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研宪法学重点内容归纳

合集下载

上海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学重点知识点整理

上海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学重点知识点整理

上海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学重点知识点整理在准备上海市考研法学考试的过程中,掌握宪法学的重点知识点是非常关键的。

宪法学是法学的重要分支,它关乎国家政治制度、公民权利和义务等核心内容。

在复习过程中,我们需要重点关注宪法学的核心概念、原则和宪法的体系结构。

本文将对上海市考研法学宪法学重点知识点进行整理,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宪法学是研究宪法的科学,它涉及到国家的根本法、国家政治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可以简述为以下几点:1.1 宪法的定义宪法是规定国家组织机构和运行方式、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最高法律文件。

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其他法律的根据和检验标准。

1.2 宪法学的对象宪法学主要研究国家的宪法,包括宪法的内容、形式、效力等方面的问题。

1.3 宪法学的任务宪法学的任务是研究宪法的基本原理和规则,揭示宪法的内涵和精神,为国家法律体系的建设提供理论指导。

二、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宪法中常见的一些核心原则和价值观念,它们决定了宪法的基本框架和制度设计。

下面是宪法的几个基本原则:2.1 国家主权原则国家主权是现代国家的核心特征,它包括国家的独立性、统一性和领土完整性等方面的内容。

国家主权原则要求国家在内外事务上独立自主,并且不受其他国家的干涉。

2.2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是现代宪政国家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强调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国家的活动要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3 法治原则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理念,它要求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条件行使权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2.4 保护人权原则保护人权是宪法的一项重要任务,它要求国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

三、宪法的体系结构宪法的体系结构是指宪法中不同部分之间的层次关系和组织结构。

它可以分为总章、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组织、基本制度等几个方面。

山东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学重要内容梳理与案例分析

山东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学重要内容梳理与案例分析

山东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学重要内容梳理与案例分析山东省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学重要内容梳理与案例分析一、引言宪法学是法学中的重要学科之一,它主要研究国家政权的性质、组织和职能,以及宪法对个人和社会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山东省考研法学复习中,宪法学是一门重要的考试科目。

本篇文章将通过对宪法学的重要内容进行梳理,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帮助考生全面掌握相关知识。

二、国家政权1. 国家政权的性质国家政权是指国家用以实施统治的权力和职能的实体,它是整个国家统一意志的实现。

国家政权的性质包括六个方面:国家政权具有最高性、排他性、本位性、强制性、普遍性、无偏性。

2. 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在宪法学中,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单一制和分立制。

单一制是指国家政权的全部权力由一个机关行使,如中国的主席制;分立制是指政权的各个职能由不同机关行使,如美国总统与国会之间的相互制衡。

3. 国家政权的职能国家政权的职能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军事等。

其中,立法是最基本的职能,在宪法学中占据重要地位。

立法权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以确保国家政权的稳定运行。

三、宪法与人权1. 宪法与人权的关系宪法作为国家的法律基础和最高法律,保障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了每个人的尊严和平等,确保了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利的平等享有。

2. 宪法对人权的规范宪法通过法律制度对人权进行明确的规范。

其中,宪法中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比如宪法保障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等权利,以保障公民的个人自由和人格尊严。

3. 案例分析:宪法与言论自由案例:某国A公民在社交媒体上批评政府所采取的政策措施,结果被政府以侮辱国家形象为由处以刑事制裁。

分析:根据宪法对言论自由的规定,公民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包括对政府政策的批评。

政府对A公民的行为进行刑事制裁,涉嫌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

宪法应当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并限制政府对言论自由的干预,以确保民主社会的正常运行。

山东省考研法律硕士复习资料宪法学重要章节梳理

山东省考研法律硕士复习资料宪法学重要章节梳理

山东省考研法律硕士复习资料宪法学重要章节梳理宪法学是法律硕士考研中的一门重要科目,对于考研法律硕士的学生来说,熟练掌握宪法学的相关知识点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山东省考研法律硕士复习资料宪法学的重要章节进行梳理,帮助考生全面了解和掌握宪法学的核心内容。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概念与作用宪法的定义与特征: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权威性;宪法具有指导国家政治、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作用。

第二章:宪法的起源与发展宪法的起源和发展:宪法起源于英国的《大宪章》,发展经历了美国《独立宣言》、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等历史事件。

