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八大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ppt
0、八大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5 动火作业
5.2.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 %。
5.2.7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 体;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5 动火作业
5.2 作业基本要求
5.2.1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 有效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5.2.2 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 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 应采取隔离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0871-22014-07-24发布
2014-07-24发布
2015-06-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 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 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 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 要求。
检修中动火
进入受限空间
5.3 特殊动火作业要求
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5.2规定 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 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b)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 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 队到现场监护; c)动火点所在生产车间(分厂) 应预先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 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 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d)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 e)应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
注:企业应划定固定动火区及禁 火区。
GB30871-2014动火作业规范解读ppt课件

二、动火作业的主要风险
2.1火灾与爆炸
2.1.1系统未隔离; 2.1.2未彻底清洗置换,易燃易爆介质 吸附在填料或内构件上,作业过程缓 慢挥发或与高温释放; 2.1.3设备内部采用易燃的填料或内构 件; 2.1.4作业影响区内交叉作业,如采样、 吹扫等; 2.1.5周围存在含油污水井、地漏等, 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封堵; 2.1.6作业机具存在缺陷或使用不当, 引起电气火灾或乙炔气瓶泄漏、爆炸 等。
一、动火作业的基本概念
2动火作业分级管理
2.2洛阳分公司(根据作业区域风险和企业实际进行 了细化) 2.2.1特级用火作业: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 设备、管线用火;当日20时至次日8时期间的一级用 火;在运行的可燃气体、液化烃、甲B类(原油、汽 油、石脑油、苯、甲苯、溶剂油等)液体罐区防火 堤内用火。 2.2.2一级动火作业:正在运行的易燃易爆或有毒有 害工艺生产装置区用火;煤油、柴油等乙类和丙类 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用火;液化烃罐区防火堤外 15米以内用火;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充装 站内用火作业;
一、动火作业的基本概念
5 三不用火 洛阳分公司对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
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 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 不用火。
二、动火作业的主要风险
——火灾与爆炸 ——灼烫 ——机械伤害 ——中毒或窒息(介质等) ——紫外线及红外线辐射 ——触电 ——噪声伤害 ——其他
一、动火作业的基本概念
2动火作业分级管理 2.1.3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出 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 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2.1.4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 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 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 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 大小,经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 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完整版)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2014-07-24发布 2015-06-01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涉及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11 安全帽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386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T 4200 高温作业分级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6095 安全带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 26357 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DL 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JB∕T 450 锻造角式高压高压阀门技术条件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特殊作业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时3.2 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3.3 易燃易爆场所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4 受限空间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GB30871-2014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1]外文名Safety code of special work in chemical manufactory 标准编号GB:30871-2014ICS13.1发布单位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4日实施时间2015年06月01日标准状态现行目录47.11吊装作业48.▪作业分级49.▪作业要求50.12临时用电作业51.13动土作业52.14断路作业53.15附录(资料性附录)54.▪附录A55.▪附录B56.16参考文献目次编辑•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基本要求•5 动火作业•6 受限空间作业•7 盲板抽堵作业•8 高处作业•9 吊装作业•10 临时用电作业•11 动土作业•12 断路作业•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安全作业证的样式•附录B(资料性附录) 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参考文献前言编辑本标准第4 章、5.2、5.3、5.4、第6 章、第7 章、8.2、9.2、第10 章、第11 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
适用范围编辑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涉及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规范性引用文件编辑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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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培训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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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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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 言......................................................................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 .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 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 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6.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 撤离作业现场。
7. 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 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 装置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 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 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8.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石, 并恢复地面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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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作业
1.在运行的生产装 置、罐区和具有火 灾爆炸危险场所内 不应接临时电源, 确需时应对周围环 境进行可燃气体检 测分析,分析结果 应符合5.4.2要求。
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
的综合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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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 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 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 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 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 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 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 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培训ppt

