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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法律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法律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导言:法律教育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方式,一直受到高度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法律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从不同维度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促进法律教育的提质发展。

一、法律教育的现状1.1教育目标不明确目前,我国的法律教育在整体目标上缺乏一致性,存在着学院和专业设置等方面的差异。

这导致法律教育难以达到统一的培养目标,不同学校和专业之间存在差异,给学生的学习和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困扰。

1.2理论与实践脱节法律教育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但与实践相结合的机会相对较少。

缺乏实践的锻炼,导致毕业生在实际工作中面临一定的适应压力,无法快速转化理论知识为实际应用。

1.3师资力量不足部分高校师资力量相对薄弱,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经验有待提高。

这导致教学质量参差不齐,无法满足学生对法律知识和能力培养的需求。

二、法律教育的发展趋势2.1拓宽课程设置为了培养合格的法律专业人才,应该拓宽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增加实践性和综合性的课程。

例如,可以增设法律实习、法律写作等课程,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养。

2.2加强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能够使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进行结合,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因此,应该加强法学中案例教学的应用,引导学生通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实践能力。

2.3推动法学交叉学科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越来越多。

为适应社会需求,培养具有跨学科背景的法学专业人才,应推动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技术学等学科的交叉研究,打破学科壁垒,促进学科融合,提升法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2.4加强实习实训环节为了使学生在校期间接触实际工作,并提前适应未来的职业环境,应加强实习实训环节。

学校可以与相关机构合作,提供学生实习的机会和实际操作的平台,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改进措施与建议3.1明确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为了使法律教育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法律行业的需求,应明确法律教育的核心培养目标。

法律专业教育的问题与发展对策

法律专业教育的问题与发展对策

法律专业教育的问题与发展对策一、背景法律专业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基础,面对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挑战,法律专业教育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同时也需要制定一些发展对策。

二、问题与存在1. 课程设置不合理目前,许多高校法律专业的课程以普通法和民法为主,而对内容较为单一的经济法和行政法的课程却相对较少。

与此同时,相关的工商、金融、税法等法律领域课程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

2. 教育质量存在差异法学教育质量在不同高校间存在差异,而且往往受到师资、课程设计等因素的影响。

此外,教学内容的实际与社会需求不完全吻合,导致毕业生的实际能力与雇主的期望存在一定距离。

3. 培养方式单一法学教育往往以传授法律知识为主,而缺乏对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的培养。

实践教学的课程较少,往往仅在研究生阶段才有相应的实习或实践环节,而本科阶段往往无法提供类似的机会。

4. 就业压力增加随着国内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不断增大。

由于法律职业市场竞争激烈,一定比例的毕业生无法及时找到与自己专业背景匹配的工作。

三、发展对策1. 课程设置合理化在课程设置方面应合理地分配普通法和民法、经济法以及行政法、工商法、金融法、税法等领域的课程。

科学地进行课程设置可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也能够进一步适应社会和市场的发展需求,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更广泛的发展机会。

2. 提高教育质量提高教育质量是构建法律人才培养体系的关键。

高校应提高教师的个人素质和专业水平,加强课程的设计和教材的编写,建立高质量的教学资源。

同时,可通过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改变此前教学和科研分离的情况,使教师能够高效地引领学生培养出能够满足社会需求的未来法律精英。

3. 多方面培养学生培养出既具法律素养,又具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愿意担负社会责任和服务社会的法律人才,是当前法学教育迫切要解决的问题。

高校应加强与企业和司法机关等单位的合作,进一步拓展实践教学和实习机会,并与相关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为学生提供综合的提升,为社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法制教育的发展状况及趋势展望

法制教育的发展状况及趋势展望

法制教育的发展状况及趋势展望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制教育逐渐受到重视并得到了广泛的推广。

法制教育是指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治观念以及提高法律意识等手段,让人们了解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一种系统化教育。

它对于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以及加强社会法律风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法制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还不够明确,很多学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不高,导致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培养不够全面和深入。

