地方性法规答案:A解析:我国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不属于法律渊源。
4. 下列哪项不属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A. 违法行为B. 违法后果C. 违法主体D. 违法情节答案:D解析: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违法后果、违法主体和违法目的。
违法情节并不是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5. 下列哪项不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A. 经济困难者B. 盲人、聋哑人C. 残疾人D. 犯罪嫌疑人答案:D解析:法律援助的范围主要包括经济困难者、盲人、聋哑人、残疾人等。
犯罪嫌疑人不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
二、多项选择题1. 我国法律关系的特征包括哪些?A. 普遍性B. 主体平等性C. 约束性D. 不可分割性答案:A、B、C解析:我国法律关系的特征包括普遍性、主体平等性和约束性。
不可分割性不是法律关系的特征。
2. 下列哪些属于法律渊源?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国际条约答案:A、B、C、D解析: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国际条约等。
3.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A. 违法行为B. 违法后果C. 违法主体D. 违法目的答案:A、B、C解析: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违法后果、违法主体和违法目的。
4. 下列哪些属于法律援助的对象?A. 经济困难者B. 盲人、聋哑人C. 残疾人D. 犯罪嫌疑人答案:A、B、C解析:法律援助的对象主要包括经济困难者、盲人、聋哑人、残疾人等。
2023年秋期国开河南电大专科《实用法律基础》无纸化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2023年秋期国开河南电大专科《实用法律基础》无纸化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作业练习1--3+我要考试)说明:适用于2023秋期国开河南电大学员网上无纸化考试。
作业练习1试题及答案1.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 )A.正确B.错误[答案]A2.所有国家领导人连续任职都不得超过两届。
( )A.正确B.错误[答案]B3.法人作品发表权的保护期为50年。
( )A.正确B.错误4.刑罚是犯罪分子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
( )A.正确B.错误[答案]B5.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可以不履行。
( )A.正确B.错误[答案]B6.国际法与国内法的重要区别是,国际法没有强制力。
( )A.正确B.错误[答案]B7.现行宪法规定,国家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 )A.正确B.错误8.所有国家领导人连续任职都不得超过两届。
( )A.正确B.错误[答案]B9.法律渊源是指法律的起源问题。
( )A.正确B.错误[答案]B10.公务员的权利包括( )。
A.参加培训B.批评领导C.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D.申请辞职E.保险待遇[答案]ABCDE11.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包括( )。
A.国际投资法B.国际税法C.国际海洋法D.国际贸易法[答案]ABD12.我国中央国家机关中实行首长负责制的机关有( )。
A.最高人民法院B.国务院及其各部委C.中央军事委员会D.全国人大常委会[答案]BC13.刑讯逼供罪侵犯的对象是( )。
A.犯罪嫌疑人B.被告人C.刑事案件的证人D.普通公民[答案]AB14.行政许可的特征包括( )。
A.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B.行政许可是一种内部行政行为C.行政许可是抽象行政行为D.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允许的活动E.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答案]AE15.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有( )。
A.批评权B.选举权和被选举权C.言论自由D.通讯自由[答案]ABC16.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与普通法律相比较,宪法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A.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B.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C.宪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D.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答案]ABD。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作业册参考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作业册参考答案本文介绍了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作业册参考答案。
在考试中,需要学生阐明法律规则、法律制度的实质和基本精神,以及法律的真实效力和目的,以此判断学生的法律素养。
第一题问:概念法律制度是指什么?答:概念法律制度是由行为及时被法律规范所生成的秩序体系。
在其中,每个法律组成部分与其他部分一样有统一的逻辑关系,每个部分都代表了一个独立的调整系统,各个部分所共同构成的整体代表了一个有内在结合力的法律体系,这种法律体系就可以被称作概念法律制度。
第二题问:人权的属性和意义是什么?答:人权是公民自由权益的总称,这些权利很多,例如生命权、财产权、言论自由权、信仰自由权等一些重要的自由权利,这些权利被认为是人类最基本最自然的权利,它们的保障是法律的主要职责之一。
人权是人类进步的产物,它们是人类社会发展、历史演进的产物。
第三题问:什么是行政机关?答:行政机关是根据法律规定,为了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转、维持社会秩序而设立的一种职能机构。
行政机关是对权力的管理,处理、调整、监督等工作,它是保证国家政权实施的一个重要机构。
在政府机构中,行政机关在权力的运用、管理、处理、调整等方面具有很大的权威性与决策权。
第四题问:立法的本质属性是什么?答:立法是国家权力的重要方面,也是政治法律的基本环节,它具有一个权力制度的本质属性,即立法权。
国家依法通过立法行使统治权力。
立法是国家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宪法和法律保证的必要手段。
所以,立法的本质属性是行使国家权力。
第五题问:什么是虚假宣传?答:虚假宣传是指广告或其他宣传手段中有明显虚假内容,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消费者行为,也就是宣传中使用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者以引起了客户不适合的诱惑宣传商品。
第六题问:什么是不正当竞争?答:不正当竞争是指商业实践中,一个商业单位趁机获取经济利益,影响另一个商业单位的合法利益,通过不实宣传、价格垄断、恶意拖欠货款等一系列手段破坏市场经济规则,并违反公平竞争友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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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类型及其反映额阶级以及的性质,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基本分类。
3、法系:“法系”是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法律实践的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分类。
4、法律制定:法律制定,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又称立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称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法律的活动。
5、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6、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
7、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8、法的适用: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
9、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0、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的惩罚措施。
11、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的原则,即依法办事的原则。
12、宪法: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大法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3、宪政:也称立宪主义,依照宪法规定产生的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与实施宪法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14、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参加政治的权利,是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
15、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抽象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进而将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人民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
16、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17、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其具有行政法上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能够独立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
18、公务员:是基于一定的行政公务身份而代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
