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法基本原则及其适用
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司法中适用探寻

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司法中适用探寻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民法领域中的一些普遍、基本的法律原理和规则,它是指导和约束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依据。
民法基本原则从根本上反映了人们在民事关系中的公平、合理和公正的追求,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民事司法中适用民法基本原则,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增强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司法中的适用有助于统一司法裁判准则,确保司法裁判的一致性。
民事案件数量庞大,涉及的问题复杂多样,但无论涉及何种具体问题,都应该以民法基本原则为参照。
比如在合同法领域中,合同自由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公平原则等都是民法基本原则,它们在合同解释、合同效力、合同违约等方面都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可以统一司法裁判的准则,避免各地区、各法院对同一问题的不一致处理。
其次,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司法中的适用有助于弥补法律的不足,保护公民权益。
法律的发展与变革需要一定的时间,但社会经济的发展却是日新月异的,法律往往滞后于社会的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民法基本原则就能够弥补法律的不足,为公民提供更加全面、具体的保护。
比如在合同法中,法律对合同的规定很多时候是较为笼统的,但通过应用民法基本原则,可以进一步解释合同的内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司法中的适用有助于推动司法创新,促进社会进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对法治的不断提升,司法的适用和裁判的审理方式也需要不断创新和改进。
民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适用性,可以为司法活动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比如在侵权法领域中,传统的过失责任原则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人们对于公平和公正的要求,而通过应用民法基本原则中的严格责任原则和损害赔偿原则,可以促进侵权责任的更加公平和合理的分配。
最后,民法基本原则在民事司法中的适用有助于维护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公正性。
社会对司法公正的要求越来越高,司法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遵循公正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是司法公正的基础,应用民法基本原则可以使司法裁判更加公正、公平,避免滥用权力和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简述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效力

简述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效力
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民法的根本原则和基本规范,是民法制度的核心和基石。
它是指导和规范民事关系的准则,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平等自由原则:民法基本原则要求人人平等,在法律面前应享有同等权利和自由,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和限制。
2. 自由意思原则:民法基本原则要求民事行为应建立在自愿和真实意思的基础上,强调当事人的自主权和自由选择。
3. 保护利益原则:民法基本原则要求法律应保护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合同权利等,防止不正当侵犯和欺诈行为。
4. 公共秩序原则:民法基本原则要求民事行为应合法、公正、合理,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
5. 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基本原则要求当事人应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行事,履行合同义务,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欺诈行为。
民法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它不仅是法律适用的基础和依据,还是裁判机关进行判决和解释的依据。
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民法基本原则具有指导案件解决和判断的作用,可以帮助法官正确运用法律,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和法治原则的实现。
此外,民法基本原则对于民法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可以促进民法制度的完善和社会进步的推动。
民法的基本原则理论及适用

民法的基本原则理论及适用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和利益的一种法律体系。
在民法的适用中,有一系列的基本原则理论被普遍认可和采用。
本文将探讨民法的基本原则理论及其适用。
一、民法的基本原则理论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基石,它意味着法律对所有公民一视同仁,不论其社会地位、财富状况、种族、性别等因素。
平等原则的核心是确保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
2.自由意志原则自由意志原则是民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提倡公民在法律框架内行使自己的权利,自由地进行财产交易和合同订立。
在自由意志原则下,个人的意愿和意向是法律关系成立和变更的重要前提。
3.诚信原则诚信原则是在民法中至关重要的一个原则,它要求公民在与他人进行法律行为时要讲求诚实、诚信,信守合同条款,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诚信原则的存在有助于维护交易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4.保护弱势群体原则民法要求尊重和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如儿童、老人、残疾人等。
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是社会进步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民法要求通过法律手段确保这些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的适用在实际应用中,民法的基本原则被广泛运用于各类法律行为和争议解决中。
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下基本原则的适用。
1.合同关系中的平等原则合同是民法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形式,平等原则在合同关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合同双方应在一定的平等地位下订立合同,保证各自利益的平等性和合理性。
2.侵权行为中的诚信原则在侵权行为中,诚信原则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受害方进行赔偿。
诚信原则也要求公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要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
3.家庭法事务中的保护弱势群体原则家庭法事务如婚姻、离婚、抚养等都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保护弱势群体原则要求家庭成员尊重和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财产继承中的自由意志原则财产继承是民法中一个重要的领域,自由意志原则在财产继承中有着广泛的适用。
浅谈民法基本原则的司法适用

