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设计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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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3.30•【字号】苏府办[2004]33号•【施行日期】2004.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04]3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四年三月三十日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市级财政性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有市级财政性资金投入或由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建设的基本建设项目。

本办法中所指的市级财政性资金包括市财政局根据当年可用财力安排的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含财政专项基本建设投资)、年度预算执行中动用机动财力追加的基本建设投资、上年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基本建设投资、上级补助的用于基本建设的财政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用于安排基本建设的各项专项建设基金以及财政通过借款或承诺还贷形式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等资金。

第三条对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总投资(扣除动迁部分后的建设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社会事业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或虽不属以上范围但列入市重点项目、实事项目等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要编制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批。

第四条市计委负责审批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

第五条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计划任务书批复是初步设计的依据。

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

苏州住宅区规划书

苏州住宅区规划书

苏州住宅区规划书引言本文档旨在对苏州市住宅区进行规划,以满足人口增长和城市发展的需求。

苏州市作为一个历史悠久且发展迅速的城市,必须通过科学合理的住宅区规划来解决人口聚集问题,并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本规划书将涵盖住宅区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管理等方面。

选址苏州市住宅区的选址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交通便利度:应选择交通便利的区域,考虑道路、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设施的覆盖范围,以方便居民的出行需求。

2.公共设施:住宅区周边应设有医院、学校、商场等公共设施,以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

3.自然环境:应选址在自然环境优美的地方,如临近湖泊、河流或公园等地区,以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场所。

4.商业配套:住宅区周边应有商业配套,包括餐饮、购物等设施,以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

设计苏州市住宅区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绿化环境:住宅区内应有充足的绿化空间,包括公园、花坛等,以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景观。

2.分区规划:住宅区应合理划分为居住区、商业区、公共活动区等不同功能区域,以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

3.建筑风格:住宅区内的建筑风格应与苏州市传统建筑风格相协调,兼顾现代化与传统文化。

4.安全设计:住宅区内应设置监控系统、安全门禁等设施,以确保居民生活安全和财产安全。

建设苏州市住宅区的建设过程应按以下步骤进行:1.项目规划:明确住宅区的发展目标、规模和布局,制定详细的项目规划。

2.土地准备:选择合适的土地,进行必要的土地准备工作,包括清理、平整等。

3.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住宅区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排水系统等。

4.建筑施工: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建筑施工,包括住宅楼、公共设施等。

5.环境整治:完成建设后,进行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以美化住宅区环境。

管理苏州市住宅区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组织建设:建立住宅区的管理组织,包括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以协调住宅区的日常管理事务。

2.公共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住宅区的公共设施,如道路、绿化等,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良好的使用状态。

2014-2015城市设计任务书

2014-2015城市设计任务书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设计任务书适用专业:建筑学(四年级下)课程名称:城市设计B课程设计题目:苏州市金阊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学分数 3.5学时数56起迄周数:9—16学年学期2014-2015学年第2学期指导教师:张曦刘皆谊于淼陈渝顿明明王孟永教研室:建筑设计第二教研室2015年3月题目名称:苏州市金阊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一、设计任务及其总体要求通过该课程,使学生进一步巩固和运用所学的建筑与规划专业知识与技能,强化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在城市设计工作中实事求是的严谨科学态度、精诚合作的团队精神、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同时使学生了解城市设计的基本操作程序和研究过程,为学生未来进行城市规划领域的理论探索和创新性解决实际问题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生应根据课题所设定的苏州古城平江路仓街片区城市设计任务和相关基础资料,拟定计划、配置相关人员,进一步收集素材,研究与课题有关的资料。

并通过调查进一步掌握课题所涉问题的自然、社会、经济本质,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方向和路径。

能够结合苏州市金阊新城建设目标尤其是苏州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的定位,制定金阊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正确的方案策略,并进行商业、办公、公共空间创新、用地功能深化、历史文脉传承、滨水空间形态规划以及城市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等专题研究,全面系统的考虑城市设计对苏州市金阊新城片区社会资源与自然资源的整合与影响,符合现代文化、旅游、休闲等要求的生活空间。

