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债券简介
可交换债券名词解释

可交换债券名词解释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金融工具,结合了债券和股票的特点。
它是由发行方发行的债券,在一定期限内持有债券可以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
与普通债券不同的是,可交换债券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被持有人交换成发行方指定的股票。
可交换债券的特点是带有“可选权”,持有债券的投资者可以在约定的交换期限内将债券转换为发行方的股票。
通常,发行方会制定一定的条件,例如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的价格比例兑换为股票。
这使得可交换债券具有更高的灵活性,投资者能够根据市场情况和个人投资策略来选择是否进行债券与股票之间的兑换。
可交换债券的另一个特点是其潜在的增值收益。
一旦可交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投资者可以享受到与股票相同的增长潜力。
如果发行方的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可以通过将债券转换为股票来获得更高的回报。
可交换债券对于发行方也有一定的好处。
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公司可以筹集到资金用于扩大业务或其他投资项目。
此外,债券转换为股票后,公司可以减少债务负担,并增加股本。
这可能有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市值。
总之,可交换债券是一种结合了债券和股票特点的金融工具。
它提供了投资者更多的选择权和灵活性,同时也为发行方提供了资金筹集和负债减轻的机会。
对于投资者来说,了解可交换债券的特点和条件,能够根据自身的投资需求做出明智的决策。
【可交换债02】可交换债券市场特征及发行情况

可交换债券的特征及发行情况一、可交换债券的特征可交换债券,是指可以将债券交换为发行人持有的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用于交换的股票不得存在限售等权利限制。
可交换债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
根据《关于国有金融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财金[2013]116号),国有金融企业(含证券公司)不得发行可交换债券,故我司现阶段不能发行可交换债。
可交换债的主要优点:(1)用发行人持有的股票做质押,降低发行利率(尤其适用于无实质经营业务的股权投资企业或集团公司);(2)可降低发行人一次性减持股票对股价的压力以及寻找投资者的难度;(3)可交换债券发行时,换股价一般为市价或有所溢价,一次性减持则往往折价交易;(3)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仅要求股票在换股期不处于限售期,发行人可以提前拿到资金;可交换债的主要风险:(1)换股价格在发行前确定,未来股价较难判断,若换股期间股票涨幅较大发行人将承担较大机会成本,从而大幅拉高债券发行的实际成本。
虽然可以通过赎回条款设置等降低上述风险,但不能完全消除上述风险。
(2)对于非公开发行且用限售股作为换股标的以期提前收回资金的情况,若换股期间股票市值低于换股价格,则将延长限售股的不可流通期限,有可能使公司丧失减持的最佳时机。
二、市场发行情况目前,可交换债在交易所市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价系统”)均有发行。
从发行笔数来看,交易所非公开为主要发行市场,2015年至今发行14笔,占可转债发行市场的50%;发行利率在公募市场和报价系统之间(公募市场发行利率最低,约1%)。
1、发行市场1(1)2015年至今可交换债的发行笔数如下:注:沪、深交易所均可发行可交换债券,目前已公开发行的均为上交所发行并上市。
(2)2015年至今可交换债的募集资金如下:单位:亿元注:报价系统募集资金数据缺省,较实际募集资金少。
2、发行期限私募可转债的期限较短,多为2~3年;公募的较长。
可交换公司债券详述

可交换公司债券详述一、可交换债券释义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
二、我国可交换私募债的法律法规背景我国可交换私募债券的主要法律法规为:深交所于2013年5月31日发布《关于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中小微型企业可依据《试点办法》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可交换私募债券。
三、可交换私募债的特点➢定义:中小微型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可交换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适用范围:✓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发行,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无法发行✓符合中小微企业标准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其余主体无法发行➢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期限:1年以上➢交换期:发行期首日开始后6个月至债券截止日➢标的股票限售要求:进入交换期时为可流通股份➢利率:3-7%➢质押率:质押股票数量应当不少于债券持有人可交换股票数量,一般而言质押股票对应市值小于或等于融资总额➢初始换股价: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及前20日交易均价的90%四、可交换债券融资或减持优势分析1、与股票质押融资的对比分析2、与大宗交易减持的对比分析五、可交换私募债的审核制度私募可交换债的产品由深交所审核备案。
由于深交所此前已完成两起私募可交债的审核,其沟通、审核的流程及机制较为健全顺畅,预计在10个工作日内可完成审核。
整个可交换债项目从启动到发行可在2个月内完成。
可交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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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交换公司债
券的市场应用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市场应用 投资组合多样化 并购融资
股票套利 股权激励
LOGO
4可交换公司债
券的风险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风险
市场风险:由于可交换公 司债券与股票价格紧密相 关,因此市场风险是其主 要风险之一。如果股票市 场出现大幅波动,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价格也会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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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 独特特点的投资工具,既可以为投 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选择,也可
