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管理(1)
妇幼卫生项目及产科培训试卷

妇幼卫生项目及产科培训试卷单位: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分数__________一、填空题(40分,每小题4分)1. 对艾滋病临床____期或____期,免疫功能相对较好,CD4+T淋巴细胞计数_________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__________抗病毒用药方案。
2.对处于艾滋病临床____期或_____期,CD4+T淋巴细胞计数______________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_______________抗病毒用药方案。
3.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抗病毒药物,在服药前要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满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月龄进行随访,出生后_______及________(或其后尽早)采血进行早期诊断检测。
5. 未进行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或早期诊断检测结果阴性者,_________、_________月龄抗体检测。
6.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的预防性治疗方案,出生后应用__________________,5万单位/公斤体重,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所生儿童在出生后_________内注射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子痫发作时须保持_____________,维持呼吸·循环功能稳定,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尿量避免声光刺激,预防_________________,唇舌咬伤9. 新生儿窒息的新法复苏中,正压人工呼吸通气频率,每分钟______________次呼吸。
10. 新生儿窒息的新法复苏中,肾上腺素指征,有效的_____正压人工呼吸和_____胸外按压配合人工呼吸后,心率________。
肾上腺素经脐静脉给药,_______溶液0.1-0.3 ml/kg。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

12个月进行 HIV抗体筛查试验 无反应 用另一种筛查试剂再次检测 无反应 有反应 18个月时再进行 HIV抗体筛查试验 无反应 有反应 有反应
两种均无反应 原有试剂 +另一种筛查试剂进行 复检 或 原有试剂双份进行复检 两种均有反应 或 一有反应一无反应 无反应 用另一种筛查试剂 有反应 再次检测 补充试验 不确定 (首选抗体补充试验) 无反应 报告 “HIV抗体阴性 ” 有反应
报告 “HIV抗体阳性 ” 提供咨询, 进童保健随访
诊断儿童 HIV感染 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 提供转介服务 随访并监测病情
程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方案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方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抗病毒药物的应用可分为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和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对于处于艾滋病临床I期或II期,免疫功能相对较好,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对处于艾滋病临床Ⅲ期或Ⅳ期,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一、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一)孕产妇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1、孕期和分娩时从妊娠14周或14周后发现艾滋病感染后尽早开始服用齐多夫定(AZT)300mg+拉米夫定(3TC)150mg+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克力芝)(LPV/r)400/100mg,每天2次;或者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依非韦伦(EFV)600mg,每天1次,直至分娩结束。
2、分娩后若选择人工喂养,产妇可在分娩结束后停止抗病毒药物的应用;若选择母乳喂养,产妇持续应用抗病毒药物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
(二)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婴儿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
1、奈韦拉平(NVP)方案: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NVP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500g且≥Xg,服用NVP10mg (即混悬液1.0ml),每天1次;出生体重<Xg,服用NVP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1次;至出生后4~6周。
2、齐多夫定(AZT)方案: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AZT15mg (即混悬液1.5ml),每天2次;出生体重<2500g且≥Xg,服用AZT10mg (即混悬液1.0ml),每天2次;出生体重<Xg,服用AZT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2次;至出生后4~6周。
无论婴儿选择哪种抗病毒药物,都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
(三)孕期没有接受HIV检测,临产时才发现艾滋病感染的孕产妇1、选择人工喂养者(1)产妇:服用单剂量NVP200mg,及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连续服用7天。
HIV阳性母亲所生儿童的保健指导(固原市培训)

混合喂养
混合喂养时,食物和水使婴儿肠道发生过敏和炎 性反应,损伤肠粘膜,HIV易于入侵。抵消了母 乳的免疫作用。 混合喂养发生肠道感染的比率比纯母乳喂养高数 倍。
对HIV感染母亲提出的婴儿喂养建议
当人工喂养是可接受的、可行的、支付得起的、 可持续的和安全的,HIV感染母亲应避免所有形 式的母乳喂养。
(六)不同时期的儿童保健要点
生后6-8个月
依据早期诊断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耶氏肺孢子菌肺炎的 预防性治疗,若阴性停止用药 指导人工喂养及辅食添加,停止母乳喂养 体格检查及生长发育监测 按照程序预防接种,早期诊断结果阴性者,按程序补 种尚未接种的疫苗 未接种卡介苗者,应做PPD试验,必要时开始结核 感染的预防性治疗
(六)不同时期的儿童保健要点
生后18个月 生后12个月HI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者应在18个 月时再次使用两种方法进行抗体检测,若均阴性 排除,若任一种或两种阳性,确认试验,若阴性 排除,若阳性确诊 喂养指导、体格检查及生长发育监测
HIV阳性儿童的 营养管理
毛新梅
积极适宜的添加辅食
出生后2-3周开始补充维生素A和D
宁夏妇幼保健院
营造良好的饮食氛围
鼓励永远比责备有效
开始少量,逐步增加 创造条件,自主进食 营造良好的饮食氛围 就餐以外的易智游戏
宁夏妇幼保健院
维生素A的补充
对HIV的儿童补充预防量的维生素A 6-12个月婴儿5000-10000IU/每天(口服) 1-5岁儿童10000-20000IU/每天(口服) 麻疹和重症营养不良儿童加倍剂量 AD的混合制剂要计算维D的量,防止过量,400-800 国际单位
固体食物促进牙齿生长
每日乳类不超过800ml
八、艾滋病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幼儿的保健管理规程