二、规划背景1、区位与背景金阊新城位于苏州老城区西北部的白洋湾地区,占地面积11.2平方公里,东至沪宁高速公路与相城区相连,南沿苏虞张连接线和苏州著名的虎丘风景区相邻,西临京杭大运河与苏州高新区隔河相望,北接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

金阊新城内汇集了公路、水路、铁路等交通设施,交通网络发达。

沪宁高速公路、312国道、沪宁铁路、京杭大运河等交通干线纵贯新城,区内设有苏州铁路货运西站,12条铁路专用线延伸其中,成为苏州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

苏州地下管线综合规划设计任务书苏州规划局

苏州地下管线综合规划设计任务书苏州规划局

苏州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总规阶段)任务书一、项目背景城市地下管线是指城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

地下管线是满足城市运行和市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基础。

地下管线承担着城市的信息传递、能源输送、排涝减灾、废物排弃的功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城市功能、确保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苏州市地下管线已经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代,苏州市区城市地下管线规模不断扩大,根据《2014 年苏州市统计年鉴》,截止2013 年底,苏州市区有各类排水管道长度7631km供水管道长度7944km燃气管道长度5692km。

由于管线数量增加,城市环境变化、城市大量建设工程以及城市人口工作和生活要求的提高等多种因素交织作用,导致全国范围内的管线事故偶有发生,城市地下管线安全逐渐成为关注的重点,城市地下管线安全问题已成为城市进行科学管理的重点内容。

加强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和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成为当务之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 1 4〕27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4〕110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15〕14 号)等文件要求,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建设,强化管理、消除隐患”的原则,结合苏州的实际,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全面提高管线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因此,有必要开展《苏州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对各类专业管线进行综合,结合城市未来发展需要,合理确定管线设施的空间位置、规模、走向等,加强与地下空间、道路交通、人防建设、地铁建设等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并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下管线建设规划的基本依据。

苏州甪直镇总体规划

苏州甪直镇总体规划

《苏州市甪直镇总体规划(2011-2030)》实施评估报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16.10目录前言 (1)1 总则 (2)1.1 评估目的 (2)1.2 评估范围 (2)1.3 评估内容 (2)1.4 评估期限 (2)1.5 评估依据 (2)1.5.1关于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2)1.5.2评估涉及的相关重要规划 (3)1.6 评估原则 (3)1.6.1客观准确的原则 (3)1.6.2简洁实用的原则 (3)1.7 评估思路 (3)2 现行总规要点 (4)2.1城镇定位 (4)2.2 城镇规模 (4)2.3空间布局结构 (4)3 现行总规实施情况与评价 (5)3.1现行总规实施情况 (5)3.1.1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5)3.1.2 城镇性质 (8)3.1.3城乡空间管制 (9)3.1.4发展规模 (11)3.1.5 用地布局 (12)3.1.6 综合交通规划 (17)3.1.7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8)3.1.8 旅游规划 (19)3.1.9 环境保护规划 (20)3.1.10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1)3.2规划实施成效与存在问题 (29)3.2.1实施成效 (29)3.2.2存在问题 (31)4总体规划修改必要性分析 (33)4.1城乡发展新要求 (33)4.2 区域重大项目影响 (33)4.3自身发展诉求 (34)5 对总规修改的相关建议 (35)5.1保持不变的内容 (35)5.2修改的主要内容 (35)前言《苏州市甪直镇总体规划(2011-2030)》(以下简称现行总规)于2012年10月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

现行总规遵循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根据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了城镇规模,提出了甪直镇的发展模式需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从而推动甪直镇的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现行总规批准至今较好地指导了甪直镇各项建设,但在实施过程中,国家宏观政策、苏州市层面的发展要求以及甪直镇自身发展诉求等方面均产生了新的需求。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5~2030)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5~2030)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5~203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1.14•【字号】苏府〔2017〕6号•【施行日期】2017.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5~2030)的通知苏府〔2017〕6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5~2030)》已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月14日苏州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5~203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保护和利用文化资源,满足市民就近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提升苏州的文化竞争力和城市形象,并配合新一轮《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特编制《苏州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5~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所指的公共文化设施是由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公共文化活动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

