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关于大学生村官任职村分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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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任职要求与工作管理规定

大学生村官任职要求与工作管理规定

大学生村官任职要求与工作管理规定
一、根据大学生村官政治面貌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是党员的原则上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非党或预备党员的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以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二、村党组织要结合大学生村官专业特长、性格特点和本村干部实际情况,明确大学生村官分管工作和具体任务。

三、大学生村官要在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完成分管各项工作的同时,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努力当好“十大员”: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调查掌握群众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无违反农村现行政策现象,作农村政策宣传员;
2、协助搞好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农村实际开展创业实践,带领、带动群众创业增收,作村民创业示范员;
3、积极组织党员开展组织生活,负责党建工作调研总结、各类材料上报,作党建活动组织员;
4、组织开展、带头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广泛宣传《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作文明新风倡导员;
5、宣传卫生常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群众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作环境卫生监督员;
6、带头学科技、用科技,积极向农户传授致富实用技术,
主动向农户传播致富信息,作致富信息传播员;
7、经常走访群众,及时掌握信访隐患,参与村内纠纷调解,做好法律法规宣传,作矛盾纠纷调解员;
8、不断钻研远程教育知识,做好远程教育教学资源下载、编辑和整理,严格执行播放收看工作制度,加强设备管理维护,作远程教育管理员;
9、积极参与、带头落实,带动群众完成上级和本村安排的中心工作,作中心工作突击员;
10、自觉维护活动场所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各类物品整洁,保证图板牌匾规范,作村室建设协管员。

组通字[2009]21号

组通字[2009]21号

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既注重激励保障,又强化竞争择优,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大学生“村官"队伍,现就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定期选聘制度1、合理确定选聘规模和计划。

中央计划从2008年到2012年选聘10万名大学生“村官”,每年根据各省区市的行政村数量分配选聘名额,中央财政予以补助。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选聘一定数量的大学生“村官",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支付。

各地要合理确定选聘大学生“村官”的总体规模和年度计划,稳步有序推进选聘工作。

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离任的,或出现其他离岗等情况的,要把缺额纳入下一年度选聘计划。

2、实行定期、统一选聘。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

选聘工作原则上由省区市一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统一组织实施或省、市两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共同组织实施。

选聘名额、选聘办法、选聘条件要提前向社会发布,并进行正面宣传引导,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

高等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3、严格执行选聘程序和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央有关部门确定的选聘条件和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基本程序,主要选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是中共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组通〔2016〕34号)精神,今年省委组织部给我县下达了67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指标。

到目前为止,省选聘办已完成了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统一考试等工作,并按选聘计划数1:的比例确定了92名进入我县第一批考察名单。

根据省选聘办《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县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县201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成立××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负责我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考察(一)成立考察工作组。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纪委(监察局)、县政法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负责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及组织考察工作。

(二)发布资格复审及考察公告。

由县选聘办公室在6月25日前向省选聘办确定的第一批考察对象发布资格复审和考察公告,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复审要求,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时间、地点,考察组人员组成情况等需要公告的内容。

(三)资格复审。

从6月26日起到7月5日前第一批考察对象向县选聘办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户口册、获奖证书等原件。

考察组开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要认真对考生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未毕业的需出具毕业分配部门出具的证明)、党员介绍信、校级以上表彰获奖证书和学校表彰的正式文件(如表彰决定)或学校证明等原件进行核查。

其中,关于是否为校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的级别认定,主要根据授予表彰学校是否为独立办学的学校进行判定,即受独立学院表彰的,为校级表彰;受大学内二级学院表彰的,属院系级表彰,不得享受加分政策。

2017湖北选聘高校大学生到村任职政策

2017湖北选聘高校大学生到村任职政策

2017湖北选聘高校大学生到村任职政策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北省实际,现已公布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是店铺为您整理的2017湖北选聘高校大学生到村任职政策,供你参考。

2017湖北选聘高校大学生到村任职政策如下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着眼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农村,在实践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培养了解国情、熟悉基层、心系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后备干部人才,为加快推进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选聘数量2016年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1000人左右。

其中:武汉市 70人、黄石市60人、襄阳市100人、宜昌市90人、十堰市110人、荆州市70人、鄂州市30人、荆门市70人、黄冈市120人、孝感市60人、咸宁市25人、随州市25人、恩施州120人、仙桃市15人、天门市20人、潜江市10人、神农架林区5人。

三、选聘条件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网络学院、成教学院、自考助学班和联合办班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和定向生);2.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有1年以上班级主要干部(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或院系以上学生会、团委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3. 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4. 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6. 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7. 身心健康。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选聘:1. 国家“985”、“211”等重点院校毕业生;2. 硕士、博士研究生;3. 涉农专业和城镇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毕业生;4. 回原籍所在县(市、区)工作的毕业生。

北京在村工作满一年大学生村官可参选村两委

北京在村工作满一年大学生村官可参选村两委

北京在村工作满一年大学生村官可参选村两委北京在村工作满一年大学生村官可参选村两委由于上一届任期即将届满,全市3691个村今年将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

所有村民将一人一票,选出第九届村委会。

按照新规定,在村里工作满一年的大学生“村官”,都可以参加新一届村委会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2013年本市第八届村委会任期即将届满,应进行第九届村委会选举。

