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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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实现本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有效实施,确保特殊作业过程符合有关安全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本站实际,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加油站涉及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特殊作业管理和作业票证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1、特殊作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扣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作业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可能造成危害或损毁的作业。

2、动火作业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注:包括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进行的作业。

3、受限空间进出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场所。

注:包括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管沟或其他封闭、半封闪场所。

4、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5、盲板抽堵作业在设备、管道上安装或拆卸盲板的作业。

6、高处作业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注:坠落基准面是指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7、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8、临时用电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9、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0、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四、职责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审核外来作业单位及人员的资质并申请特殊作业票证。

2、站长负责对特殊作业票进行审批。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的风险分析,安全措施的制定及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的落实。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防止加油站在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中发生事故而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在站内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管理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站区内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3 职责与基本要求加油站经理负责对各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票证的填写并严格监督执行。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加油站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的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具体作业的实际需要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措施、防护用品使用注意事项及逃生自救等方便的安全教育培训。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加油站经理应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安全应急器材的准备等事前准备工作。

进入现场作业的人员应该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等防护用品,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加相关作业。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本加油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所有特殊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1. 油品加注作业;2. 油品卸车作业;3. 油品泵送作业;4. 油品储存作业;5. 油品调合作业;6. 灭火器材维护作业;7. 油气排放作业;8. 其他特殊作业。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加油站站长负责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对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特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特殊作业安全培训、监督特殊作业安全操作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4. 所有员工对本岗位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特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 油品加注作业(1)加注前,应检查加油机、油罐、油枪等设备是否完好,油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加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油品泄漏。

(3)加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油枪,清理现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2. 油品卸车作业(1)卸车前,应检查卸油槽、卸油管、油罐等设备是否完好,油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卸车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油品泄漏。

(3)卸车完毕后,应及时关闭卸油管,清理现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 油品泵送作业(1)泵送前,应检查泵送设备、油罐、管道等设备是否完好,油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泵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油品泄漏。

(3)泵送完毕后,应及时关闭泵送设备,清理现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4. 油品储存作业(1)储存前,应检查油罐、油泵、阀门等设备是否完好,油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储存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油品泄漏。

(3)储存完毕后,应及时关闭阀门,清理现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为了防止加油站在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中发生事故,本制度规定了在站内进行这些作业的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管理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站区内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引用标准包括《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和《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加油站经理负责对各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票证的填写并严格监督执行。

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加油站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具体作业的实际需要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措施、防护用品使用注意事项及逃生自救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

加油站经理应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安全应急器材的准备等事前准备工作。

进入现场作业的人员应该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等防护用品,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加相关作业。

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相关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3.8完成作业后,作业人员应立即恢复拆除的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及时撤离作业工具,并清理作业现场。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适用于站区内固定动火区以外的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加油站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加油站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加油站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加油站高处作业的安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作业效率和质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油站高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高架设备作业、危险物品搬运、装卸货物等。

第三条所有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参加由企业组织的有关高处作业安全培训,并且持有经过培训的证书。

第四条所有深夜作业或特殊作业,必须由加油站安全主管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加油站高处作业必须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加油站负责人是加油站高处作业的首要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监督高处作业。

必须确保作业人员持有有效的作业证书,并且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装备的完好。

第七条加油站安全主管负责制定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计划,并监督执行。

对高处作业的风险评估、安全控制、人员培训等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八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计划、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九条加油站的其他工作人员,如加油站管理员、安保人员等,必须加强对高处作业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章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条加油站必须定期组织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的危险性、安全操作规程、急救知识等。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规定的高处作业安全培训,并通过培训后方可持证作业。

第十二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加油站组织的安全演练和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加油站的高处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并报批加油站负责人和安全主管。

作业计划必须包含作业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风险评估等。

第十四条加油站高处作业时必须严格落实上岗前检查的制度,确保作业设备和设施的完好,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良好。

第十五条加油站高处作业时必须配置足够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带、安全网、护栏等,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加油站特殊作业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加油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所有特殊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动火作业、高空作业、受限空间作业、起重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严格遵守,确保特殊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第七条特殊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动火作业:1. 动火作业前,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地点、责任人等。

2. 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 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火星等危险因素。

第九条高空作业:1. 高空作业前,应办理高空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地点、责任人等。

2. 高空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3.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4. 高空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条受限空间作业:1.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地点、责任人等。

2. 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毒面具、防护服等防护用品。

4. 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应立即通风换气,确保空气质量。

第十一条起重作业:1. 起重作业前,应办理起重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地点、责任人等。

2. 起重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4. 起重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检查设备,确保安全。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加油站特殊作业的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特殊作业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储油区、油罐车辆进出等工作。

二、工作责任1.加油站负责人对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要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的相关安全规定,确保作业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2.加油站负责人要制定明确的工作安排和作业指导,指定专人负责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三、作业前期准备1.加油站负责人要组织开展特殊作业的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控制措施,明确作业流程和工作标准。

2.加油站负责人要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特殊作业所需的设备、材料和人员到位,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加油站负责人要制定特殊作业的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设备的准备。

