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印鉴专项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银行柜面印鉴卡管理制度

银行柜面印鉴卡管理制度

银行柜面印鉴卡管理制度1. 引言银行柜面印鉴卡管理制度是银行为了加强柜面业务的安全性和规范性而建立的一项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银行柜面业务中印鉴卡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防范内外部风险,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各个柜面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柜台人员、客户经理、客服人员等涉及柜面业务的人员。

3. 定义和缩写为了方便理解和遵守本制度,以下列出相关术语的定义和缩写:•柜面业务:指银行在柜面单位为客户办理的各类业务,如存款、取款、转账、开立账户等。

•印鉴卡:指银行为客户开通的柜面业务授权卡片,通常包括印鉴卡号、客户姓名、印鉴样式等信息。

•客户身份验证:指银行柜面工作人员在办理柜面业务时对客户身份进行核实的过程,通常包括验证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 柜面印鉴卡的开通和销户4.1 印鉴卡的开通•客户向银行柜面申请开通印鉴卡,并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材料。

•柜面工作人员核实客户身份并录入系统,生成印鉴卡号和印鉴样式。

•客户在柜台确认印鉴卡信息并进行签字确认。

4.2 印鉴卡的销户•客户向银行柜面提出销户申请。

•柜面工作人员核实客户身份,并在系统中办理印鉴卡的销户手续。

•客户将销户印鉴卡交还给柜面工作人员,并签署销户确认文件。

5. 柜面印鉴卡的使用和管理5.1 使用•在进行涉及印鉴卡的柜面业务时,柜面工作人员必须先对客户身份进行验证,确保印鉴卡的使用符合客户本人的意愿。

•柜面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客户的印鉴卡,严禁私自调换、借用或转让印鉴卡。

•客户在进行柜面业务前应当对印鉴卡进行仔细检查,如发现印鉴卡有异常或存在破损情况,应及时向柜面工作人员报告。

5.2 管理•柜面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印鉴卡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印鉴卡库存和记录的一致性。

•柜面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员工参与柜面印鉴卡管理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印鉴卡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

银行印鉴管理制度范文

银行印鉴管理制度范文

银行印鉴管理制度范文银行印鉴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印鉴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银行印鉴安全、准确、合规的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所有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章、验印章、行政章、专用章等)的使用和管理,适用于我行全体员工。

第三条银行印鉴是我行对外界的一种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使用和管理银行印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银行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银行印鉴的使用和管理是综合性的,涉及到各个岗位和环节。

各个岗位和环节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明确职责,做好印鉴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银行印鉴的分类和规定第五条银行印鉴分为公章、法人章、验印章、行政章、专用章等,具体制式和设计由我行进行统一规定。

第六条公章是我行最高级的印章,用于盖以我行的全称,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公章只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特定人员保管和使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第七条法人章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授予我行合法代表行使职权的专用的印章,用于盖以我行的简称,具有一般法律效力。

法人章只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其委托的特定人员保管和使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第八条验印章是对外交流简单易辨认的印章,用于临时盖章,具有一般法律效力。

验印章的具体使用范围和权限由行领导书面指定人员确定。

第九条行政章是每个部门根据需要统一规定的印章,用于办理日常行政事务,具有一般法律效力。

行政章的具体使用范围和权限由部门主管书面指定人员确定。

第十条专用章是为方便部门进行日常工作设置的印章,用于特定的工作情况,具有一般法律效力。

专用章的具体使用范围和权限由部门主管书面指定人员确定。

第十一条每个印章都应有相应的保管和使用记录,详细记录印章的领取和归还情况,确保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的安全。

第三章银行印鉴的使用原则和方法第十二条银行印鉴的使用原则是准确、合规、安全。

使用印章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的条件。

第十三条单位或个人申请使用印章时应经过合法授权,并经过相应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使用印章时必须保证印面清洁、印章完好、印章盖齐且无空白漏印。

人民银行关于印鉴管理的要求

人民银行关于印鉴管理的要求

人民银行关于印鉴管理的要求
根据人民银行的要求,印鉴管理主要有以下要求:
1. 鉴章应由银行行长和主管人员负责保管,并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确保印鉴使用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 鉴章使用前,应由相关人员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并进行授权,确保印鉴使用的合法性。

