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结核药物常见不良反应及处理方法(新)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及处理

抗结核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一)异烟肼(INH)1.神经系统不良反应(1)未梢神经炎其发生与剂量(特大剂量发生多)、体内INH乙酰化速度(中、特大剂量下慢乙酰化发生多)及营养不良、酒精中毒、妊娠等因素有关。
(2)中枢神经系统可诱发癫痫发作,并可出现记忆力减退、抑郁、嗜睡、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少数反射亢进、肌肉震颤、运动障碍、听力障碍、注意力不集中、多梦、妄想、幻觉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体征。
2.肝损害一般发生在治疗前3个月,常为单纯性、暂时性、可复性转氨酶升高,通常无临床意义,停药后转氨酶可迅速下降,重新治疗多不再上升;少见黄疸或肝坏死。
3.其他少见的不良反应还有皮疹、药热(过敏反应)、男性乳房增大、女性月经失调、血液异常(白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溶血性贫血、出血性紫癫、再生障碍性贫血)、便秘、排尿困难、心律失常等。
(二)利福平(RFP)1.胃肠道反应厌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2.肝损害与INH出现的肝损害相似,一般可以继续服用;若出现黄疸、肝坏死或同时合并过敏反应,则应停药。
3.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流感样综合征(发热、流感样症状群)、呼吸道综合征(出现发作性呼吸困难、气促)、皮肤综合征(轻者单纯皮肤瘙痒,重者出现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
4.血液学异常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5.其他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骨软化、关节肿胀、血压升高、心律失常、脱发,严重者可出现肾功能衰竭、休克(血压下降、虚脱),可能影响胎儿发育—致畸作用(尤其是在早期妊娠的头3个月内)。
(三)吡嗪酰胺(PZA)1.胃肠道反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食欲下振2.肝损害与剂量、疗程有关。
在目前常规剂量及疗程下,少见肝损害。
3.关节痛主要为血中尿酸浓度升高的引起关节痛,关节肿胀,甚至出现关节强直、活动受限。
4.其他少见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发热、皮疹)、皮肤光致敏反应(皮肤暴露部位呈鲜红棕色或古桐色),极少数导致低色素性贫血与溶血反应、溃疡病发作、排尿困难。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对策

1.第八对颅神经损害:SM的主要不良反应,主要
引起耳鸣、听力减退及前庭功能障碍。 2.肾脏损害:主要损害近端肾小管,出现蛋白尿、 管型尿,血BUN、Cre增高。 3.过敏反应 肾功能损害者、听力损害者、年老、孕妇及婴 幼儿禁用。
胃肠道反应常于服药当时或几日后出现。 1. 调整服药时间(如饭前服改为饭后1-2小时服 用),避免空腹时用药。 2. 可加用对抗不良反应的药物如吗叮啉、胃复 安、胃粘膜保护剂等。 3. 对较重的胃肠道反应可停用抗结核药物,待 胃肠道功能恢复正常后,再重新调整化疗方 案,可选择对胃肠道反应较小的药物或者可 用肌注、静脉注射方式给药。
3. 肝损害:多引起一过性 ALT 升高,偶发黄疸。 嗜酒者、老年人、孕妇、同服RFP者、乙型肝 炎及乙肝病毒携带者较易发生。 4. 内分泌失调:男性乳房增大,阳瘘,女性泌乳, 月经失调等。 5. 过敏反应
1.过敏反应:可有寒战、高热、头痛、关节疼痛 的流感样反应,出现支气管哮喘样发作,腹部 绞痛、皮疹以及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全 血减少。 RFP间歇给药过敏反应发生率可达13.5%。RFP 在间歇使用时,血液中易产生利福平依赖的循 环抗体,而发生变态反应,故RFP因某种原因 停服后,需要谨慎加用。 2.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 不振等。
1.一经确诊,应立即停药。 2.同时给予大剂量VitB1及烟酸、复方丹参等血管 扩张剂治疗。 多数停药6个月后恢复正常。若发现过晚,可 成为永久性的视觉功能损害。
1.为不可逆性损害,故一旦发生及时停药。 2.神经营养药:可静滴能量合剂或胞二磷胆碱 以及维生素B1、B12等。 3.改善局部血液循环、增加血供药:尼莫地平, 丹参等 。 4.适当对症治疗:如止吐、抗眩晕(苯海拉明、 异丙嗪)等。 5.加快药物排泄:增加补液量,酌情应用利尿剂。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处理ppt完美版

予护肝降酶及茵栀黄、优思弗等退黄处理。 予护肝降酶及茵栀黄、优思弗等退黄处理。
异烟肼的不良反应
3. 肝损害:多引起一过性 ALT 升高,偶发黄疸 。嗜酒者、老年人、孕妇、同服RFP者、乙 型肝炎及乙肝病毒携带者较易发生。
4. 内分泌失调:男性乳房增大,阳瘘,女性泌乳 ,月经失调等。
5. 变态反应:皮疹、药物热等。
