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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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投资银行监管制度缺陷及其成因分析

美国投资银行监管制度缺陷及其成因分析

美国投资银行监管制度缺陷及其成因分析摘要:2008年美国投资银行危机的爆发,凸显了其投资银行监管制度在资本充足性监管、资产风险集中度监管和紧急救助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原因包括:投资银行业的迅猛发展使监管部门忽视了潜在的风险;美国金融监管体系长期以来呈现“危机驱动”的特征。

关键词:投资银行监管,资本充足性,资产风险集中度,紧急救助2008年,对于美国投资银行业来说是灾难性的一年。

五大投资银行,两家转型为传统商业银行,三家倒闭,作为投资银行已全部消失。

美国投资银行业危机的产生,充分暴露了美国投资银行监管制度的缺陷,应当引以为鉴。

一、美国投资银行监管制度概述(一)美国投资银行的监管体制美国投资银行监管实行的是集中型监管模式。

所谓集中型监管模式,是指政府通过制定专门的管理法律,并设立全国性的监管机构来实现对投资银行的监管。

这种模式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有一套投资银行管理的专门性法律;二是有全国性的专门监管机构。

美国投资银行业最主要的监管机构是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作为全国性的专门监管机构,SEC根据国会立法制定投资银行监管方面的法规,并依法对投资银行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管。

SEC所依据的法律有《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39年信托契约法》、《1940年投资公司法》《1940年投资顾问法》、《1970年证券投资保护法》、《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等7部专门性法律。

美国证券监管的初衷是保护投资者利益,因此对于投行的监管更多地是从制度上防止其侵害投资者利益,集中体现在对信息披露、禁止欺诈、禁止价格操纵、公司治理、内控机制等方面的监管。

(二)监管内容1.注册。

根据《证券交易法》,所有经营全国性证券业务的投资银行,必须向SEC注册。

符合要求的,SEC予以注册批准,并收取规定的注册费。

经过SEC 批准后,投资银行还需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会员注册,也可以向全国证券商协会申请会员注册。

2.经营范围。

投资银行监管及发展模式

投资银行监管及发展模式

一、投资银行监管主体的层次总体而言,投资银行的监管可以分为三个层次:1.隶属于政府的证券监管部门的集中监管2.自律组织对证券业本身的管理3.投资银行的内部监管投资银行的内部监管也就是投资银行自身对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政府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的监管属于投资银行的外部监管。

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

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区别是:(1)性质不同。

(2)监管依据不同。

(3)监管范围不同。

(4)两者采用的处罚不同。

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的联系有:(1)监管目的一致。

(2)自律组织在政府监管机构和投资银行之间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3)自律是对政府监管的积极补充。

(4)自律组织本身也须接受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

二、各国监管主体和法律环境美国是集中立法管理体制的典型代表,主要依靠政府监管机构的集中监管。

美国对证券市场和投资银行的监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它的主要证券管理法规主要有1933年的《证券法》、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1940年的《投资公司法》等。

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是全国统一管理投资银行等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经营活动的最高监管机构,它在美国主要地区建有分支机构。

它根据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设立,直接隶属于国会,独立于政府,对美国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券商和投资公司实施全面监管。

英国实行自律管理体制,其主要特点是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实行以自律管理为主,辅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的体制。

长期以来,英国对投资银行的监管主要依靠第二层次的自律组织,而第一层次的政府监管功能基本上处于虚置状态。

但是,近年来英国也有逐渐采取集中监管的趋势。

传统的英国自律管理体制是自律型监管的典型模式,其包括:(1)英国证券自律监管系统。

(2)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系统。

(3)立法管制在我国,改革开放后到1991年4月以前,对证券经营机构(投资银行)的管理相当混乱,基本上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各地分行会同各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协调与管理。