浅谈民法基本原则的司法适用浅谈民法基本原则的司法适用总结大全/html/zongjie/一、浅谈我国民法应确立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核心价值的体现,是贯穿于民法始终的基本规则,是民法实施发挥其功能的核心与基础。
我国的民法基本原则主要概括为以下几个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自愿原则,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平等原则,主体身份的平等是民法中的平等。
是指不论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摩擦时,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平衡来均衡双方利益。
自愿原则,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是指进行民事活动的时候,要确立民事主体自由的基本准则。
守法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参与民事活动的时候要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
在法律没有进行具体规定的部分,要遵守国家政策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在市场经济的当下,民事主体要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行为进行活动。
约定时,要诚信不欺不诈、童叟无欺;约定后,要按约定履行条款的相互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总成。
是指民事主体进行的一切民事活动都应当遵守公共秩序以及当地的民族风俗。
在现代民法中,公序良俗原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他是维护国家利益以及道德风俗观念的重要保障。
简历大全/html/jianli/二、浅析民法基本文由收集整理本原则的必要性首先,民法基本原则的司法适用能够更好的体现民法的价值。
民法的价值是从经济学范畴中得来的,经过了哲学到法哲学的十多年洗礼之后,已经成为研究话题的热点。
法律蕴含的价值包含公平、公正、正义、效率、秩序以及安定性等价值要素。
而就目前近代民法的要求而言,安定性是民法所追求的最高价值。
是因为,确保了法的安定性,是有利于使社会维系在一个稳定的法律秩序中。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现代民法的最高价值是主要是追求社会利益。
而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守法原则也恰恰符合了民法价值中的能够维系一个稳定的社会法律秩序。
浅析民法的基本原则

浅析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是指规定个人、法人、家庭等私法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作为法律的基石,是规范社会关系的重要法律体系。
在民法中存在着许多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对于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民法的基本原则进行浅析,以期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民法的内涵。
一、平等原则平等是民法的一个重要原则。
平等原则要求法律对所有人都平等适用,不因个人的性别、种族、身份等因素而凌驾于他人之上。
在民事活动中,法律应当保护每个人的平等权利,不得因某一方的身份、地位优势而凌驾于他人之上。
在合同关系中,法律规定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平等对待,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迫使对方达成不平等的合同关系。
平等原则是民法的重要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构建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
二、自由原则自由是民法的另一个重要原则。
自由原则要求法律不得对个人的自由进行不合理限制,保障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行为自由。
在民法中,自由原则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在合同自由原则下,当事人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自由订立合同,不受他人的干涉。
在财产权、婚姻自由等方面,法律也保障了个人的自由权利。
自由原则是民法保护个人权利的重要原则之一。
三、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另一个重要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当在民事活动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采取欺诈、隐瞒等不正当手段,保持良好的信用。
在合同关系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当诚实地履行合同义务,不得以欺诈手段获得不当利益。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债务人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债务人履行。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法律利益原则五、损害赔偿原则损害赔偿原则是民法的另一个重要原则。
损害赔偿原则要求损害他人权益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受损害方因损害而遭受的损失。
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如因无力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了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民法是一部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规定了个人和私人关系的法律规范。
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对于理解和应用民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民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并分析其在实际中的应用。
一、民法的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民法强调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平等地位。
无论是个人之间的交易还是与国家机关之间的交易,都应遵循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的体现在于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促进公平公正的交易。
2. 自由原则:民法充分尊重个人的自由意志和合法权益,主张自由的意思表示和自由的合同订立。
自由原则的核心是自由意思表示和自由的合同订立,个人在合法范围内享有对自己财产和生活的自主权。
3. 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强调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当事人应该如实提供信息,不得隐瞒真相或者故意误导他人。
诚实信用原则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交易安全和信誉。
4. 法律援助原则:民法注重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倡导法律援助的原则。
当个人面临法律困境时,有权获得法律援助,以保障其基本权益。
二、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适用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到市场经济中的各种社会交往和民事关系。
民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身权益:民法保护个人的人身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当个人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寻求救济。
2. 财产权益:民法规定了个人财产权益的保护原则和范围。
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
民法规定了不同形式的财产权益的获取方式和让与方式。
3. 合同法律关系:民法规定了个人之间合同关系的设立、效力、解除等事项。
合同是由当事人自主达成的约定,它是民法调整私人关系的核心。
4. 继承和赠与:民法规定了个人财产的继承和赠与事项。
通过继承和赠与,个人可以在合法和公正的基础上转移财产。
5. 侵权责任:民法规定了个人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
个人在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等方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的基本原则与适用范围