利福平的化学结构
利福平的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可有寒战、高热、头痛、关节疼痛 的流感样反应,出现支气管哮喘样发作,腹部 绞痛、皮疹以及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全 血减少。
使用抗结核药(包括布氏菌病用利福平单药)之前、更改治疗方案前都需签字。 治疗上轻度患者可予叶绿酸铜纳、利血生、肌苷片等对症处理,严重者予瑞白针、输血小板等。
❖ 吡嗪酰胺 不可预测性 仅发生在少数特异性体质者
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重度升高、肝肿大和黄疸。 血液系统反应: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1%的病人会干扰出、凝血机制,导致出血,特别是在 肺结核病人咯血时要特别小心。
4.致畸:孕妇特别是早期(3月内)禁用,怀孕6 个月后可根据情况酌情考虑使用。
5.血液系统反应: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血 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1%的病人 会干扰出、凝血机制,导致出血,特别是在肺 结核病人咯血时要特别小心。
利福平的不良反应
6.类赫氏反应:多发生在抗结核治疗的1-3个月 ,好发于青少年、初治、结核杆菌阳性以及浸 润型肺结核和血行播散型肺结核病例较多见。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处理

肝脏毒性
总结词
抗结核药物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肝脏毒性,表现为血清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 转氨酶(AST)升高、黄疸、肝大等。
详细描述
肝脏毒性是抗结核药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之一,发生率约为10%~30%。药物剂 量越大、疗程越长,对肝脏的毒性作用越明显。轻度肝脏毒性可表现为乏力、恶 心、纳差等,重度肝脏毒性则可能出现黄疸、肝衰竭等严重后果。
遵循医嘱
严格按照医生的指示服用 药物,不要随意更改剂量 或停药。
饮食调整
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避 免过度饮酒和吸烟,同时 注意补充营养,特别是维 生素和蛋白质。
发生不良反应后的处理
轻度不良反应
如恶心、呕吐、头痛等, 可以采取减量或停药的方 式缓解症状。
中度不良反应
如皮疹、瘙痒、发热等, 需要在医生的建议下进行 药物治疗或更换其他药物 。
不良反应的发生机制
抗结核药物对正常组织或细胞的损伤
01
由于药物的作用机制,抗结核药物可能对某些正常组织或细胞
产生损伤,如肝、肾功能异常等。
免疫系统异常
02
抗结核药物可能触发免疫系统的异常反应,如过敏反应等。
药物相互作用
03
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时,可能产生不良反应的协同作用。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
02
应的具体表现
详细描述
对视神经的影响可能与药物种类有关。如出 现相关症状,需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会根据 情况调整治疗方案或停药。同时,保持良好 的生活习惯和饮食结构也有助于缓解症状。
总结与展望
05
对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的认识与总结
1. 肝肾功能损害
抗结核药物可能导致肝肾功能损害,严重 时可能需要进行停药或减量。在用药期间 ,医生会定期检查患者的肝肾功能。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及处理2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及处理2引言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全球范围内都存在着较高的感染率和死亡率。
为了治疗结核病,人们广泛使用抗结核药物。
然而,抗结核药物的治疗过程中常常遇到不良反应,这给治疗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本文将重点介绍一些常见的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药物不良反应1. 肝脏损害抗结核药物中的一些成分会对肝脏造成损害,导致肝功能异常。
常见的肝脏损害表现为黄疸、肝酶升高等。
如果发现患者肝功能异常,应立即停用抗结核药物并进行相关检查,确定肝脏损害的程度。
对于轻度肝脏损害,停药后观察患者的肝功能是否恢复正常;对于严重肝脏损害,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包括肝保护药物的使用。
2. 神经系统损害某些抗结核药物对神经系统有一定的副作用,表现为头晕、头痛、肌无力等症状。
如果患者出现这些症状,应尽快就医,并告知医生正在接受抗结核治疗。
医生可能会对患者进行神经系统相关的检查,确定是否由抗结核药物引起的神经系统损害。
针对不同程度的神经系统损害,医生会选择不同的治疗措施,包括调整药物剂量、停药、或者使用神经系统保护药物。
