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的区别
银行本票、汇票、商业汇票、支票的区别

客人到开户银行购买汇票,银行先从客人帐上扣除款 项,然后签发汇票,客人就可以把汇票直接交予收款 人,收款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开户银行做托收,收妥入 账,汇票可以异地使用,有效期一个月
账/见票即付)和有效期(一个月/两个月)
使用范围(异地/同城),款项解付(收妥入账/见票即付)和有效期(一个月/两个月)
票和银行汇票的区别
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指银行签发的汇票,一般由汇款人将款项 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 帐结算或支取现金.单位,个体,个人都可以使用。 "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 出票人""签发银行","收款人"可以是汇款人也可以是 其他人,"付款人"是汇票的出票银行.银行汇票的提示 付款期自出票日起一个月.
银行本票和银行汇票的区别
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 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和"收款人" 在出票人之外不存在独立的付款人,出票人完成出票 后就承担了到期日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不需 要在到期日前进行承兑. 本票是客人到开户银行购买,银行也是先从客人帐上 扣除款项,然后签发本票,客人就可以把本票直接交 予收款人,区别是,本票是见票即付,收款人开户银 行收到客户提示的本票后需马上入账,然后才通过银 行间的清算系统清算资金,收回款项,汇票只能在同 城使用,有效期两个月
银行汇票本票支票商业汇票的区别

一、银行汇票(一)银行汇票的概念及适用范围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二)办理银行汇票的程序1 .申请签发汇票。
2 .出票。
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3 .持往异地办理结算。
4 .提示付款。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 个月。
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5 .代理付款人代理付款,将款项支付给持票人。
6 .出票银行与代理付款银行之间进行资金清算。
7 .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三)银行汇票退款和丧失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
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出具该单位的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出具该本人的身份证件。
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一个月后办理。
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四)基本规定:1、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帐,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2、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3、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提交“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汇票金额及用途、申请人名称及帐号、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4、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汇总(8种)国内结算七种: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汇兑、支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国际结算二种:信用证、汇兑1、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又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款项的票据。
适用: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适用2、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凭以办理转账或提取现金的一种票据。
适用:银行本票适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分类:按照金额是否固定可以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
3、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使用商业汇票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分类:按承兑人划分,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特点:(1)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只适用于企业之间由于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2)使用对象相对较少:使用对象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
(3)必须经过承兑。
(4)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
(5)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4、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分类: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功能:现金支票只能提取现金,转账支票不能提取现金,只能用于转账。
5、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分类:信汇和电汇。
6、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适用:有合法的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汇票、本票、支票区别汇总表格

①付款人在接到开户银行的通知日的次日起 3 日工作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 诺付款。 ②银行承兑汇票的两个“万分之五” ③承兑人或其开户行在提示付款当日未做出应 答的,视为拒绝付款 ④付款人或其开户行在提示付款当日未做出应 答的,视为同意付款
转账 现金本票:提现
①超期后果:持票人超期未提示付款,在票据 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 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票银 行请求付款。
电子:自出票日起不超过 1 年
①表明字样
银行本票 (见票即 付)
①承诺见票时无条件付款人 ②出票人:银行 ③基本当事人:出收付 ④同城
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③确定的金额 ④收款人名称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签章
出票日起 2 个月内
出票日起 2 年
☆没有付款人
支票
①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 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 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②出票人:单位或个人 ③基本当事人:出收付 ④同城
☆票据无效/银行不受理: 金日收改票无效,结算凭证不受理 缺一必记票无效,空头支票不受理 除权判决票无效,未明多金不受理
☆不→无效: 背书条件不条件,多人背书不背书 承兑条件不承兑,绝禁保证不保证
转账 现金汇票:提现
①个人和单位都可以用转账汇票 ②双方都是个人才能申请,申请人需在申请书上 填明“代理付款人”名称
银行罚持票人票额 0.5‰但不低于 1000 元罚款【按多罚】 承兑条件不承兑,持票不追付款人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提示承兑又背书,前手背书你要完
☆票据: 票据种类本支汇,行为保证出书兑,功能汇付算资信 个人不商汇信证,异地本票不能用,本票没付支没收 基本当事出收付,可以挂失兑现支,票据丧失止催诉
银行汇票种类