投资银行的监管模式

投资银行的监管模式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与实 务研 究 , 兼任 中 国内部 审 计学 ( ) 学术 委 员 会 委 协 会 员 、 京 市 审 计 系 列 高 职评 审 委 委 员 、 所 高 等 院 校 客 北 多
座 教 授 、数 家 大 型公 司企 业 财 务顾 问或 独立 董 事 等 职 。 近年 来 , 主持 及 承担 国家级 科 研 项 目2 , 项 省部 级 科 研 项
企业收购和合并问题专门小组负责解释和执行关于收购和合并的准则并进行咨询和发布消息等活动英国政府有关部门如国家贸易局和英格兰银行也对投资银行及其业务活动实施一定程度的臂理但国家贸易局只对非交易所会员的投资银行拥有一定的臂理权限并负责办理登记公开说明书英格兰银行对证券市场瞥理也只限于对一定发行额以上的证券发行行使同意权自律型监瞥模式的优点主要有三
券法》 《 、证券交易法》 《 、投资公司法》 《 资顾问法 》《 、投 、政权投 资保护法 》 等专九性j 去律来监管投 资银行 的业务活 动 ; 二是有
权 威 的 监管 机 构 在 全 国 范 围 内对 投 资 银 行实 施 监 管 。 集 中型 监 管 模 式按 其 监 管 主 体不 同 又可 分 为三 种 ; 一 , 其 以独 立 监 管 机构 为监 管 主 体 , 典型 代 表 是 美 国 。美 国 证 券 交 其 易 委员 会 对 美 国的 证 券 发行 与 交 易 、 券 交 易 所 、 资 银 行 和 证 投 其 它投 资公 司 的 话动 享 有 全 面监 督 管 理 的权 力 。其 二 , 以中 央 银行 为监 管 主 体 、 典 型代 表 是 巴 西 。巴西 投 资 银行 的 监 管 机 其 构 为证 券 委 员会 , 巴 西 中央 银 行体 系 的组 成 部 分 。它 根 据 巴 属

投资银行的外部监管

投资银行的外部监管

常见凸凹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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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平面凸模零件的加工
一 铣削凸模(外轮廓)的进给路线
二 指令介绍
三 刀具半径补偿 四 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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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引入
工件为平面结构的凸模零件,适合在数控铣床上加工。毛坯为 70mm×50㎜×10mm板材,六面已加工,材料为Crl2,其中各点坐标分 别为:A(-15.357,14.846);B(-15.357,-14.846);C(18.929, 9.897);D(18.929,-9.897)。
F

R ____
I ____ K ____ F ;
R ____
J
____
K
____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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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圆心编程
圆心编程
条件
平面选择
旋转方向 G90时
终点位置 G时
圆心的坐标
指令 G17 G18 G19 G02 G03 X、Y、Z
X、Y、Z I、J、K
说明 圆弧在XY平面上 圆弧在ZX平面上 圆弧在YZ平面上
R :表示圆弧半径。
I J K :表示圆弧的圆心相对于其起点并分别在X、Y和Z坐
标轴上的增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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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写格式 1)XY平面圆弧 G17 G02/G03 X Y
2)ZX平面圆弧 G18 G02/G03 X Z
3)YZ平面圆弧 GJ ____
平面结构的凸模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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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实施
一、铣削凸模(外轮廓)的进给路线
当铣削平面零件外轮廓时,一般采用立铣刀侧刃切削。刀具切入工 件时,应避免沿零件外轮廓的法向切入,而应沿外廓曲线延长线的切向 切入
外轮廓加工刀具的切人和切出
铣削外圆加工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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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令介绍

我国投资银行管理的建议

我国投资银行管理的建议

我国投资银行管理的建议我国投资银行管理的建议引言投资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健康运行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我国投资银行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亟需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本文将提出一些建议,以加强我国投资银行管理,推动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提高监管力度•加强对投资银行的监管,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

•提升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确保监管政策的执行效果。

•完善投资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透明度,便于监管机构和投资者了解业务状况和风险状况。

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投资银行的风险管理,建立全面的风险防控机制。

•加大对金融创新产品的审查力度,防范金融乱象的发生。

•强化对投资银行内部治理的监督,防止利益冲突和违法违规行为。

促进市场竞争•提升我国投资银行的市场化运作能力,激发竞争活力。

•减少对国有投资银行的垄断程度,鼓励民营投资银行的发展。

•创建公平的市场环境,推动全球投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投资银行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经验和最佳实践。

•参与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和构建,提升我国投资银行的国际声誉和竞争力。

•促进金融业全球化,为我国投资银行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结论通过加强监管力度、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市场竞争和加强国际合作,可以推动我国投资银行管理的改善和发展,进一步提升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在实施这些建议的过程中,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为我国投资银行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加强投资者保护•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培训。