其次,法制教育内容不够全面、系统,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

许多人对一些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还存在一定的认知误区,容易触犯法律。

此外,法制教育方式方法也亟待改进,过于注重理论灌输而缺乏实践教育,导致学生缺乏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国需要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手段的改革和创新。

首先,应该加大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将法制教育融入到各个层次和领域的教育中,从小学开始,通过系统化的法律课程和课外法制教育活动,使学生在校期间形成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

其次,加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和针对性,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法律角色扮演等方式,让学生亲身体验和感受法律的力量,并锻炼他们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再次,加强多元化的法制教育资源开发和利用,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破时空限制,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法制教育资源,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另外,法制教育应该紧密结合社会实际,注重解决现实社会问题。

通过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学生法律顾问团等形式,让法制教育更好地融入社会实践中。

同时,要加强与法律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建立健全学校与社会法律、司法资源对接机制,让法律知识教育与实际运用相结合,提高法律意识的操作性和实用性。

在未来,法制教育还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和发展,法律体系和法律规范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这就要求法制教育与时俱进,紧跟法律发展的步伐,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和法制教育内容。

法律教育情况汇报

法律教育情况汇报

法律教育情况汇报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和人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日益增长,法律教育在我国的发展也备受关注。

我将从法律教育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三个方面进行汇报。

首先,我国法律教育的现状是积极的。

随着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法律教育,法学院校的招生人数不断增加,法律职业教育也得到了更多的关注。

同时,法律教育的形式也在不断创新,传统的课堂教学逐渐融入了案例分析、实践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

然而,我国法律教育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法学院校的教学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学生在毕业后很难真正掌握法律知识并运用于实践中。

其次,法律教育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脱节,一些法学院校的教学内容滞后于社会发展,无法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

再者,一些地区的法律教育资源不足,导致一些学生无法接受良好的法律教育。

针对以上问题,我认为未来的法律教育应该朝着以下方向发展。

首先,应该加强法学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确保学生能够接受到高质量的法律教育。

其次,应该加强法律教育与社会需求的对接,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法律人才。

再者,应该加大对法律教育资源不足地区的支持力度,确保全国各地的学生都能够接受到良好的法律教育。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教育在取得积极成绩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但我相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未来的法律教育一定会取得更大的发展,为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制教育教学实践情况(2篇)

法制教育教学实践情况(2篇)

第1篇一、引言法制教育是培养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

在我国,法制教育已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法制教育教学实践的角度,分析我国法制教育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二、法制教育教学实践现状1. 教学内容丰富多样近年来,我国法制教育内容不断丰富,涵盖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多个领域。

教材编写紧密结合实际,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力求让学生在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提高法律素养。

2. 教学方法创新在法制教育教学中,教师们积极探索创新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模拟法庭、辩论赛等,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

同时,利用多媒体技术,将法律知识以生动形象的方式呈现给学生,增强教学效果。

3. 社会实践丰富学校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如组织学生参观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让学生亲身感受法律威严,提高法治观念。

此外,学校还与法律机构合作,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讲座等活动,拓宽学生的法律视野。

4. 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随着法制教育的深入推进,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许多教师积极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

同时,学校也注重引进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教师,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

三、法制教育教学存在的问题1. 教学内容与实际脱节部分法制教育内容过于理论化,与实际生活脱节,导致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难以产生共鸣。

此外,一些法制教育内容更新不及时,无法反映最新的法律法规。

2. 教学方法单一尽管教学方法不断创新,但仍有部分教师采用传统的“灌输式”教学,忽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导致学生学习兴趣不高。

3. 社会实践不足部分学校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不够,学生接触法律的机会较少,法治观念难以形成。

4. 教师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教师法律素养不高,无法胜任法制教育工作。

四、改进措施1. 优化教学内容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法制教育内容,使之与实际生活紧密结合。

同时,及时更新教材,反映最新的法律法规。

2. 创新教学方法教师应积极探索创新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角色扮演等,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

