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预订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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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预订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邮编: )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邮编:)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生效。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酒店客房预订业务达成一致如下:

一、关键词解释

1.倒挂:指在相同时间段,乙方给甲方的同一房型的售价(包括服务费和早餐等条件)高

于乙方前台或OTA执行价格,该执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前台价格、酒店网站价格、任何渠道的互联网销售价格和会员促销价等,但公司协议客户价格除外。

2.切客:指乙方通过行为或语言以给予低价、赠送礼品、享受差别待遇等方式诱导甲方或

其合作方客人取消在甲方或其合作方的预订,转而成为乙方会员或以乙方/第三方名义直接入住的行为。

二、客房预订

1.甲方可通过传真、电话等方式向乙方提交客户预订信息。

2.对于直接持甲方客人但未事先预订的甲方会员,乙方应要求其先通过甲方进行预订方可

安排入住;特殊情况可先安排客人入住,但应在入住后一小时内通知甲方补发预订单。

3.当已入住的甲方客人要求延住或增加入住房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必须通过甲

方重新预订。如因特殊情况乙方无法与甲方联系,可按之前的艺龙售价先予以延住或增加,并视为甲方业绩,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补发预订单。

三、房价、房型及变更

注:请务必注明如下内容:

1)中早:/元/位西早:/元/位中西自助:元/位加床:元/床;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客房所适用的价格,且保证售价的真实、准确,不得出现任何倒

挂行为。

4.如乙方价格或担保条件等事项变更,则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甲方,且应保证甲方

价格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以便使售价始终不高于乙方前台执行价格;在甲方收到变更通知之前产生的订单,乙方应按原价格、房态及担保条件进行确认;甲方收到变更通知后,按照变更后的价格、房态及担保条件执行。

5.乙方应将提供给其他客户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酒店自有渠道、互联网渠道或第三方直销、

分销渠道的任何价格政策、奖励、佣金、促销、担保政策或其它特殊优惠等,平等地提供给甲方。

四、审核及结算

1.乙方应按经甲方确认的售价,直接向甲方客人收取所有费用并为甲方客人出具正规发

票。

2.乙方每日(含节假日)应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配合甲方进行订单审核工作,如下两种审

核方式供选择:

日日审:次日通过电话/传真进行日间订单审核,乙方需在12小时内确认。

□夜审:当日夜间通过电话/传真进行夜间订单审核,乙方需在电话/传真中即时确认。

3.审核结果以双方选定的审核方式中确认的信息为准,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客人入离店日

期、提前入住、延住、房间号码等审核信息均真实、准确。

4.甲方于每月3日向乙方提供上自然月经审核后的甲方客人入住详细资料供乙方对账。如

有跨月份的订房,计入下月份。当双方统计的房晚数有出入时,以乙方收银记录为准。

5.经双方核对并书面确认佣金数后,乙方应在该月15日前将上自然月佣金汇入甲方指定

帐户,无需提供发票。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

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2.乙方应保证甲方客人入住当日的前台执行价格始终不低于其向甲方提供的售价。如甲方

发现乙方有倒挂行为,则乙方除应对价格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三倍的赔偿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如甲方发现乙方有切客行为或有客人因此投诉,则甲方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与乙方的合

作;同时,乙方应立即将未结算的佣金支付给甲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如经乙方确认有房的订单或预留房范围内的订单客人到店,乙方无房提供,则乙方应立

即将客房免费升级;或在客人同意的前提下,将客人安排至同区域、酒店星级、服务质量相同或更高级别的酒店,并承担客人所入住酒店的首晚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通讯费等)。如客人不接受上述安排,则由此给客人及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应向客人如实说明不能兑现预订的具体原因并将上述情况及时通知甲方。但该订单对应的佣金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如乙方一个季度内多次(三次以上)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乙方保证其在《酒店信息表》中所列的信息及其提供给甲方的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并授权甲方在其网站和合作/联盟网站的页面上或以其它合理方式无偿使用上述信息;如其信息发生变更,或出现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生道路中断、恶劣天气、电信中断、装修、停水停电、设施故障等影响客人入住体验的情形),乙方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提示客人;由于乙方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更新不及时所产生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承诺并保证其已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取得治安、卫生、消防、环保等相关

许可,并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办理了营业执照。签约时乙方已将上述许可及证照交付甲方查验,并将复印件留存至甲方。若乙方没能取得相关资质/许可或该等资质/许可已过期,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乙方酒店产品或服务等方面原因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佣金,乙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另行支付应付金额的1%

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如乙方逾期十五日未付款,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除应支付全部欠款及违约金,亦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相关损失。

8.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立即暂停对乙方提供的一切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予以纠

正,如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未予纠正,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六、其他

1.为了更有效的推销乙方的客房,乙方同意甲方通过自身、航空、电信、银行、邮政等多

种渠道,开展呼叫转接等多种业务为乙方扩展散客资源。

2.甲方作为专业的酒店预订服务提供商,将致力于为乙方提供全方位的酒店预订销售服务

并为乙方进行相应的市场推广。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使用、向第三方披露或允许第三方使用对方的任何保密、

专有信息或商业秘密;该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信息、技术数据、财务数据等。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4.如果不能履行本协议是由于一方所不能预见和控制的原因造成的,如战争、罢工、自然

灾害、恶劣天气、航空运输中断等,则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可相应免责。如天气变化、航班延误、自然灾害等非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客人无法及时到店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5.一方保证不向另一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的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包括政府

机构职员,以下同),直接或间接,在账外暗中支付任何佣金、报酬或给予回扣,或者提供任何礼品或款待(以下统称“回扣”),亦不向另一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就上述事项达成任何安排。

6.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

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7.本协议合作期限自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14日。合作期满前30日内,如

合作各方均未向对方书面提出终止合作协议的,则本协议将自动顺延一年,依此类推。

8.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更换酒店管理集团或变更品牌,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双方

拟继续合作,应另行签署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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