•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加强对投资产品的评估和选择能力。

•加强对非专业投资者的保护,防止其遭受不当的投资损失。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为实体企业提供更多的投融资服务。

•建立投资银行与实体经济企业的良好合作机制,推动资源的有效配置。

•鼓励投资银行创新业务模式,支持创业创新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刍议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历程与监管模式的选择

刍议我国投资银行的发展历程与监管模式的选择

程 与监管模式 的选择谈点浅见 。

亿元 . 股票市场流通市值 为 16 8 18 亿元 . G P 占 D 的比率为 8 6 最 %
高时曾达到 1%。19 年至 20 年期间城 乡居民储蓄存款 占G P 8 3 9 04 D
我国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历程 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发端于英国。1 世纪后期 8
维普资讯
议我 投 行的发 历翟与监管 式的选择
程培 婕 江汉大学 商学院
[ 摘 要]我 国投 资银行业是 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 而产生 的。投 资银行监 管模式有企业 管理和综合管理 两种 ,采用
什 么监 管模 式应 从 多种 因 素上 进 行 分 析 。我 国投 资 银 行 监 管模 式 的 选择 应 逐 步 由 企业 管理 走 向 综 合 管理 。 [ 键词 ]投 资银 行 关 发展 历程 监 管模 式 .
市 场 泡 沫 泛 滥 , 导 致 了 1 2 年 ~1 3 年 的大 萧 条 。因 此 国 并 9 9 3 9 美

中国国际金融公 司。中国银行干 19 年在香港地 区成立了全资 8 9
于 1 3 年制定并通过 了 《 3 9 格拉斯一斯特格尔法》等一系列相关法 附属区域性投资银行一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
了银证保分业经营的限制 形成了一批声誉卓著的现代投资银行 应该说我国投资银行业的发展是具备一定经济基础的 , 然而 如高盛 、花旗集团、环球金融 、 摩根士丹利、美林等 。目前现 现 实表现却强差人意。作为资本市场核心的股票市场 , 沪市上 如 代投资银行业务 种类繁多 , 主要有 : 证券 发行及承销 , 证券交 易经 证 指数从 2 0 年国有股减持办法 出台时的 24 4 01 2 B 4 点跌到 目前的 纪及 自营、公司财务顾问及投资咨询 、基金管理及运作 、收购及 10 点 以下 , 0 3 跌幅高达 4% , 5 投资者财富大幅缩水 。 随之而来 的是 兼并等。 投 资银 行业的全 行业亏损 , 一些证券公司在持续低迷的行情 中倒 从 欧美投资银行发展 的历程可 以看 出 , 随着国民财富的大量 下 . 更多的是处在苦苦挣扎 中. 整个投资银行业举步维艰 。造成投 积累, 人们的投 资、理财观念 日趋强烈 , 需要把很大~部 分财 富投 资银行 业发展 与经济 增长 、国民财 富增长脱 节 , 并陷于困境的主 入股 票及债券等 风险资产 中 , 期望通过资产组合 以实现财富的保 要 原 因有 : 值 增 值 。 由 于 专 业 知识 能 力有 限 及 信 息 不 对 称 . 们 希 望 有 特 定 人 我 国资本市场存在重大缺陷 , 严重影 响投资银 行功能的发挥。 是功能定位缺 陷 , 资本市场应 当具有企业 融资、资源配置和风 银行业 的发展。高度发达 的资本市场在为人们的投 资理财提供 了 险分散等基本 功能 , 然而我 国 目前的资本市场过 分强调融 资功能

当今世界上投资银行的监管体制主要有哪几种类型

当今世界上投资银行的监管体制主要有哪几种类型

当今世界上投资银行的监管体制主要有哪几种类型?试对其进行比较和分析。

你认为我国应采取那种监管体制,依据是什么?当今世界上投资银行的监管体系主要有三种:一是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体制,二是自律型监管体制,三是中间型监管体制。

三种监管体系各自有各自的特点,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各国根据各国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当地的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己国家的监管体制。

一、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体制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体制(简称集中型监管体制)是指国家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设立隶属于政府或直接隶属于立法机关的全国性证券监管机构对投资银行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而各种自律性组织,如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只起协助性作用。