大学法律教育教学反思

大学法律教育教学反思

大学法律教育教学反思在当今社会,法律教育对于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变化,大学法律教育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结合当前大学法律教育的现状,对其进行深入的反思和探讨。

一、大学法律教育的整体状况1.1 法学专业生源质量的问题目前,虽然法学专业的生源不乏优秀的学生,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方面,由于对法学专业的误解或者出于其他原因,部分学生报考法学专业,并不是出于对法律事业的真正兴趣,导致其在学习过程中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由于法律知识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一些学生在入学后逐渐发现自己不适合法学专业,导致浪费了宝贵的大学学习资源。

1.2 教学内容与实践的脱节在当前的法律教育中,教学内容主要围绕课本知识展开,而缺乏对实践操作的培养。

这导致学生很容易遇到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无法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这在未来从事法律工作时会面临很大的困难。

1.3 培养法律思维与创新能力的不足在现有的法律教育中,大多数教学内容都偏重于灌输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忽略了对法律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这种单一的教学方式,使得学生往往只具备了解和理解法律的基础能力,而缺乏主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改进大学法律教育的措施2.1 提升法学专业生源的质量为了提高法学专业生源的质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学校可以开设一系列的法学入门课程或者法学讲座,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法学专业的发展方向和就业前景;第二,学校可以组织一些招生宣传活动,吸引对法律事业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同时加大对考生的选拔力度,确保招收到适合法学专业的学生。

2.2 优化教学内容,增强实践操作能力为了解决教学内容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学校可以加强对实务操作的教学,例如模拟法庭、案例分析和实地调研等形式,使学生在模拟实践中学以致用;同时,学校还可以与相关法律实践单位合作,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法律实务。

中学法律教育的现况与思考

中学法律教育的现况与思考

中学法律教育的现况与思考导言中学法律教育作为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重要环节,在推动社会公正、法治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目前中学法律教育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对其现状进行深入思考和反思,以找到有效的改进途径。

本文将就中学法律教育的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思考和建议。

一、中学法律教育的现状如果我们对当前的中学法律教育现状进行观察,我们会发现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

首先,法律教育内容单一。

现行中学法律教育主要集中在法律知识的传授上,缺乏对法律实践和法治精神的深入探讨。

学生只是被灌输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条文,却不懂得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缺乏实际操作能力。

其次,法律教育与学生实际需求脱节。

由于缺乏与学生实际生活紧密结合的案例,学生很难将抽象的法律概念与实际问题相结合。

这使得学生往往对法律教育产生兴趣缺失,无法从中获得实际的启发和指导。

第三,法律教育师资不足。

目前,很多中学法律教育的教师缺乏法学背景,只是凭借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从事教学工作。

因此,他们可能无法全面了解和解释法律,对学生的问题无法给予准确的指导,从而制约了法律教育的效果。

二、中学法律教育的发展思考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思考和探讨中学法律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以适应时代的需要。

首先,应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

中学法律教育应该从单纯灌输法律条文转变为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教育模式。

引入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方式,使学生能够通过实际参与,了解法律运用的实际情况,培养实际操作的能力。

其次,应注重培养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

中学法律教育应该致力于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价值观。

通过课程设置和社会实践等形式,让学生能够自觉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提高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仰,从而积极参与社会公正与法治建设。

第三,应加强教师培养和管理。

为了提高中学法律教育的质量,应该加强对法律教育教师的培训和管理。

引进具有法学背景的专业教师,加强他们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素养,为中学法律教育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师资保障。

法制教育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法制教育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法制教育的现状及问题分析法制教育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可以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还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和法律能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然而,在当前的法制教育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亟需得到我们的关注和改进。

首先,法制教育的覆盖率还不够广泛。

虽然我国已经将法制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均衡的现象。

一方面,一些地区和学校的法制教育水平相对较低,师资力量不足,教材资源匮乏,无法提供优质的法制教育。

另一方面,一些家长和学生对法制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对法律意识的培养缺乏重视。

