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海关机关内务规范管理督查办法
海关内审制度模板

海关内审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海关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廉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海关内审制度是指对海关内部管理、业务操作、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评估和监督,以确保海关工作的规范运行和持续改进。
第三条海关内审制度遵循客观公正、全面细致、注重实效、促进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海关内审工作由海关内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内审部门应当具备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性。
二、内审范围和内容第五条海关内审范围包括:(一)海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制定、执行情况;(二)海关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的合理性、合规性;(三)海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四)海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廉洁自律情况;(五)其他需要内审的事项。
第六条海关内审内容主要包括:(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和有效性;(二)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三)服务流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四)人员培训和绩效考核情况;(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三、内审程序第七条内审部门应当根据内审计划,制定具体的内审方案,明确内审的目的、范围、内容、方法、时间和人员等。
第八条内审部门应当组成内审组,对被审计部门进行内审。
内审组成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内审经验。
第九条内审组应当向被审计部门送达内审通知书,明确内审的时间、地点、要求等。
第十条内审组应当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查看、访谈等方式,收集内审证据,并对被审计部门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内审组应当根据内审证据,编写内审报告,指出被审计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内审部门应当将被审计部门对内审报告的反馈意见纳入考虑,对内审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将内审报告报送海关领导。
第十三条海关领导应当对内审报告进行审批,并对被审计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被审计部门应当根据内审报告和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关于督查检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督查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的督查检查工作。
第三条督查检查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督查检查工作必须依法进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督查检查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二)实事求是原则:督查检查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反映工作实际情况,不夸大、不缩小。
(三)高效便民原则:督查检查工作要注重工作效率,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减轻基层负担。
(四)突出重点原则:督查检查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督查检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
(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督查检查工作要注重教育引导,同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章督查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第四条督查检查的范围包括:(一)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二)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三)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五)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六)其他需要督查检查的事项。
第五条督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一)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二)工作进度和成效;(三)责任落实情况;(四)问题整改情况;(五)制度建设情况。
第三章督查检查的组织和实施第六条督查检查工作由本地区、本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成立督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查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督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督查检查方案;(二)组织实施督查检查工作;(三)汇总分析督查检查结果;(四)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五)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第八条督查检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督查检查方案;(二)成立督查检查组;(三)开展督查检查;(四)汇总分析督查检查结果;(五)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六)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第九条督查检查组应当由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具备一定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的人员组成。
海关督办规章制度模板

海关督办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关缉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海关缉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国家税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海关督办,是指海关总署或者授权的海关对正在办理的海关缉私案件进行督促、指导、协调和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海关督办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高效便民、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四条海关总署负责全国海关督办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海关督办工作。
第二章督办范围和内容第五条海关督办范围包括:(一)重大走私案件;(二)涉税金额较大的走私案件;(三)涉及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走私案件;(四)其他需要督办的走私案件。
第六条海关督办的内容包括:(一)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二)案件的性质和定性;(三)案件的处理意见和措施;(四)案件的法律适用和程序;(五)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第三章督办程序第七条海关总署或者授权的海关应当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根据需要对案件进行督办。
第八条海关督办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选定督办案件;(二)制定督办方案;(三)组织实施督办;(四)办理督办反馈;(五)归档留存。
第九条选定督办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重要性、复杂性、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十条制定督办方案,应当明确督办的目标、内容、期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措施等。
第十一条组织实施督办,海关督办人员应当及时与被督办单位联系,了解案件办理情况,提供必要的法律、政策指导,协调解决案件办理中的问题。
第十二条办理督办反馈,被督办单位应当及时向海关督办人员反馈案件办理情况,报告督办结果。
第十三条归档留存,海关督办人员应当在督办结束后,将督办材料归档留存。
第四章督办人员第十四条海关督办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海关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二)具有丰富的执法经验;(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四)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督办资格。
海关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海关各项职能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及其直属海关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海关内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治原则: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服务原则: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3. 严谨原则:严谨治关,确保海关工作质量;4. 效率原则: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流程;5. 透明原则: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海关内部组织机构包括:1. 海关总署;2. 各直属海关;3. 各分支海关。
第五条海关总署负责:1. 制定海关内部管理制度;2. 指导、监督直属海关和分支海关的内部管理工作;3. 处理重大内部管理事项。
第六条各直属海关负责:1. 贯彻执行海关总署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2. 制定本海关内部管理制度;3. 组织实施内部管理各项工作;4. 处理本海关内部管理事项。
第七条各分支海关负责:1. 贯彻执行海关总署和直属海关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内部管理各项工作;3. 处理本分支海关内部管理事项。
**第三章工作流程与规范**第八条海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九条工作流程:1. 收集信息:及时、准确收集相关信息;2. 分析研判: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理意见;3. 执行决策:按照决策要求,组织实施各项工作;4. 监督检查: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5. 总结反馈: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反馈,不断改进工作。
第十条工作规范:1. 严谨细致: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确保无误;2. 勤勉敬业: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3. 保密原则: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国家利益和商业秘密;4. 服从命令:服从上级领导,执行上级指令。
**第四章内部监督与责任**第十一条海关内部设立监察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工作。
南宁海关机关内务规范管理督查办法

