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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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兰州市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兰州市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兰州市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9.04.08•【字号】兰教发〔2019〕48号•【施行日期】2019.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关于印发《2019年兰州市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兰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中小学、各事业单位学校、各民办学校:现将《2019年兰州市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兰州市教育局2019年4月8日2019年兰州市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顺利推进2019年全市初中招生工作,营造公平优质的教育生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条件凡兰州市2019届小学毕业生和户口在本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均可免试升入初中。

二、基本原则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

三、组织实施城市四区的初中招生工作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组织实施;红古、榆中、皋兰、永登等四县区和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的初中招生工作分别由本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四、招生办法(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市教育局的统筹指导下,根据本辖区内学校分布、交通状况、办学规模、各小学毕业生人数、家庭住址及户口等因素,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的原则,制定本县区初中招生工作的具体对口划拨方案,合理划定每一所初中的招生范围。

1.城市四区的具体对口划拨方案由各区教育局负责制定,经市教育局审批,于6月11日统一向社会公布。

2.城市四区的对口划拨分配依据为2018年10月15日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名单。

3.城市四区符合下列几种情况的小学毕业生,其升学由市区联合招办统一调配:⑴2018年10月15日以后转入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⑵民办小学参加地方升学的小学毕业生;⑶在外地(外县区)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⑷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93号 (1)

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93号 (1)

〔2019〕93号广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招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各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根据邯郸市教育局《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邯教〔2019〕144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县2019年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和职教中心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升基础教育内涵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招生任务学前三年入园率要达到“双90”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严禁招收择校生,小学做到六周岁儿童(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全部按时入小学,六年级学生全部就近免试升入初中。

高中和职教中心要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

三、招生原则和办法(一)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公办为主,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招生工作,大幅提升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确保学前三年教育的入园率达到“双90”标准。

(二)小学招生工作1.招生原则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

确保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依法按期接受义务教育。

2.招生范围(1)县办小学:广平第一实验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焦庄村和卢董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地在广安路以南、宇康路以北、东城街以东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同时招生户籍在人民路以南,广安路以北,东城街以东,长春大道以西的非农业户籍适龄儿童。

广平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西关南村、西关村、西北堤、纪家寨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地在广安路以北、建新街以西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广平明德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北关村、后固寨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地在人民路以北、东城街以东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幼儿园2019年招生方案

幼儿园2019年招生方案

幼儿园2019年招生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家长对幼儿教育重视程度的提高,幼儿园的教育质量与服务成为了家长们选择幼儿园的重要标准。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吸引优质生源,特制定2019年幼儿园招生方案如下:一、招生计划本园计划在2019年招收小班、中班、大班共计150名幼儿,其中小班60名,中班50名,大班40名。

我们将根据幼儿的年龄和成长特点,提供适宜的教育环境和教学内容。

二、招生对象本次招生面向3-6岁的健康儿童。

我们欢迎所有符合年龄要求、身心健康、有意愿加入我们大家庭的小朋友报名。

三、招生条件1. 年龄要求:小班3-4岁,中班4-5岁,大班5-6岁。

2. 健康状况:无传染病、慢性病及其他影响集体生活的健康问题。

3. 家庭环境:家长重视幼儿教育,愿意与幼儿园共同配合孩子的成长教育。

四、招生流程1. 发布招生简章:通过幼儿园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生信息。

2. 预约参观:家长可通过电话或网络预约参观幼儿园,了解教学环境及教育理念。

3. 报名登记: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幼儿到园进行报名登记,提交相关资料。

4. 面试交流:幼儿园将对报名的幼儿进行简单的面试,与家长进行教育理念的交流。

5. 录取通知:根据幼儿情况和面试结果,综合评估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教育特色1. 个性化教育:根据每个幼儿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

