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概念与理论
宪法学大纲

宪法学大纲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第二部分中国宪法学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概述一、宪法的概念二、宪法的特征,宪法的形式特征;宪法的实质特征。
三、宪法的分类宪法的传统分类;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
四、宪法与宪政宪政的含义;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第二节宪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一、近代宪法的产生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英、美、法三国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宪法的发展及其趋势。
二、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新中国宪法的历史沿革;中国现行宪法的内容和特点;宪法修正案。
第三节宪法原则一、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二、基本****原则基本****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基本****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三、法治原则法治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法治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四、权力制衡原则权力制衡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权力制衡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第四节宪法规范一、宪法规范的概念二、宪法规范的特点三、宪法规范的类型第二章宪法的变迁第一节宪法制定一、宪法制定概述宪法制定的概念;制宪权与修宪权;宪法制定的主体和机构;宪法制定的程序。
二、中国宪法的制定第二节宪法解释一、宪法解释概述,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的方法;宪法解释的体制。
二、中国宪法的解释第三节宪法修改一、宪法修改概述宪法修改的概念;宪法修改的形式;宪法修改的程序。
二、中国宪法的修改第四节违宪审查制度一、违宪审查制度概述违宪审查的概念;违宪审查的模式;违宪审查的方式。
二、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发展;中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我国的宪法宣誓制度。
第三章国家基本制度第一节国家性质一、国家性质概述国家性质的概念;国家性质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
二、中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爱国统一战线。
三、经济制度经济制度的概念;中国的所有制形式及国家政策;分配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宪法基本理论

宪法基本理论第⼀章宪法基本理论第⼀节宪法的概念⼀、宪法的特征(⼀)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共性:(1)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具有国家强制⼒的⾏为规范;(3)实现阶级统治的重要⼯具;(4)内容取决于社会物质⽣活条件。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如国家的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组织及其职权等。
宪法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
2.在效⼒上,宪法的法律效⼒最⾼。
所谓法律效⼒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和强制⼒。
在成⽂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于—般的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地位的法律地位(宪法序⾔)。
宪法的最⾼法律效⼒表现在两个⽅⾯:(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
⼀切法律等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5条:⼀切法律、⾏政法规、地⽅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宪法是⼀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为准则。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1)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特别成⽴的,⽽⾮普通⽴法机关。
如1787年的美国宪法由55名代表组成的制宪会议制定;我国于1953年1⽉13⽇成⽴了宪法起草委员会等。
(2)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般要求由制宪机关或者国家⽴法机关成员的2/3以上或3/4以上的多数表决通过,才能颁布施⾏,⽽普通法律只要⽴法机关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可。
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民代表⼤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以全体代表2/3以上的多数通过。
⼆、宪法的本质属性(⼀)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主要包括国家权⼒的⾏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然⽽,这两部分并⾮地位平⾏的两部分,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配地位。
因此,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不仅是系统全⾯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由。
2017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本科《宪法学》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的特征和本质一、宪法的概念(一)原始意义上的宪法原始意义上的宪法是指国家组织法。
(二)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立宪主义的实质是要通过制定法律以限制国家权力而保障人权。
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又可以称为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它是指一个国家存在通过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的法。
(三)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就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而言,它是所有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既包括在一个国家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也包括具有一般法律效力的法律,即宪法性法律。
(四)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所谓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是指不仅制定了成文法典,而且成文法典在一国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又被称为“高级法”、“最高法”。
