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桩头合同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务承包合同书

甲方:编号:

住址:

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商定,就甲方承包的工程部分钻孔灌注桩破桩头劳务工作交给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书。具体如下:

一、工程项目

二、数量及工期

1、完成数量:Φ桩钻孔灌注桩破桩头,暂定数量个,Φ桩钻孔灌注桩破桩头,暂定数量个,Φ桩钻孔灌注桩破桩头,暂定数量个(具体数量甲方现场书面确定)。

2、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工期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报告和甲方通知为准)。

三、承包工作内容:

1、乙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文明施工等破桩头所包含的一切内容。

四、结算价格确定

1、结算综合单价为:包干单价Φ元/个,大写元/个,Φ元/个,大写元/个,Φ元/个,大写元/个(含税单价)。

2、综合单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的费用:

(1)乙方破桩头所需用的人工、机械的所有耗材、人工、机械费用;以及临时到甲方指定堆方点所用的机械、人工费用以及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文明施工等破桩头所包含的一切内容。

(2)施工用电等乙方现场所需要的所有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3)乙方必须在现场配齐相关管理人员。应能满足现场技术的需要,同时做好所施工工程技术资料,否则,由甲方安排技术人员,其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

担。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4、结算总价确定:

结算总价=实际完成破桩头数量(个)×包干单价(元/个)+甲方签认的各种奖金—乙方用甲方的材料、机械费以及扣、罚款、违约金等。

五、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签章认可的工作量,作为乙方的实际工作量,并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乙双方同意对变更工作量和追加的工作量也应以甲方签章确定的签证作为双方结算依据,如未加盖甲方公章的变更工程和追加工作量的签证和确定单一律无效,不能作为双方结算依据。如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结算,或甲方无法与乙方进行结算,视为乙方自愿同意以甲方出具的结算书作为最终乙方完成工作量造价的结算依据,乙方不持任何异议。

2、无预付款,按完成进度付款,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20日前,按甲方盖章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价,经业主与甲方、乙方共同验收,质量合格,在建设单位进度款给甲方拨付到位的情况下以实际完成合格工作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结算工程进度款应扣除乙方罚款、等乙方应当承担的费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半年内,在业主工程款拨付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付至工程结算价的100%,按国家有关缺陷责任期规定办理。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一个月内一次无息付清。以上付款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财务发票,或由甲方从工程款中代缴劳务税金。

六、工程质量:

1、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一次性交验。如质量检查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包含甲方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承建单位以书面形式,进行的必要的技术交底。

3、乙方应以甲方提供的自检表格中规定的内容进行自检,并在自检合格后认真填写自检表格后报甲方。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质量验收工作,为验收创造必要的条件。如果经检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有权暂停施工,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返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返工费由乙方自理,工期不顺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和相关单位造成的损失。经返工仍然达不到验收标准,视工程实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工程各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

安全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如发生机械、人员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要重视安全生产,施工中需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所有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在开工

前报甲方备案。

2、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并承担经济责任。

3、施工中的个人劳保用品,乙方自行解决,并且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标准,费用自理。

4、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电缆、光缆等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的,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九、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负责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

(3)甲方负责协调该工程的各种正常工作关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4)负责按第五条规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乙方开工前必须配齐所有施工人员安全员、专职电工等并报甲方备案。乙方法人代表及现场负责人必须常住工地,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2)乙方应接受甲方现场施工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对不服从监督检查人员现场管理的,罚款200元/次/人。屡教不改人员进行清退出场。

(3)乙方要按施工地区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保证所有进场职工年龄在18-45周岁,且身体健康,并将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备案。

(4)乙方要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5)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按期完成施工计划,若不能按期完成给甲方造成的处罚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并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置照明、警示标志牌和其他保护措施、标志;由业主或甲方设置的防护设施、标志,乙方应妥善保管,严禁损坏,如有损坏,乙方应立即恢复。

(7)乙方食宿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按甲方要求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