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签证流程
工程现场签证流程

工程现场签证流程一、现场签证的概念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
例如: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销售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各种非正常情况下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以及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等。
特急签证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
二、施工现场各岗位关于工程现场签证的职责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1.1.负责填写现场签证单的工程量内容,并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况;1.2.负责给签证单编号,并下发承包商和监理公司;1.3.负责签证量的审核。
1.作为现场签证的主办人,负责跟踪签证的审批过程。
2.现场成本管理员2.1.负责初步审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2.2.负责签证后工程造价的审核。
3.项目部经理3.1.负责审核签证;4.工程总监1.负责签证技术方面的审核。
5.成本管理部5.1.负责签证的审核;6.成本分管副总6.1.负责5000元以下签证单的审批;6.2.负责5000元及以上签证的审核。
7.总经理7.1.负责5000元及以上的签证的审批。
三、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程序1.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1.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1.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1.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1.4.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1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1.5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1.6.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
2.现场签证办理的原则2.1.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如果签证内容简单,也可以一份预算对应多个签证单,但是该预算书内应根据不同签证单的内容分别列项。
2.2.完工确认原则:当现场签证完工后,项目部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浅谈工程现场签证程序及流程

浅谈⼯程现场签证程序及流程现场签证办理程序及流程 效益最⼤化永远是企业的追求。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应“低中标、勤签证、⾼索赔”,有效的办理⼯程签证是施⼯企业赢利的有效途径。
⼀、⼯程签证的适⽤范围⼯程签证是按照施⼯承包合同的约定,由建设、监理、施⼯单位等就施⼯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相关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作、额外费⽤⽀出的补偿、⼯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等,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承包⼈应发包⼈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作或⾮承包⼈责任事件发⽣时,承包⼈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提出现场签证。
⼯程签证适⽤如下范围:1、适⽤于施⼯合同范围以外零星⼯程的确认;2、在⼯程施⼯过程中发⽣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程量;3、⾮施⼯单位原因导致的⼈⼯、设备窝⼯及有关损失;4、符合施⼯合同规定的⾮施⼯单位原因引起的⼯程量或费⽤增减;5、确认修改施⼯⽅案引起的⼯程量或费⽤增减;6、⼯程变更导致的⼯程施⼯措施费增减等。
⼆、依据标准合同⽂本需要办理签证的种类及对应的合同条款1.⼯期签证:11、12、13、142.质量签证:15条3.隐蔽、试运⾏签证:16、17、18条4.发包⼈(监理⼈)责任签证:8、24、25、26、27条5.合同价款的调整(包括停⽔、停电)签证:23、25条6.材料验收签证(包括质量、数量、规格、品牌):27、28条7.变更签证:29、30、31条8.竣⼯(包括⼯程、资料验收、结算)签证:32、33、36条9.违约签证:35条10.不可抗⼒签证:39条11.现场不利条件签证:43条12.其它签证:包括补充条款、专利技术、特殊⼯艺、合同解除等。
三、办理⼯程签证的程序⼯程签证由承包⼈的项⽬经理根据相关变更事项向项⽬监理部提出。
同时提交“⼯程变更签证单”及“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或“设计变更技术洽商记录”,返⼯重做的应有现场实体照⽚。
(⼀)、建设⼯程合同⽰范⽂本专⽤条款对⼯程变更的规定:1、施⼯中发包⼈需对原⼯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形式向承包⼈发出变更通知。
施工单位工程签证(3篇)

第1篇一、工程签证的类型1. 设计变更签证:由于设计图纸不合理、设计错误或现场条件发生变化等原因,需要修改设计图纸的签证。
2. 施工条件变化签证:因现场条件变化,如地质条件、气候条件等,导致施工方案调整的签证。
3. 工程量变更签证:因实际施工工程量与原合同约定不符,需要调整工程量的签证。
4.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调整签证:因市场行情变化或政策调整,导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发生变化的签证。
5. 合同约定不明确签证:因合同约定不明确,导致施工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签证。
二、工程签证的办理流程1. 提交签证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交签证申请,详细说明签证原因、内容、影响及所需调整的合同价款。
2. 审核签证申请: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签证原因及内容的合理性。
3. 修改签证内容:如签证申请存在不合理之处,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修改签证内容。
4. 签证确认:经审核通过的签证申请,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署,形成正式签证文件。
5. 签证实施:施工单位按照签证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变更或调整。
6. 签证结算:在工程结算时,根据签证文件调整合同价款。
三、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签证的注意事项1. 及时办理:发现需要签证的事项,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申请,避免争议产生。
2. 确保签证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签证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符,避免虚构、夸大或隐瞒。
3. 严格遵循签证办理流程: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签证,确保签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加强签证管理: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制度,对签证进行分类、归档、统计,确保签证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5. 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在签证办理过程中,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决争议。
总之,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工程签证的办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规范办理工程签证,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施工现场签证制度