3. 鉴章使用时,必须经过相关人员的签名或签章确认,并在相应的文件上注明使用人的姓名、职务和日期。

4. 鉴章必须放置在专用的印章盒中,避免丢失或损坏。

同时,印鉴盒必须放置在安全的地方,确保印鉴的保管安全。

5. 鉴章必须保持清洁和完整,严禁私自修改、复制或借用。

对于损坏的印章,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6. 对于离职、调离或交接工作的人员,应立即收回其使用的印鉴并进行记录,以防止滥用印鉴。

7. 人民银行将定期对印鉴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

以上是人民银行关于印鉴管理的要求,银行及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上述要求,确保印鉴的合法使用和安全保管。

银行验印与印鉴卡管理制度

银行验印与印鉴卡管理制度

银行验印与印鉴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银行验印与印鉴卡管理工作,保障银行业务安全和客户利益,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银行机构内部各营业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验印与印鉴卡管理和操作。

第二章银行验印管理一、验印是确认印鉴真实性的一项重要工作,银行工作人员在开展相关业务前必须严格进行验印。

二、验印的方式可以是手工验印或者机器验印,但必须保障验印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验印过程中需核实客户身份信息,对客户提供的印鉴进行核对。

四、如果出现印鉴不符或者验印不通过的情况,需要及时通知客户并核实情况。

五、验印过程中发现涉嫌伪造、变造印鉴的情况,需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六、银行工作人员在进行验印工作时,必须做到保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第三章银行印鉴卡管理一、银行印鉴卡是证明客户身份的重要工具,银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管理。

二、客户申请印鉴卡时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实,并在银行指定的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理印鉴卡的客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网点领取印鉴卡,并在收到后核对身份信息。

四、银行工作人员在领取、发放印鉴卡时必须进行身份核对,并在系统中进行相关记录。

五、由于印鉴卡丢失或者损坏,客户需要及时通知银行进行挂失和重新办理。

六、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印鉴卡挂失的情况下,需要从系统上进行操作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四章银行印鉴卡使用一、客户在进行相关业务时需要出示有效的印鉴卡,银行工作人员必须核对印鉴卡与客户身份的一致性。

二、客户在进行印鉴卡操作时需要在监督下完成相关业务,并在系统中进行相应的记录。

三、如果发现客户印鉴卡错误或者不符,需要及时通知客户并核实情况。

四、银行工作人员在进行印鉴卡业务操作时必须在规定的操作流程和规范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相关信息。

五、涉及重大业务的客户需要进行双人以上的审批,并签署相关业务文书。

第五章相关责任及处罚一、银行工作人员在执行验印与印鉴卡管理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银行印鉴管理制度

银行印鉴管理制度

银行印鉴管理制度1 背景本制度主要参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6 号-资金管理》、公司《财务管理方法》。

本制度阐述了分公司银行预留印鉴及网银的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各职能岗位的职责及内部控制活动,旨在确保分公司银行预留印鉴及网银的正常使用,保证分公司银行存款的安全性、完整性。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

2 术语2.1 分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

2.2 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3 上接制度支票管理制度4 制度描述4.1 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4.1.1 银行预留印鉴的保管分公司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银行预留人名章由预算人授权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会计保管。

严禁一人同时保管办理资金支付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

若带出单位使用,至少有两人同行,登记《印鉴外出领用登记簿》并报财务管理部部长批准。

各种印章应与现金的保管相同,不得随意放入抽屉内,应加锁加密保管,并由保管人随身携带钥匙。

C1/R14.1.2 银行预留印鉴的使用按照分公司资金支付授权审批权限,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资金支付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财务会计及出纳审核确定付款申请手续完备后,方可签发票据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和预留人名章。

C2/R24.1.3 银行预留印鉴的变更当分公司的负责人或账户有权签字人发生变更时,出纳需即时通知开户银行以更改银行预留印鉴。

更改银行预留印鉴需由分公司总经理签批授权出纳办理印鉴变更手续。

由出纳填写《用印批准单》,提交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使用公章。

出纳通过办公室取得办理变更所需资料,到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完成变更手续的文件由出纳负责保管归档。

C3/R34.2 网上银行的管理4.2.1 网上银行操作人员权限授权对于网上银行系统操作员的授权及权限的变更,须遵守不相容职责相分离的原则。

出纳填写《网上银行操作授权申请书》、《用印批准单》由财务管理部长审核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加盖公司公章。

印鉴管理制度

印鉴管理制度

印鉴管理制度一、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印鉴管理的内容和形式。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公章(向主管机构登记的单位印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的印章、部门章、和财务人员名章等印章)的管理。