3. 胃肠道不良反应由于抗结核药物的刺激作用,患者常常会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等。
这些症状会影响患者的进食和吸收,进而影响药物的疗效。
针对胃肠道不良反应,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尽量在饭后服药,减少胃肠道不适;•在医生的指导下,适当调整药物剂量或者改变药物的使用时间;•合理安排饮食,避免食用刺激性食物;•如有需要,可以使用胃肠道保护药物。
4. 过敏反应个别患者可能对抗结核药物产生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药物热等症状。
如果患者出现过敏反应,应及时就医。
医生可能会暂时停用抗结核药物,并给予相应的抗过敏治疗。
当症状缓解后,可以选择更换其他的抗结核药物,继续治疗。
结论抗结核药物的治疗过程中常常遇到不良反应,这对患者的治疗带来了相当的困扰。
针对不同的不良反应,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停药、调整剂量或者使用药物保护措施。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处理

不同药物不良反应表现形式和 程度有所不同,联合用药可能 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
针对不同不良反应,应采取相 应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
措施。
对临床实践的指导意义
医生在制定治疗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患者情况,包括年 龄、性别、遗传背景、生活习惯等。
对已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减 轻不良反应症状并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抗结核药物的重要性
抗结核药物是治疗结核病的关键手段。 通过合理使用抗结核药物,可以有效控制结核病的发展并降低复发率。
研究目的和意义
研究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 生活质量。
对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的及时诊断与处理可以降低并发症的 发生率,提高患者的耐受性和依从性。
02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
进行肾功能检查
抗结核药物对肾脏有一定 损害,定期进行肾功能检 查可以及时发现肾脏损伤 。
注意观察患者反应
注意观察患者的症状
及时发现患者的症状,如发热、咳嗽、乏力、恶心、呕吐等 ,以便及时处理。
注意观察患者的体征
及时发现患者的体征,如黄疸、淋巴结肿大等,以便及时处 理。
加强患者教育
提高患者对不良反应的认识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处理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引言 •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 •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的处理 •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的预防 • 结论
01
引言
结核病概述
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袭多 个器官和组织。
结核病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对公共卫生和社会经济发展 产生严重影响。
严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
胃肠道反应
胃肠道反应是抗结核药物治疗 过程中常见的并发症之一。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处理

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目录
• 引言 • 不良反应分类及发生率 • 不良反应的处理与预防 • 结论 • 参考文献
01
引言
结核病概述
1 2
结核病定义
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 病,可侵袭多个器官和组织。
结核病流行病学
结核病在全球范围内均有发生,多见于发展中 国家。
其他不良反应
表现
包括味觉改变、口腔炎、脱发等。
处理
针对不同症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如口腔炎可使用口腔药膏缓解症状,脱发 可采用抗脱发药物治疗等。
03
不良反应的处理与预防
肝毒性处理与预防
总结词
肝毒性是抗结核药物常见的不良反应之一 ,可表现为肝功能异常、药物性肝炎等。
VS
详细描述
肝毒性发生后,应立即停药并给予护肝治 疗。预防措施包括密切监测肝功能,对有 肝病史或饮酒史的患者慎用抗结核药物。
参考文献2
王丽, 王燕.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 及处理的临床研究[J]. 临床肺科 杂志, 2019, 24(11): 2005-2009.