因此,我们需要采取措施,加大对法制教育的投入,加强师资培训,提供更多的教学资源,提高法制教育的覆盖率。

其次,法制教育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

当前的法制教育内容主要以法律法规知识的灌输为主,忽视了法治理念和价值观的培养。

在法制教育中,应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使他们能够正确理解法律的价值和作用,增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此外,还应加强对法治历史、法治制度和法治文化的教育,培养学生对法治的认同和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

再次,法制教育的教学方法亟待改进。

目前,一些学校的法制教育存在着单一的教学模式,主要以教师讲解为主,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和参与性。

老师应该积极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法制教育中来,通过案例分析、团队合作、角色扮演等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

同时,应该注意将法制教育与学生实际生活和学习紧密结合起来,促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形成良好的法治习惯。

此外,还需要加强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

法制教育不仅是学校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

政府、家庭、社会组织等都应该共同努力,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推动法制教育的全面发展。

政府应该加大对法制教育的宣传和推广力度,鼓励社会组织举办法制教育活动。

家庭则应该从小培养孩子的法制意识,教育孩子懂得守法、讲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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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前法律教育的现状与反思当前我国法律教育的现状在我国当前,法律教育开始于大学阶段,无论是本科院校亦或专科都设有法律类的专业,当然所谓正规的法律教育应该是在本科院校里进行的。

在本科阶段,采取老师台上讲课、学生堂下听课的这种板书式教学,属于一种“通识性”与“基础性”的教育,具有一定的合理之外,毕竟学生是初涉法律领域,懂得的仅仅是一些杂乱的法律意识与心理,没有一套经过系统训练的法律思维和一定量的法律知识。

但是如果经过了四年的大学法律教育进入研究生之后,还是依然如此哪就有点问题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吕忠梅教授,在其《从本科生到硕士生》一文中谈到:一般来说,本科生培养目标是学习和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完成法律的“通识”教育或“共性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则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是什么”到“为什么是”,从“知识”走向“能力”,它培养的是学生的观察、思考、分析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要完成法律的“专业教育”或个性养成,个人“学风”、“文风”初显。

接着作者指出:令人十分痛心的问题是,有的学生虽然进入硕士生行列,但各方面依然停留在本科阶段,不能理解为什么都是要给学生开列书单,满足于课堂上听课获得的知识,很少自己读书,从来不做笔记,更不动手写文章。

其实这种令人十分痛心的问题,不仅仅是学生个人的问题,更有我们国家现存教育体制以及学校和导师等方面的问题。

我国近几年来,随着大学生就业率的连连下降以及毕业生收入的减少,社会对大学生生,尤其是法律专业的学生(本科生及研究生)的前途尤为关注。

今年6月10日,由麦可思(MyCOS)——中国大学生就业研究课题组撰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09年就业蓝皮书——《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2009)》在京发布。

报告介绍,2008届本科毕业生的收入明显下降,就业率最差的专业是法律和哲学,更是将近几年的这种关注引向深入,从某种程序上讲,如果哲学专业的大学生就业率低,还可以从专业理论性强方面寻找理由的话,哪作为一个实用性的法律类专业,法律是一门“世俗”的学科,在我国依法治国进程推进的大潮下,需求量必定大增,应该不至于此。

在我国高校一直以来是以扩招为总体趋势的,法律类专业更是如此,于是乎在经过了近几年短短的迅猛扩招之后终于“积劳成疾”,法律类专业已经连续两三年在一类学科中就业率垫底,甚至倒数第一。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

根据国外的经验,法律类是以培养社会精英为目村的,不能是就业率论英雄,但如今的事实是在我国所谓的“社会精英”在经过了专门教育出了校门后,连工作都没有着落、成了问题,精英更是谈不上。

于是法律专业就业的话题也就一直为人们所探讨,不容否认的是法律类专业的招生是很热的,但就业却十分不理想,这种热招生冷就业的局面,以致于在2006 年关于取消本科法学专业设置的说法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法学专业缘何由香饽饽变成烫手的山芋?造成这些困境的又究竟是什么原因?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曾说过,中国法学教育存在四个主要问题:第一是总体定位不清,法学教育到底是通识教育还是职业教育这个定位没有弄清;第二,法学教育到底是大众教育还是精英教育这个目标没有弄清;第三,法学教育现在的低起点与法律职业高素质要求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怎样克服这个矛盾还没有找到更好的道路来解决;第四,法学教育到底是人文教育还是科学教育或者是二者兼有这个问题含混不清。

