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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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危险因素是指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通过了解本项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物及对相关资料的查阅,以及对现场的勘察,对本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详细的定性分析。

3.1主要危险有害物质辨识

建设项目所使用的原料和辅料有二甲苯、甲苯、丙烯酸、丙烯酸丁酯、苯乙烯、乙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苯-2,4-二异氰酸酯、丙烯酸羟丙酯、三羟甲基丙烷、分散剂、阻聚剂、乳化剂、消泡剂、钛白粉、颜料等,产品为丙烯酸树脂、固化剂(TDI加成物)、PU 聚氨酯漆、乳胶漆、丙烯酸外墙漆、水性印花染料色浆。该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原料和产品中二甲苯、甲苯、丙烯酸、丙烯酸丁酯、苯乙烯、乙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树脂、聚氨酯固化剂和PU聚氨酯漆在《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内,甲苯-2,4-二异氰酸酯在《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内。另外该项目的供热系统使用燃料柴油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各种物质危险特性和健康危害如表3.1-1:

表3.1-1 物质的危险特性和健康危害

序号危险物质危险特性健康危害

1二甲苯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

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二甲苯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较高浓度本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意识模糊、步态蹒跚。重者可有躁动、抽搐或昏迷。有的有癔病样发作。慢性影响:长期接触有神经衰弱综合征,女工有月经异常,工人常发生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2甲苯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急性中毒:短时间内吸入较高浓度本品可出现眼及上呼吸道明显的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步态蹒跚、意识模糊。重症者可有躁动、抽搐、昏迷。慢性中毒:长期接触可发生神经衰弱综合征,肝肿大,女工月经异常等。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3丙烯酸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若遇高热,可发生聚合反应,放出大量热量而引起容器破裂和爆炸事故。遇热、光、水分、过氧化物及铁质易自聚而引起爆炸。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

4丙烯酸丁酯

易燃,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容易自聚,聚合反应随着温度的上升而急骤加剧。

吸入、口服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有害。其蒸气或雾对眼睛、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中毒表现有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

5苯乙烯

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遇酸性催化剂如路易斯催化剂、齐格勒催化剂、硫酸、氯化铁、氯化铝等都能产生猛烈聚合,放出大量热量。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对眼和上呼吸道粘膜有刺激和麻醉作用。急性中毒:高浓度时,立即引起眼及上呼吸道粘膜的刺激,出现眼痛、流泪、流涕、喷嚏、咽痛、咳嗽等,继之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全身乏力等;严重者可有眩晕、步态蹒跚。眼部受苯乙烯液体污染时,可致灼伤。慢性影响:常见神经衰弱综合征,有头痛、乏力、恶心、食欲减退、腹胀、忧郁、健忘、指颤等。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长期接触有时引起阻塞性肺部病变。皮肤粗糙、皲裂和增厚。

6乙酸丁酯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对眼及上呼吸道均有强烈

的刺激作用,有麻醉作用。吸入高浓度本品出现流泪、咽痛、咳嗽、胸闷、气短等,严重者出现心血管和神经系统的症状。可引起结膜炎、角膜炎,角膜上皮有空泡形成。皮肤接触可引起皮肤干燥。

7甲基丙烯酸甲酯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在受热、光和紫外线的作用下易发生聚合,粘度逐渐增加,严重时整个容器的单体可全部发生不规则爆发性聚合。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本品有麻醉作用,有刺激性。急性中毒:表现有粘膜刺激症状、乏力、恶心、反复呕吐、头痛、头晕、胸闷,可有急识障碍。慢性影响:体检发现接触者中血压增高、萎缩性鼻炎、结膜炎和植物神经功能障碍百分比增高。

8甲苯二异氰酸酯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遇水或水蒸气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若遇高热,可发生剧烈分解,引起容器破裂或爆炸事故。

本品具有明显的刺激和致敏作用。高浓度接触直接损害呼吸道粘膜,发生喘息性支气管炎,表现有咽喉干燥、剧咳、胸痛、呼吸困难等。重者缺氧紫绀、昏迷。可引起肺炎和肺水肿。蒸气或雾对眼有刺激性;液体溅入眼内,可能引起角膜损伤。液体对皮肤有刺激作用。口服能引起消化道的刺激和腐蚀。

9柴油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皮肤接触可为主要吸收途径,可致急性肾脏损害。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其雾滴或液体呛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痛。

10丙烯酸树脂

易燃,23≤闪点≤61℃;该品的危险性能取决于所用的溶剂。而所用的溶剂一般都是遇高热、明火易燃,与氧化剂接触会反应。

蒸气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作用。

11聚氨酯漆固化剂

易燃。遇高热、或受高热有引起燃烧的危险。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蒸气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作用。

12PU聚氨酯漆

易燃。闪点57℃。遇高热、明火、氧化剂有引起燃烧的危险。蒸气对眼睛、呼吸

表3.1-2 建设项目所涉及各种物质理化参数

序号

危险物质名称

危险物质编号

闪点(℃)

火险类别

爆炸极限%

1

二甲苯

25

甲类

1.1%~7.0% 2

甲苯

32052

4

甲类

1.2%~7.0%3

丙烯酸81617

50

乙类

2.4%~8.0%4

丙烯酸丁酯33601

37

乙类

1.2%~9.9%5

苯乙烯

34.4

乙类

1.1%~6.1%

6

乙酸丁酯32130

22

甲类

1.2%~7.5%

7

甲基丙烯酸甲酯32149

10

甲类

2.12%~12.5%8

甲苯二异氰酸酯61111

121

丙类

0.9%~9.5%

9

柴油

丙类

无资料

10

丙烯酸树脂

33645

23~61

乙类

无资料

11

聚氨酯固化剂

32198

甲类

无资料

12

PU聚氨酯漆

33646

57

乙类

无资料

注:

(1)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拟储存的甲苯属于易制毒化学品。

(2)根据《剧毒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拟储存的甲苯-2,4-二异氰酸酯属于剧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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