参考文献3
张华, 刘纯义.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 应及处理的研究进展[J]. 中国防 痨杂志, 2020, 42(5): 498-503.
THANKS
肾功能损害处理与预防
总结词
部分抗结核药物可能导致肾功能损害,如肾小球肾炎等。
详细描述
肾功能损害发生后,应立即停药并给予相应的治疗。预防措施包括密切监测肾功能,对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 用抗结核药物。
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处理与预防
总结词
抗结核药物可能导致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头痛、眩晕等。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和护理

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和护理摘要】结核病化疗是治疗和控制结核病的主要手段,但因抗结核药物的副作用而导致患者的治疗依从性下降并不少见。
针对抗结核药物可能出现的副作用,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是非常重要的。
【关键词】药物不良反应抗结核药物过敏反应肺结核患者观察与护理(一)全身反应1.临床表现服用抗结核药后少数患者瞬间可出现不良反应,表现为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瘙痒、皮疹,进而发展为剥脱性皮炎,同时伴有高热、黄疸、腹泻、血尿等。
2.护理(1)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做好用药指导,鼓励患者讲出服药后的感受,并认真听取患者的主诉。
(2)在应用抗结核药物前,应详细询问患者有无药物和食物的过敏史。
(3)严密观察服药后的反应。
(4)发现不良反应,遵医嘱停用所有正在服用的药物(既往长期服用的药物除外)及食物,去除一切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因素。
(5)出现不良反应时,患者大多精神紧张,表现出恐惧心理。
应陪伴并安慰患者,消除其恐惧心理,取得患者的信任,主动配合治疗。
(6)对伴有高热的患者应做好高热的护理。
(7)监测肝、肾功能,血、尿常规,及时发现不良反应。
(8)遵医嘱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以提高机体应激水平及减少过敏介质的形成。
(9)遵医嘱应用抗组胺药以减少组织液渗出、水肿,减轻瘙痒等症状。
(10)做好生活指导,建议患者穿着宽松的棉质衣服,避免使用刺激性强的洗涤剂品,皮肤瘙痒时勿用手搔抓,避免皮肤感染。
(二)胃肠道反应1.临床表现由于抗结核药物治疗原则为联合用药,患者一次服药量较多,可刺激胃肠道常出现纳差、恶心、呕吐。
2.护理(1)做好用药指导,讲解所用抗结核药副作用,使患者了解,便于自我监测。
(2)观察患者服药后的反应,认真听取患者主诉,遵医嘱定期监测肝功能,注意观察并区分肝损害所致的胃肠道反应。
(3)有些抗结核药物空腹服用胃肠道反应大,可遵医嘱改为饭后服用或分次服用。
对于不能耐受口服给药的患者,可遵医嘱改为静脉给药。
(4)对于服药后即刻发生呕吐的患者,注意观察其呕吐物内是否混有药物,如混有药物应注意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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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结核药物常见不良反应及处理方法目的早期、正确地处理药品不良反应是保证患者依从性、取得治疗成功的关键。
●保证用药安全,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