这种监管体制以美国、日本、韩国等国为代表。

中国目前投资银行业的监管体制也属于这种类型。

这种监管体制的特点在于集中的监管对于投资银行的监管相当的严格,有着国家的权威来约束投资银行的市场行为,另外拥有一趟完整严密的专门性法律来约束投资银行的行为,具有绝对意义上的权威性和控制力。

这样可以稳妥的进行市场经济下金融市场的控制,防止大范围的因为金融主体的自私的牟利行为尤其是作为市场上最活跃的投资银行的经济行为而引起的经济的巨大波动。

它具体的优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1、具有统一的证券法律和专门的法规,使证券行为和投资银行业务活动有法可依,提高监管的权威性。

以法律形式的市场经济行为的控制,对于市场上参与证券和投行业务的投资银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约束。

例如,可以防止投行因为恶意炒作而引起证券市场上证券价格的巨大波动,从而也可以有力的避免因为虚拟资本的过度炒作而引起实体经济的频繁波动和受损。

2、有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能公平、公正、严格地发挥监管作用,防范市场失灵情况出现。

市场经济虽然是最有利于资源配置的,但是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失灵的状态不可避免。

但是作为政府,出台尽量可以维持经济稳定的政策和法规,这样有利于尽量减少市场经济因为市场失灵而带来的危害,从而维持经济的稳定发展。

第6章 投资银行的监管《投资银行学》

第6章 投资银行的监管《投资银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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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学精讲 2023/9/19
第一节 政府对投资银行业的监管
(三)业务活动监督 1.投资银行三大传统业务监管
证券承销、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是投资银行的三大传统业务 。在这些活动中投资银行掌握大量的证券,加上其拥有的资 金、信息等优势很有可能会以此来操纵市场,同时在风险控 制方面也很有可能为追求高收益而忽视对风险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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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银行学精讲 2023/9/19
第一节 政府对投资银行业的监管
(二)经营活动监管 1.信息报送制度。
投资银行必须定期将其经营活动按统一的格式和内容报告证 券监管机关。有些国家还规定,经营报告分为年报、季报和 月报三种,经营情况好的投资银行只需要上交年报,而那些 被认为需要重点监管的投资银行则必须上交季报甚至是月报 。我国2008年4月23日公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证券公司应当自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 证监会报送年度报告;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 月度报告。
第六章 投资银行的监管
投资银行学精讲 2023/9/19
第一节 政府对投资银行业的监管
一、投资银行的监管框架
投资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而且由于投资银行的主要业 务活动领域在证券市场,因此对投资银行的监管是各国证券 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国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之 一。
投资银行的监管目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投资银 行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以及促进投资银行业开展公平竞争。
监管机构,其代表是美国。在美国,证券市场的专门管理机 构是根据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创立的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它是投资银行等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经营活动的最高 监管机构,在美国主要地区建有分支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 直接隶属于国会,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的5名委员组成, 对美国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券商和投资公司实施全 面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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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监会地方派出机构