施工现场签证制度
是指对施工现场上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签证管理的制度。
这一制度主要目的是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和安全隐患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施工现场签证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签证申请:施工人员需要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交签证申请,提供个人信息、相关证件和培训资质等材料。
2. 背景调查: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个人职业经历、专业资质、工作经验等,以确定其是否适合从事施工作业。
3. 健康检查:申请人需接受体检,包括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病检查等,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从事施工作业的要求。
4. 培训要求:施工人员需接受相关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工艺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等,以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5. 签证发放:经过审核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将获得施工现场签证,证明其具备从事施工作业的资格。
施工现场签证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风险,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同时,该制度还可以规范施工人员的从业行为,推动施工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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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工作流程及标准

在该项目业主或发包方没有正式下发工程联系单样式表单前提下,才采用此表单,以供公司各部门和其他单位联系使用。如果业主或总发包方有规定好的则使用该项目的工程联系单;具备以下情况,则编制工程联系单。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 或设计 、施工单位签认。实际上就是甲方和乙方一种文字沟通的方式。有时候光靠嘴说是不行的,必须要有文字性的东西,方便以后结算;或记录某些重大事情。工程联系单是参建一方对有关工程内容在事前提出、经确认后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涉及工程量变更和工程价款调整的补充性文件,是参建双方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造价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A6、B6
程序:
在该项目业主或发包方没有正式下发工程量签证单样式表单前提下,才采用此表单,以供公司各部门和其他单位联系使用。如果业主或总发包方有规定好的则使用该项目的工程量签单;具备以下情况,则编制工程量签证单。
工程量签证审核单:用于变更部分的工程量签证,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所有监理业主签字完的工程联系单和工程洽商记录都必须要转换成工程量签证审核单,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结算时,它是和工程联系单及工程洽商记录同时使用,工程量签证单是计算费用及工程量,工程联系单和工程洽商记录是监理业主审定后的支撑文件。
发单人编制,项目领导签字盖章后,送项目资料室,项目资料室报送项目预算部内容审核,项目资料员再报送监理业主,签字返回后发工程部相关发单人和项目预算部;返回后的资料由项目发单人和资料员分别上传到资料管理系统自己文件夹中。
重点:
编制内容表述清楚、准确。
标准:
及时,区分准确。
1个工作日
工程量签证单
工程现场签证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工程现场签证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合同内容或增加新的工程内容,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协商一致后,对原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法律行为。
工程现场签证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阐述工程现场签证的法律规定。
二、工程现场签证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建设工程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工程现场签证的相关规定包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对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也涉及工程现场签证的相关内容。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例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许可、监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也涉及工程现场签证的相关内容。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规范,其中也包括工程现场签证的相关条款。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工程现场签证的适用范围1.设计变更:由于设计图纸、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发生变化,导致原合同内容需要进行调整。
2.现场条件变化:如地质条件、周边环境、交通状况等发生变化,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
3.合同约定: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需要签证的事项。
四、工程现场签证的程序1.提出签证: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需要签证的事项,并附上相关资料。
2.审核签证: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签证进行审核,确认签证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3.协商签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就签证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4.签署签证:协商一致后,各方签署工程现场签证单。
5.签证备案:将签证单报送给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五、工程现场签证的内容1.签证事项:明确需要调整或增加的工程内容。
2.签证原因:说明导致签证发生的原因。
3.签证内容:详细描述签证事项的具体内容。
施工现场签证流程图

施工现场签证流程一、目的:为规现场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确保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合理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对合同和施工图外的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二、适用围:适用于本公司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现场签证。
三、现场签证操作要求(一)、根据市场、设计、现场进度、政府配套专业局要求等进行设计变更、调整或增加,向建设单位工程部发出工作确认单、设计变更要求,或工程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设计变更或调整而向施工方发出工作指令,同时应抄送工程监理。
所有设计变更均必须根据公司设计变更流程执行。
(二)、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工程部的指令或现场需要,填写《现场签证单》详细说明原因并附建设单位工程部指令单、图纸、施工方案、必须明确完成日期及对工期的影响,以及工程量计算估价书。
(三)、签证资料交工程监理审核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依据合同、技术资料、现场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签证围,若属于签证围则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到现场测算并签证预计发生的工程量,由施工方根据新测算的工程量重新估价后,作为结算资料备案。
(四)、预算员审核估价后报送建设单位工程部总工程师,由建设单位工程部门总工程师判断是否应给予签证,签证金额大于 1万元的应与公司总经理沟通,会签。
(五)、完成审批后,《现场签证审批单》原件及签证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保留在资料档案员处,并下发执行。
(六)、建设单位工程部主办人将审批完的《现场签证单》下发到施工单位后实施,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工程部应有监理及现场工程师根据签证容及签账实施方案监督跟进签证执行情况,若发现偏差应及时要求施工方调整。
(七)、实施后由施工单位附上工程量计算书、相关的图纸、设计变更及剖面图等资料(对土方签证、因设计变更引起的返工签证及其它隐蔽工程签证须附上现场照片)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总监审批后再报我方建设单位工程部。
(八)、建设单位工程部必须在施工单位完成签证工作容后三个工作日组织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工程量的复核,并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后报送建设单位工程部,建设单位工程部须在三个工作日审核完成。
施工单位工程签证的时间(3篇)