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2.3受限空间作业要求 2.3.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 称《作业证》)。
2.3.2安全隔绝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闭阀门 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受限空间 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培训
现行规范:八大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特殊作业定义
是指当生产任务紧急或特殊,且不适合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 规程,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事故后果严 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的活动。
危险作业
即:生产单位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
1.3.4凡处于GB 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 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 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1.3.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 施。 1.3.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设备 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
1.3.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1.3.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 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3.3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 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 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 需动火作业时按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进行。
八大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国 家 标 准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 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2014-7-24发布 2015-6-1实施山东海明化工3.18较大爆炸事故事故经过:2015年3月18日,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双氧水装置氢化塔发生爆炸,造成现场4名人员死亡、2人受伤。
事故案例事故案例事故直接原因:氢化塔底塔与其他装置相连的3条管道(进料、出料和氢气尾气),只有进料口和出料口处加装了盲板进行隔离,氢气尾气管道没有加装盲板,与上塔和中塔的氢气尾气管道相连通,致使氢气进入塔体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海明公司有关人员与催化剂生产厂家技术人员没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违规进入塔体内实施作业,产生点火源引起爆炸。
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1.31”较大爆炸事故事故经过:2015年1月31日上午7时55分,临沂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焦化装置化产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导致4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6万元。
事故案例事故教训:检维修安全管理存在缺陷,管理制度针对性不强,作业方案不具体,未包括煤气吹扫、煤气含量检测分析、作业安全监护等内容,对检维修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没有进行安全交底等;作业前未对终冷器内煤气吹扫置换情况进行气体成分检测化验分析,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作业许可证的会签、审批和管理;作业人员对焦炉煤气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违规采用非防爆工(器)具进行检维修作业。
事故直接原因:企业严重违反作业规程,没有采取有效的隔绝、置换措施,致使终冷器内进入煤气形成爆炸性气体,遇点火源引发化学爆炸。
事故案例事故案例事故经过:2015年2月8日,冠县新瑞实业有限公司醪塔内发生闪爆事故事故案例•2015年1月下旬,新瑞实业有限公司全面停产检维修。
•2月7日14时,该公司组织对精馏装置进行蒸空水洗操作,然后分别用碱水和清水清洗后,停汽、停水、泄压至23时,拆除人孔保持通风状态。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解读

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具有法规性质的技术性规范,《化学品 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是法律的 组成部分。
——企业必须自觉落实《规范》要求,保证安全生产 ——政府安监部门必须做到依此《规范》严格监管
二、标准总览和要点提示
(一)标准概况
前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动火作业 6 受限空间作业 7 盲板抽堵作业 8 高处作业
一切事故源于能量的非正常释放、非正常转移 能量是物质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能量本身决定危险的大小 源头上要控制物质能量数量和状态,以减少危险 能量安全是风险管控的前提
丁二烯储罐排水
断开的管线
断开的焊口
断开口焊接缺陷
(四)术语解释
4.受限空间 confined space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
(三)国家标准
《标准》包括以下八项特殊作业: 动火 进入受限空间(替代设备内作业) 盲板抽堵 高处作业 吊装 临时用电(增加) 动土 断路
“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法治,成为今年安全 生产月的关键词。6月1日,《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 全规范》(GB 30871—2014)的正式实施,正是对这个主 题的最好呼应。
第4章 基本要求 第5.2条 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第5.3条 特殊动火作业要求
第5.4条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第6章 受限空间作业 第7章 盲板抽堵作业 第8.2条 高处作业要求 第9.2条 吊装作业要求 第10章 临时用电作业 第11章 动土作业
(三)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 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 路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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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3.5 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6 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
3.7 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8 坠落基准面: 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3.9 坠落高度 作业高度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
3 术语和定义
•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殊作业: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
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 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时。
3.2 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
4 基本要求
4.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 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 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c)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 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 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d)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e)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 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 器和电源开关。 4.5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 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 注:职业禁忌症依据GBZ∕T157-2009。
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3.3 易燃易爆场所: 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4 受限空间: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
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 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0871-22014-07-24发布
2014-07-24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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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 备检修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 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 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的安全 要求。
检修中动火
进入受限空间
两用施工升降机 •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 DL 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
分) ◦ JB∕T 450 锻造角式高压高压阀门技术条件 ◦ 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0 异温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环境温
度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及以上。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11 带电高处作业: 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
修的高处作业。 3.12 吊装作业
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 常交通的作业。
4 基本要求
4.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 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 措施; c)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e)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3 作业前,生产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 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进入受限空间 等作业安全要求; 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c)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d)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e)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f)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 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13 临时用电:
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3.14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 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3.15 断路作业: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 备检修中涉及的动火作业、受 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 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 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盲板抽堵
安全要求
高处作业
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 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4 基本要求
4.6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同一作业涉及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的两 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 手续。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作业审批手续的相关内容参见附录A和附录B。
• GB 2811 安全帽 •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 GB 386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 GB∕T 4200 高温作业分级 •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 GB 6095 安全带 •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
范 • GB 26357 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