主要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职工)书屋、公共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放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等。

第三条公共文化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并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用地控制指标和功能配置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本规划由苏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苏州市规划局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2015年最新苏州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分析(含工业、商业、写字楼、园区等)

2015年最新苏州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分析(含工业、商业、写字楼、园区等)

案例分析:苏州意大利工业园(1/3)
开发商 交付时间 总用地面积(亩) 一期用地面积 (平方米) 一期建构筑物占地面 积(平方米) 一期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一期计容建筑面积 (平方米)
项目基地 本案
苏州意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 500 99,650
42,065
66,753 93,961 0.94 42% 25% 220 390 3% 8%
市场表现
影响因素 入住率 租金(元/平方 米/月) 临近公路 非临近公路 表现数据 27% 22-23 18 2 苏州达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受制于苏州高新区整体厂房市场相对低迷及本案自身建筑设 计等原因,本项目入市一年后,入住率为27%; • 受制于厂房内部设施,本项目目前入驻企业主要为轻型制造 业及加工组装业;
沪宁东西发展轴 沿 太 湖 发 展 带
沿长江 发展带
税物流园区、出口
加工区
细化工、电力能源、高档
造纸 • 休闲旅游产业,商务会议、
沿太湖 发展带
• 目前苏州围绕上海及太湖。以“两轴三带”的空间布局对 其产业发展进行整体规划; • 本案所在的沪宁东西发展轴形成了高新技术制造业、现生
• 太湖沿岸区域
科技研发、创意设计、文 化休闲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精 密机械、航天航空、汽车 零部件
腾飞新苏工业坊
苏春工业坊
12.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创投工业坊
13.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工业坊 14.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工业坊二期 合计 *数据来源:高力国际
20,000
45,536 33,461 2,077,150
唯亭创投工业坊
工业园区工业厂房客户分析
• 工业园区工业厂房客户中内资企业客户数量占比达到35%,远 高于其他两大主要供应区域; • 与其他区域相同,工业园区工业厂房客户租赁面积占比最高的为 4500-8000平方米,同时85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租户占比亦高 于其他区域,达到8%; • 在区域产业结构支撑下,电子信息与精密机械均为工业厂房各主 要供应区占比最高的两个行业,但工业园区两行业合计占比达到 59%,高于其他两大供应区域。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0.18•【字号】苏府[2003]167号•【施行日期】2003.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P2003]16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现将《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确保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二00三年十月十八日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为圆满完成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根据建设部建函规[2003]115号、省建设厅[2003]302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3]3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一)构建“区域城市”的整体框架,以生态、环境、资源、空间容量为限定,确定远景规划,健康有序推进社会、环境、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以实现“两个率先”为战略目标,通过总体规划的编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城市建设思路,落实发展空间和建设项目,提出具体的建设实施建议。

(三)围绕城市发展重点、突出解决关键问题,以提升城市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加强政府对城市发展的调控能力。

规划主要研究落实政府投资的项目和政府可调控的项目,以引导城市发展的重点和方向,而对于由市场决定的开发建设活动,则主要提出土地总量控制和布局引导。

(五)强调各项规划的协调整合,使城市得到有序和谐和可持续的发展。

二、规划的范围、期限和主要内容(一)范围:全市域,包含五县级市范围,面积 8488 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近期到2007年,远期到2020年,远景×年。

(三)规划的主要目的:1. 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城市发展战略及重点,确定近期、远期、远景的城市建设规模及构成和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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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
设计任务书
近期建设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内容,是提高城市规划决策与综合协调功能的有力手段。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国务院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文)、建设部《关于抓紧组织开展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建规〔2005〕142号)和《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保证城市总体规划与《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的衔接和协调,应对当前苏州城市发展新诉求,进一步建立城市总体规划的动态管理和滚动调校机制,按照江苏省建设厅的有关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一、规划范围
近期建设规划范围为苏州市区行政辖区范围,包括平江、沧浪、金阊、园区、新区、吴中、相城七个区域,总面积1650km²。

二、规划期限
近期建设规划年限为2011年—2015年。

三、总体要求
1.规划应在《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及各部门相关规划指导下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