● 1.药物不良反应概念● 2.超敏反应发生机理● 3.毒性反应发生机理● 4.不良反应临床表现● 5.不良反应的临床处理原则●定义药物不良反应是合格药物在正常用法和用量时由药物引起的有害的和不期望产生的反应。
●分类副作用(side effect)、毒性反应、依赖性、特异质反应、过敏反应、致畸、致癌和致突变反应药物不良反应●超敏反应:与剂量及疗程无关,一般发生在用药2周以内●毒性反应:与剂量及用药时间和药物的蓄积有关超敏反应发生机理(1)●结核药物(半抗原)+蛋白质→全抗原→特应机体→特异性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当再次接触同种药物即可产生超敏性反应-Ⅰ型超敏反应(速发型)临床表现:过敏性休克、支气管哮喘、血管性水肿、瘙痒、皮疹、恶心、呕吐、腹泻、喷嚏、咳嗽、发热等,可引起这种反应的的药物主要有利福平、链霉素、氟喹诺酮类。
Ⅱ型反应(细胞毒型)(1)在这一类型反应中IgG、IgM类抗体与靶细胞表面相应抗原结合后,在补体、吞噬细胞和NK细胞参与作用下,引起的以细胞溶解或组织损伤为主的病理性免疫反应。
Ⅱ型反应(细胞毒型)(2)药物+血细胞膜蛋白(血浆蛋白)↓免疫原性↓机体↓特异性抗体↓再次与药物接触┏━━━━━━━━━━━━━━┓抗原抗体复合物RBC,WBC,PLT↓│↓溶血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性紫癜Ⅱ型反应(细胞毒型)(3)临床表现:主要表现在血液学方面,出现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和溶血性贫血。
引起此类反应的药物主要有利福平、PAS。
Ⅲ型反应(免疫复合物型)临床表现:血清病样反应,有发热、关节痛、荨麻疹、淋巴结肿大、腹痛、蛋白尿、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药物热有人认为也属Ⅲ型过敏反应。
一般在用药10天内发生,热型为稽留热型或弛张型,可同时伴有皮疹。
引起此类反应的药物主要有利福平、PAS。
Ⅳ型反应(细胞介导或迟发型)临床表现:主要是接触性皮炎,一般发生在与药物接触3-12个月内,在两手手臂、眼睑、颈等处,表现为皮肤搔痒、发红丘疹、眼睑水肿、湿疹等,停止接触可逐渐消退。
各种抗结核药物均可以发生。
毒性反应发生机制●毒性反应是由于药物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对机体产生的有害作用。
●毒性反应可分为急性和慢性。
●减少剂量和缩短用药时间可以防止毒性反应的发生。
●毒性反应一般是可逆的。
常用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异烟肼1)周围神经炎:四肢感觉异常,肌肉痉挛等。
2)中枢症状:欣快感,兴奋,记忆力减退,抑郁,中毒性脑病,癫痫发作等。
3)肝脏损害:转氨酶升高,极少有黄疸出现,发生急性肝坏死或肝萎缩者更为罕见。
4)内分泌失调:男性乳房增大,柯兴氏综合症,月经不调,阳萎等。
5)血液系统:贫血,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等。
6)过敏反应:皮疹,药物热。
7)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便秘等。
常用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利福类1)肝损害:多为一过性转氨酶升高,可出现黄疸,亦可引起急性坏死性肝炎。
2)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
3)过敏反应:用于间歇疗法或治疗间断后再用药时易发生过敏反应。
表现为流感样综合征等。
4)血液系统反应:骨髓抑制,白细胞、血小板减少;急性溶血性贫血。
5)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疲倦等。
6)其它副反应:血压升高,心律失常,关节肿胀。
常用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吡嗪酰胺1)肝损害:PZA的肝毒性与剂量、疗程有关。
用量大、疗程长不良反应较多见。
表现为肝肿大,压痛,转氨酶升高,偶可因肝坏死而造成死亡。
