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及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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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符合区域、流域、城镇规划。
2)是否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的可研报告、初步设 计。 3)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意见。
4)如与上述文件不符,重大变化应有相应的批准文件, 较大变化应阐明原因、依据,并对更改内容加以说明。 5)设计单位是否满足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
1.2.2 施工图技术性审查主要内容:
5.1.3条:(强条) “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应 有确切的水文地质资料,取水量必须小于允许开采量,严 禁盲目开采。地下水开采后,不引起水位持续下降、水质 恶化及地面沉降。”
5.1.4条:“用地表水作为城市供水水源时,其设计枯 水流量的保证率,应根据城市规模和工业大用户的重要性 选定,一般可采用90%~97%。”
5.1.5条:“确定水源、取水点和取水量等,应取得有关部门的 同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卫生防护应符合有关现行标准、规范的规 定。” 常见问题:缺少水资源评价报告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依据。 2.5.2 地下水取水构筑物:略 2.5.3 地表水取水构筑物: 5.3.6条:(强条)“江河取水构筑物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市 防洪标准,其设计洪水重现期不得低于100年。水库取水构筑物的 防洪标准应与水库大坝等主要建筑物的防洪标准相同,并应采用设 计和校核两级标准。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应采用90%~99%。” 其它内容,略。 常见问题:缺少相应的防洪标准说明。
1)、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 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2004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 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由于送审的各项工程的建设规模、项目内容和建设条 件相差悬殊,在执行该项规定时应按照关于设计质量的可 信性、可实施性目标,在设计深度和内容繁简上结合实际 情况加以把握。
其一、可信性目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及常见问题
管网部分 齐立新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1月
一、市政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图 审查工作的总体要求
二、给水工程审查的要点及常 见问题(管网)
三、排水工程审查的要点及常 见问题(管网)
一、 市政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图 审查工作的总体要求
缺少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如: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水资源评价报告、工程地 质勘察报告等依据文件。 2.3.2 设计文件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 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
常见问题: 工程设计方案与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发生重大更改, 却没有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甚至无必要的设计说明。
4.0.1~4条:略
4.0.5条:(强条)“消防用水量、水压及延续时间等 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等设计防火规 范执行。” 4.0.6~9条:略
2.5 取水工程设计相关规范和常见问题:
2.5.1 水源选择:
5.1.1条:(强条)“水源选择前,必须进行水资源的 勘察。”
地形测量、水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勘察资料的 内容、深度、规范性、有效性及权威性应满足设计需要。 设计计算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采用可靠的工艺、设备、材料。采用新工艺、设备和 材料应经过权威部门的鉴定或论证。
其二、可实施性目标:
施工图中的说明、图示、标注等能满足工程定位、开 挖、回填、混凝土浇筑、设备、管道安装的需要。 提供的设备型号、管材种类、规格、强度等级明确, 能满足采购和工程质量检验需要。 设计内容满足工程招标、工程量计量的需要。 设计表达正确、清晰,不引起误解,不得遗留重大施 工随意性。 符合工程实际,满足工程施工、操作要求。
二、给水工程审查的要点及常 见问题(管网部分)
2.1 市政给水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主要范围包括:
城市及工业区给水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工程、 净水厂工程以及给水加压站等其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文件。 城市及工业区中水回用工程、直饮水工程等也属 于市政给水工程范畴,相关工程内容在逐年增加。 居住小区室外给水工程执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规范》,属建筑施工图审查范围。但一些大型居住区, 属于城市居住组团性质,其给水工程涉及城市规划道 路、管网的部分,应纳入市政给水工程施工图审查范 围。 建设厅已安排专家就建筑给排水施工图审查内容 进行了培训,本次不再重复。
2.6 泵站工程设计相关规范和常见问题:
2.6.1 水泵选型:
6.1.1条:“工作水泵的型号及台数应根据„„水量变 化、水压要求„„,综合考虑确定„„型号不宜过多,电 压宜一致。”
6.1.2条:“水泵的选择应符合节能要求。当供水水量 和水压变化较大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机组调速、 更换叶轮、调节叶片角度等措施。” 6.1.3条:“泵房一般宜设1~2台备用水泵。备用水泵 型号宜与工作水泵中的大泵一致。”
源自文库 前言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4号》对施工图审 查的要求,2003年1月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 展司发布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 山东省建设厅2009年发布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目前建设部正编制通过新一轮 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2.4 给水工程总体设计相关规范和常见问题:
2.4.1 规范适用范围。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及工业区永久性 的给水工程设计。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居住小区、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亦适 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排水和厂房屋面雨水排水设计。
2.3.4图纸绘制、签署是否符合规定。