此外,还有学者指出中国法学教育还存在两个根本性缺陷,一是中国法学教育当中缺乏司法伦理的训练。

不具有司法伦理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是很危险的;二是中国法学教育当中缺乏职业技巧培训。

没有职业技巧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就不能适应职业的要求。

普遍而言,在任何职业群体中从事特定职业的人员,都需要具备两方面的基本素质: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对我国的法律类专业来说这两方面的基本素质都是缺乏或不足的,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不一而足,笔者试图将近几年,社会学者、专家教授等关于我国法律类专业学生就业率及收入下降的几大原因予以总结并就此问题提出几点我个人的看法,以期能够对我们国家制定相关政策及高校对于法律类专业的教学工作有所启迪和帮助。

我国法律教育需要反思的问题:一,个性化教育模式缺乏据我个人的体会与感受,我们国家大学法律教育(包括研究生阶段)的一个很大的缺憾是:教学过程以及课下缺乏对学生个性的引导与培养。

我们每个人都是不同于其他人的世界上的唯一,而这种唯一性决定了一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某些特殊之外,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忽视这种个人的特殊性,当然也并不是要求我们教师要为每一个学生制定一套教学方法。

我们所要做的或应当注重的是我们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予以保留并引导每个学生身上所体现出的个性,并通过适当的启蒙使之得以张扬。

寻找并建构起这样的教学方式既是使学生身上的个性是得到自由发展的体现,又是充分发掘一个人的内在潜力的必要途径。

而我们法律教学过程中所缺乏这种对个性予以保留、培养的传统习惯,具体表现在课堂的教学过程的方法上和课下缺乏提供学生利用自由时间发展自己机会两个方面。

一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

在我们的法律教育课堂上(无论本科还是研究生阶段),我们所奉行的是“师教生学”的传统模式,即老师在课堂上讲授相关的知识,而学生则在堂下听讲、记笔记,这是一种“演讲式”的教学方法,我想除非演讲者特别受人崇拜或尊重,否则是无法在整堂的时间里始终使学生保持积极的学习热忱的。

因为接受过教育的人士肯定都有过这样的体会:即在这种传统教学模式下,在课堂上听讲,学生感到的是被动与束缚,以至无聊、逃课。

为什么呢?虽然我们都强调上课要认真听讲,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上课没有认真听讲的人也不能全怪他们,因为即使老师讲得再精彩,作为一个人,从人性的深处而言是具有表现欲望、喜欢张扬个性,倘若整堂课只坐在课堂上听讲、做笔记也必定是枯燥、缺乏活力的课堂。

一句话,我们不能用体制与纪律规制我们基本的人性方面的需求,如果这种需要是正当和有益的话。

我们虽然强调课堂上应该形成生动活泼的局面,但毫无疑问的是,这种局面是难以在现存的教学方式下形成的,因为自古以来良好的教学方法从来都是顺应人心的需要,倾听人性中的正当需求的,而课堂上要形成生动活泼的局面,师生互动的教学方法是必要的。

因此可以说,不改变现存的“师教生学”的模式,课堂良好气氛的培育与形成是不可能的。

中山大学的法学院副教授杨小强在其《对法学院课堂的指望》一文中开篇谈到:“我在法学院的课堂上廛了12年法律,不瞒你说,越教越没信心。

毕业了的学生回来问我,在法学院啥也没学到,工作都找不到;社会评论说,大学是最后的国有企业,生产产品不有市场意识;机关反馈说,毕业生眼高手低啊。

我的教师同事更哀叹,自己夙兴夜寐,却越活越没有了职业成就”接着作者指出了造成上述原因主要在于我们在法律教育方法上的两个不足之处,一是中国传统教育重视的是“知识量”,并用知识量的大小来评估先进。