1998年,中国证监会将地方证券管理部门收归 证监会直接管理,并将原来的35家机构缩减为9 家大区派出机构。此外,在北京和重庆等地还设 立了直属派出机构。在大区派出机构下,再设立 了25家地方特派机构。这些地方特派机构的主要 任务是协助证监会和大区派出机构进行监管。
(三)证券业协会
投资银行资格监管和业务监管
投资银行的资格监管
(市场准入制度)
投资银行的业务监管
投资银行的资格监管 (市场准入制度)
投资银行的设立方式基本上可以分成两种: ①特许制——投资银行在设立之前必须向 有关监管机构提出申请,经监管机构核准之后方 可设立;同时,监管机构还将根据市场竞争状况、 证券业发展目标、该投资银行的实力等考虑批准 其经营何种业务。 ②注册制——投资银行只要符合有关资格规 定,并在相应金融监管部门与交易部门注册便可 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 采用这种方式的大多是成 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其典型代表是美国。
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区别和联系
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之间 存在着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
政府机构监管和自律监管的区别
• (1)监管的性质不同。一个是行政管理,具有强制性; 一个是自我监管组织,具有自律性。 • (2)处罚手段不同。 • 政府监管机构处罚较重,自律监管处罚较轻。 • (3)监管的依据不同。 • 前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监管,后 者除了这些,还依据自律组织制定的章程、业务规则、细 则对投资银行进行管理。 • (4)监管的范围不同。 • 前者监管全国范围的证券业务活动。后者监管其会员。
2、以行业协会与交易所为主的自律 管理模式
• 自律型监管体制是指国家除了某些必要的立法之 外,较少干预投资银行业,主要是通过投资银行业自 律组织和投资银行自身进行自我监管。 • 实行这种监管体制的国家或地区如英国、荷兰、 爱尔兰、香港特别行政区等。 特点: 1、通常没有制定专门规范投资银行业和证券市场管 理的法律、法规,而是通过一些间接的法律法规来调 整和制约证券市场的活动。 2、没有设立专门的全国性的证券监管机构,而是依 靠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如证券商协会、证券交易所等 自律性组织进行监管。
政府机构监管和自律监管的联系
①监管目的一致;
②自律组织在政府监管机构和投资银行之 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 ③自律是对政府监管的积极补充;
④自律组织本身也须接受政府监管机构的 监管。
综合型监管模式
综合型监管体制是集中统一型监管体制与自律 型监管体制两者相互渗透、相互结合的产物。它既 设有专门性的立法和政府监管机构来进行集中监管 ,也强调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综合型监管模式的优点是综合了集中型与自 律型的长处,实践中可视具体情况决定侧重于集 中型或是自律型。实行该模式的代表国家有德国 、法国、意大利等。 • 近年来,随着金融业的混业发展,集中型监管 模式和自律型监管模式日益靠拢、相互融合。
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目标
• 1、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对投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的信息进行充分披露是保护投资 者利益的最重要的方法。
• 2、确保市场公平、公开、公正。
• 3、降低市场的系统风险。
自律型监管体制优点
1、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能发挥市场的创新和竞争意 识,有利于活跃市场。 2、由于投资银行更贴近市场,在信息资源方面具有更大的 优势,因此允许投资银行参与制定证券市场监管规则,能 使监管更符合实际,也使制定的监管规则(条例)具有更 大的灵活性和更高的效率。 3、自律组织直接置身于市场之中,能对市场发生的违规行 为作出迅速而有效地反应,对突发事件可以更妥善地解决
国家集中统一监管模式缺点
缺点: 1、监管者超脱于市场,监管者与自律机构相比与市场相对 较远,掌握的信息相对有限,对证券市场发生的意外行为 反应较慢,可能处理不及时、使监管脱离于实际,缺乏效 率。 2、由于监管者的超脱地位,可能产生对证券市场的过多干 预。 3、各种自律性组织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活动,自主权较少 ,较难发挥作用。 4、监管者的超脱地位往往被投资者以严厉的执法者或救助 者面目出现,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增加监管者 的间接成本。