常见问题: ⑴ 设计文件未按照规定要求盖章,或设计单位不满足 设计资质要求。 ⑵ 设计、校对、审核签署不完整,或者不满足注册师 执业资格的要求。 ⑶ 图纸装订混乱,缺少工程编号、图纸编号混乱等, 不便于图纸使用和图档管理。
⑷ 图纸绘制不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及《建 筑制图标准》的规定,特别是图幅、线型、标注、图例等 使用不规范。
2.2 市政给水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主要依据:
*《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09)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2004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10)
2.3.5 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常见问题: ⑴ 水源防护、材料药剂选用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会 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的影响。 ⑵ 水厂生产废水、泥渣和生活污水的排放不符合国家 排放标准的规定和环境部门的要求。 ⑶ 设计依据采用失效的标准、规范。 ⑷ 使用国家颁布废止的结构构件、材料。 ⑸ 违反规定指定设备生产厂家。
2.4.4 关于近、远期结合的有关规定:
1.0.6条:“给水工程„„近期设计年限宜采用5~10 年,远期规划设计年限宜采用10~20年” 2.4.5 关于合理设计年限的规定: 1.0.7条: “给水工程中构筑物的合理设计使用年限 一般为50年,管道及专用设备的合理设计使用年限宜按材 质和产品更新周期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2.4.6 关于供水水质的规定: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6)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工业区和居住 区的永久性的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以下重点介绍《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其中涉及强条22 条。
2.4.2 给水工程设计与规划的关系: 1.0.3条:“给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和 给水专业规划为主要依据,水源选择、净水厂位置、输配 水管线路等的确定应符合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 2.2.3 节约水资源、土地、节约能耗等要求:
3)重要设计质量特征要求: 其一、功能性目标:
①设计的工程能够提供、容纳、处理、输送或者排泄规 定的水量,满足特定的水压、水质标准和使用要求。 ②不遗漏需要的用水点和排水点。
③使用、维修方便。 ④是否符合公众利益,比如占地、节能、环保等有关要 求。
其二、安全性目标: ①结构设计或选用的设备、材料强度、质量等级满足工 程需要。 ②满足防洪、抗震、防火、防毒、防雷、防冻、防腐蚀 等安全性目标。 ③满足人身安全防护、公共卫生安全等安全性目标。
1.1 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审查的资料:
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2、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和测绘成果; 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 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2 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
1.2.1 施工图政策性审查:
⑶ 厂区总平面图缺少建构筑物座标、定位尺寸。
⑷ 地形起伏较大的厂区缺少厂区竖向设计图,和土方 平衡数量表。水力流程布置和厂区竖向设计不合理。 ⑸ 缺少主要设备材料表,或设备材料表不完整,不能 满足设备招标、采购要求。
⑹ 缺少必要的大样图,所引用的标准图图号不全或者 为失效版本。
⑺厂区总图缺少道路、排水、暖通、路灯等相关专业设 计内容。 ⑻ 缺少工艺、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2002)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3) * 给排水工程相关标准图集 * 抗震、结构等其它相关标准、规范 * 该工程有关可研、初设等文件
2.3 设计文件的总体要求和常见问题:
2.3.1 报审文件材料是否完整齐备。 常见问题:
3.0.8: “(强条)生活用水的给水系统,其供水水
质必须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专用的工
业用水给水系统,其水质标准应根据用户的要求确定。”
2.4.7 关于供水水压的规定:
3.0.9条: “当按直接供水的建筑层数确定给水管网水 压时,其用户接管处的最小服务水头,一层为10m,二层 为12m,二层以上每增加一层增加4m。” 2.4.8 关于设计水量的规定:
1.0.4条:“给水工程设计应从全局出发考虑水资源的 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正确处理 各种用水的关系,符合建设节水型城镇的要求。” 1.0.5条:“给水工程设计应贯彻节约用地原则和土地 资源的合理利用。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城市给水工程项 目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 1.0.8条: “给水工程设计应„„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供水水质,保证 供水安全,优化运行管理,节约能耗和资源„„”
6.1.7条:“ 泵房设计宜进行停泵水锤计算,当停泵 水锤压力值超过管道试验压力值时,必须采取消除水锤 的措施。” 6.1.8条:“使用潜水泵时,应遵循下列规定: 1 水泵应常年运行在高效率区; 2 在最高与最低水位时,水泵仍能安全、稳定运行; 3 所配用电机电压等级宜为低压; 4 应有防止电缆碰撞、磨擦的措施; 5 潜水泵不宜直接设置于过滤后的清水中。” 《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 9.1.1.3条:“由多泥沙水源取水时,应计入泥沙含量、 粒径对水泵性能的影响;水源介质有腐蚀性时,水泵叶 轮及过流部件应有防腐蚀措施。” 常见问题:水泵选型不合理,如数量过多及扬程过高。
2.3.3 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深度要求。
常见问题: 设计图纸不完整。特别是在设计总说明、总图设计方 面差距较大。
具体问题有: ⑴ 缺少设计说明,或者设计说明过于简单。在设计总 说明中缺少工程概况、各单体主要工艺参数、分期建设具 体安排、施工注意事项等有关内容。不便于施工、管理各 部门阅图、审图,不便于各专业衔接,直接影响后续的施 工、管理各项工作。 ⑵ 管道或厂区总平面图缺少现状地形图(地形图不应 淡化处理),或者地形图比例尺过小,不满足施工图设计 要求。造成管道或厂区定位不准确,与周边建筑、道路等 地物关系不明确,厂区竖向设计不合理等问题。
2)是否满足标准、规范要求: ①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须严格执行,不得违反。作为审查重点, 不得错审、漏审。 ②设计中不得采用已作废的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图 集和规范、标准。
关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采用:
行业、地方标准执行时间早于国家标准,或低于国家标 准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的, 执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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