2. 全面发展:注重幼儿身心发展的全面性,提供多元化的课程体系。

3. 家园合作:积极构建家园共育的平台,让家长参与到孩子的教育过程中。

4. 安全保障: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幼儿的安全健康。

六、费用说明本园将严格按照教育局和物价局的规定收取相关费用,确保透明公正。

具体收费标准将在接待家长参观时详细说明。

七、联系方式地址:[幼儿园详细地址]电话:[联系电话]官网:[幼儿园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名称]八、其他事项1. 请家长在参观和报名时携带幼儿的相关证件(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使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合理、透明,最大限度取得人民群众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的理解和支持,确保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1. 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仍然坚持“十统一”的原则,即县教育局统一审查资格;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办理准考证;统一申报、下达招生计划;统一订购试卷;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抽调监考教师及工作人员;统一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组织并实行网上阅卷、登分工作;统一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组织录取新生;统一评估、通报考试招生工作情况。

2.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学业考试成绩、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必须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

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达不到“4A”的不得参加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初中毕业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四个维度出现C等及C等以下的,不得参加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其他普通高中录取,不能招收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在D等以下的学生。

3. 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一榜走”政策,即正取生、择校生、特长生一次录取,凡录取学生一榜公示,不留一个招生计划,榜外不插一人上学。

4. 普通高中招生应届生和无学籍学生拉开差距分别划线录取,今年无学籍学生仍执行提高50分录取政策。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2019年中考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县教育局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安排考试招生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三、考试科目及时间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和体育。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语文、理化综合、政史地生综合三科考试时间150分钟,数学、英语二科考试时间120分钟,特殊考生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时间为40分钟。

具体时间为:6月16日上午9:00-11:30 语文6月16日下午15:00-17:30 理化综合6月17日上午9:00-11:00 数学6月17日下午15:00-17:30 政史地生综合6月18日上午9:00-11:00 英语6月18日下午15:00-15:40 体育与健康(特殊考生)四、考试内容及分值(一)考试内容1. 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所有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

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2019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2019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精神,根据上海市教委及嘉定区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信誉,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年新生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按照《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我校招生原则为:公开报名、综合分析、兼顾特长、择优录取。

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工作,不收取各种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六年级不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三、招生计划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年拟招收一年级个班,每班不超过人;招收初中预备年级个班,每班不超过人。

四、招生对象小学:本区年满周岁(年月日年月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或已办理本区人户分离的本市适龄儿童、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积分标准分值。

初中: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已办理本区人户分离的本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都应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积分标准分值。

学校无寄宿条件,不跨区招生,不提供校车服务。

五、报名时间与方法网上报名时间: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月日月日小学入学信息登记、上传学生照片时间:月日月日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时间:月日月日民办初中网上上传学生照片时间:月日月日报名方法:有进本校就读意向的应届幼儿园离园幼儿、小学毕业生,由其监护人,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小升初报名成功后须于月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未上传照片的不能参加面谈)。

六、录取条件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佳、综合素质优、学习成绩好、个性特长强的学生。

七、收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元中学:每生每学期元八、奖励减免学校每学期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颁发奖学金,最高奖额为元。

崇明区关于2019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崇明区关于2019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崇明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育学院、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9〕10号)精神,为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2019年本区小学、初中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1.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 教育局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的变化,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办法。

实施对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解决在招生入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各乡镇事业办会同做好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 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

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4.教育部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管理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

5.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小班化教育学校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学校,小学班额可以安排30人左右,初中班额可安排35人左右。

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9.04.23•【字号】哈教规〔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教规〔2019〕3号各区、县(市)教育局: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黑教发〔2019〕2号)精神,现就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总体要求(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以区、县(市)为主,实行属地管理。

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二)各区、县(市)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和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实行控辍保学约谈、通报、检查结果公示、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等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加强对所管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小学毕业年级的日常管理,对不严格履行休学手续,无正当病假、事假证明长期请假的情况,坚决予以纠正,对不到校正常上课擅自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组织的刷题班、辅导班的行为坚决禁止。