艾滋病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幼儿的保健管理规程
(出生时管理)
1.新生儿出生时,先在距离脐根部3—5cm处远距离断脐,换手套再处理新生儿。
2.及时清除新生儿的皮肤、粘膜、鼻腔,口腔、耳内、眼内母血、羊水及分泌物,有条件的用吸耳球清理呼吸道。
3.新生儿出后及早用流动水清洗新生儿,手法应轻柔,若无条件,可用湿纸巾清洗新生儿皮肤。
4.新生儿的脐带处理要严格消毒。
5.根据母亲孕期、产时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抗病毒毒药物的使用情况决定新小儿用药方案,并在母亲知情同意情况下,新生儿
即开始用药。
6.在咨询的基础上,帮助UIV/AIDS母亲对婴儿出生后喂养方式做出正确的选择。
进行人工喂养。
不要混合喂养,无条件人工
喂养者推荐纯母乳喂养。
2020HIV和梅毒感染母亲所生儿童的管理

先天梅毒的临床表现
早期胎传梅毒:2岁以前出现梅毒表现
营养障碍,貌似老人 皮肤大疱、皮疹、肝脾肿大,淋巴结肿火 梅毒性鼻炎:流涕、鼻塞、呼吸困难
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后表现
为楔状齿、鞍鼻、间质性角膜炎、骨膜炎、神经性感染等, 其病死率及致残率高
先天潜伏梅毒:无临床症状,梅毒血清反应阳性
梅毒的诊断
非特异性血清试验 方法:RPR/Trust等 (抗原为牛心磷脂) 用途:用于筛查和疗效观察(证明疾病活性) 缺点:不能用于确诊
用药,服用
6~12周;
预防机会性感染
<2000g 2qdmg(0C<.2D1m54%+l)T的c/e感klgl染百儿③ 停分童比止至后母1乳周喂 养
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生后管理
1
生后6周和3个月 早期诊断
2
于12、18月龄 艾滋病抗体筛查
3
儿童满1、3、6、 9、12、18月龄, 随访及体格检查
4
省级项目管理人员 评估,督促项目顺 利进行
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早诊流程 HIV感染产妇所生儿童
生后6周采第1份血样本送检
阳性反应
阴性反应
采第2份血样 阳性反应 阴性反应 继续随访
3月龄再次采样
阳性反应
阴性反应
报告“阳性” 阳性反应
诊断婴儿HIV感染, 传染病报告, 提供转介服务
再次采样
阴性反应
HIV 母婴传播率
母婴传播是儿童HIV感染 的主要途径
HIV 阳性孕产妇中,约有15 %~45 %发生母婴传播 HIV 母婴传播概率: 发达国家为15 %~25 % , 发展中国家为25 %~45 %
2018年 我省6.85%
HIV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幼儿的保健管理方法