第1篇一、工程签证的提出时间1. 合同约定:根据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应在发现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或其他需要签证的事项后,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签证申请。
通常情况下,合同中会规定施工单位提出签证的期限,如5个工作日内。
2. 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设计变更或现场条件变化,施工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建设单位汇报,并提出工程签证申请。
如遇紧急情况,施工单位可先行口头汇报,并在事后补办书面签证。
二、建设单位审核时间1. 合同约定: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建设单位审核签证的时间,如3个工作日内。
施工单位应在约定时间内将签证申请提交给建设单位。
2. 实际操作: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尽量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签证申请,以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如遇特殊情况,建设单位可延长审核时间,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
三、监理单位审核时间1. 合同约定:合同中会规定监理单位审核签证的时间,如2个工作日内。
施工单位应在约定时间内将签证申请提交给监理单位。
2. 实际操作:监理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签证申请,并出具审核意见。
如遇特殊情况,监理单位可延长审核时间,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
四、签证签署时间1. 合同约定:合同中会规定签证签署的时间,如5个工作日内。
施工单位应在约定时间内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署签证。
2. 实际操作:施工单位应在签证审核通过后,尽快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署签证,以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五、签证变更时间1. 合同约定:合同中会规定签证变更的时间,如3个工作日内。
施工单位应在发现签证内容需变更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签证变更申请。
2. 实际操作: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签证变更申请,并出具审核意见。
施工单位应在签证变更审核通过后,尽快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署签证变更。
总之,施工单位在工程签证的时间管理上,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现场实际情况,确保签证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同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也应积极配合,共同推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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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签证流程
一、目的 :为规范现场签证的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确保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合理性,满足工程的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对合同和施工图外的工程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现场签证。
三、现场签证操作要求
(一)、根据市场、设计、现场进度、政府配套专业局要求等进行设计变更、调整或增加,向建设单位工程部发出工作确认单、设计变更要求,或工程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设计变更或调整而向施工方发出工作指令,同时应抄送工程监理.所有设计变更均必须根据公司设计变更流程执行。
(二)、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工程部的指令或现场需要,填写《现场签证单》详细说明原因并附建设单位工程部指令单、图纸、施工方案、必须明确完成日期及对工期的影响,以及工程量计算估价书.
(三)、签证资料交工程监理审核后,由建设单位工程部依据合同、技术资料、现场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属于签证范围,若属于签证范围则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员到现场测算并签证预计发生的工程量,由施工方根据新测算的工程量重新估价后,作为结算资料备案。
(四)、预算员审核估价后报送建设单位工程部总工程师,由建设单位工程部门总工程师判断是否应给予签证,签证金额大于 1万元的应与公司总经理沟通,会签。
(五)、完成审批后,《现场签证审批单》原件及签证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保留在资料档案员处,并下发执行。
(六)、建设单位工程部主办人将审批完的《现场签证单》下发到施工单位后实施,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工程部应有监理及现场工程师根据签证内容及签账实施方案监督跟进签证执行情况,若发现偏差应及时要求施工方调整。
(七)、实施后由施工单位附上工程量计算书、相关的图纸、设计变更及剖面图等资料(对土方签证、因设计变更引起的返工签证及其它隐蔽工程签证须附上现场照片)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总监审批后再报我方建设单位工程部。
(八)、建设单位工程部必须在施工单位完成签证工作内容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工程量的复核,并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后报送建设单位工程部,建设单位工程部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四、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因现场突发紧急情况,为了确保工程工期,按照紧急情况程序进行处理。