二、职责1、综合科是印鉴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管理。

2、监印人员负责印鉴的保管、盖用和换(补)发等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方法1、监印人员(1)各种印章均须有专人负责监印。

单位公章、特定业务专用的公章、负责名章及负责人名章的监印人员由所长指定任用。

(2)财务专用章的保管、监印还必须符合会计规范要求。

财务章仅用于各种款项的收支,在开户银行印鉴卡上备案的印鉴不得由出纳一人管理。

对加盖印鉴的文件要保留原件或复印件并与《印鉴使用登记表》一起保管。

(3)监印人员不在时,应由指定代理人监印,代理人亦按上述制度任用。

2、印鉴的核定及制发(1)单位的印鉴、所长名章均由综合科统一核定、制发。

(2)各科室公章、科长名章、经所长核定后,由综合科统一制发。

3、印鉴盖用(1)单位行文盖印,在经所长签发后,送请监印人员按本单位的公文管理办法,在函件、文稿及底本上盖印,并予以登记。

(2)其他文件、材料需盖印者,经分管副所长批准后盖印。

(3)特别使用频繁的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等,经所长同意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4)监印人员不得在空白纸或空白介绍信、空白支票等未填制完备的文件上加盖有关印鉴,如遇特殊情况需盖印,要经所长批准,并承担相应责任。

4、印鉴的管理(1)监印人员(或监印代理人员)负责印鉴保管,如有印鉴遗失或误用之事监印人员负完全责任。

(2)非主管领导无权批准使用非权限内印章。

(3)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公章带离办公区域。

确因办理业务须携带印章外出者,应填写《印鉴使用登记表》,经分管副所长批准后,方可借用。

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印章管理人员应注明归还时间。

银行柜面印鉴卡管理制度范文

银行柜面印鉴卡管理制度范文

银行柜面印鉴卡管理制度范文银行柜面印鉴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柜面印鉴卡管理,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银行金融安全,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银行柜面印鉴卡是指客户在银行办理业务时使用的、经过银行专门制作、由客户或授权人亲自印制的、具有个人或企业印章样式与个人或企业身份信息有机结合的特殊印鉴。

第三条银行柜面印鉴卡的使用范围:客户在银行柜面办理各类业务时使用。

第四条银行柜面印鉴卡的管理原则:合法、严谨、高效。

第五条银行柜面印鉴卡的办理、领用、使用、销毁等各项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银行监管规定,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银行柜面印鉴卡的类型与流程第六条银行柜面印鉴卡分为个人印鉴卡和单位印鉴卡两种类型。

第七条个人印鉴卡是指个人客户在银行办理业务时使用的印鉴卡,由个人持卡人亲自在指定的卡制印鉴中心完成制作。

第八条单位印鉴卡是指企业单位在银行办理业务时使用的印鉴卡,由企业法人或授权人代表亲自在指定的卡制印鉴中心完成制作。

第九条银行柜面印鉴卡的申请、领用、使用和销毁流程如下:一、申请:客户填写《银行柜面印鉴卡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个人印鉴卡申请材料包括:1.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2. 开户证明文件。

3. 开户状态证明文件。

单位印鉴卡申请材料包括:1.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 企业法人授权书。

3. 开户证明文件。

二、审核:银行印鉴卡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客户资质和申请事项的合规性。

三、制作:印鉴卡管理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交由指定的卡制印鉴中心进行制作。

四、领用:客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银行指定的领用点领取印鉴卡。

五、使用:客户在办理柜面业务时,根据需要使用银行柜面印鉴卡。

六、销毁:客户如果需要更换印鉴卡或不再需要使用印鉴卡,应及时向银行柜台或卡制印鉴中心申请注销销毁。

第三章银行柜面印鉴卡的管理第十条银行柜面印鉴卡管理由银行印鉴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印鉴卡申请审核:负责审核客户提交的印鉴卡申请材料,判断其合规性。

银行印鉴专项管理制度

银行印鉴专项管理制度

银行印鉴专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印鉴的管理,保障银行印鉴安全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内部管理银行印鉴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银行印鉴的申请、管理、使用、变更和报废等具体工作。

第三条银行印鉴专项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的相关规定,做到规范、严谨、有效。

第四条银行印鉴是银行的重要财务凭证,必须妥善保管,如遗失或泄露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条银行印鉴申请和使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未经授权擅自使用银行印鉴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并予以处理。