以为公司提供灵活的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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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投资者在参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市场时, 需要充分了解其特点和
风险,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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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公司 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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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公司债券
1 可交换公司债券(Exchangeable Bonds,简 称EB)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债券,其持有人有 权在一定时期内,按照规定的条件,将所持 有的可交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公司的股票
2 这种债券通常被视为一种衍生工具,因为其 价值与股票价格紧密相关
发行主体: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发行主 体通常是上市公司
或大型企业
发行规模: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发行规 模通常较大,通常
在几亿元以上
发行期限:可交换 公司债券的发行期 限通常较长,通常
在3年以上
利率: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利率通常较 低,但也可以根据 市场情况和公司的
需求进行调整
转换条件:可交换公 司债券的转换条件通 常包括转换期限、转 换价格、转换比例等。 这些条件可以根据公 司的需求和投资者的
可交换债券和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和可转换债券,是债券市场中常见的两种债券,它们在很多方面都有着类似的特点,但却有着不同的运作方式。
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两种债券,本文将从以下方面来分步骤阐述它们的相关知识点。
1. 债券基本概念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债券的基本概念。
债券是指公司或政府为了筹集资金而向债券持有人发行的一种证券,相当于一种借据。
债券的本金、利率等内容事先约定,债券持有人可以获得相应的利息收益,并在到期日获得债券本金。
2. 可交换债券的概念和特点可交换债券是一种特殊的债券,它与普通债券不同的地方在于债券持有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将其交换为发行人公司的股票。
通常情况下,公司在发行可交换债券时会设定一个转换比率,即多少张债券可以转换为一股股票,这个比率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
另外,可交换债券的风险也相对较高,因为一旦市场对所持有的股票不满意,债券持有人可能会选择将其转换成股票进行抛售。
此外,可交换债券的回报也较高,因为其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和更大的风险。
3. 可转换债券的概念和特点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发行人允许债券持有人在某个时间点将其债券转换成发行人股票的债券。
一般来说,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是相对较低的,因此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可转换债券来获取从债券和股票市场两方面的投资回报。
与可交换债券类似,可转换债券的回报也相对较高,但其同时也伴随着更高的风险,因为转换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来说较低,债券持有人有可能在实际转换时无法获得合理的利润。
4. 两种债券的比较从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可交换债券和可转换债券都具有相似的特点,但其运作方式和风险回报也略有不同。
可交换债券通常只能在特定条件下进行交换,并且具有更高的风险和回报,而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则相对较低,因此风险回报相对更加平衡。
在投资选择上,投资者需要根据自身风险偏好以及市场情况来做出选择。
综上所述,可交换债券和可转换债券是债券市场中的两种特殊债券,虽然具有相似的特点,但在运作方式、回报和风险上也存在差异。
全面解析可交换债

全面解析可交换债可交换债最近一年的曝光率非常高,对,你没听错,是可交换债,不是可转债。
那可交换债到底是什么东西呢?让我们来系统学习一下。
什么是可交换债?可交换公司债券,简称可交换债、可交债,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属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
(可交换债咨询请加微信476353122)对债券持有人而言,可交换债相当于债券和期权的叠加,持有人有权按一定条件将债券交换为标的证券,在此之前可获得债券的固定利息收入,若持有到期未行权交换则可获得本息偿付。
对发行人而言,因含权的原因,债券的票息低于同类纯债,虽然需有股份作为质押,但质押率高于质押回购等标准化业务,因此是一种低成本融资工具。
同时,由于发行周期短、条款设计灵活等特点,可交换债在减持、股权调整、并购换股、市值管理等业务领域也有着较为广泛的应用空间。
可交换债与可转债的区别可交换债的应用可交换债兼具债性与股性。
换股价格溢价率越高,换股可能性越小,股性越弱;票面利率越高,债性越强,即为偏债型可交换债。
反之则为偏股型可交换债。
通过灵活的条款设计,可以债券的价值,对债券价值有积极影响的条款安排一般为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回售条款、有条件赎回条款:1、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换股期开始后,在可交换债对应标的股票价格持续下跌低于换股价一定幅度时,发行人有权向下修正换股价。
其作用是,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但向下修正换股价具有不可逆性,若向下修正换股价次数较多,将降低大股东的持有比例。
(可交换债咨询请加微信476353122)2、回售条款:进入换股期后,当股价在一定期间内低于设定的回售底价时,允许投资者以一定的价格将可交换债回售给发行人。
