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栏杆规定
防护栏杆标准规范

防护栏杆标准规范
防护栏杆是指在街道、道路、铁路和马路上使用的围栏杆,它用来防止车辆或行人掉
入街道、道路、铁路或者马路的坑洞,以及有助于防止打砸马路的破坏行为。
此外,防护
栏杆还能够阻挡风暴、洪水、雪崩等自然极端事件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损坏程度。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防护栏杆应建于道路、街道周边,防止汽车或行人掉入公路或街道,以及防止打砸马路,抑制情绪。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有必要对防护栏杆做出具体规定,并结合现实环境把握好适当的尺寸。
《关于防护栏杆的技术标准》 (GB7719-87)规定防护栏杆的尺寸及其安装要求:
1、防护栏杆应有良好的防护效果。
栏杆受到其他物体的撞击时,不得易碎,动摇、
折断或机械形变明显,不能明显变形。
2、防护栏杆的上部栏杆应在至少460mm高;
3、防护栏杆应采用无毒、耐腐蚀、易清洁的材料制作该栏杆;
4、防护栏杆应能够阻止被车内乘客偷看或乘台女孩落地;
5、防护栏杆应能减少有害气体与外界的关系,并减少街道穿过两街之间的污染。
6、防护栏杆应安装在对应的地方,以确保安全性。
以上是针对防护栏杆的标准规范,为了保证安全,应当精心选择材料,依照上述规则
安装,确保质量,确保使用的安全性和便捷性。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一、关于栏杆概念的明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 )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0m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0mm;说明:阳台、外廊等临空处栏杆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体靠近栏杆时因重心外移而坠落。
据有关单位1980年对我国14个省人体测量结果:我国男子平均身高为1656.03mm,换算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是994mm,穿鞋子后的重心高度为994+20=1014mm,因此在国标《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中规定:“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得低于1050mm”,故本条规定24m以下临空高度(相当于低层、多层建筑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0mm,超过24m临空高度(相当于高层及中高层住宅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0mm,对于高层建筑,因高空俯视会有恐惧感,所以加高至1100mm。
注中说明当栏杆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220m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450mm的可踏部位,按正常人上踏步情况,人很容易踏上并站立眺望(不是攀登),此时,栏杆高度如从楼地面或屋面起算,则至栏杆扶手顶面高度会低于人的重心高度,很不安全,故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100mm高度内不宜留空;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110mm;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110mm。
二、护栏设计规范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
建筑工程防护栏杆设置要求

建筑工程防护栏杆设置要求一、民用建筑工程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栏杆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一)临空处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临空高度在24米及以上 (包括中高层住宅) 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米。
(二)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至栏杆扶手顶面的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米,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米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三)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米高度内不宜留空。
(四)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米。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米。
(五)、民用室内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米。
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米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米。
(六)、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栏板应平整、光滑和无突出物,带顶面距自动扶梯前缘、自动人行道踏板面或胶带面的垂直高度不应小于0.9米;扶手带外边至任何障碍物不应小于0.50米,否则应采取措施防止障碍物引起人员伤害。
(七)、住宅楼梯井净宽大于0.11米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二、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0米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三、托儿所、幼儿园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20米,内侧不应设有支撑。
四、中小学教学楼外廊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1.10米;室内栏杆(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0.90米,室外楼梯栏杆(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10米,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
五、临空的窗台高度不应低于0.80米(住宅窗台应为0.90米)。
窗台高度低于0.80米或住宅窗台低于0.90米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栏标准