第三章:宪法的形式与实质宪法的形式:宪法可分为成文宪法和无形宪法两种形式;成文宪法是明文规定的宪法文件,无形宪法是一国宪政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习惯法。

第四章:宪法的修改与变革宪法的修改与变革:宪法的修改通常需要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进行,如国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变革指的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宪法进行升级和改革。

第五章:宪法的解释与适用宪法的解释与适用:宪法的解释权通常归最高法院或最高司法机关,通过解释宪法明确宪法条款的具体含义;宪法的适用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宪法的精神和目的,正确判断适用。

第六章:宪法的保护与实施宪法的保护与实施:宪法的保护是指通过宪法法院等机构保护宪法的权威地位和实施效力;宪法的实施是指依法实现宪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地位,其他法律都需要依据宪法进行制定和实施;其他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

第八章:宪法对公民的权利保障宪法对公民的权利保障: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人身权、财产权、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法律约束力。

第九章:宪法对政府职权的规定宪法对政府职权的规定:宪法明确规定了政府的职权和职责范围,如国家元首、国家行政机关、国家立法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等;宪法对政府职权的规定有利于保证政府的合法行使和约束权力滥用。

宪法学各章节知识点整理汇总复习资料

宪法学各章节知识点整理汇总复习资料

宪法学各章节知识点整理汇总复习资料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上)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语称1、在汉语中,“宪”、“宪令”、“宪章”等语词在我国古代典籍中多有记载,不过它们的含义不同于今天的“宪法”。

具体而言,这些语汇主要有两种含义:其一是指国家的法律、法令或制度。

其二是指效法,法令的公布、法律的实施等。

2、在近代中国,根本意义的“宪法”一词一般认为由改良主义思想家郑观应首先引入,郑氏在其所著《盛世危言》中要求清廷“立宪法”、“开议院”,实行君主立宪。

3、中国最早在法律文件中使用近现代意义的“宪法”一语,是1908年清政府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

4、西方古代也有“宪法”这个词,但西方古代的“宪法”在很多情况下指的是政治体制。

4、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对constitution的使用则型构了近现代宪法的基本内涵。

二、宪法的界定关于宪法的界定有实质意义与形式意义两种。

(实质意义的宪法是从法律规范的内容来界定宪法的。

实质意义的宪法亦可被称为广义的宪法,它能解决诸如“英国没有宪法”这样的问题,因而为许多人所采信。

形式意义的宪法则是根据宪法作为法律的形式特征来界定宪法的,即宪法是指其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并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的成文法典。

西方国家的宪法绝大多数都是成文宪法,法国的托克维尔说:“英国没有宪法”,就是从形式意义而言的。

)三、宪法的形式特征(一)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不同于其他法律。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要有一个特别的机关。

宪法的制定机关也称制宪机关,制宪机关一般为一个专门机构。

我国在制定1954年《宪法》时曾专门成立了“宪法起草委员会”。

我国宪法修改也较为特殊,我国宪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的,但是通过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来修改,最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颁布的。

2、宪法的通过和修改程序不同于其他法律。

一般来说,主要有三种情况:(1)由立法机关以绝对多数通过。

宪法学知识点重点总结归纳

宪法学知识点重点总结归纳

宪法学知识点重点总结归纳一、引言宪法学是法学学科的重要分支之一,探究对象是宪法,即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学的探究内容广泛,包括宪法的起源、性质、作用、诠释和修改等方面。

本文将就宪法学的若干重点知识点进行综合总结和归纳,旨在援助读者加深对宪法学知识的理解和精通。

二、宪法的定义和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政权组织和国家行为活动的总章程。

宪法具有以下特征:1.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其他法律都要与宪法相符合。

2. 宪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宪法适用于全体公民和其他法律主体。

3. 宪法具有稳定性:宪法的修改一般比较困难,从而保证了国家制度和法律秩序的稳定性。

三、宪法与宪法法律的干系宪法法律是宪法学谈论的重要问题之一。

宪法法律是指由宪法授权设立的法律,包括组织法、选举法、行政法等。

宪法法律与宪法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干系,体此刻以下几个方面:1. 宪法法律是宪法的详尽化:宪法法律是对宪法原则和规定的详尽化,是宪法的实施依据。

2. 宪法法律务必符合宪法:宪法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务必符合宪法的规定,否则违反宪法。