二、宪法的特征(一)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性问题,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问题。
普通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只涉及国家生活或者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重要问题。
(二)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1.宪法的制定与普通法律相比有两点区别:(1)宪法的制定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负责起草或者制定宪法。
普通法律的起草和制定通常由常设的立法机关进行,无须成立专门的机构。
(2)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
宪法草案要求最高立法机关的议员或者代表的特定多数通过。
普通法律的通过只要求立法机关的议员或者代表过半数同意即可。
2.宪法修改与普通法律相比有四点区别:(1)宪法修改权的主体由宪法设定,通常由最高立法机关或者全民公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在联邦制国家,则需要由组成联邦的各部分通过。
(2)只有宪法规定的有限的特定主体才可提出修改宪法的有效议案,而有权提议修改普通法律的主体更为广泛。
(3)修改宪法的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
(4)有些国家明确规定宪法的某些内容不得修改或者在宪法通过以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得修改宪法。
宪法第一章总结

宪法第一章总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之法,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宪法第一章总结,希望大家喜欢!宪法第一章总结(一)第一节宪法概述宪法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确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
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宪法是英国宪法。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
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91年的法国宪法。
我国先后颁布过四部正式成文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的1982年宪法。
第二节国家性质(国体)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一般地说,在经济上处于统治或领导阶级的地位,掌握着国家的权力。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
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
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有:保障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抵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安全。
人民民主专政的特征:1、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2、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与敌人专政的结合第四节我国的经济制度我国的经济形式主要有:全民所有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我国多种经济形式中居于主导地位。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特点:自愿组合、自负盈亏、民主管理宪法第一章总结(二)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含义:注意中外古代都有“宪法”这个词,但与近现代宪法涵义有根本的不同。
古代西方的“宪法”往往侧重于组织法方面的内容。
部分学者的重要评价:“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
“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
中国宪法学

中国宪法学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释义。
我国古代宪法两重含义:1、泛指典章制度。
2、法令的公布。
西方最早谈论宪法的学者是亚里士多德。
近代改良思想家郑观应《盛世危言》要求清廷立宪法、开议院、实行君主立宪二、近代宪法的含义和特点。
(一)含义: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根本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从制定的目的上说是人权保障书。
(二)特点:1、内容的重要性。
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对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则性问题,涉及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人权。
2、效力的最高性。
A、是其他法律制定的依据和基础。
B、其他法律与宪法相抵触无效。
3、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的严格性。
在制定方面:A、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如宪法起草委员会。
B、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一般要求最高立法机关代表多数通过。
在修改方面:A、只有宪法规定的特定主体才可提出有效的修宪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B、修改宪法的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三、宪法的本质。
(一)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英国在世界上最早产生了资产阶级宪法)。
宪法存在的基本前提和运行的基础是民主事实的存在,各国宪法的差异的基本原因在于民主事实的不同。
(二)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1、是阶级斗争的产物。
2、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
3、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四、宪法的分类(有利于认清不同性质宪法的实质,也有利于对同一类型宪法或不同类型宪法进行比较研究)。
(一)形式分类。
传统分类:1、成文宪法(最早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与不成文宪法(英国)。
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英国)(前两种分类法都是英国宪法学家蒲莱斯率先提出的)。
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与协定宪法。
新的分类:1、近代宪法(自由资本主义英、美、法)与现代宪法(20世纪苏俄宪法、魏玛宪法)。
2024法硕宪法学讲义

2024法硕宪法学讲义第一章宪法的基本概念和地位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组织架构、权力分配、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原则。
宪法的地位是国家法律体系中最高的,具有排他性和约束力。
1.1 宪法的定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政治、社会、经济管理的总纲。
1.2 宪法的性质宪法具有国家的正当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是国家政治体系的基石。
1.3 宪法的地位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地位,是其他法律的根据和衡量标准。
第二章宪法的历史演变2.1 古代宪政思想古代各国的宪政思想包括古希腊的城邦制度、罗马共和国的法治、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等。
