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实践与思考(精简版)
剖析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相关问题思考与建议

剖析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相关问题思考与建议
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是财政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财政收支平衡和防范财务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以下是关于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相关问题思考与
建议:
1. 问题: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之间的差距
建议:地方政府在编制预算时应考虑到实际收入水平和支出情况,避免预算与实际执行之间的差距。
同时,预算执行时应加强监管,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的问题,避
免资金浪费和损失。
2. 问题: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增长过快
建议:地方政府应注重债务管理,加强债务风险防范,控制债务规模,提高债务使用效益,确保债务偿付能力。
审计机构应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3. 问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财务状况不透明
建议: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财务管理方面应强化透明度,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配合,及时主动接受审计监督。
审计机构应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审计监督。
4. 问题:地方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效益不明显
建议:地方政府在建设项目时应注重项目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项目建设的可持续性和收益性,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审计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项目建
设的效益和影响力。
总之,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和持续性的过程,需要地方政府和审计机构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以确保财政管理的规范、透明和有效。
关于强化财政监督职能的几点思考

关于强化财政监督职能的几点思考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是建设法治国家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
在当前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成为了关键问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对强化财政监督职能进行思考。
要加强对预算的监督。
预算是财政活动的核心,对预算的监督是财政监督的基础。
要着力完善财政预算制度,增强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一方面要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审查和监督,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同时要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将绩效评价纳入预算监督的范畴,从绩效角度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益的最大化。
要强化对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
财政收支是财政活动的重要环节,对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是财政监督的重点之一。
要加强对财政收入的监督,尤其是对税收的监督。
要深化税收改革,优化税收制度,加大对税收征管的监督力度,减少税收漏税现象,保障财政收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另外还要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监督,确保财政支出符合财政法规和预算安排,不发生滥用财权和挥霍浪费的现象。
要加强对财政管理机构的监督。
财政管理机构是财政活动的执行主体,加强对财政管理机构的监督,可以有效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和质量。
要对财政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置、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加强对财政管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另外还要加强对财政管理机构的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督,确保财政管理机构的规范化运行,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要加强对财政监督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财政监督制度是财政监督的保障,要加强对财政监督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高财政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要建立健全财政监督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财政监督的职责和权限,强化对财政监督的法治化建设,确保财政监督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要加强对财政监督制度的创新和完善,不断提高财政监督的精细化和专业化水平,为财政监督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的实践和思考

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的实践和思考加强预算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
近年来,我市人大常委会在加强预算监督的实践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下面,就我市开展预算监督的情况和思考与大家进行探讨。
一、加强预算监督的具体实践1.规范行为。
2001年12月19日,我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晋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就政府及财政等部门在预算编制、审批,预算调整、决算和人大常委会在审查、批准、执行监督中各自的职权和义务进一步规范。
同时,规范了监督程序、内容和方法,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对预算编制、决算和预算调整实行“三审”制度,即:财经工委初审,形成初审报告;主任会议或代表大会财经审查委员会审议,形成审查报告;常委会或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形成决议。
2.提前介入。
财经工委参加市政府常务会关于预算方面的议题,提前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对预算编制和调整的意见、建议,了解上级财政政策、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事业执行情况。
通过提前介入,有效缓解由于预算编制提交时间短,而导致审查时间仓促的问题。
3.审计监督。
从2002年开始,人大常委会在批准财政决算前要求审计局提交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通过对审计报告的审议,要求政府抓好审计中暴露问题的整改工作,为审批决策作准备。
今年4月份,人大对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长作了重要批示,市政府专门发文就人大常委会提出的2003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有关部门逐一落实整改。
此外,常委会还结合对市政府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从另一个角度了解部门执行预算的情况。
4.双向反馈。
为提高初审的实效性,确保初审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
在审议预决算时,我们建立了人大与政府双向反馈机制。
主任(扩大)会或常委会后,财经工委把人大的初审意见向财政局反馈,由财政局向政府常务会报告,尔后,又将市政府研究的意见向人大常委会反馈。
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若干问题的思考