其作用是,发行人向投资者出售一个看跌权证,是极端情况下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回售条件越容易达到,回售价格越高,投资者的保护程度就越大。
在存续期若被回售将影响现金流,对发行人市场形象不利。
可交换债券简介课件

02
投资回报稳定
可交换债券通常具有固定的利息回报率,因此其投资回报相对稳定。此
外,如果债券的持有者在交换时获得了相应的股票,其投资回报也会相
应提高。
03
投资灵活性
可交换债券的持有者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需求,选择是否将其持有
的债券交换为股票。这种灵活性使得可交换债券成为一种备受欢迎的投
资工具。
可交换债券的分类
了便捷的交易渠道。
场外市场
对于规模较小或不符合交易所上 市条件的可交换债券,可能在场 外市场进行交易。场外市场交易 相对灵活,但透明度和流动性相
对较低。
做市商制度
为了提高可交换债券的流动性, 一些市场采用了做市商制度。做 市商负责为可交换债券提供买卖 报价,维护市场的稳定和流动性
。
03
可交换债券的风险与收益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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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固定收益
可交换债券通常提供固定 的利息收入,类似于普通 债券。
潜在资本增值
通过交换股权,投资者有 机会获得潜在的资本增值 ,特别是当股票价格高于 交换价格时。
税收优惠
在一些国家,可交换债券 可能享有税收优惠,降低 投资者的实际税负。
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风险与收益相辅相成
可交换债券的风险和收益是相互关联的,投资者需要根据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来权衡。
到期日,发行公司按照约定向投资者 支付本金和利息。同时,投资者也可 以选择将债券回售给发行公司。
上市交易阶段
可交换债券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 证券交易平台进行买卖交易。交易方 式包括竞价交易和做市商制度。
可交换债券的交易市场
交易所市场
可交换债券主要在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交易所市场具有较高的 流动性和透明度,为投资者提供
可交换债券制度

可交换债券制度一、债券定义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简称EB)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债券,其持有人有权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比例和换股价格,将其持有的债券交换为发行人持有的另一家公司股票。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兼具股性和债性的金融衍生工具,其核心特点是债券持有者有权将债券交换为股票。
二、债券要素1. 债券面值:可交换债券的面值一般为100元,面值大小对债券的交换价值影响不大。
2. 换股比例:换股比例是指每多少面值的债券可以交换多少股份。
换股比例是可交换债券的重要参数,直接影响债券持有者的收益和风险。
3. 换股期限:换股期限是指债券持有人可以在什么期限内行使换股权利。
换股期限的长短会影响债券的流动性。
4. 票面利率:票面利率是指债券的年利率,与普通公司债券类似。
5. 债券期限:债券期限是指债券的有效期,即从债券发行之日起到债券到期之日止的时间段。
三、发行与交易1. 发行方式:可交换债券可以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公开发行是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一般通过证券市场进行交易;非公开发行是指向特定对象发行,一般通过场外交易进行。
2. 交易方式:可交换债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也可以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交易方式取决于发行方式及市场情况。
3. 估值方法:可交换债券的估值方法包括相对估值法和绝对估值法。
相对估值法是通过比较类似的可交换债券的估值来评估可交换债券的价值;绝对估值法则是通过折现未来现金流来评估可交换债券的价值。
四、风险控制1. 信用风险:可交换债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如果发行人的信用状况不佳,可能会导致债券违约,影响债券持有者的利益。
2. 市场风险:可交换债券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于股票市场的波动。
如果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可能会导致可交换债券的价格波动,影响债券持有者的收益和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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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可交换债(深交所)Biblioteka 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
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
对公司股本的影响不同 转股价的向下修正方式不同
对总股本和每股收益无影响
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
没有可以向下修正转换价格的规定
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
交换债与可转债的异同
不同点
➢ 抵押担保方式不同。
上市公司大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券要以所持有的用于交换的上市的股票做质押品,除此之外,发行 人还可另行为可交换债券提供担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要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 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
可交换债券的类别
可交换债券的类别
私募可交换债(深交所)
(不公开发行)
公募可交换债
(公开发行)
大公募可交换债 (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 小公募可交换债 (合格投资者)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关于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交所)
交换债运作的监管要求
私募可交换债
✓ 概念 ✓ 发行条件 ✓ 标的股票的要求
公募可交换债
概念
发行资质
国有股东 控股股东
标的股票 债券上市
信托担保及标的股票表决权
换股
信息披露
标的股票停复牌
私募可交换债(深交所)
什么是私募可交换债?