南宁海关机关内务规范管理督查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总关机关准军事化纪律部队建设,提高队伍正规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海关内务规范》(署政发〔2010〕1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公安部第54号令)等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内务规范管理督查要坚持从严治关方针,用准军事化管理标准,规范机关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培养机关队伍过硬作风,提高机关队伍整体素质,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第三条内务规范管理督查实行自查、抽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
第四条自查的有关要求:(一)总关机关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对本部门的内务管理进行日常检查督促,将自查工作贯穿于本部门工作的始终。
(二)总关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牵头组织落实好本部门自查工作。
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按照层级管理关系,一级抓一级,严格抓好分管人员的内务规范管理。
(三)总关机关各部门要建立内务规范管理自查登记制度,统一使用“机关内务规范管理纪律管理登记本”(以下简称登记本),明确本部门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内务规范管理督查员(以下简称督查员),负责协助检查本部门人员遵守内务规范管理情况并做好自查登记工作。
(四)总关机关各部门领导对分管人员违反规定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本部门督查员要在登记本上做好有关违规情况记录,并将相关情况书面(盖章)报送政工办备案,作为本部门自查发现和整改问题的依据。
第五条抽查的有关要求:(一)中柬路办公区由政工办负责组织抽查,桃源路办公区由缉私局政治处负责组织抽查。
(二)抽查可采取全面检查的方式,也可对某些重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
必要时可调阅有关录像资料进行检查。
(三)抽查每月不少于2次。
第六条联合检查的有关要求:(一)联合检查由政工办统筹安排,每年制定机关联合检查安排表,明确牵头和参加部门。
(二)中柬路办公区联合检查由驻该办公区的部门轮流牵头实施,政工办负责组织协调;桃源路办公区联合检查由驻该办公区的部门轮流牵头实施,缉私局政治处负责组织协调。
海关办公区域管理制度

海关办公区域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海关办公区域,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海关工作秩序,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关办公区域管理,明确工作职责,维护工作秩序,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海关所有办公区域。
第二条海关办公区域包括办公楼、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休息室等。
第三条海关办公区域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文明、礼貌、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海关办公区域管理应遵循保密原则,严禁外人进入未经许可的办公区域。
第五条海关办公区域应保持整洁,不得随意放置杂物、纸屑等,保持公共区域清洁卫生。
第二章办公区域使用管理第六条海关办公区域的使用原则为公平、合理、便捷,不得私占或挪用他人办公区域。
第七条海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岗位分配合理使用办公区域,不得私自调换或调整。
第八条海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超时使用办公区域。
第九条海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前应关闭电脑、灯光、空调等设备,保持环保节能。
第十条海关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喧哗、嬉闹,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第十一条海关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区域内乱扔纸屑、烟蒂等垃圾,要保持办公区域整洁。
第十二条海关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擅用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要爱惜公物。
第十三条海关工作人员应保护办公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不得损坏或私自调整。
第三章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海关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海关办公区域内应配备足够的防火设备,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海关办公区域内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第十七条海关工作人员在办公区域内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海关办公区域内应配备逃生通道、安全疏散标志,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海关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办公区域文明礼仪管理第二十条海关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工作状态和形象。
海关人员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关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海关工作效率,确保海关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各级海关人员,包括海关关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同制工人等。
第三条海关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职守,廉洁奉公,严守职业道德,维护海关形象。
第四条海关人员规范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确保海关工作依法进行。
(二)公开公正原则:各项管理制度公开透明,处理问题公正无私。
(三)奖惩分明原则: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违纪违规者严肃处理。
(四)持续改进原则: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海关人员的职责:(一)依法履行海关监管职责,确保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物品依法进出境。
(二)严格执行海关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参与海关各项活动,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第六条海关人员的权限:(一)对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物品实施监管,依法作出查封、扣押、没收等决定。
(二)对违反海关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三)依法行使查缉、查问、传唤等职权。
(四)参与海关重大决策和业务研究。
第三章业务规范第七条海关人员应当遵守以下业务规范:(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办理各项海关业务。
(二)对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物品进行严格查验,确保依法进出境。
(三)对涉嫌违法的货物、运输工具、物品,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处理。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遵纪守法第八条海关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一)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工作秘密。
(三)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贿赂、回扣、礼品等。
(四)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职守、玩忽职守。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海关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法律知识培训等,提高自身素质。
海关内务检查不合格检讨书

您好!我是海关XX科室的XX,在此,我怀着无比沉重的心情向您提交这份检讨书。
近期,在海关内务检查中,我科室因内务管理不合格,受到了领导的批评和同事的质疑。
我深刻反思了自己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以下是我对此次事件的检讨及整改措施。
一、事件回顾近期,海关总署对全国海关内务进行了全面检查,我科室在此次检查中,因内务管理不合格,被评定为不合格。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文件资料归档不规范。
部分文件资料未按照规定分类、归档,存在混乱现象,给后续工作带来不便。
2. 办公室环境卫生不达标。
办公桌、文件柜、电脑等设备上积满灰尘,地面、墙面、门窗等存在污渍,影响科室整体形象。
3. 办公秩序混乱。
部分同事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时间打闹、玩手机,影响工作效率和科室形象。
4. 节约意识淡薄。
部分办公用品使用不规范,存在浪费现象。
二、检讨原因1. 工作责任心不强。
我作为科室负责人,对内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内务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考核,导致科室内务管理混乱。
2. 管理制度不完善。
我科室缺乏一套完整、科学的内务管理制度,导致内务管理无章可循。
3. 同事思想认识不到位。
部分同事对内务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自我约束,导致科室内务问题频发。
4. 工作作风不扎实。
部分同事工作作风不扎实,存在应付差事、得过且过的现象,影响科室整体形象。
三、整改措施1. 提高思想认识。
我作为科室负责人,将带头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对内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 完善管理制度。
针对科室内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我将组织科室成员共同研究,制定一套完整、科学的内务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加强监督检查。
我将定期对科室内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 加强教育培训。
我将组织科室成员开展内务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
5. 营造良好氛围。
我将积极营造科室团结、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鼓励大家积极参与科室内务管理,共同为科室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