村民委员会选举主要包括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提名确定候选人、召开投票选举大会等基本程序。

“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所有村民将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出新一届村委会成员。

”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介绍。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成员。

按照要求,所有村委会的选举都采取了差额选举办法,即无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还是委员,参选的候选人数量都要比当选人数多一人以上。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负责人透露,和往年不同,根据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和《选举办法》规定,两类非本村户籍人口,也可以依法成为村委会选举的候选人。

第一类是原为本村农业户籍,现已转为非农业户籍,但仍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并且未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的人员。

第二类是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一年以上的公民,具体包括大学生村官、乡镇下派干部。

不过,两类人员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在会议上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参加村委会选举。

此前,有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两类非本村户籍人员的被选举权利,大学生村官甚至因为没有在工作村里居住,而被排除在参选范围之外。

在第八届村委会选举中,只有23名居住在村里的大学生“村官”通过村民直选,进入了当地的村委会班子。

拥有大学生“村官”的村委,不足总数的1%。

“这个比例太小了。

刍议大学生村官有序分流机制的完善

刍议大学生村官有序分流机制的完善

刍议大学生村官有序分流机制的完善随着中国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进入到村官队伍中,帮助推动农村社会的发展。

然而,由于村官工作地点的广泛性和人员的不足,导致大学生村官的分配不够合理,存在数量过多或过少的情况,这对村庄的建设和大学生的自身发展都有很大影响。

因此,应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大学生村官有序分流机制,让大学生村官们能够在更适宜的环境中发挥作用,为农村社会的发展做出更有力的贡献。

一、合理规划分配地区在大学生村官的分配过程中,应该根据村庄的实际情况进行有计划地分配。

比如,区分山区和平原地区的贫困情况,以及人口流动情况等,并分别制定相应的分配方案,以确保大学生村官能够在适合自己的工作环境中发挥作用。

二、细化分配领域大学生村官的工作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农村经济建设、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建设等方面,因此应该在分配大学生村官时,细化分配领域,让大学生村官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技能。

比如,专业为农林类的大学生可以被分配到农业方面进行支援,或是专业为教育类的大学生可以被分配到教育领域进行支援。

三、完善考核机制建立起严格的考核机制,能够使大学生村官对自己的工作有更高的要求,同时也能够为村庄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因此,建立起以工作成效为导向的考核机制,能够激发大学生村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在工作岗位上持之以恒地发挥作用。

四、加强培训和交流在大学生村官的日常工作中,需要不断学习和成长,才能更好地为村庄的发展提供支援。

因此,建立起有关培训和交流的制度,为大学生村官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经验交流的平台,能够帮助大学生村官们更好地掌握工作技能,提高工作能力。

总之,建立起完善的大学生村官有序分流机制,能够更有效地解决大学生村官数量分配不合理的问题,为大学生村官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同时也能够更好地推动农村社会的发展。

大学生村官政策文件

大学生村官政策文件

大学生村官政策文件(一)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 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教育、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教育、财务、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部分高等学校党委: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2008年4月11日)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到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选聘数量和名额分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2008年开始,连续选聘5年。

选聘数量为10万名,每年选聘2万名。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选聘名额,由各地结合实际提出选聘计划,报中央组织部统筹研究后具体下达。

二、选聘对象、条件和程序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安排大学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是农村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人才战略工程,是深化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举措,是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造就新型村级干部队伍的途径。

深化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工作,对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的管理,激励“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在农村建功立业,市委、市《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7〕32号)文件精神,就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章管理范围、任职及待遇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开考选到农村工作的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

条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任职前,由镇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书》,市委组织部为监管,合同期为 3 年,期满后可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

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录用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向镇党委书面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合同期内无故违约的,按合同违约条款及法律、法规。

条每个行政村原则上选聘1名“大学生村干部”。

“大学生村干部”所工作的行政村,个人志愿与组织就近调配相的办法,大学生村干部原则上安排在本村或附近村工作。

条大学生农村和社区干部“一人双岗制”,既要担任行政村(社区)联村(社区)干部,农村或社区工作,又要到镇各线、各办公室兼职锻炼,能力。

第五条招聘到村和社区工作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仍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本省公务员可政策规定加分;镇事业干部公开招聘时,可规定加分,也可安排指标在上述人员中单独定向招考。

第六条对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称职的高校毕业生,在报考本省高校生时,在报考本省高校生时,可享受与参加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同等优惠政策,考试总分可加10分。

第七条被机关或事业录用的,由录用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其工资待遇,并依据其在农村或社区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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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部分配到村的原则。所有选聘人员全部分配到村里担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
五、分配去向公布后不予调整原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主要目的是,艰苦环境中锻炼青年、培养干部,而不是去农村享福。党员要服务组织安排的组织原则,岗前培训结束后,公布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村不予调整。
一、全省调剂分配原则。体检通过的拟聘人员,在所在省范围内进行调剂分配。
二、不以个人志愿为主原则。每个人报名时填报的志愿,仅仅是参考性质的,而不是志愿到哪个村就分配到哪个村。
三、考试成绩不作参考原则。目前,大部分大学生村官考试,考的是资格,不是岗位,所以考试成绩不作为分配参考。况且,一个简单的分数也不能完全代表一个人的能力和水平,60分和65分是没有明显的、本质上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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