2.本规划应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核四城”的发展战略目标及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发展目标,统筹考虑近期城市发展目标与对策,促进苏州新时期下社会、经济、环境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3. 规划应充分重视土地利用现状,做到时效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确立近期重点发展地区和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并提出务实可行的行动计划,进一步使政府公共投资形成合力,确保公共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政策空间效应的最优。

4. 本规划面临苏州新一轮城市建设与发展,要综合考量苏州在产业转型、公共设施、民生改善、有机更新、城市文化振兴等方面内容,着力解决城市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加强政府对城市发展的综合调控,提升苏州以文化资源为核心的综合城市竞争力。

5. 本规划以整合和优化空间为着力点,制定整体与各片区的发展策略,发挥近期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公共政策效用。

通过重点项目的策划与安排,一方面提升核心城市的功能与活力,另一方面突出新城发展的乘数效应,形成苏州城市整体发展的联动局面。

6.研究规划的实施机制。

城市规划实施需要由城市各个部门来共同运作,近期建设规划更加需要依靠各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协同作用,才能使近期建设规划真正发挥对城市建设活动的综合协调功能。

四、内容要求
1.立足现状,分析当前城市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结合发展条件,研究相关规划、计划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2.研究确定近期城市发展目标定位,重点研究近期城市发展策略、规模及时序。

3.依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确定城市近期发展区域。

对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等进行具体安排,并制定控制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定。

4.提出近期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风景名胜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5.根据近期建设重点,提出铁路、港口、高速公路等对外交通设施,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垃圾处理厂以及各类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的选址、规模和实施时序的意见。

6.根据近期建设重点,提出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商业金融业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和实施时序。

7.提出近期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选址和实施方案。

8.提出近期对城市河湖水系、城市绿化、城市广场等治理、实施时序等建设意见。

9.提出近期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建议。

10.提出近期城市综合防灾体系,环境综合治理措施。

11.研究规划实施条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五、规划设计成果要求
1.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规划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2.规划设计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

3. 近期建设规划成果应达到法定要求,包括规划文本以及必要的图纸和说明书。

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设计说明书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

设计图纸内容必须全面。

规划编制完成后,设计方按规范和要求制定规划设计文本、说明书及图件,成果装订成册,并向发包方提供文本成果20套,A1展板1套,及电子文件1套。

4. 设计图纸要求
主要图纸包括:区域位置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现状分析图、远期规划图、近期土地利用规划图、重点开发地区示意图、重点改善地区示意图、重点生态恢复图、文化、体育设施规划图、教育设施规划图、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图、道路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图、居住用地近期建设规划图、工业仓储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图、绿化及景观系统近期建设规划图、商贸及旅游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近期建设规划图、以及其它能反映设计意图的图纸等。

5.计算机文件要求
全部设计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2004的DWG格式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6.0以上的格式文件。

电脑渲染图的计算机文件应采用国内较为普及、通用的计算机软件,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1套。

六、时间进度要求
从项目开展至成果提交,总计设计时间为半年。

现状调查及分析在第1个月内完成,第2个月完成初步方案及汇报,第3个月形成初步成果并汇报,第4个月进行方案评审,第6个月完善成果并形成上报稿。

设计总时长及汇报节点时间,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调整。

七、报送与审查规定
1.我局分两次对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书面意见和整理会议纪要,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审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规划方案介绍。

2.规划论证后,设计单位应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并制定正式规划成果,并按规定时
限报送我局。

八、相关设计资料
1.规划设计任务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3. 《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5.《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6.《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总体规划》
7. 相关部门十二五时期项目建设规划
九、附则
1.我局负责协助设计单位搜集基础资料及现场外业调查,负责设计单位间以及相关规划设计间的协调工作。

2.规划署名权归设计单位所有,版权归我局所有,我局有权在规划审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规划方案。

3.规划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设计成果。

4.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可在接到本任务书后致电或函我局,我局将做出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

5.设计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局有权对设计单位终止合同:
⑴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

⑵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⑶未经局同意,逾期上报规划设计成果的。

6.本任务书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苏州市规划局
苏州市规划编制信息中心
201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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