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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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参照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的输血适应证,掌握好各类输血指征,遵照合理、科学用血的原则,制订各类成分血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因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主管医师决定需输血量、血液成分、性质,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逐级核准签字,同受血者血样至少在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急诊用血即刻)送交临床输血科,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录在病历中。

(三)凡需输血的患者,在输血前必须做相应的检测,包括血常规、乙肝五项、甲肝抗体、丙肝抗体、梅毒抗体及HIV抗体。

(四)决定输血治疗前,主管医师应尽告知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知情问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历保存,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录在病历中。

(五)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1、严格控制600mL以下的输血申请。

成人失血量在600mL以下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2、日常对症治疗、纠正治疗用量小于600mL,应该在用血日的前一天将血样送至输血科;择期手术预计用血量在600—1600mL的患者,应于手术前一天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大于等于1600mL的手术必须提前两天将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并报医务部审批。

急诊和意外情况,可根据患者病情及时申请。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少于800ml(或红细胞4U)以下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在800ml至1600ml (或红细胞4U至8U)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18项核心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项核心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制度,以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有效和合理。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临床用血申请: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向科室主任或分管临床用血申请: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向科室主任或分管临床用血申请:医生
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向科室主任或授权的主管医生提出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诊断、用血理由、申请用血量等信息。

2.审核程序:科室主任或授权的主管医生对临床用血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用血条件的申请进行批准,并指定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生进行输血。

3.输血治疗知情同意:医生在输血前必须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必要性、可能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并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4.适应证判断: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判断患者是否需要输血,并选择合适的血液制品。

5.配血和取血:在输血前,医生应进行配血试验,确定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血型匹配后,方可取血。

6.临床输血:在输血过程中,医生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7.输血后管理:输血结束后,医生应记录输血后的效果和不良反应情况,并进行随访和评估。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有效和合理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建立完善的临床用血管理组织和制度,加强临床用血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临床医生的用血意识和技能水平。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用血的全过程,包括用血申请、审核、审批、使用、记录、监测和评估等环节。

第三条临床用血审核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效。

第二章审核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审核工作。

第五条委员会由医院业务院长、医务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输血科(室)负责人、护理部门负责人、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六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二)组织临床用血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用血水平;(三)对临床用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临床用血的合理性、安全性;(四)对临床用血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审核流程第七条临床科室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向输血科(室)提出用血申请。

第八条输血科(室)接到用血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用血指征和规范后,提交委员会审批。

第九条委员会对用血申请进行审核,根据患者病情、血液检测结果等因素,判断用血的合理性、安全性,并提出审批意见。

第十条委员会审批通过后,输血科(室)按照批准的用血计划进行备血、发血。

第十一条临床科室按照输血科(室)的指导,对患者进行输血治疗,并密切观察患者输血反应。

第十二条输血治疗后,临床科室应当及时记录用血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四章监督与整改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对临床用血审核工作的监督,确保审核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临床用血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导致临床用血安全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临床用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规范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用血合理化,本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知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实施临床用血审核的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临床科室的用血审核管理。

三、相关职责1、输血科室(1)负责制定临床用血审核流程,对临床用血审核流程不断完善,对审核不合理进行纠正。

(2)负责对申请单据逐一审核、记录审核结果和原因,未经严格审核的申请单据不予执行救治措施。

(3)负责对申请医师的临床用血知识进行评估,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2、临床科室(1)临床医生应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用血,需提供详细的诊断及相关检查结果等证明材料。

(2)临床医生应配合输血科审核,及时修改或补充申请单据,并主动沟通,以确保患者的用血安全和有效性。

(3)对于审核结果存在异议时,应积极与输血科进行沟通,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四、审核流程1、用血审核临床医生在治疗患者时,如需用血,必须先在HIS系统中申请,同时将申请表打印出来,交到输血科进行审核,经过输血科审核的申请单据才能进行救治措施,并在HIS系统中录入操作。

2、审核时限在N天之内审核完毕。

其中,N的值不低于2天,至多不超过7天。

3、审核结果审核结束后,输血科将审核结果在HIS系统返回审核意见单,同时将该意见单交回申请科室。

五、内容要点1、审核标准(1)用血真实有效(2)用血患者诊断正确(3)用血量符合规定(4)用血途径规范(5)用血不过期、不感染2、审核要求(1)明确用血指征和用血量(2)对用血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判断(3)与临床医师进行沟通,并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3、审核原则(1)以患者的实际需要为重点(2)以用血原则为基础(3)以用血操作规范为标准4、保守用血(1)尽量减少输血数量(2)多种补液同时使用六、补充说明1、本制度由输出科制定、审核和执行,经过院级与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向临床医生宣传推广。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5篇)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5篇)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为加强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临床医师和输血科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三、血液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四、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五、如果因病情需要,输血量一次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治医师必须填写《临床输血审批单》,并经科主任签名同意后,报医务科批准,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医务科,事后补办手续,审批单必须由输血科留存备案。