2.2 近代宪政运动近代宪政运动的典型代表有美国独立宣言和法国人权宣言。
这些运动推动了宪政的发展和宪法的出现。
2.3 中国宪法的发展从《大清皇帝御制大同统一制》到现行宪法,中国宪法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发展。
第三章宪法的基本原则3.1 国家的民主原则宪法确立了国家的民主制度,保障了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参与政治的自由。
3.2 国家的法治原则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法治原则,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依法平等保护。
3.3 国家的社会主义原则宪法确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和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第四章宪法的内容结构4.1 宪法的总纲宪法的总纲包括宪法的宗旨、基本原则和国家机构的设立。
4.2 宪法的分章节宪法的分章节包括国家机构、公民权利和义务、国家政治、国家决策、地方自治等内容。
4.3 宪法的附则宪法的附则包括宪法的解释和修改程序、宪法的效力、宪法的保护等规定。
第五章宪法的解释与修改5.1 宪法的解释宪法的解释是对宪法含义的明确和解释,可以由最高法院等行使最高司法权的机关进行。
5.2 宪法的修改宪法的修改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并符合宪法规定的条件。
第六章宪法的实施和监督6.1 宪法的实施宪法的实施包括宪法的落实和实施机关的责任。
6.2 宪法的监督宪法的监督包括宪法的合宪性审查和宪法的实施监督。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第一章)

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历史 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功能 宪法的渊源与结构 宪法规范 宪法效力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词源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宪法的基本特征 宪法的本质 宪法的分类 宪法的制定
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词源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我国宪法文本中的法律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宪法的基本特征
第三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基本人权原则 法治原则 权利制约原则
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过 程中的基本精神
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
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基本人权原则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人权的概念与发展
基本人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法治原则
法治的概念与发展
制宪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的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 制宪权与修宪权
宪法制定的程序
第二节 宪法的历史
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 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
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1982年宪法的历次修改。五次修改
宪法效力的概念
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发挥的约束力与强制性 宪法作为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是社会共同体的基本规则,是社会多数人共同意 志的的最高体现
宪法效力的表现
宪法效力的特点 宪法对人的适用
宪法效力的表现
宪法对领土的效力
宪法与条约的关系
我国没有具体规定宪法与条约的关系,但规定了基本原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的基本特征
第一编 宪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宪法的概念1、宪法的定义: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2、宪法的本质属性:(1)宪法在内容上的本质属性是指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2)宪法的形式上的本质属性是指它是国家的根本法。
3、宪法的本质及其理解(★简述为什么说宪法是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1)宪法的本质是宪法是一国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制国家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在政治力量对比中,阶级力量对比居于首要地位。
并且,宪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2)宪法作为根本法,在反映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内容和形式方面具有自身的特点:○1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和政治力量对比关系更为全面和集中;○2以根本法的形式协调各种主体的利益关系,确立利益协调的共同规则;○3宪法反映了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并随着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4宪法是确认一国民主制度,通过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
4、、宪法的特征作为法的特征相同的经济基础国家强制力保证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制裁性可诉性我国宪法不具有可诉性作为最高法的自身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宪法内容的根本性是指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2)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内容、原则和精神相违背;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3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1)制宪修宪机关往往是依法成立的特别机关;2)绝对多数(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是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与民主是密不可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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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什么要宪法
□ 有些法律规定不合理, 限制了个人自由; 有些法律之间会有冲突 □ 宪法可以调整上述现象,为个人保证足够 的自由空间。 ——宪法是法律的法律,限制的限制,衡量 法律的标准。
□ 假设某个体户卖大饼,没有事先去食品卫 生部门批条,政府没收了制饼机器。如果 政府这样做没有法律依据,就是违法的; 如果有法律的授权,政府就是合法的。 □ 假如属于后种情况,小贩怎样才能挽回自 己的损失?
一则寓言
上帝把两群羊放在草原上,一群在南,一 群在北。上帝还给羊群找了两种天敌:狮子和 狼。上帝说:“如果你们要狼,就给一只,任 它随意咬你们。如果要狮子,就给两头,你们 可以在其中任选一头,另一头则留在我这里, 可以随时更换。”
♥ 如果你也在羊群中,选狼还是选狮子?