人民主权原则是近现代各 国宪法公认 的基本原 效 控制 , 从 而保 障 了资 产 阶级宪政 目标 的实 现 。 则。 “ 人民主权” 理论的创始人是法 国著名思想家卢 我 国宪法 明确 规定 我 国是人 民 民主专 政 的社 会 梭, 他说人们为了保证 自己的 自由 , 才不得不放弃部 主义 国家 , 国家 的一切 权力 属 于人 民 , 人 民通过 全 国 分权利 , 订立 契约组 织国家n 。根据“ 人 民主权 ” 理 人 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 论, 资产阶级创造了代议制的形式 , 意思是让人民选 力 。与 之相 适 应 , 我 国的宪 法 和预 算法 也 都 明确 规 举代表机构 , 由它来行使人民委托给它的权力 , 即由 定全 国人 大 和地方 各 级 人 大有 权代 表 人 民 “ 审查 和 它来制定法律 , 并促使其他国家机关执行法律[ 2 ] 。其 批准 ” 政府 提 出的财政 预算 草案 闻 。这是人 民主权原 目的是保障公 民更好地享受 自己的权利 , 并为公 民 则 在我 国宪法 和法律 中的具体 体现 。但 由于各 种 因 提供尽可能多的公共服务 。在诸 多公共政策 中, 最 素 , 现行 预算法对于政府送报人大审查批 准的预算
一
4一 《 人 大研 究 ̄ 2 0 1 3 年第 4 期 ( 总第2 5 6 期)
草案 没 有 提 出明确 的编 制 标 准 , 使 得 国家 权 力 机 关 算 项 目进 行 跟踪 问效 , 这 项 工 作 应该 由审 计 部 门去 的监 督 权 限 变得 模 糊 不 清 。 而实 际 结 果是 , 各 级 人 完 成 。那 么 , 这 是 否 意 味着 国家 权力 机 关 对 预算 执 大 的 审 查 批 准 仅 限 于 收支 总 额 和 笼 统 的大 分 类 数 行 可 以不 闻不 问 呢?答 案无 疑也 是 否定 的 。 额, 缺 乏 具体详 细 的支 出说 明 。由此导 致 的结 果是 ,
如何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监督

如何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
计监督
1、预算执行审计是指各级审计机关依据本级人大审查和批准的年度
财政预算,对本级财政及各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筹集、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以及组织政府预算收支任务完成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
从审计的对象来看,预算执行审计的对象涉及到本级财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本级地方税务部门及其直属分支机构、本级政府直接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本级金库及下一级财政等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2、财政决算:政府、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年度会计报告。
是根
据年度预算的最终执行结果编制的。
决算同预算相适应,有国家决算、单位决算,通过决算可以检查和总结预算执行情况。
国家决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包括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
3、预算执行审计与财政决算审计同属财政审计范畴,有其共性的一面.但是,也有不同之处,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审计主体不同.预算
执行的审计主体是同级审计机关,财政决算的审计主体是上级审计机关.二是审计的内容不同.预算执行审计主要是揭示预算执行中预算
收入不按规定预算级次、预算科目、缴库方式和期限缴入国库,隐瞒、截留、占用、挪用或拖欠预算收入,不按预算办事,办理无预算、超预
算拨款,擅自改变支出用途,越级办理预算拨款等问题,分析评价预算执行结果;财政决算审计主要是揭示编报财政决算弄虚作假,估列代编,将本年度收支转为下年度收支,下年度收支列为本年度收支,预算内收支转为预算外收支,预算外收支转为预算内收支等问题,分析评价财政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财政收支规模和财政收支结构.。
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的实践和思考

contents •引言•财政预算监督的内涵和现状•国内外财政预算监督实践及启示•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的实践探索•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的思考和建议•结论与展望目录01财政预算是政府配置资源的重要工具,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的关键时期,加强财政预算监督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加强财政预算监督,提高财政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研究背景和意义采用文献资料分析、案例分析和专家访谈等方法,对财政预算监督的实践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的措施和方法。
研究目的和方法研究方法研究目的02财政预算监督的内涵当前财政预算监督的现状及问题03英国美国日本030201国外财政预算监督实践国内财政预算监督实践建立财政预算监督制度,实行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形式的监督。
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绩效评价和动态监控。
对加强财政预算监督的启示0102030404制定预算法实施条例和细则,明确预算法中规定的各项制度和程序,为预算监督提供法律依据。
建立健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制度,加大对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财政预算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建立预算审查制度,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预算进行审查,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完善财政预算监督法律法规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的监督,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确保财政预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预算信息,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建立政府、人大、政协、社会公众等多层次的预算监督体系,明确各方的职责和权利。
建立完善的财政预算监督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财政预算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财政预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建立听证会制度,对重大财政支出项目进行公开听证,增强公众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
加强社会公众对财政预算的参与和监督提高财政预算监督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审计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关于加强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思考

关于加强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思考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加快,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作为一名优秀的内容创作者,我认为,加强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既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需要,也是提高预算执行效能和防范腐败的必要措施。
一、完善预算编制和公开制度
预算编制是预算管理的基础,公开预算编制过程和结果,是提高部门预算审查监督效果的重要途径。
因此,应该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公开制度,完善预算编制文件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二、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力度
预算执行是衡量一个部门预算执行质量的重要标准,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就必须建立一个严格的预算执行机制。
除了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还需要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三、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
一个良好的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可以让预算审查监督更加有序。
应该建立起独立的财务监督机构,定期对各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对高风险部门和项目进行重点关注,提高预算审查监督的效率和精准度。
四、落实问责制度
对于违反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予以严惩。
建立健全严格的预算违规责任追究机制,对各级领导干部有牵制力度。
加大对违
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彻底打击财务腐败。
这样能够有效提高部门预算的执行质量,为国家的发展和民生的改善提供有力的支撑。
总之,加强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是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只有通过建立规范、透明、负责的预算管理模式,才能有效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
关于加强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思考