六、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得无自主意识患者得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七、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取血与发血得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得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八、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合,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得输血器进行输血。

九、输血过程种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通知输血科值班人员,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关键信息项:1、用血申请流程2、用血审核标准3、审核人员职责4、用血监督机制5、违规处理措施1、总则11 为了规范临床用血行为,保障用血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制定本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2、用血申请流程21 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评估用血需求,并如实填写用血申请单。

22 用血申请单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预计用血时间、用血品种和用量等。

23 申请单提交给上级医生进行审核签字。

3、用血审核标准31 审核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实验室检查结果、输血指征等综合判断用血申请的合理性。

32 严格遵循输血指南和相关标准,对于不符合输血指征的申请应予以驳回。

33 对于特殊情况或紧急用血,应制定相应的审核流程和标准。

4、审核人员职责41 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

42 认真审核用血申请,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3 对于有疑问的申请,应及时与申请医生沟通,了解详细情况。

5、用血监督机制51 建立用血监督小组,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52 监督内容包括用血申请的规范性、审核流程的执行情况、用血合理性等。

53 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效果。

6、违规处理措施61 对于违反用血审核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62 处理方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暂停用血权限等。

63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培训与教育71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临床用血相关知识的培训。

72 培训内容包括输血指征、用血安全、审核制度等。

73 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外部的相关学术活动和培训课程。

8、附则81 本制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的发展适时进行修订。

8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全体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

以上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协议旨在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提高用血安全性和合理性,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临床用血工作的规范、科学和有效。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

医院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制定本机构血液预订、挂收、入库、储存、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善临床用血申请。

审核、监测、分析、评估、改进等管理制度、机制和具体流程。

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握输血原则,严禁滥用血源。

第二条、临床用血审核包括但不限于用血申请、输血治疗知情同意、适应证判断、配血、取血发血、临床输血、输血中观察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并全程记录,保障信息可追溯,健全临床合理用血评估与结果应用制度、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流程。

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输血前要进行评估,输血后要进行效果评价,以上要在病程中有所体现,输血后无效果评价不得继续输血。

第三条、医院在血源紧张的情况下,优先用血顺序是:抢救、急诊急救手术、危重症患者手术。

第四条、制定输血科安全库存量A/B/0 血型各是1个单位,AB血型是1个单位;制定输血科预警库存量A/B/0 血型各是1个单位,AB血型是1个单位,科室动用输血科预警库存量须由医务处审批。

第五条、紧急抢救用血时应参照我院《临床紧急用血预案》执行。

第六条、决定输血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第二章实施方案第七条、输血申请1、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表》,要求字通工整。

2、常规用血应提前3天向输血科提出用血申请,以便输血科做好计划用血。

3、备血的分级申请:同一患者一天申请血量少于800ml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的执业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血量达到800ml至1600ml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的执业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ml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的执业医师提出申请。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是指医疗机构为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和合理性,对临床用血进行审核和管理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减少血液的浪费和滥用,提高用血效益,保障患者的安全和福利。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审核流程:制定规范的审核流程,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每一次血液使用都经过审核和评估,避免滥用和浪费现象。

2. 审核标准:明确血液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根据临床指南和证据荟萃分析等科学依据,制定血液使用的审核标准,确保每一例用血都符合临床需要。

3. 审核人员:指定专门的审核人员,一般由临床医生和临床药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具备审核血液使用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根据临床情况进行合理评估和决策。

4. 监控和评估:建立定期的监控和评估机制,对用血审核的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审核制度,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血液使用的质量和安全性,降低医疗费用的浪费,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副作用,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和有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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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

为保证输血安全和质量,进一步规范临床科学合理用血, 安全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制订本制度。

一、输血评估及分级申请审核管理
(一)临床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失血情况、既往史、代偿功能、实验室结果、输血风险、患者意愿等进行综合评估,制定输血治疗方案。

(二)为保证合理安全用血,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的用血申请,应予审查,对不适合的血液品种、输血量、输血速度予以纠正。

(三)输血申请的权限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备血。

以上各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急救用血超过1600毫升, 事后应于24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输血科和医务科48小时内完成审批手续。

(四)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对病人的基本信息、输血前检查,输血指征,上级医师审核等内容予以审核,不合格的申请单退回。