西方法哲学中的性恶论假设
□ 按照该假设,人主要是利己自私的,一旦 不受约束,就可能损害他人谋取私利。政 府官员也不例外,不能轻易信任。 □ 因此,国家是“必要的恶”:既能保护人 民,也可能为非作歹。宪法的任务→保护 个人不受国家侵犯。
□ 他可以挑战这项法律,认为该规定违反了 宪法保护公民财产的条款,因而无效
因此,宪法具有以下功能—— 1)首先,宪法保护公民权利与自由
“争人权的人先争法治; 争法治的人,先争宪法。” ——罗隆基
宪法
个人自由
2)其次,宪法是政府行为的尺规
□ 宪法规定了政府的组织结构和职责 □ 政府必须依照宪法行事,不去侵犯公民 的权利和自由
近(现)代意义宪法概念的特征:
1.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即国 家的根本法。 2.保障人权。
宪法的概念 “宪法”指规定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根本 法律。 与一般法律相比较而言,宪法是在一个国家法 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宪法是一张写着公民权利的 纸。” ——列宁
如何理解宪法
□ 公法,一般指涉及公共权力行使的法律,比如 不同政府机构之间的权力分配及其相互作用方 式、政府与私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等。宪法和行 政法是典型的公法。 □ 私法:是指分配私人之间权力和义务的法律, 不直接涉及公共权力的行使。民商法是典型的 私法。
□ 私法的义务对象是私人,公法的义务对象
是政府;私法诉讼针对私人,公法诉讼则只 能针对政府,即“民告官”,而非“官告民 ”或“民告民”。
宪法
Constitutional Law
导 论
□ 宪法是什么?
□ 宪法和我们的生活直接关联吗?
我们需要了解:
一、为什么要法律? 二、为什么要宪法? 三、宪法和法律是什么关系?
1、为什么要法律?
□ 在法治社会,各种社会关系在法网控制之 下,违法者将会受到制裁 □ 民法 □ 刑法 □ 行政法 □ 经济法等等……
□ 我深知,担任国家主席 这一崇高的职务,使命 光荣,责任重大。
□ 我一定忠诚的履行宪法 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 ,勤勉工作,竭诚为国 家和人们服务。
形式: 严格的制定和 修改程序
地位: 最高法律效力
1)宪法规定了一国最根本的内容
□ 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广泛性,涉及政治、 经济、文化、外交等各方面,规定的是一 个国家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其他法 律都以此为基础 □ 一般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更为具体,它们所 涉及的往往只是国家生活、社会生活某些 或某一领域的内容。
宪法是法律 的法律
环境法
社会法
民法
劳动法
宪法
行政法
刑法
经济法
其他
为什么要学宪法?
1、有利于掌握法学的基础和体系 2、有利于推进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
3、有利于做个好公民
我们如何学习宪法?
一、认识法学教育
一个只懂法律的人,只是一个十足 的傻汉而已。 ——19世纪美国著名律师保罗
研读法律的学生—— 如果不懂本国的历史,就没法弄懂该国法 律制度的演变过程,搞不清楚法律制度对历史 条件的依赖关系。 如果他不了解世界历史和文明,就会很难理 解那些可能对法律产生影响的重大国际事件。 如果他不精通一般政治理论,不知道政府的 结构与作用是怎么回事,那么他在领悟和处理
2、宪法是授权性的
□ 宪法的功能是赋予并保障公民权利,而非 规定公民义务,因而不能作为起诉公民的 依据。
□ 中国宪法中也规定了公民的义务,但缺乏 可操作性
第46、49、51-56条规定公民义务:纳税、保 守国家秘密、受教育、抚幼养老等
3、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最高的 法律地位
宪法特点
内容: 根本性
2)宪法具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 宪法的制定一般需要成立专门的机构,其 通过和修改程序都比一般法律规范严格
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权威
□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 (1)对法的最高效力(普通法律与宪法相抵触无 效) (2)对人的最高效力(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 、公民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1、时间上,宪法是现代社会的产物。 2、性质上:限制国家的权力,保护人民 的权利。 3、功能上:宪法是对国家政治生活的总 体设计。
(二)宪法的特征
1、宪法是“公法” 宪法的主要任务是规定国家机构的组成 及权力职责的划分、国家和公民的关系等 基本问题,这些问题属于“公法”领域。
背景知识:什么是公法?