19、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责、运用行政职权而实施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0、行政立法:行政立法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行为规范的活动。
21、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2、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3、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次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24、行政裁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25、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式,谋求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26、行政合同:也称行政契约,是指为实现行政目标、执行公共事务、适用行政法规则,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设定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7、行政救济:从广义上来说,行政救济也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国家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时候补救手段。
28、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9、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30、行政额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部分,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公务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对因违法行政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31、行政补偿: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合法行为造成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国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制度。
32、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3、自然人:自然人斯依自然规律出生的,具有自然生命形式的人。
34、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35、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即自然人能够基于自己的意思,独立为法律行为的资格。
36、监护:是指由特定的自然人和法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37、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8、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如缔结婚姻的行为,收养行为,遗嘱行为,成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的行为等。
39、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40、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41、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对各自所有或者占有的土地、房屋、道路、水源、沟渠、管道等不动产在使用、收益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与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42、共有:共有是数人对同一动产或者不动产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
43、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
44、按份共有:是指数人对同一财产按各自确定的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同形态。
45、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关于交易的规则,指买受人不知道出卖人为无权转让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46、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47、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财产上设定的以优先受偿权为内容的一种他物权。
48、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49、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50、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51、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52、债的担保:是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为确保债务履行、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53、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54、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个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方的货币。
55、债的转移:即债权、债务的转移,在习惯上又称为债的主体的变更。
是以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债权人的变更);或以新的债务人替原债务人(债务人的变更),或由新的当事人既承受债权,又承受债务。
56、债的消灭:是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使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法律想象。
57、合同:《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58、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59、承诺:承诺是对要约的接受,是指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中的全部条款,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按要约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60、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债务人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提出履行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
61、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欠缺履行债务的能力或者欠缺信用,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
62、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后履行义务人针对先履行义务人的先期违约的抗辩。
63、人身权:人身权时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64、人格权:人格权时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并与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65、身份权:身份权时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
66、结婚:结婚,是男女双方确定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是男女双方关于建立婚姻关系的约定得到法律认可的结果。
67、继承: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他人取得其遗产的法律制度。
68、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对继承范围和继承顺序的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69、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的遗嘱取得遗产的法律制度。
70、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关于遗赠人的财产归扶养人所有,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
71、过错责任:是指因过错行为导致他人损害应承担的责任。
72、无过错责任: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致使他人受到损害,即使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责任。
73、公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均无过错,但依法仍要对损害分担责任。
74、著作权:著作权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75、作品: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76、合理使用制度:是指使用人为了个人学习、教育、科学研究、宗教,或者慈善事业及公共利益等,依法可以在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的情况下,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制度。
77、法定许可:法定许可制度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著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78、商标:商标是注明在商品、商品包装、服务项目及其宣传品上面的,用于区别不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一种可视性专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