安全防护栏标准国家对于安全防护栏杆高度,是有着强硬规定的。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当窗户到地面高度小于或者等于0.45米时,防护栏高度从窗台台面起至少应计划0.9米以上。
如果是飘窗,可开启的小窗户洞口距离地面少于0.9米时,窗洞口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等安全设施,并且防护高度自窗户台面起不能低于0.9米。
尤其是家中有小孩子的住宅,安装防护栏就更重要了,除了保证阳台良好的封闭性,同时不要在阳台或窗户附近放置床、桌椅或沙发等家具,以避免小孩子在攀爬时发生意外。
如果是低层的用户,也就是不超过24米的,防护栏的高度必须超过1.05米。
但是如果超过了24米以上的楼层,那么在进行安全防护栏高度修建的过程当中,必须在1.1米以上。
这样也就才能保证人们在进行防护栏使用时,不会出现很大的安全隐患。
防护栏设置要求规范如下:第一,采用钢管搭设全封闭防护栏杆的样式。
第二,临边防护的基坑采用的是钢管搭设,采用双道护栏(下道离地面高度是0.5米,上道离地面高度是1.1米),立柱预埋地面深度为50至70厘米,立柱露出地面高度是1.2米,立柱之间间距设置为2米,立柱与基坑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0.5米。
第三,基坑表面喷涂黄黑色塑粉,防护内测设置密目安全网,防护底部设置20厘米高踢脚板,并写有“严禁抛物,禁止跨越”的警示语。
第四,为了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防止排水沟泄水不及,特在基坑外侧设置排水沟,进行有组织排水,确保排水通畅。
第五,基坑周边应明确警示堆放的线材不得超越基坑边3米范围警戒线,基坑边警戒线内严禁堆放一切材料。
拓展资料:护栏常用钢材所制,如:不锈钢,圆钢管,方钢管或压型钢板,铁丝。
表面处理工艺:全自动静电粉末喷涂(即喷塑)或喷漆。
近年来也较流行铝合金材质的插接,组装式护栏。
护栏的立柱通过膨胀螺栓与地面固定。
通常安装于如物流通道两侧,生产设备周边,建筑墙角,门的两侧及货台边沿等等。
护栏规定-统一做法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一、关于栏杆概念的明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2 )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0m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0mm;当栏杆底部有宽度≥220mm,且高度≤450m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100mm高度内不宜留空;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110mm;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110mm。
二、护栏设计规范5 技术要求5.1.1 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水平扶手超过500㎜长时,其高度不宜低于1000㎜. 5.1.2 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050㎜,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0㎜.5.1.3 楼梯井宽度大于200㎜时,不宜选用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垂直杆件之间净空不应大于110㎜.5.1.4 栏杆、扶手上下或平面转接时,宜保持衔接。
5.3.1 栏杆、扶手与梯段安装完毕后,其结构承载能力应能随受GBJ9规定的水平荷载0.5Kn/m,最大允许挠度值不应超过h/100(h为扶手高度).5.4.2 产品表面应光洁,不应有毛刺、焊渣及明显锤痕等外观缺陷。
5.4.3 栏杆的装饰件切割部位,必须锉平磨光,边角保持整齐,不得留下切割痕迹.5.4.4 栏杆、扶手直线部位应调直,曲线部位应保持流畅光滑,花型一致.5.4.5 金属栏杆、扶手在涂防锈漆前,应清除锈蚀、油污。
临时防护栏杆规定

临时防护栏杆规定临时防护栏杆是指在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城市维修等需要设置临时防护栏杆的场所所使用的栏杆,它的存在可以有效地防止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确保工人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为了规范临时防护栏杆的设置和使用,一般会有以下规定:1. 栏杆高度:一般来说,临时防护栏杆的高度应该在1米到1.2米之间,这样可以起到有效地防护作用。
太低的栏杆容易被人轻易越过,而太高的栏杆则会给过往行人造成困扰。
2. 材质和强度:临时防护栏杆的材质应该符合安全要求,一般采用钢管、铁管、铝合金等材质。
此外,材料的强度也需要满足相应的标准,以确保栏杆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栏杆间距:临时防护栏杆的间距应该符合规定,以免过小的间距导致行人被困住或穿过。
一般来说,栏杆间距应该小于10cm,以避免小孩子或宠物的掉落。
4. 设置标识牌:临时防护栏杆的设置位置需要在周围设置明显的标识牌,以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标识牌可以标明禁止通行、危险区域、出入口等必要的信息。
5. 固定稳固:临时防护栏杆的固定方式需要牢固可靠,以防止栏杆倒塌或被人撞击后脱离固定。
可以采用地锚、水泥、铁钉等方式进行固定。
6. 拆卸方便:临时防护栏杆在使用完毕后需要方便拆卸,以便后续施工或维修。
可以采用螺丝连接方式,或者预制钢板、铝板等材料,便于解体和拆卸。
7. 定期检查维护:临时防护栏杆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同时,还需要保持栏杆的清洁,避免积存杂物影响使用效果。
总之,临时防护栏杆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只有合理设置临时防护栏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才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顺利进行。
栏杆的标准

栏杆的标准一、一般规定1.建筑防护栏杆应进行结构设计。
2.建筑防护栏杆构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稳定性的要求。
3.建筑防护栏杆各部位的构造应避免对人体产生伤害,且应便于清洁、维护、更换。
4.建筑防护栏杆宜采用装配式,宜减少施工现场的焊接接头。
5.金属构件的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锈钢管立柱的壁厚不应小于 2.0mm,不锈钢单板立柱的厚度不应小于8.0mm,不锈钢双板立柱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不锈钢管扶手的壁厚不应小于1.5mm;(2)镀锌钢管立柱的壁厚不应小于 3.0mm,镀锌钢单板立柱的厚度不应小于8.0mm,镀锌钢双板立柱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镀锌钢管扶手的壁厚不应小于2.0mm;(3)铝合金管立柱的壁厚不应小于 3.0mm,铝合金单板立柱的厚度不应小于10.0mm,铝合金双板立柱的厚度不应小于8.0mm,铝合金管扶手的壁厚不应小于2.0mm。
6.玻璃栏板上不宜雕刻花纹。
7.玻璃栏板应考虑施工误差、温度、应力集中等对玻璃的影响。
采用点支承结构时,玻璃栏板驳接头与玻璃之间应设置弹性材料的衬垫和衬套,衬垫和衬套的厚度不宜小于1mm,且连接部位应可调节。
8.玻璃栏板采用两边支承时,玻璃嵌入量不应小于15mm;采用四边支承时,玻璃嵌入量不应小于12mm。
9.室外金属防护栏杆应进行防雷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二、建筑设计1.建筑防护栏杆的防护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临空部位栏杆的防护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的相关规定;(2)窗台的防护高度,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及供少年儿童独自活动的场所不应低于0.90m,其余建筑不应低于0.80m;(3)住宅凸窗的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窗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窗洞口处的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
2.建筑防护栏杆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高层公共建筑的临空防护栏杆宜设实体栏板或半实体栏板;(2)阳台防护栏杆宜有栏板,7层及7层以上的住宅和严寒、寒冷地区住宅阳台的防护栏杆宜采用实体栏板;(3)楼梯防护栏杆应设有扶手;(4)窗的防护栏杆宜贴窗布置,且不应影响可开启窗扇的正常使用。
建筑工程防护栏杆设置要求