民法的基本原则与适用范围民法是一国内私法的基础架构,旨在规范个人之间的关系、保护私人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在每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民法体系。
本文将探讨民法的基本原则与适用范围,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民法的重要性与作用。
一、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法律体系的基石,它们为所有的民事关系提供了指导原则,确保公正、合理的司法判断。
以下是几个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1. 等价交换原则:根据该原则,合同双方应当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等价交换。
合同中的交易条款不应偏向于某一方,而是要保证双方在交易中获得公平的权益。
2. 自由意志原则:自由意志原则强调,个人具有自主权利,可以自愿地参与合同关系,主动约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原则也体现在人们的自由选择婚姻对象、遗嘱的自主撰写等方面。
3. 不可侵犯原则:不可侵犯原则是指个人权利的保护。
在民法中,每个人都有权享受合法权益,并保护自己不受他人侵犯。
这一原则保障了人身、财产等权益。
4. 信用原则:信用是商业交易和社会交往中的重要因素。
民法中的信用原则意味着合同双方应按照承诺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合同,以维护基于信任的交易环境。
二、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的适用范围涵盖了各个方面的民事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关系:合同是民法中最重要的法律行为形式之一。
民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各个环节的法律规则,以确保交易双方在合同中享有应有的权益。
2. 婚姻家庭关系:民法对婚姻家庭关系进行了法律规制。
包括结婚登记、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子女的抚养与教育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维护家庭稳定和家庭成员的权益。
3. 继承与遗产关系:民法规定了继承权的行使方式、继承顺序以及继承过程中的权益保护等方面。
这有助于确保个人的遗产能够依法进行合理分配。
4. 侵权责任:民法保护了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不被侵犯。
在侵权责任方面,民法规定了侵权行为的要件、损害赔偿等法律规则,以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分析