对输血指征不明确的病例对临床医师提出合理化建议,但临床医师有临床输血的最后决定权。

(五)实施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应履行告知义务,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记载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理由,由患者或其亲属签名。

医务科负责审批、备案。

(六)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院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二、血液标本采集审核管理
(一)采集用于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标本时,应当由医护人员到床旁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患者ID 号等信息,应当至少使用患者姓名、住院号/门诊患者ID号两种核查方式,确保患者无误后方可采集。

(二)原则上交叉配血的血样采集时每次只抽取一位患者的
标本。

需采集两人以上的血
标本时,要严格查对,逐一分别采集血标本,标示清楚,明确区分。

(三)交叉配血血样标本的采集时,前次输血在「14天,本次
交叉配血血标本应在输血前24h内采集;前次输血在15 天以上,
本次配血标本应在输血前72h内采集。

(四)标本采集完毕后,在床边及时粘贴血样试管标签,在输血申请单上签署采样人和审核人姓名及采样时间。

(五)血样采集后,由医护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和《临床输血申请单》在输血前一天(紧急输血除外)送交输血科,交接双方核对无误后登记并签名。

(六)发现患者信息有误或血液标本不合格时,输血科应当拒收该血液标本并要求临床科室重新采集。

三、输血相容性检测的审核管理
(一)交叉配血前应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
样。

(二)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4个月内婴儿参照正定型)和Rh (D)血型,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
叉配血。

(三)交叉配血试验的方法须能检查出有临床意义的不规则
抗体,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完成交叉配血试验, 观察有无溶血和凝集,并认真核对,做好记录。

(四)交叉配血试验时,有两人值班时,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

配血人和审核人双签名。

四、血液的发放和领取审核管理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核对申请单、发血单、血袋标签上的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患者ID号、科别、床号、血型、交叉配血结果,以及血袋条形码编号、血型、血液成分和标示量、数量、有效期,物理外观等,核对无误,经双方签名并记录发血时间后,将血发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1)标签破损、脱落、
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
(三)为保证核对的有效性,发血和取血双方采取复述式核对方式。

五、输血前核对和输注审核管理
(一)输血前应当由两名医护人员到患者床边分别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患者ID号、腕带和血型等信息。

确认患者身份信息与交叉配血结果和需要输注的血液
成分、数量相符。

为保证核对的有效性,应采取反问式核对方式。

(二)如果输血执行者不能确定所接收的血液成分是否正确(如献血者和受血者血型不同但未予解释)或者是否符合特殊输血需求,应在开始输血前与输血科联系并核实。

(三)输血过程严密观察,全程定时巡视患者。

(四)输血过程中,应对患者严密监测,至少包括:输血开始时,输血开始后15分钟,输血完成时。

检测项目包括:呼吸、体温、脉搏、血压。

六、输血疗效评价审核管理
(一)红细胞输注后24-48小时内,血小板输注治疗后24 小时内,由主治医师依据相关规程进行输血后效果评价。

其他成分血输血后也应进行输血疗效评价。

(二)输血评估输血无效或疗效不佳的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输血后效果评价应记入病历。

七、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和控制输血严重危害审核管理
(一)医疗人员应严格执行输血核对制度,防止差错和减少输血严重危害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控制输血严重危害方案》,对输血风险进行
评估。

对存在输血高风险因素的患者的输血申请,上级医师应予严格审核,对不合适的血液品种、剂量、输血速度予以纠正。

(三)发生输血反应时立即暂停或停止输血,按《输血不良反应管理程序》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四)值班医师应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五)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不良反应等输血严重危害时,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立即报告医务科和医院领导, 医院组织由相关专家组成的抢救小组进行抢救。

(六)中重度输血反应,及时通知输血科协助处理。

(七)输血科需根据相关程序进行核对患者身份、血袋标签, 查看床旁和实验室所有记录,查证是否可能将患者或血源弄错,输给患者的血是否与患者血液进行过交叉配血试验。

观察血袋外观是否有血液污染可能。

观察受血者发生输血反应后的血浆是否溶血,受血者发生输血反应后的标本考虑做抗人球蛋白试验、游离胆红素、细菌培养等试验。

输血科主任负责解释上述试验结果并永久记录到受血者的临床病历中。

(八)当输血反应调查结果显示存在血液成分管理不当等系统问题时,输血科主任应积极参与解决。

(九)临床科室逐项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上报输血科和质量管理办公室。

(十)质量管理办公室会同医务科、护理部调查输血不良反应处理过程是否规范并向临床科室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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