关于加强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思考一、背景介绍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是保障公共财务管理规范、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的重要工作之一。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加强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提高预算监督的必要性、加强预算审查工作的途径以及推动预算执行效率提升等多个方面进行思考。
二、提高预算监督的必要性预算是机关和单位进行财务安排和决策的基础,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预算执行情况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预算的滥用、挪用和浪费现象较为普遍,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和效率低下。
因此,提高预算监督的必要性凸显出来。
三、加强预算审查工作的途径1.完善预算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预算审查制度是加强预算审查工作的重要途径。
制度要明确审查的标准和程序,明确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从而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预算审查制度。
同时,还应建立相应的惩戒机制,对于预算违规行为进行追责,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2.加强预算信息公开预算信息公开对于提高预算审查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具有重要作用。
公开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支出和收入等信息,通过公众的监督,有效地遏制预算滥用和挪用的现象。
同时,公开预算信息也有助于为各方提供参考,提高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预算审查工作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以确保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在预算审查中,各个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预算审查工作。
此外,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还可以避免重复审查和浪费资源的情况。
四、推动预算执行效率提升1.加强人员培训和专业能力提升预算审查工作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因此加强人员培训和专业能力提升是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的重要途径。
通过培训,使预算审查人员掌握最新的预算管理知识和技巧,提高其预算审查水平和工作效率。
2.优化预算审查流程预算审查流程的优化可以提高审查工作的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可以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等方式,提高审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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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实践与思考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实践与思考加强对政府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管好人民的“钱袋子”,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维护和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人大财经工作决定权、监督权最核心的体现。
为了进一步总结探索政府预决算审查监督的新途经、新方法,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对我县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开展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情况近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重点,紧紧抓住“事前的决策性监督、事中的参与性监督、事后的跟踪性监督”三个环节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是提前启动,推进预算编制更趋严密。
我们坚持超前谋划、抓早动快,要求县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着手布置下年度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使各预算编制部门有了比较宽裕的时间充分酝酿和周密考虑,制定出较为准确的预算支出方案,财政部门也可对其进行较仔细的审查和评估,促进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
在人代会前,组织常委会委员与财政等部门召开多次座谈会,全面了解掌握情况,对预算编制的情况进行初审,形成有情况有分析的初审报告及其相关决议(草案),认真负责地把好第一道关,为人代会审查批准预算奠定坚实基础。
同时,要求县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支出事项依法纳入预算之中,使编制的预算更好体现人民意愿和要求,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
二是加强调研,抓好预算执行的动态监管。
财政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就具有法律效力。
近年来,我们采取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预算单位意见建议,要求财政部门按时报送月报、季报,半年和年终审议预算执行情况等办法,实施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向常委会报告并提出相应意见建议。
去年县人代会召开后,市政府下达我县财政收入调增2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增加750万元,工商局、质监局下划由县财政承担供养经费及民生配套调增支出1995万元,县人大责成县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主任会议上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预算变更专题报告及说明。
注重对审议意见和常委会决议的督办,会同办公室组织专门力量,对我县专项资金管理运行情况的审议意见提出的“财政专项资金结余大、拨付不及时,重点项目进展慢”等问题,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为引领和推动各级各部门围绕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凝心聚力谋发展抓落实、见到了实效。
三是纠偏除弊,抓好预算执行结果的跟踪监督。
实施事后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确保党和人民的利益免受损失或挽回损失的补救措施。
我们充分发挥审计职能,借助审计力量加强对本级预算的审查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如去年10月至12月份分别召开三次专题座谈会,听取了县审计局对南郑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南郑县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及调整意见的报告,根据审计工作报告和财政部门提供的报表资料,认真调查、分析研究,针对“县级财政借用专项资金、税费及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不严、预算调整科目和数额大”等突出问题,做出相关决议决定。
二、开展财政预决算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预算编制审查监督方面,一是全口径预算决算涵盖政府的预算内容范围更全面、质量要求更高,在预算编制时间紧、财政体制等因素影响下,导致县本级预算编制粗略,且为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总预算有代下级编制预算草案的现象。