2)关节痛:PZA的代谢产物吡嗪酸能抑制肾小管对尿酸的清除作用,使尿酸升高,停药48小时内恢复正常。
3)胃肠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
4)过敏反应:偶见发热、皮疹、对光过敏、皮肤暴露部位呈鲜红色。
常用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乙胺丁醇1)表现为:视力下降,视野缩小,眼球运动疼痛,干燥感,异物感,辨色力减弱等2)其他神经系统反应::周围神经炎,表现为下肢麻木,异物爬行感,感觉过敏及活动障碍,个别可出现听神经损害,听力障碍,声带麻痺等。
3)过敏反应:皮疹,严重可到剥脱性皮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支气管痉挛导致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等。
4)其他副反应:关节痛,低钙血症,消化道反应,阿斯综合征,帕金森氏病等。
常用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链霉素1)耳毒性:以前庭损害较多见,耳蜗损害较迟发生。
表现为眩晕、运动失调、耳鸣、耳聋。
2)肾毒性:多见蛋白尿、管型尿、少数出现肾功能减退。
3)变态反应:皮疹、发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管神经性水肿、剥脱性皮炎、过敏性休克等。
4)口唇、面或四肢麻木:与链霉素本身及所含杂质有关。
5)骨髓抑制: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
6)神经肌肉接头阻滞作用:链霉素对神经肌肉机制正常者的阻滞作用不强,但在同时应用肌肉松弛剂咸麻醉剂者,则可能发生神经肌肉接头阻滞现象,表现为急剧出现的呼吸停顿。
7)其它反应:口炎、阴囊炎、腹泻、凝血酶时间延长。
常用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卡那及丁卡1)耳毒性:很少损害前庭器,主要损害耳蜗,听力减退,耳聋多为双侧,少数为永久性耳聋。
2)肾毒性:KM应用早期即可出现,常持续存在,停药后可迅速消失。
3)过敏反应:嗜酸细胞增多多见,药物热、皮疹不常见,偶可见过敏性休克。
4)其他副反应:KM可暂时损害舌咽神经,表现为舌后1/3味觉丧失,也有可能阻滞神经肌肉接头,偶可引起白细胞减少,凝血酶时间延长。
常用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卷曲霉素1)听神经损害:耳鸣,听力下降,耳聋,很少影响前庭功能。
2)肾毒性:表现为蛋白尿、血尿、尿中白细胞增多、BUN、肌酐升高,肾损害为可逆性。
3)电解质紊乱:低血钾,低血镁,低血钙,碱中毒。
4)其他副反应:麻木,恶心,呕吐,食欲减退,一过性转氨酶升高,皮疹,过敏性休克,神经肌肉接头阻滞作用等。
常用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对氨基水杨酸钠1)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上腹疼痛或灼热感,腹胀,腹泻,甚至胃溃疡及出血。
2)过敏反应:皮疹,药物热,剥脱性皮炎,流感样综合征,淋巴结肿大,过敏性肺炎,过敏性休克,嗜酸细胞增多,白细胞增多或类白血病反应,肺结核病灶周围炎等。
3)肝、肾损害:转氨酶轻、中度升高,严重可引起急性肝坏死。
蛋白尿,腰痛,尿频,尿痛,少数出现肾功能衰竭4)内分泌障碍:甲状腺机能减退,粘液性水肿,甲状腺代偿性肥大,血糖降低,男性乳房肥大。
常用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丙硫异烟胺1)消化道反应:口腔有金属味道,恶心,呕吐,腹泻,口角炎,舌炎及肝功能障碍。
2)精神神经系统副反应:抑郁,自杀企图,失眠,皮肤蚁走感,周围神经炎,复视。
3)皮肤黏膜副反应:痤疮,脱发,皮疹,色素沉着。
4)内分泌改变:男性乳房女性化,甲状腺增生,月经紊乱,低血钾,阳萎。
5)其他: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