这种传统教育与美国教育注重学生的批判性思维、独立思考、创造性、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显著不同的,更是与当今社会的发展和要求不相适应。

……我们法学院的课堂是否太过于注重知识量的灌输,却轻视了法律智慧能力的构建与法律思维的培养?二是法学院课堂上老师的实然目标与学生的应然目标并不一致。

学生追求的是为未来的法律职业准备知识与能力,而老是常常希望的却是彰显自身的才华,导致了课堂上形成“我教我的,你学你的”的局面。

放眼世界,法律教育起源于西方,而西方的法律教育一直重视职业化,关注市场,以学生为中心。

学生学什么,教师怎么讲,法律的教学方法和教育体制,都尽量为此服务。

作者进而提出了西方法律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正是和种适应学生个性的需要、调动课堂积极气氛的法律教学方法。

而言语之中所透露出来的是我们应该在传统的法律教学方法进行反思、改进。

作者文中所介绍的案例教学法,起源于法律发达的美国,是一种既能传授理论知识又能在课堂上解决以后职业中所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的授课方法;既锻炼了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又培养了学生解决问题的推理分析能力,是一种以学生的职业化为中心,适应学生个性,调动学生课堂积极主动性的一种教学方法。

这种教学方法是苏格拉底式的教育方法之一,它以启发为目的,在法律教育过程中,学校不要求、导师不注重并且学生也不喜欢熟记法律,因为这样做不会挑战学生们的智慧,反而会制约他们思维能力的拓展;相反这种启蒙式的教学方法则具有开拓学生思维,并顺应学生的自我表现欲望。

总之,这种教学方法能够正确定位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即导师启发学生,“授人以渔”。

对于启蒙的定义,康德在其《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什么是启蒙》的这篇名文中是这样定义的:“启蒙就是人类摆脱自我招致的不成熟。

不成熟就是不经过别人引导就不能运用自己的理智。

如果不成熟的原因不是在于缺乏理智,而在于不经别人的引导就缺乏运用理智的决心与勇气,那么这种不成熟就是自我招致的。

”理性主义大师对这一个关键的问题的回答,可以说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他使我们认识到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启蒙,无论在人生的哪个阶段,我们都有可能处于不成熟阶段,不能运用自己的理智或缺乏运用理智的决心与勇气。

毫不夸张的说,大学教师尤其是研究生期间的导师的使命就是以一种启发式的教学方法来启蒙他的学生,作为智力发育成熟阶段的成年人,缺乏是如何运用或更好的运用自己的理智来更好的学习,更如何引导学生来运用自己的理智恰恰是导师们的使命所在。

法律教育中,案例式的教学方法就是以一种师生互动的方式,在愉快的气氛中授课和学习的,教师既讲解了法理,又传授了实用的知识,而学生对某一法条的相关规定,在理解法理的基础上得到了更深刻的印象。

据说在实行这种教学方法的过程中学生最经常问的问题或总问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在美国的法学院,教授们也是对学生们总问“为什么”?因为借此教授们能了解学生们的观点、主意和并促使他们能动积极的思考。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教师予以分析指导,帮助构建法律思维、解决案件的能力。

毫不夸张的说一个教师、教授只有先了解了他的学生的观点看法之后,才能有针对性的去教授讲解,也只有这样才能教好,做到“教学相长”。

我想在我们的法律教育过程中,这种方法以及类似能开拓学生思维,锻炼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教学方法是值得探讨和研究的。

二是在学生自由支配的时间中。

个性化的培养不仅在我们的课堂上看不到,而且就是连由学生自由支配的课下时间,个性化的人才也不见了。

这主要表现在课下的时间里,法律类的学生为了赢得相关的法律知识而学习。

当然学习知识是好的,但过于偏重对纯粹知识的追求并且是怀有一种功利主义的色彩,往往会忽视对法律理论知识的培养与自我素质的养成,造成一个职业法律人两方面素质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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