2013年5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 试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可交换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 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 “《试点办法》”)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条件可 以交换成上市公司股份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 转股价的确定方式不同。
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每股股份的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 转换为股票的期限不同。
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现在还没有明确是 欧式还是百慕大式换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即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现实中, 可转换债券是百慕大式转股,即发行六个月后的任何一个交易日即可转股。
千呼万唤始出来 可交换债券
历史背景
股权分置改革
限售股(大小非)解禁 上市流通
交
缓解冲击
换
债
冲击股市
自动稳定器
六年磨一剑——公募交换债宝钢首发
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对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
宝钢集团2014年可交换公司债券才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证券简称“14 宝钢EB”,证券代码“132001”。本次 发行总额40亿元的宝钢可交换债信用评 级为AAA,债券期限为3年,并附有1.65 亿股新华保险A股股票作为担保。在债券 发行12个月以后,投资者可以将手中持
性质
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
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 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资料来源:《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交换债与可转债的异同
不同点
项目
交换债
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
上市公司的股东
可转债
上市公司本身
发债目的不同
通常并不为具体的投资项目; 股权结构调整,资产流动性管理
特定的投资项目
股份的来源不同
有的债券按照约定的价格交换成新华保 险A股股票。
2008年10月17日
6年
2014年12月24日
上市表现
受到了市场投资者的强烈关注
共有超过200家机构投资者积极申购 最终锁定的债券票面利率仅为1.5%
有效申购总量超过1,000亿元 首日涨幅18.2%
首日成交金额超过7.6亿元
首日换手率达19%以上
01 交换债简介 02 交换债运作的监管要求 03 学者有话说 04 涉及的法律法规梳理
CONTENT
交换债简介
交换债的概念 与可转债的异同 功能和意义 类型
可交换债券
什么是可交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简称EB)全称为“可交换 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上市公司及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 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 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 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股权。
交换债的功能和意义
01. 融资:由于可交换的债券发 行人可以是非上市公司,所 以它是非上市集团公司筹集 资金的一种有效手段
02. 提供了一种新的流动性管理 工具:一些上市公司的股东因 经营上出现暂时的资金困难, 不得不抛售股票以解燃眉之 需。可交换债券推出后,这 类股东可以通过发行可交换 债券获得所需资金,而无需 抛售股票。
2. 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应当是在本所(深交所)上市的A股股票;
3. 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在本次债券发行前,除为本次发行设定质押担保外,应当不 存在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情形;
4. 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在可交换时不存在限售条件,且转让该部分股票不违反发行 人对上市公司的承诺;
5. 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料来源: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 《关于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交所)
功能意义
03. 股市稳定器:可交换债事先锁定 了未来的换股价格,该特点决定 了其持有者大多数是长期看好公 司、对换股价格较为认同、具有 价值判断能力的投资机构,这有 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引导投资理 念的长期化和理性化。
04. 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新的固定 收益类投资产品,有利于加强 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连通。 可交换债券的特点是,投资人 同时获得了按照票面利率享受 利息和按换股价格交换股票的 期权,这使可交换债券比较适 合追求稳定收益的机构投资者。
实施依据和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
《关于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交所)》
私募可交换债(深交所)
发行可交换私募债券需满足哪些条件呢?
1.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的可交换私募债券,本质上属于中小企业的私募债券,因 此其须满足除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