对管理不力的学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要依规严肃问责。

(三)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

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

2019年春节招生方案

2019年春节招生方案
根据学校教育局的要求,我校2019年春节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1. 小学新生:适用于出生年份为2012年和2013年的学生;
2. 初中新生:适用于出生年份为2009年和2010年的学生;
3. 高中新生:适用于出生年份为2006年和2007年的学生。

二、招生范围
1. 招生范围为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居民;
2. 非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居民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生条件
1. 小学新生:应具备普通小学毕业资格,且身体健康;
2. 初中新生:应具备小学毕业资格,且身体健康;
3. 高中新生:应具备初中毕业资格,且身体健康。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为XX月XX日至XX月XX日,请家长和学生按时到学校报名;
2. 报名地点为学校办公室,请家长和学生前往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五、招生程序
1. 提交报名表和相关材料;
2. 进行面试和笔试;
3. 根据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综合评定录取名单。

六、录取公告
1. 录取名单将在XX月XX日公布于学校官方网站上;
2. 录取名单公告后,家长和学生需按时到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所有申请学生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材料;
2. 如发现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将取消申请学生的录取资格;
3. 如有疑问,请家长和学生及时与学校联系。

2019年山西忻州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2019年山西忻州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导读:本文2019年山西忻州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2019年山西忻州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普通中小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各县(市、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除送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或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实施义务教育的相关社会组织外,不得以其他方式组织学习替代接受义务教育。

全面排查并严厉査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开展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6月30日前完成排査处置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履行义务教有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以县为单位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保联控工作机制,落实政府、学校、监护人责任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办法进行。

1、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本辖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进行认真核查统计,根据辖区内小学、初中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基本办学条件,认真核定2019年所辖各小学、初中学校的规模轨制,合理制定招生计划。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doc

赤教基〔2019〕2号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全市各小学、初中学校:为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解决好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咸市教基〔2019〕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国家和湖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实行“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为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各校招生行为,确保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升学。

二、工作措施(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调控,乡镇中小学校招生计划由中心学校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根据《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办[20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始年级消除超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力争消除大班额。

(二)合理划分服务范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结合城区学校布局现实情况和学校校舍规模情况统一划定。

各中心学校要坚持“相对就近、划片招生”的原则,在保证生源相对稳定和均衡分布的前提下,合理划分招生范围,确保所有适龄少年儿童按时按要求入学。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不得擅自改变招生范围。

(三)准确把握入学条件1、小学新生入学(1)凡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31日),即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都应当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农村学校在学位有富余(小学45人/班以下)的前提下,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以接收部分有入学要求的201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入学,但在两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入本市学位紧张学校,并告知家长如该学生转外地就读可能存在政策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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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一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办法1、招生对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填写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

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3、招生计划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4、招生学校及专业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录取注册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衔接招生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XX]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

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7、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厅[20XX]1号)精神,在湘潭生物机电学校、湖南省经贸中专、湘潭县职业技术学校、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韶山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试行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试行学校按“培养方案”规定要求,进行招生注册、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实施培养。

二、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站在服务经济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再就业、民生改善、扶贫富民、社会和谐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高度,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确职责按照法规政策,保证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是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确保普职招生比和分流比。

各初中学校有义务接受并开展由教育行政统一组织的职业教育招生宣传,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升学志愿,保证有50%的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

各中职学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圆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3、规范管理要加强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建设,强化招生统筹管理,实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制定招生计划、统一宣传、统一组织填报志愿、统一招生录取。

4、大力宣传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以及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为学生和家长提供真实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热情周到的服务,使学生和家长知晓中职学生“上学有资助,升学有通道,就业有门路”,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严明纪律明确“七严禁”的招生纪律:严禁超资质招生,严禁虚假宣传,严禁不实承诺,严禁买卖生源,严禁暑假集训,严禁虚假注册,严禁校外办班设点。