HIV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幼儿的保健管理方法;2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成都610000;3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四川凉山615000)婴幼儿作为现代家庭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其健康成长,对整个家庭的生活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而一些妇女生活当中,经常受到生活习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出现HIV阳性的情况,进而对其所生婴幼儿带来一定影响。
那么如何对HIV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幼儿进行保健管理呢?一、HIV阳性是什么HIV为艾滋病毒的简称,是当前危害性非常严重的一种疾病,该疾病并不会直接导致病人死亡,而是降低病人的免疫系统,使病人能够更容易受到其他病毒的侵害,从而严重影响病人的生命健康。
阳性指的是感染者,只是携带了病毒,但疾病并未直接表现出来。
也就是说,HIV阳性指的是艾滋病毒携带者,其体内虽然含有一定的艾滋病毒,但这些病毒依然处于潜伏状态,潜伏时间通常在7~10年之间。
当病人身体出现了并发症,还没有发展到艾滋病阶段,这才是艾滋病人,其与HIV阳性患者之间存在非常大的差异。
孕妇HIV阳性初期,并没有明显的症状,但一定时间后,就会出现一些明显的症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长时间持续出现发热与盗汗情况;(2)食欲不振,体重快速下降;(3)长期气促并干咳;(4)咽喉区域长出白色斑点,且阴道、肛门瘙痒;(5)头痛且视力受到影响。
(6)淋巴结持续肿胀,坚硬没有疼痛感,但可以移动;(7)长期出现疲乏的情况;(8)慢性腹泻,大便频繁且呈水样;(9)皮肤出现粉红色或紫红色斑点,不痛不痒。
二、HIV阳性对孕妇的危害当孕妇呈现HIV阳性后,将会对其造成严重影响,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孕妇携带HIV病毒之后,虽然没有引发艾滋病,但由于病毒在身体内处于潜伏期,很可能会演变成艾滋病,导致孕妇产生紧张、不安、害怕等不良心理,受到这些不良心理的影响,降低了孕妇的睡眠质量,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严重影响孕妇的生活。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婚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服务规范及流程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婚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服务规范及流程一、婚前保健经许可开展婚前保健的医疗机构在提供婚前保健服务时,主动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咨询。
应以知情不拒绝为原则,对婚前保健人群开展艾滋病检测、梅毒血清学检测和乙肝检测。
对检测结果有反应或阳性反应者(艾滋病为有反应,梅毒和乙肝为阳性反应)进行告知,并提供咨询和指导。
具体服务流程如下:(-)艾滋病病毒筛查试验有反应者应及时采集第二份血样标本,并对两份样本进行复检,如复检均有反应或其中一份样本有反应,应将两份样本一并送至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进行补充试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收到标本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抗体确证试验结果反馈给送检机构。
对确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应协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个案流行病学调查和告知工作,并完成表2-1 “艾滋病感染妇女基本情况”。
(-)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者应转介至有性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
(三)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对配偶科普乙肝疫苗免费接种政策。
二、孕产期保健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提供初次孕产期保健服务时,主动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咨询。
以知情不拒绝为原则,采集孕妇血样标本进行艾滋病抗体初筛试验、梅毒血清学检测(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乙肝病毒感染血清学标志物(乙肝五项)检测。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血样标本送至所在区妇幼保健机构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机构进行艾滋病抗体初筛试验。
(一)检测服务流程对艾滋病病毒筛查试验有反应、梅毒和乙肝筛查试验阳性的孕产妇检测服务流程如下:1.艾滋病病毒筛查试验有反应孕产妇应及时采集第二份血样标本,并对两份样本进行复检,如复检均有反应或其中一份样本有反应,应将两份样本一并送至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确证实验室进行补充试验。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收到标本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抗体确证试验结果反馈给送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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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监测和随访管理为进一步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力争率先在儿童中实现“零艾滋”,我县发现5例艾滋病病毒携带产妇,分娩后2例转介原籍云南和四川,3例成功阻断。
为进一步消除儿童新发感染,我院于2012年起在全县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制定的规范,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进行严格监测随访管理。
1.信息获取及管理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分娩7天后,综合性医院妇产科把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个案卡转至我院儿保科,儿保科接到信息后,对个案卡等相关资料进行专案管理并由专人负责,开始通过电话联系、入户家访,添加微信等方式对婴儿开始严格随访管理。
2.进行喂养指导
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
对产妇及其家人进行喂养方式的可接受性、知识和技能、可负担性、可持续性等条件的综合评估,给予技术指导。
对选择人工喂养者,指导正确奶粉冲配、器具清洁消毒等。
对选择母乳喂养者,强调喂养期间母亲和婴儿坚持服用抗病毒药物,告知母乳喂养时间最好不超过6个月,积极创造条件,尽早改为人工喂养。
3.对儿童感染状况进行监测和随访
对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纳入高危管理,儿童满1、3、6、9、12和18月龄时,分别进行随访和体格检查,观察有无感染症状
出现。
按照《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工作方案》的相关技术和时间要求,对所生儿童于出生后6周和3个月时,分别采集血标本,进行婴儿感染早期诊断(标本即干血片寄往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检测)。
未进行婴儿早期诊断检测或婴儿早期诊断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儿童,于12月龄和18月龄进行艾滋病抗体筛查及必要的补体筛查实验,以明确感染状况。
对阳性儿童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提供转介服务,随访并监测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