德国
德国对证券市场和投资银行的监管实行联邦政府制
度和颁布证券法规,各州政府负责实施监督管理与 以交易所委员会、证券审批委员会和公职经纪人协 会等自律管理相结合的证券管理体制。这个体制比 较强调行政立法监督管理,但又相当注重投行的自 律管理。
尽管德国有一个比较完整的监管体制和法律体系,
但由于侧重于强调投资银行界自律和自愿的监管模 式,尤其是对一些法律规章的执行,往往是非强制 性的,所以,德国证券监管当局对投资银行监管松 懈,证券市场参与者的保护不够,这也是德国证券 市场管理者受到较多非议的原因。
主要国家监管模式选择
• • • • 美国 英国 德国 日本
美国

集中立法管理体制的典型代表,主要依靠政府监管机 构的集中监管。美国对证券市场和投资银行的监管有一套 完整的法律体系,它的主要证券管理法规主要有1933年的 《证券法》、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1940年的《投资 公司法》等。

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是全国统一管理投资银 行等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经营活动的最高监管机构, 它在美国主要地区建有分支机构。它根据1934年的《 证券交易法》设立,直接隶属国会独立于政府,对美 国全国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券商和投资公司实施 全面监管。
在证券交易所登记注册:申请的程序与在证
券交易委员会申请的程序类似。缴纳一定数额 的会员费。
(二)日本的特许制 任何投资银行在开展业务活动之前都必须先 向大藏省提出申请,经审核,按照大藏省核准其 经营的业务发给不同的许可证。
日本对投资银行的最低资格要求有以下四点:
拥有足够资本金,并且资本金来源是稳定可靠。 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有良好的素质和证券业务
• 3、综合型监管模式
• 德国、意大利和泰国
1、以政府机构为主导的外部监管模式 (国家集中统一监管模式)
指国家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设立隶属于政府或直接 隶属于立法机关的全国性证券监管机构对投资银行业进行 集中统一监管,而各种自律性组织,如证券业协会、证券 交易所等只起协助性作用。 这种监管体制以美国、日本、韩国等国为代表。中国 目前投资银行业的监管体制也属于这种类型。 特点: 1.集中立法,有一套投资银行业监管的专门性法律。 2.有权力高度集中统一的全国性的专门监管机构,其中以 独立监管机构为主体。
国家集中统一监管模式优点
优点: 1、具有统一的证券法律和专门的法规,使证券行为和投资 银行业务活动有法可依,提高监管的权威性。 2、有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能公平、公正、严格地发挥监 管作用,防范市场失灵情况出现。 3、监管者的地位超脱,有足够的权威来维护证券市场的正 常运行,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一)美国的登记注册制
美国投资银行登记注册包括在证券交易 委员会注册和在证券交易所注册两方面:
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注册:投资银行必须
填写注册申请表;在接到投资银行的注册申请 后,证券交易委员会将在45天内(必要时可延 长到90天)予以答复;在登记注册中,投资银 行还要向证券交易委员会缴纳一定的注册费。
投资银行的监管体制
华尔街代表的资本市场尤其是投资银行 的发展可以说是钢丝上的芭蕾,如何帮 助其优美表演而不堕落是监管的目标。
证券市场监管的基本架构
监管模式
• 1、以政府机构为主导的外部监管模式
• 如美国、日本、加拿大、韩国和中国;

• 2、以行业协会与交易所为主的自律管理模式
• 英国、荷兰、爱尔兰、新加坡和中国香港
英国

英国实行自律管理体制,其主要特点是政府对证券市 场的管理实行以自律管理为主,辅以政府有关职能部 门实施监督管理的体制。 传统英国自律管理体制是自律型监管的典型模式,其 包括:①英国证券自律监管系统;②政府有关部门的 监督管理系统;③立法管制。 长期以来,英国对投资银行的监管主要依靠第二层次 的自律组织,而第一层次的政府监管功能基本上处于 虚置状态。但是,近年来英国也有逐渐采取集中监管 的趋势。
日本
20世纪末金融大改革后大藏省金融检查部对银行、
保险、证券公司的金融检查职能,以及大藏省银行 局、证券局中对个别金融机构的监督职能也移交给 “金融监督厅” ,2002年更为“金融厅”,原大藏 省的银行局和证券局合并成立“金融局”,专事法 案起草等企划、立案工作。
日本对投资银行的监管特点是,在参照美国证券管
• 3、证券评级制度 • 证券评级制度有助于作为一种外部约束来督促证 券发行者提高发行质量。 • 4、经营报告制度 • 经营报告制度要求投资银行必须定期将其经营活 动按统一格式上报监管机构,以便监管机构随时 了解投资银行的经营管理状况,更好地实施监督 和管理,防止金融危机的爆发。
• (一)对投资银行证券承销业务的监管 • ①禁止投资银行以任何形式欺诈、舞弊、操纵 市场、内幕交易。 • ②在承销中,投资银行要承担诚信义务,禁止 投资银行参与或者不制止发行证券企业在发行公 告中从事弄虚作假、欺骗公众行为。 • ③禁止投资银行在承销中过度投机,包销风险 超过本行所能承受的证券。 • ④禁止投资银行对发行企业征收过高的费用, 从而造成企业的筹资成本过高,侵害发行者与投 资者的利益,影响二级市场的正常运行。
水平。
业务人员必须受到良好的教育,并和管理人员一样必须具
有相当经营证券业务的知识和经验。
具有比较完备、良好的硬件设施。
• 我国呢?
• 中国目前对投资银行的资格管理采用 特许制
在考察其资本金、业务水平、未来的盈利性 以及市场竞争状况和证券业发展目标等因素之后 ,根据不同的业务种类来发放不同的许可证。如 对经营证券经纪、自营、承销等业务者授予综合 类业务的许可证,对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者授予证 券经纪业务的许可证等。 与注册制相比,特许制对投资银行的市场准 入要求更为严格,行政色彩较为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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