二是代编预算草案不是经过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或批准后正式预算的汇总,很难做到代编预算与实际预算相一致或大体一致,代编预算与实际预算之间存在差异,造成了人大监督与实际预算执行相脱节的现象。
三是预算编制的“水分”较多,主要是由于财政管理体制等原因,中省财政各项转移支付、税收返还等不确定因素对我县政府预算的编制影响很大,我县近年编制预算赤字高达一亿元左右,与预算法相关条款规定相悖。
在预算审查批准方面,一是预算案的形式不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无法进行实质性审查。
县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向人代会提交的预算案通常由两部分组成,文字报告和数字表格;表格部分一般为收支总表,列示到“类”。
没有“款、项、目”的具体内容。
由于提交的预算案太粗,导致“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
二是预算案调整变更随意性大。
主要是预算案批准生效后,受机构改革、政策性因素以及上级政府新增工作要求调整预算。
三是预算执行与预算审批之间出现时间差异。
我县基本都是在每年三月份召开人代会审批预算,导致第一季度无预算的状态,出现了“预算先期执行”的问题。
四是预算初审中,从政府提交初步预算到主任会议和大会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进行初审往往只有几天时间,有时甚至隔天送达,主任会议和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在短时间内很难对有关问题做出针对性的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所以财政报告初审往往成为“一言堂”,政府说了算,初审环节成为走过场。
在决算监督方面,一是决算的审批主体模糊。
预算法规定政府决算草案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但我县的实际情况是,决算草案需待市财政部门批复后,才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影响人大审批决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报人大的决算与县政府报上级政府及财政部门的不一样,报人大的决算比较简略,报上级的决算详细。
三是决算表中“其他及专项支出”数额巨大,缺乏项目明细和必要说明。
在我县“其他及专项支出”的数额高达总支出的30%,委员们认为这看似正常的背后反映出大量专项资金闲置和规避人大及审计部门监督的“盲区”,容易造成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和政府借用专项资金等违规现象。
三、加强和改进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的设想建议(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增强搞好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面临的全新重大课题,也是破解制约我县预决算审查监督瓶颈的有效途径。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好十八大精神,着力解决对人大财政监督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宪法、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观念,深化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人大监督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树立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是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理直气壮地行使监督职权,正确处理好监督和支持的关系,做到既不失职,也不越权。
三是建议上级人大尽快修订预算法,制定加强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实施办法。
四是尽快研究修订我县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促使财政监督工作有法可依,进一步规范政府理财行为。
(二)不断丰富和改进监督方式,切实增强财政预决算监督的实效性。
在财政预算编制审查监督上,政府部门要研究和调整编制预算草案的时间,可提前半年或更长时间进行预算编制工作,以保证预算编制有足够的时间。
对预算草案的形式及内容的详细程度提出明确的要求,最好能提交细化到“目”的预算草案。
可采取“三表一书”制,使数字表格细化,预算报告改为对表格的说明等,而不是政府部门的“表功报告”。
明确规定有审查或者审批预算议程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当自下而上逐级提前召开,从根本上解决代编预算与实际预算的差异问题。
若出现代编预算时,将代编预算与实际预算之差及其对本级预算的影响,在备案时向常委会专门作出报告。
在预算审批执行中,认真落实“先有预算编制,后有预算执行”的要求。
在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要求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批复情况报常委会备案。
凡是使用超收收入,都必须编制超收方案,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由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执行。
同时,对人大常委会监督预算的执行作出刚性规定,明确规定“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内容和数额,如要求政府对超收安排、预备费动用、农业、教育、科技、基本建设规模、行政管理费等增减情况,达到一定幅度,必须提请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在决算监督上,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在预算年度截止后,及时将政府决算提交人大常委会审批。
每年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都应将向上级政府报送的决算和审计结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采取调研、检查、视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县本级及部门收支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三)建立完善监督机制,推动财政预决算监督规范化制度化。
我们要牢牢把握财政预决算监督工作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创新,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为促进财政经济健康运行提供法制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财政预算初审制度。
在人代会前,人大常委会应委托财经委组织一定具有专业特长的代表或委员提前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预算草案主要内容作出全面的评估,起草初审工作报告,提交主任会议和人代会审议批准。
二是在会议上实行重点审查制度。
可考虑把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和主要指标,如发展速度、举债规模、基建规模、投资巨大的建设项目等,列为重点内容进行报告、说明,让代表重点审查。
三是规范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逐月报告、半年审议制度,建立预算执行网络查询监督机制,实现人大对财政资金运转全过程的在线监督。
四是理顺审计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审计结果,通过支持审计部门助推财政预决算监督工作。
规定审计部门发现当年预算编制执行中存在问题时,政府和人大如何处置的程序以及时限要求。
五是建立健全公共财政社会监督制度,推行重点专项资金和国有资产收益预决算年度报告制度。
县人大要把监督工作向下延伸,应当选取群众关注度高的如重大项目、社保、基建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实行绩效评估,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同时,实行国有资产收益报告制度,将国有资产营运及收益纳入人大预算监督内容,防止资产流失和体外循环。
(鲜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