6、加强考评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将中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招生措施得力、锐意进取、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应届初中毕业生普职分流比、普职学校招生比,将作为市对县(市)区政府教育“两项督导评估”,及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把相关指标作为对所属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职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制定辖区内招生工作方案,并报我局职成科备案。

20xx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二为了贯彻枞阳县教育局“枞教职成(20XX)44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市、县职教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县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努力完成今年中职招生输送任务。

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省、市、县职教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枞阳县中职招生工作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确保我县职业高中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王晓旺(校长)付组长:汪小朋(副校长) 胡枞生(副校长)成员:董晓龙(教导主任) 祖正华(901班主任) 王宜贵(902班主任)姚志刚(903班主任) 夏根生(904班主任) 李为民(905班主任)联络员:董晓龙(教导主任)三、实施步骤1、安排部署阶段(20XX、4、22)①召开行政人员会议、制定中职招生输送方案、奖惩制度,布置有关工作。

②召开九年级班主任会议(20XX、4、24)2、宣传发动阶段(20XX、4、28——20XX、6、28)①4月28日:召开九年级全体教师会议做好宣传工作②4月29日:团支部出中职招生宣传板报。

③5月13日:组织九年级学生学习枞阳县三所职业学校的有关宣传材料。

④5月20日: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材料。

⑤6月日到6月日,组织学生填写意向表⑥6月27日,各班要抓住学生填写志愿表的黄金时间,做好中考低分数段(350分以下)学生、动员学生上职高。

3、报名方法、招生方式①实行初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直通车”共同做好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保送工作。

附县内三所职高学校电话:枞阳职教中心:牛集高级职业中学:皖枞职业技术学校:②往届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可直接到县内职高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③中职招生工作重点放到初中毕业生分流上,专人负责。

四、奖励措施1、落实《枞阳县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奖惩办法》的文件精神。

2、对当年完成或者超额完成校下达指标的班级,学校奖将给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且与学校的评优评模结合起来。

3、确责任,实行中职招生一把手负责制,将中职招生指标分解到九年级每一位班主任身上。

班级 901 902 903 904 905班主任祖正华王宜贵姚志刚夏根生李为民指标 10 10 10 10 10五、采取强有力指施,确保输送任务的完成。

1、加在宣传力度,千方百计抓紧好中职招生工作,2、严明中职招生纪律,本校任何教师不得向外推介生源,抵制非法招生。

3、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校长与毕业班班主任签订责任书,指标到班。

3、大力推行本校中职招生相关奖惩制度。

20xx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篇三一、指导思想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略教体发[20XX]28号《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1、招生工作小组:组长:何元科副组长:李金平组员:任继春、邓新华、景伟、崔元、田元锋、李美桔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戴工作标志,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一)招生原则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1、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户籍(住址)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我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2)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3)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工作结束日为准;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3、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4、因改造或其它原因拆迁的居民,依据拆迁办或其它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标注的住址划片入学。

四、特殊情况处理(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接收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进城(区)务工人员子女,可在居住地学校公布的招生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学生报名时需提供:1、房屋产权证或经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2、暂住户口证;3、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问题。

对于符合规定就近入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学校报名登记,学校优先接收。

确需借读或跨学区就读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三)借读或跨学区入学问题。

确需在我区借读的,由家长向拟借读学校书面提出借读申请并填写借读审批表。

办齐手续,经县局审批同意,我校方可接受。

严禁先接收学生而后再办手续的行为。

(四)房产住址特殊情况确认问题。

1、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二是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村委证明(经街道确认)及购房原始发票。

2、因房产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也可在房产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房屋现已居住但还没办理房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

4、以政府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为准。

五、招生学片区域及计划1)学区:白水江镇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单位。

2)按照略阳县教育体育局的招生计划,七年级招收2个平行班。

100名新生。

六、招生报名事宜1、招生时间:20XX年6月29日——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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