银行汇票种类银行汇票是一种常见的付款工具,它是由银行作为中介机构发行的一种债权凭证。
它的主要作用是在商业交易中作为支付手段,同时也经常被用于涉外贸易、投资、借款等方面。
银行汇票根据其不同的发行方式、面向不同的客户群体,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银行汇票种类及其特点。
1. 支票汇票支票汇票是最常见的银行汇票种类,它是由银行作为中介人发行,用于在特定的日期或时间段内向指定的收款人付款的一种单据。
支票汇票可以分为空头汇票和指示汇票。
空头汇票是指未填写具体收款人姓名、转账金额和汇款日期等信息的汇票,常用于流通性较高的现金交易中。
指示汇票是指在汇票上填写了具体收款人和转账金额、汇款日期等信息的汇票,由指定的收款人兑现。
2.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一种由银行自行开立的汇票,它是银行对持有人的承诺,保证在某个日期或者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指定的金额支付给收款人。
与其他类别的汇票相比,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直接出具的,具有很高的可信度。
3.保函汇票保函汇票是指银行为了保证客户履行合同中的某些义务而向收款人发放的承诺函,类似于贷款的担保函。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反合同的情况,保证人银行将依据保函中的内容进行赔付。
保函汇票是一种较安全的支付方式,因为它保证了合同的履行,并且还可以避免其他风险因素的出现。
4.旅行汇票旅行汇票是一种为旅游人士、留学生等出国人员提供的一种用于境外消费或向国内亲友汇款的支付凭证。
与其他汇票不同,旅行汇票通常具有较小的面额和较长的有效期限,以方便出国人员的使用。
旅行汇票可以在银行或者旅行社办理,具有较低的手续费用和实时转账的特点。
5.信用证汇票信用证汇票是一种用于涉外贸易的支付方式,通常指的是世界范围内各国间的国际信用证。
在贸易中,买方的银行可以开立信用证,向对方的银行保证贸易款项的支付,以保证卖方的利益。
一旦卖方提供了符合合同的交货单据,买方的银行即可向卖方支付款项。
信用证汇票是一种安全的支付方式,可以有效降低贸易风险,并为不同的国际贸易方提供便利。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的区别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的区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的区别业务特点签发人银行银行本票见票即付适用范围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单位和个人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提示付款期限必须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规定票据权利的消失时限出票日起 2 个月内出票日起 2 不定额定额 1、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可以支取年现金、挂失上付、背书转让;2、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可申请签发现金本票单位的不得签发银行本票到期日起 10 日到期日起 2 年见票即付;定日付款;银行汇票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
出票银行同城或异地;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进行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经济活动及债权债务的结算出票日起 1 个月内1、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可以支取现金;2、转账与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 的或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不得背书转让;3、填明“现金”字样的可以挂失止会,未填明的则不可以出票人(单位)商业汇票定日付款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同城或异地;过 6 个月;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提示付款期根据购销合同进行合法限,自汇票的商品交易(只能单位)到期日起 10 日出票日起 2 年 1、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付有条件,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2、付款期限不得超过 6 个月;3、商业汇票既可以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 4、存款账户的沽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出票日起 6 个月支票(汇票特例)见票即付出票人(单位和个人)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2019 年 6 月 25 日起实现全国通用(单位和个人)出票日起十日内备注:金额和收款人可以补记表明“支票”的字样; 1、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转账,普通支票两者无条件支付的委托;都可,但在上角划有两条平行线的不能支取现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金,只能转账;2、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出票日期;支取现金的不能背书转让;3、存款账户结清时出票人签章。
票据种类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票据种类票据种类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票据结算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的结算。
我们就上述结算方式作一简单介绍。
一、支票1、定义——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特点:(1)无金额起点的限制;(2)可支取现金或用于转账;(3)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内(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到期日为节假日时则依次顺延;(4)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5)可以挂失。
3、适用範围: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地区的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支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準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帐户的单位和个人。
4、使用方式签发支票:必须记载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缺少以上记载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支票取现:收款人须在支票背面背书;支票转账:委托收款的支票或经背书转让的支票须按规定背书;支票挂失:已签发的支票(必须已填写收款人名称)遗失,可以在付款期内向银行申请挂失,如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支票的领用与注销:存款人领用支票须填写“支票领用单”,再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账户结清时,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还回开户行注销。
签发支票必须记载所需款项,欠缺记载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出票人必须预留银行签章或支付密码,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出票人不得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凡发现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煺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本票、汇票、本票的区别

1.表明本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1.表明本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无条件支付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相对记载事项
1.付款地2.出票地
1.付款地2.出票地
1.付款地2.出票地3.付款日期
提示承允期限
不需要承允
不需要承允
(1)见票即付的不需要承兑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
(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承兑
提示付款期限
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
自出票日起10日之内提示付款
1)见票即付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
(2)其他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之内付款
未按提示付款的后果
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出票人仍负绝对支付责任
付款人可以不付款,出票人仍应承担付款责任
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承兑人仍负绝对支付责任
1)见票即付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
(2)其他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之内付款
本票、支票、汇票的区别
票据种类
具体分项
本票
支票
汇票
性质
自付证券
委托证券
委托证券
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收款人
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种类
银行本票
(定额、不定额)
普通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
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商业承允汇票、银行承允汇票)
出票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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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承兑行)
无起点金额限制
支 票
(汇票特例)
见票即付
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2007年6月25日起实现全国通用
出票日起十日内
表明“支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委托证券
(银行;
法定金融机构)
备注:金额和收款人可以补记
委托证券
(出票银行)
起点:500元
商业汇票
定日付款
同城或异地;
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根据购销合,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委托证券
起点:不定额:5000元;
定额:1000元;5000元;
10000元;
50000元。
银行汇票
见票即付;
定日付款;
出票后定期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
同城或异地;
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进行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其他经济活动及债权债务的结算
出票日起1个月内
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的区别
业务特点
适用范围
提示付款期限
必须记载事项
性 质
备 注
银行本票
见票即付
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
单位和个人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
出票日起2个月内
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确定的金额;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约定证券
(本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