第六条本制度由银行印鉴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更新,确保银行印鉴管理工作的顺畅进行。

第二章银行印鉴的定义和分类第七条银行印鉴是指银行为办理业务和签署文件等目的而设立的特定印章。

第八条银行印鉴按照使用范围和权限划分,分为通用印鉴和专用印鉴两类。

第九条通用印鉴是指可以由所有授权人员使用的印鉴,包括银行的公章、财务章等。

第十条专用印鉴是指根据具体业务需要设立的印鉴,只能由特定的授权人员使用,如客户经理章、出纳章等。

第十一条不同类别的银行印鉴在使用范围和权限上有所区别,具体权限由银行印鉴管理委员会根据规定进行授权。

第三章银行印鉴的管理第十二条银行印鉴管理委员会为银行印鉴管理的最高机构,由行长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审计部门负责人为委员,负责对银行印鉴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三条银行印鉴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银行印鉴管理的总体规定和政策,审核和批准各类银行印鉴的设置和变更,监督印鉴的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银行印鉴管理委员会设立银行印鉴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印鉴管理工作,包括印鉴的申请、登记、分发、使用监督、变更和报废等。

第十五条银行印鉴管理办公室由专门的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银行印鉴管理的日常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银行印鉴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六条银行印鉴管理办公室对银行印鉴的申请人员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员有权使用相关印鉴,严格控制印鉴的分发和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高投资集团公司财务专项管理制度
-银行财务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财务核算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银行账户开设制度。

(一)财务部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确定开户类型和开户银行,报请集团法人审批后,办理开户手续。

(二)开户手续由出纳员负责办理。

办理完毕后,将开户手续交财务部存档。

(三)按照业务需要,公司在银行开设基本户、一般账户。

(四)公司开立的账户,只能从事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三条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制度。

(一)印鉴保管原则:确定专人、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安全保管。

银行财务预留印鉴不得由一人保管,分别由会计和出纳保管。

会计保管公司法人代表名章,出纳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

(二)银行财务印鉴保管人不得将印鉴外借。

(三)银行印鉴保管人严禁私自携带印鉴离岗,因公需携带外出时,须经财务部负责人批准。

(四)银行预留印鉴用于非银行业务时,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同意。

(五)财务印鉴暂不使用时,应随时入柜妥善保管。

第四条银行票据管理制度。

(一)银行票据由出纳员负责购买和保管。

(二)从银行购买支票后,应及时在支票登记簿上按支票号逐一登记。

支票领用时,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支票日期、金额、用途、并由领用人签字。

(三)银行结算票据如支票、汇票等由出纳统一签发,不得签发空白或空额票据。

签发支票须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真实用途、大小写金额及签发日期等。

(四)支票大、小写金额必须填写齐全,不得涂改。

如发生书写错误,应及时加盖“作废”
戳记,另行签发正确支票。

如签发的支票有误被退回的,应与其存根一同加盖“作废”戳记,与正确支票附在一起入账,以备待查。

(五)公司各部门领用的支票,自签出之日起10日内办理报账手续。

(六)各部门收到支票时,当天必须交财务处。

出纳员须认真检查支票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是否有涂改,印鉴是否清晰,支票是否完好无破损,收款单位栏公司名称是否正确。

检查无误后出纳员应及时将支票存入银行。

(七)出纳员必须将空白支票存入保险柜,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第五条审核与登账制度。

(一)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审查与经办相分离。

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由出纳岗负责办理,会计负责审核,。

对于违反财经政策、法规、公司财务制度及未经审批或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办理。

(二)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每日按业务先后顺序逐笔登记。

(三)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必须遵守银行规定,正确采用各种结算方式,结算凭证的附件必须齐全并符合规定。

(四)出纳员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后,对结算凭证和原始凭证及时加盖“银行收讫”或“银行付讫”章,表示该凭证的款项已实际收入或付出。

(五)出纳岗及时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岗审核无误后记账。

第六条银行对账制度。

(一)出纳员每周至少与银行核对一次各账户余额,定期将各账户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将“未达账项”逐笔落实,及时处理,以保证银行存款安全。

(二)出纳员每月5号前编制完成上月末各账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转会计岗审核签字后装订保存。

第七条变更与注销制度。

(一)银行存款预留印鉴发生变更时,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并经公司法人授权由出纳员办理相关手续。

(二)财务部对不再使用的银行账户须及时注销,并将相关注销手续归档。

第八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