建筑工程防护栏杆设置要求一、民用建筑工程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栏杆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一)临空处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米;临空高度在24米及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 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米。
(二)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的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米,且高度低于或等于米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三)栏杆离楼面或屋面米高度内不宜留空。
(四)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米。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米。
(五)、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米。
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米时,其高度不应小于米。
(六)、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栏板应平整、光滑和无突出物,扶手带顶面距自动扶梯前缘、自动人行道踏板面或胶带面的垂直高度不应小于米;扶手带外边至任何障碍物不应小于米,否则应采取措施防止障碍物引起人员伤害。
(七)、住宅工程楼梯井净宽大于米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二、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米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三、托儿所、幼儿园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低于米,内侧不应设有支撑。
四、中小学教学楼外廊栏杆(栏板)的高度,不应低于米;室内楼梯栏杆(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米,室外楼梯栏杆(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米,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
五、临空的窗台高度不应低于米(住宅窗台应为米)。
窗台高度低于米或住宅窗台低于米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六、低于规定要求的窗台(以下称低窗台),应采取护栏或在窗下部设置相当于栏杆高度的固定窗作为防护措施。
作为防护措施的固定窗应采用夹层玻璃,其厚度不得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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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方面国家有强制规定,比方:"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第4.2.4条: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栏杆应以巩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标准规定的水平荷载;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05m,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20m;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应留空;四、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标准"中第3.7.4条: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标准"中第6.3.5条:室内楼梯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900mm。
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100mm。
楼梯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
"住宅设计标准"中第3.7.3条: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以上都是强制条款,必须执行,否则工程就不能验收,更谈不上合格啦。
这样的有关条款还有很多,满足这些根本就够啦。
栏杆高度一般是按人的站立面算起,不考虑登高面。
登高面上安装时,应调整安装位置,以不利于攀趴。
么是公称直径"
公称通径是管路系统中所有管路附件用数字表示的尺寸,公称通径是供参考用的一个方便的圆整数,与加工尺寸仅呈不严格的关系。
公称通径用字母"DN〞后面紧跟一个数字标志。
公称通径(nominal diameter),又称平均外径(mean outside diameter)。
这是缘自金属管的管璧很薄,管外径与管内径相差无几,所以取管的外径与管的内径之平均值当作管径称呼。
DN是公称通径,公称通径(或叫公称直径),就是各种管子与管路附件的通用口径。
同一公称直径的管子与管路附件均能相互连接,具有互换性.它不是实际意义上的管道外径或内径,虽然其数值跟管道内径较为接近或相等;
为了使管子、管件连接尺寸统一,采用公称直径〔也称公称口径、公称通径)。
例如焊接钢管按厚度可分为薄壁钢管、普通钢管和加厚钢管。
其公称直径不是外径,也不是内径,而是近似普通钢管内径的一个名义尺寸。
每一公称直径,对应一个外径,其内径数值随厚度不同而不同。
公称直径可用公制mm表示,也可用英制in表示。
管路附件也用公称直径表示,意义同有缝管。
钢筋的规格用公称直径〔也称计算直径,旧标准曾叫型号〕的毫米数表示。
公称直径与钢筋直径〔即钢筋基圆直径+横肋高度〕不相等,它等于公称横截面相等的光圆钢筋的直径。
在实际工作中,钢筋的公称直径可以这样来判定:直径30mm 以下的钢筋,将其内径取为整数,即为公称直径,例如内径为11.5mm的钢筋,其公称直径为12mm;直径30mm以上的钢筋,将其内径取为整数后再加1,即为公称直径,例如内径国38.7mm的钢筋,其公称直径为38.7→39+1=40〔mm〕;如果内径就是整数,直接加1即为公称直径,例如内径为31.0mm的钢筋,其公
称直径为32mm。
带肋钢筋采用月牙肋外表形状
公称直径范围及推荐直径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6mm~50mm,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6、8、10、12、16、20、25、32、40和50mm.
从下面的表中可以清晰的看出以上算法的具体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