3. 宪法法律的合法性来自于宪法:宪法法律的合法性来自于宪法的授权,而非其他法律的授权。

四、宪法的诠释宪法的诠释是宪法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关乎着宪法的适用和实施。

宪法的诠释有三种主要形式:1. 文本诠释:即从宪法文本中直接诠释宪法规定的含义和适用,借助于文法、逻辑等方法进行分析和推理。

2. 历史诠释:即从宪法的历史背景和起草过程中得到宪法规定的真实意图和目标,以此作为诠释的依据。

3. 立法者意图诠释:即从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的立法者的意图中寻找宪法的适用和诠释。

五、宪法的修改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律,一般不易修改,但随着社会和时代的进步,宪法修改的需求也随之出现。

宪法的修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修改程序:宪法的修改一般有特定的程序,如提议、谈论、决定等,需要经过国家的特定机构或程序来进行。

宪法考研政治知识点归纳

宪法考研政治知识点归纳

宪法考研政治知识点归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能。

宪法考研政治知识点归纳如下:宪法的基本原则:1. 人民主权原则: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 法治原则:国家的一切行为都必须依法进行。

3. 社会主义原则: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4. 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机构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宪法的基本结构:1. 序言:阐述宪法的制定背景和基本原则。

2. 总纲: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3.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明确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4. 国家机构: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

5. 国家标志:包括国旗、国徽、国歌等。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1. 制定: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 修改: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宪法的地位和作用: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法律保障。

3. 宪法是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基石。

宪法的实施和监督:1. 宪法的实施需要各级国家机关和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

2. 宪法监督是确保宪法得到正确实施的重要机制。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1. 宪法是母法,普通法律是子法。

2. 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宪法的国际意义:1. 宪法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政治文明和法治水平。

2. 宪法是国际社会了解和评价一个国家的重要窗口。

结束语: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对于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对于每一位公民,尤其是准备考研的学生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希望以上的知识点归纳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学习宪法。

上海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学重点梳理与案例分析

上海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学重点梳理与案例分析

上海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学重点梳理与案例分析宪法学是法学专业考研的重要科目之一,在考研过程中,对宪法学的复习和梳理是非常关键的。

本文将对上海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中宪法学的重点进行梳理,并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加深对宪法学知识的理解。

一、宪法学概述宪法学是研究国家宪法及其相关理论与制度的学科,也是国家法学的核心学科之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对于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宪法学的研究内容包括宪法的定义、宪法的性质、宪法的原则、宪法的机制等。

二、上海市考研法学复习资料宪法学重点梳理1. 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政权组织的基本原则。

在复习中,需要重点关注宪法中所包含的基本原则,如国家主权、人民主权、民主集中制、依法治国等。

同时,也需要对这些基本原则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深入的理解和梳理。

2. 宪法的机构设置与职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对于上海市考研法学复习而言,需要着重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如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

在复习过程中,可以通过梳理各个机构的职能和作用,加深对宪法的理解。

3. 公民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上海市考研法学复习,需要关注宪法中明确规定的公民权利,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