1、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现场施工人员,电话、传真现场签证审批程序是什么或通过 E—mail 方式征求总工程师同意后,由工程部现场施工人员签署并发放给施工单位执行。
2、未经过正常程序批准的文件为非正式文件,建设单位工程部现场施工人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正常程序执行。
五、常见现场签证的处理具体事项的操作要求:
1、雨污水管、化粪池和其它管网的挖填土方按设计图纸计算,因地质构造复杂需加深或雨季施工浸泡后需加深,须按设计变更程序申请签证,若遇特殊情况来不及按程序先变更后施工,则应预先申报,经确认后先施工后补办设计变更手续。
管网施工期间因塌方或抽水台班不予签证,如遇地下水或连续超过 12 小时下雨的抽水台班,预先申报予以签证.
2、地下室的土方回填,必须事先申报施工方案,按批准方案予以计量。
一般零星土方事先申报予以签证。
3、所有桩基的工程量确认按入土深度列表计量,桩基施工中需场地加固或平整所增加的工程量,需事先申报施工方案核准,再进行工程量签证。
因桩基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施工,施工错误造成短桩、长桩或因质量问题需地基梁板加强的其处理费用由原施工单位负责,不予签证。
4、施工措施费按施工组织设计及当地有关规定计取,一次包干使用,因施工单位考虑不周所需增加的措施费不予签证;地下室的穿墙螺杆、外墙防水施工所用的脚手架、钢筋马凳等不予签证;工程中因规范要求或安全要求而设置的楼梯防护栏、洞口边防护栏不予签证;塔吊基础在施工组织中予以考虑,不另签证。
5、施工范围内建筑物周围的安全防护棚、安全通道围护棚栏不予签证,但应公司要求在伸出施工场地外围必须设置的防护棚,以事先申报施工方案予以计量,不另行签证。
6、建筑物周围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引起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自行清运,费用自理;若施工单位未清运而由室外工程队伍清运的其费
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7、电线管、电视、电话、智能管内的穿铁线不予签证。
8、因施工单位识图不准或对图纸理解错误而造成的返工不予签证。
9、因专业队伍预埋不及时造成的事后返工不予签证.但因公司不及时,专业队伍进场晚,专业工程图纸与土建工程图纸相互矛盾造成的返工量,应预先申报予以签证。
10、遇不可抗拒因素,合同中明确由公司承担的工程量增减应预先申报予以签证.
11、因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材料丢失不予签证。
因他方原因造成成品损坏,由责任方承担损失,不予签证.
12、地下雨污水管网及管上回填因特殊原因需回填石粉或其它材料的需出具变更通知单,按变更通知单计量,不另签证;因特殊原因管线上需加井位或改变管线走向,需出具变更予以计量.
13、临时用工的签证,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原则上不予签证。
六、管理原则及要求
1、力求杜绝原则公司要求杜绝现场签证管理,但发生特殊情况并且
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加,可以现场签证。
2、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3、时间限制原则公司对现场签证及其预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过后补办的做法.
4、一事一单原则现场签证要求按“ 一事一单” 原则进行办理,避免重复计费和分拆签证。
5、一月一清原则每月月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但尚未确定最终审定价的现场签证的预算单,综合性地进行造价核对,并形成核对记录清单,作为结算资料备案。
6、原件结算原则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7、多级审核原则现场签证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过二级以上的审核.
8、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现场签证通知单都必须使用由建设单位规定的统一表格。
9、单项签证金额不超过 2 千元的不予考虑签证。
10、所有签证必须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总工程师审批,不论金额大小,若估算金额超过 1万元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11、由于销售引起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发生的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12、施工单位每月 25 日将本月(上月 21 日至本月 20 日)发生并已确认的现场签证单》与本月签证汇总表一起报送建设单位工程部(须在合同中明确)。
13、签证讨论会:建设单位工程部每月月底对现场签证进行逐项讨论总结,对能在当月与施工单位就费用达成一致的签证必须在当月完成费用确定。
对不能达成一致的或不方便达成一致的建设单位工程部应讨论其处理办法,并初步明确签证费用,同时对下月可能发生的签证内容进行预估。
14、建设单位工程部必须建立现场签证台帐,并且每月月底进行核对、备案.
15、现场签证单及其附件应一式五份,建设单位保存三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存一份。
17、合同中应明确现场签证单必须加盖建设单位工程部的项目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有效。
七、签证申报流程及期限
1、施工单位的全部签证应在签证前对建设单位进行申报,特别是隐蔽工程应在隐蔽覆盖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安排专门人员现场查勘、测量确认。
2、施工单位在签证工程完工后3天内提交完整的签证资料(包括签证记录,完善的签证依据或影像资料);监理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在3个工作日审核完毕,然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签证返还给监理、施工单位。
3、施工单位不按建设单位签证申报流程及时间期限进行签证申报,建设单位一律不予签证及结算,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