□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三 条:“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 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 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 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五条:“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第六 条:“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 宪法第33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法条
□ 宪法第36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 何国家机关…...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 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 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强迫公民信仰宗教案
□ 汉族青年谢某与回族青年马某相恋,不久两人 登记结婚。正当他们准备婚礼时,马某家人向 谢某提出一个要求,要谢某须信仰伊斯兰教。 谢某不答应,马某的弟弟就要纠集族内的人“ 好好教育”一下谢,搞得难以收场。 问题 : 本案是否能运用宪法调整?
宪法和公法等问题时就会遇到障碍。 如果他缺乏经济学方面的训练,那么他就根 本不知道,在许多法律领域中,法律问题与经 济问题的关系异常紧密。
如果他缺乏哲学方面的训练,那么他面对 很多法学理论问题就会犯糊涂,而这些问题往 往对司法和其他法律过程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法规、史实、理论与应用相结合
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概念与理论
第一节 宪法的意义
(一)宪法的概念
最早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 亚里士多德:宪法是有关城邦组织和权 限的法律
□ Constitution:原指 “构成”,国家的基 本组织法,规定政府 结构和运行方式,不 同部门的权力分配。 □ 亚里士多德:《雅典 政制》,描绘了150 多个城邦国家的制度 □ 在资产阶级革命过程 中,宪法获得了现代 意义
。 。
网络资源
中国宪政网
中国公法网 北大公法网 宪政知识网 / 中国期刊网
案例
公民是否可能违反宪法?
□ 原告王勇等三名大学生去被告粗粮王红光店用 餐。被告广告上写着“每位18元,公务员每位 额16元”,原告认为这是对非公务员的歧视, 违反了宪法第33条和民法通则第3条关于当事 人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的原则,侵犯了公民受 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平等权。
□ 以下两种观点你怎么看?
□ 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不仅侵犯了原告的民事权 利,而且侵犯了宪法上的平等权利,被告应当 撤销广告中的歧视对待,并返还多收的2元。
举例
□ 你和家人的关系 □ 你和政府部门的关系 □ 你和小饭馆的关系 □ 你和工作单位的关系,等等
□ 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
□ 一个人的社会不需要法律,人数越多越 需要法律 □ 法律可以指引、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 ,维护社会关系和秩序
然而,接下来又有了疑问—— □ 是否有了法律即足矣?
□ 假如法律本身出了问题呢?
现实中 屡见不鲜的困惑
案例导入:都是痘痘惹的祸?
□ 湖南某考生在报考当地“网络民警”一职 时,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在体检时因 脸上长痘未能通过。3位专家医生的会诊意 见为“面部有癍痕影响面容,且反复发作 难治愈,根据2010年11月10日由人社部、 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颁发的《公务员录 用体检特殊标准》第三条规定,结论为不 合格”。
宪法关系到个人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如何去理解和处理现实问题? 以法规为基础,运用史实素材,通过理论 来理解分析,从而应用于现实。
。
三、看书、听讲、查资料、思考与讨论
许多问题思考比答案更重要,对于法科学 生而言,某些问题甚至没有标准答案。重要的 是学会运用法学思维去思考和辩论。 教材是重要参考,但讲课不局限于此。没 有完美的教材、标准的结论和不变的社会现实
□ 一种观点认为,原被告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原 告作为消费者有选择是否消费的自由,被告也 没有强迫消费的意图。被告有权决定对某个群 体和个人给予优惠,这只是一种促销手段。
□ 承担宪法义务的主体是谁?是国家与政府 机构,而不是公民个人或私人组织。
□ 私人不可能违宪;以私人身份出现的公民 只可能违反法律。
□ “我们需要的与其是好的人,不如说是 好的制度。我们渴望好的统治者,但历 史经验表明,这样的人不可能找到。因 此,有必要设计出一种制度,让坏的统 治者也不会造成太大的损害。” ——波普
3、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 宪法是“更高的法”,和普通法律一样具 有实际效力。
□ 法律是衡量公民、组织和官员行为合法性 的标尺,宪法是衡量法律合宪性的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