同时,也需要了解和掌握公民的义务,如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安全等。

通过梳理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和范围,可以加深对宪法的理解。

4. 宪法的修宪与解释宪法的修宪是指对宪法的修改和完善,宪法的解释是指对宪法规定的词句和条款进行解释和适用。

在复习中,需要重点关注宪法的修宪程序和修改内容,以及宪法的解释权归属和具体解释方法。

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可以加深对宪法的修宪和解释的理解。

三、案例分析宪法学的学习和理解,离不开具体案例的分析和研究。

在上海市考研法学复习中,可以选择一些经典的宪法案例进行分析。

比如,可以通过分析《宪法》第一条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条款的具体内涵和意义。

2019法硕考研·宪法学之 “国家基本制度”部分的重点内容

2019法硕考研·宪法学之 “国家基本制度”部分的重点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代议制度,建立在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是我国根本的 政治制度。 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全面地反映我国的阶级本质。 其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于我国的革命斗争中,是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 最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是人民实现民主管理的最 好方式。
第三节选举制度
一、选举制度概述 选举制度的概念 选举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选举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所应遵循的 各项原则和制度的总称。
选举制度的功能 (1) 选举是政府合法性的来源。 (2) 选举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 (3) 选举是公民自我治理的保障。
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 l 2015 年 8 月 29 曰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选
二、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 情况相结合的产物,是人民通过选举的方式,选举代表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的国家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对权力机关负责,权力 机关对人民负责的一种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精神文明的含义 精神文明是伴随着物质文明的产生而产生的,是社会生产实践中的精神产品。 精神文明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项基本内容,宪法对其有明确和完整的规 定。 按照现行宪法的规定,精神文明建设主要包括教育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两项 内容。
第一,文化教育建设。 它既是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又是提高整个中华民族思想道 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基础。 其主要内容包括: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社会主义科学事业。发展社会主 义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社会主义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考研宪法学重点内容归纳
一、宪法学基本理论
宪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即宪法学的基本原理,包括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宪法的本质、宪法的历史发展和分类、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规范、宪法和宪政、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等内容。

这一部分内容非常重要,是进一步学习宪法学的基础。

1.宪法作为特定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与一般法律相同的特征,也有自身的基本特征,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决定宪法根本法地位的三个因素,即内容的根本性、法律效力的最高性、制定和修改程序的严格性。

2.宪法语词虽然在古代典籍中就已经出现,但是近代意义的宪法则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其产生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背景。

考生应当掌握早期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如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宪法产生的基本情况。

对其中的世界宪法史上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宪法性文件及其产生的年代必须记住。

3.自1949年以来我国共通过了5部宪法性文件,即1949年9月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行宪法即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

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所进行的四次修正的主要内容是考生背记和理解的重点。

4.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宪法所进行的归纳和划分类别的活动。

考生应当重点掌握资产阶级学者对宪法所进行的形式上的分类。

5.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宪法与实施宪法的基本准则和精神。

考生应当掌握这几个原则的来源、基本内容、在宪法中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宪法的基本原则在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中的不同的表现形态和本质上的差异。

6.宪法规范的含义主要特点必须掌握。

宪法规范是宪法最基本的要素和构成单位,是宪法的载体。

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宪法关系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所调整的对象非常广泛,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二是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一方为国家和国家机关。

宪法规范具有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纲领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点。

7.宪政是宪法学理论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是宪法的生命所在,没有宪政,宪法就是一纸空文。

考生必须掌握宪政的含义、特征以及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在我国,实行宪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目标和首要标志。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应当具备的五个条件,考生应当了解和掌握。

8.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是宪法得以真正落实的重要环节。

考生应当掌握宪法实施的含义及基本构成。

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是宪法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方面,考生必须掌握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含义,知晓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并非是随意进行的,而是由有权机关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所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

考生应当知道我国宪法中关于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机关和程序。

二、我国国家制度
我国国家制度复习的重点考生应当重点掌握我国宪法和法律中有关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的基本制度。

主要包括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和地方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

1.国体也称为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马克思国家理论的精髓所在。

在上述内容中,考生应当明确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性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产生和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些是考生理解的难点所在。

考生应掌握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一项根本的政治制度,属于政体的范畴。

这一部分内容是重点,也是难点。

考生应当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哪些优越性,怎样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基础性环节。

考生应当理解和掌握选举制度的概念和作用。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这一部分内容的重点。

考生应当明确选举制度的四个基本原则的确切含义和内容,以及法律确定该原则的意义所在和未来应如何完善这些原则。

我国选举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选举制度相比,在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方面有着重大差别。

我国《选举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

同时对公民的选举权利有着严格而充分的法律保障。

这一点内容考生应当掌握。

选举的民主程序是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得以真正实现的关键,因此,选举的民主程序非常重要,考生应用心掌握。

4.国家结构形式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一起体现了国家政权体系。

考生应当了解我国实行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的历史原因和民族原因。

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考生应当掌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和内容。

了解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要性,记住宪法所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内容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的内容。

6.特别行政区制度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贯彻。

考生应当掌握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重点掌握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了解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在宪法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宪法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

因此,考生必须重点掌握。

这一部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有关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理论。

考生重点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新发展。

2.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特点,这也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体现,这是重点问题。

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内容,其内容十分广泛,考生应重点掌握,细心体会。

4.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的内容,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考生应对此予以了解。

四、国家机构
考生应当掌握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以及全国人大的各个专门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以及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和地位、产生和任期以及职权。

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领导体制以及职权。

中央军委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以及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以及职权和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以及职权和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