四、作业前安全检查1.作业前一小时,特殊作业负责人应组织全部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2.特殊作业负责人要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醒他们注意作业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强调遵守安全规定,严禁酒后作业。

3.特殊作业负责人应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完好,如安全护栏、防护网等,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设施。

五、作业过程安全管理1.特殊作业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作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技术合格、操作规范。

2.特殊作业负责人要指定责任人,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人员按照安全措施操作,禁止违章操作。

3.特殊作业负责人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4.特殊作业负责人要建立作业记录和事故隐患登记簿,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复核,及时查找和排除安全隐患。

5.特殊作业负责人要做好现场安全监控和警示标识,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警示和监控措施到位。

六、事故应急处置1.发生特殊作业事故的,特殊作业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并报告加油站负责人和上级领导,按照预案指导进行相应处置措施。

加油站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加油站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加油站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 介绍加油站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加油站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适用于加油站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派、培训、操作、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的管理。

2. 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加油站进行与常规作业不同、具有一定危险性和特殊技能要求的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储油罐清洁工、油罐检修工、高空作业工、焊接工等。

3. 选派与培训3.1 选派加油站应根据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需求,确定特种作业人员的人数和岗位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派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定,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

3.2 培训加油站应组织定期的培训活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和知识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操作技能、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4. 操作规程加油站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安全和效率。

操作规程应包括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作业过程的要求、作业后的清理和检查等内容。

4.1 作业前准备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作业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准备所需物资和劳动保护用品、制定作业计划等。

4.2 作业过程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注意作业安全和环境保护。

作业过程要求应包括但不限于操作步骤、注意事项、防护措施等。

4.3 作业后清理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结束后应进行清理和检查工作,确保作业设备的安全和可靠。

清理和检查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清理作业现场、检查设备是否完好、记录作业情况等。

5. 安全措施为保障加油站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加油站应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安全培训和教育•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和标识•灭火器材和应急设施的配备和维护6. 应急预案加油站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在突发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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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防止加油站在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中发生事故而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在站内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管理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站区内进行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作业、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标准《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GB 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3 职责与基本要求3.1加油站经理负责对各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票证的填写并严格监督执行。

3.3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加油站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的作业现场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4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具体作业的实际需要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措施、防护用品使用注意事项及逃生自救等方便的安全教育培训。

3.5进行各种特殊作业前,加油站经理应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安全应急器材的准备等事前准备工作。

3.6进入现场作业的人员应该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等防护用品,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加相关作业。

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3.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相关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3.8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及时恢复作业时拆除的相关安全设施的安全使用功能,将作业工具及时撤离现场,并将作业现场清理干净。

4 动火作业本动火作业管理制度适用于站区内固定动火区以外的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4.1 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储油罐区、加油机、输油管线、润滑油库房等部位上的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1.5加油站停业,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分公司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2 安全要求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3动火点周围或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对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露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6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要求。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8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且乙炔瓶必须安装阻火器,且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9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2动火作业前,加油站应通知分公司主管部门,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4.3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油罐、加油机、输油管线、阴井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4.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等级划分《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一式三联联,由审批人、动火人和分公司直线业务部门各持一份存查,保存期限至少为 1 年。

2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安全员初审签字,经站经理签字后,报分公司直线业务部门审批。

安全员初审签字,经站经理签字后,报分公司直线业务部门审批。

站经理终审批准。

4.5职责要求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负责取样交给化验人员分析,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

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领导报告。

动火人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

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

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

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站经理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

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4.5.6站经理、安全员、动火人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动火期间,安全员在现场监护。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4.2要求。

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本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适用于站区内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的安全管理。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5.1安全要求,其中硫化氢不大于10mg/m3,一氧化碳不大于30mg/m3。

小于爆炸下限的10%。

应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min。

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 30 min 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

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 5.1.2 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高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是采取通风、隔热、配电通讯设施等防护措施。

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5.2职责要求作业。

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叫紧急救援。

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现场。

5.3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5.3.1 《作业证》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

5.3.3 《作业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分公司直线业务部门存查,《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 1 年。

6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本制度适用于站内的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高处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6.1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2m≤h<5m ; 5m≤h<15m ;; l5m≤h<30m ; h≥30m 。

a在阵风风力为5级(风速8.0m/S)及以上;b在GB/T4200规定的П级或П以上高温作业;c平均气温等于或者低于5℃的作业环境;d接触冷水作业等于或者低于12℃的作业;e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f作业场所光线不足或能见度差;g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相关规定;h摆动,立足面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iGB3869规定三级或三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j存在有毒气体或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k可能会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a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二级级高处作业。

b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c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四级高处作业。

d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四级高处作业。

a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级高处作业。

b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c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d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四级高处作业。

6.2 安全要求与防护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6.3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安全员审查后,报站经理审批。

二级、三级高处作业由站经理审查后,报分公司直线业务部门审批。

四高处作业由分公司直线业务部门审核后,报分公司分管副经理审批。

分公司直线业务部门留存,保存期1 年。

8h,若作业时间超过 8h,应重新审批。

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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