常用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氟喹诺酮类药物1)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部不适或腹痛、腹泻等。
2)神经系统反应:头痛,头晕,失眠等。
3)超敏反应:皮疹,瘙痒,药物热等。
4)骨骼肌肉系统:主要表现为肌肉酸痛、肌腱疼痛,甚至断裂:影响骨骺形成,故儿童、孕妇禁用。
5)光敏反应。
常用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环丝氨酸●外周神经炎●精神症状●抑郁症●惊厥常用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复合剂1.固定剂量复合剂H+R+Z+E,H+R+Z,H+R,2.异烟肼对氨基水杨酸片1953 年由瑞士研发,H 和PAS的化合物,延缓INH的乙酰化,提高血液中H 的浓度,减少其肝功能损害不良反应的处理原则● 1.不良反应的判定:是否?程度?危害?后果?● 2.发生不良反应后抗结核药物的使用原则● 3. 激素的应用● 4. 对症治疗(抗组胺药、解毒、补液促排泄)不良反应的判定一、病史的采集出现症状与用药的时间关系时间顺序是判断是否为药物不良反应的主要依据采集基线值用药前记录患者的症状体征(体温、脉搏、皮肤黄染、皮疹等)以及进行基线化验检查(如肝、肾功能、血常规、尿常规)。
二、体格检查对可疑出现药品不良反应的患者,应该重视体格检查,及时发现患者没有主诉的体征,比如黄疸、肝脾肿大、皮肤及粘膜出血点、皮疹等,还应该注意观察患者的精神状态。
三、实验室检查●定期进行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
●是否有?●严重程度?●波及脏器?●四、除激发及再激发试验●除激发试验(dechallenge )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停药后反应消退,就增强了对药品反应的怀疑。
●再激发试验(rechallenge)是用来证实某些药品存在时可激发疾病,当去除该药品时疾病即消失或恢复正常,再次给与该药试验剂量,症状重现,即可确定该药品再激发试验阳性。
关联性评价●肯定:用药及反应发生时间顺序合理;停药以后反应停止,或迅速减轻或好转(根据数天以后);再次使用,反应再现,并可能明显加重(即激发试验阳性);同时有文献资料佐证;并已排除原患疾病等其它混杂因素影响。
●很可能:无重复用药史,余同“肯定”,或虽然有合并用药,但基本可排除合并用药导致反应发生的可能性。
●可能:用药与反应发生时间关系密切,同时有文献资料佐证;但引发ADR的药品不止一种,或原患疾病病情进展因素不能除外。
●可能无关:ADR与用药时间相关性不密切,反应表现与已知该药ADR不相吻合,原患疾病发展同样可能有类似的临床表现。
●待评价:报表内容填写不齐全,等待补充后再评价,或因果关系难以定论,缺乏文献资料佐证。
●无法评价:报表缺项太多,因果关系难以定论,资料又无法补充。
不良反应与药物相关性的判断时间关系佐证资料停药减轻再用药混杂因素肯定+ + + + —很可能+ + + ?—可能+ + ±??±?可能无关——±??±?待评价需补充材料无法评价材料不足,无法补充发生不良反应后抗结核药物的使用原则(一)出现头痛、末梢神经炎及精神异常,轻者对症治疗,给维生素B6、安定等,重者停用异烟肼、氟喹诺酮类、丙硫异烟胺。
(二)出现听力逐渐下降,或出现耳鸣、眩晕症状并逐渐加重,应及时停用氨基糖苷类药品。
(三)ALT↑ALT ≤2ULN : 密切观察3ULN≥ALT ≥2ULN: 注意观察病情变化,适当给予辅助药品治疗ALT ≥3ULN: 及时停用部分结核药或全部停用急慢性肝坏死: 应及时停用全部抗结核药品,并住院进行观察及抢救。
(四)出现轻微过敏反应可严密观察并判断何种药品引起,必要时调换药品。
重症过敏反应(如流感综合症、骨髓抑制、剥脱性皮炎、急性溶血性反应等)应及时停用全部药品,必要时住院治疗。
(五)较重胃肠道反应可将药品分次服用或给予对症治疗。
仍不缓解者,应停用引起反应的药品,更改治疗方案。
(六)视神经炎多由乙胺丁醇引起,应及时更换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