关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分析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的根本原则和核心理念,它是民法领域的基础和指导思想,对于确立和发展国家的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围绕民法基本原则展开分析,并从其内涵、作用和法律适用上对其具体进行探讨。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民法基本原则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具有普遍意义和根本性质的法律原理和规则。
它体现了社会公平、公正、保护合法权益的核心价值观。
具体而言,民法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平等自由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强调个人之间在法律上具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任何人不得享有与他人不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
此外,个人在民事活动中享有自由决定的权利。
2.合意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要求民事活动基于自愿、订立合同等行为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形成真实的意思表示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结果。
3.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强调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4.责任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要求当事人应对其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包括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
这一原则反映了法律中的公正和衡平的重要原则。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民法基本原则在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它对于规范民事关系、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积极的影响。
首先,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法规的理论基础。
法规的制定和适用都要依据民法基本原则,以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其次,民法基本原则对于司法实践和法律适用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在审判中,法官需要根据民法基本原则,判断事实和适用法律规则,以维护公平、正义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民法基本原则还对诚实信用原则、公平竞争原则等其他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间接的推动作用。
三、民法基本原则的法律适用在民事活动中,法官和当事人应当根据民法基本原则进行法律适用和行为决策。
1.在合同订立和履行中,民法基本原则要求当事人必须遵守平等自由、合意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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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法基本原则及其适用作者:袁捷来源:《经济视野》2016年第09期摘要:我国于198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作为我国实行的第一部正式的民事法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有许多问题亟待完善,而民法的基本原则,作为民法的基础,其发挥的作用不言而喻,但其适用往往存在着一些问题。
关键词:民法民法基本原则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整个民事法律的根基,许多民事法律都是按照这个原则所衍生,其在某些时候还起着指导司法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明确指出,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等,从国家层面到社会、民族层面,高度概括了一般的民事案件的所需要遵从的原则,其对于民事案件具有指导作用,但有时候也会有不实用的缺点,甚至与其他法律产生冲突,我国民法的完善,还有很多路要走。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核心理念是平等,这既体现了民法调整各主体之间的财产、人身关系,也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的实质。
民法的平等原则集中反映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也是全部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础。
民事法律所规定的平等,是指的民事主体不论职位高低、社会状况如何,在民法面前,所有个体是一律平等的,这种平等,是指本质的人格平等,即形式平等、起点平等、机会平等(否则会影响其他方面的平等待遇)、同等情况同样对待。
对此,我国民法的平等原则的具体表现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互不隶属,享有平等的法律人格;具体法律关系中的平等;自由平等地协商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平等地受到保护。
平等原则,体现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根本要求,构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在政治层面也是最为根本的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这项规定的实质就是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的内涵是:保障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之时不被国家权力、其他当事人非法干涉,享有充分的意志自由。
意思自治原则的存在与实现,以平等原则的存在和实现为前提,并由此派生出新的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本身就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之间没有国家强制力,民法主体是平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意思自治是最大限度的体现相互间平等地位。
意思自治,是平等原则的进一步深化,更是民法强调公平的体现。
诚实信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次明确提出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不仅是立法上的突破,而且是民法理论上的突破。
诚实信用,一直以来作为道德范畴的概念,被民法引入其基本原则之中,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一大进步,更是强调了诚实信用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标准是诚实信用;诚实信用原则是道德标准的法律化。
诚实信用仅仅作为道德准则来发挥作用已经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了,诚实信用被列入民法的基本原则,并作为民事案件的裁定依据之一,是法律与道德体系的完美交融。
公平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
”公平原则是进步和正义的道德观在法律上的体现。
它对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国家处理民事纠纷起着指导作用,特别是在立法尚不健全的领域赋予审判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对于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和纠正贯彻自愿原则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弊端,有着重要意义。
公平原则的具体运用,必须以自愿原则的具体运用作为基础和前提,如果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的不均衡,系自主自愿的产物,就不能谓为有违公平。
公序良俗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公序良俗的原则,在许多国家的民法上都有体现,因为这个原则保护的是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公序良俗来源于民事法律调整的固有缺陷,即市民社会生活交往的广泛性、复杂性、不稳定性与法律的不可穷尽性之间的矛盾。
公序良俗原则的任务则是解决这一矛盾,以弥补法律的不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正义。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确立了“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本身作为民事法律,基本原则却对所有的民事权利进行了限制,要求民事权利的行使不得超过正当的界限,否则视为权利滥用。
禁止权利滥用的原则,有效避免了权利滥用可能造成的民事侵权行为,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深化体现,共同维护着民法在处理案件时的公平正义。
民法基本原则在司法上的作用当下民法的内容还不完善,而民法的基本原则却是比较趋于完善的,在司法上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既能在成文法具有局限性的情形下,授予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利,又可以促使法官在基本原则要求的范围之内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
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民事立法、司法和守法活动之始终且具有普遍的适用效力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
它反映民法价值、理念及精神实质,体现商品经济和市民社会的根本要求。
现代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日益复杂,越来越多的民事关系随之产生。
社会现实及社会问题的变化可能使原来的确定性强而柔性弱的法律规则不能够解决当前的问题。
民法基本原则具有抽象性及不确定性,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很大,反倒为法律原则作为裁判依据提供了可能性。
综上所述,民法基本原则具有三大功能:指导功能、评价功能和裁判功能,因此,当出现纠纷时,一般应先根据法律关系成立所依据的规范进行裁判,所以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对于民法未具体规定的法律条文的补充,既是指导思想,关键时刻又可以作为裁定依据,当民法对有关问题缺乏具体规定时,自由、平等、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对行为的约束功能就显现出来,民法基本原则在具体约束民事行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民法基本原则适用时遇到的困难民法基本原则不具备法律效果民法的基本原则,归根结底,也只是民法规定的民事案件处理中应用民事法律所需要遵从的原则,并没有说明可单独作为裁定依据,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国家判例确认原则条款具有独立援引裁定的功能,因为既有的原则理论很清楚地揭示出”民法的基本原则条款根本就不具备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不得单独作为裁判依据而是适合于作为解释准则”,具体案件应结合更具体的法律规定一并运用或者根据法律补充准则”以法律原则为基础”提出更具体的补充规定。
所以说,民法的基本原则如果作为独立的裁定依据,很容易与其他成文法所冲突,再加上其本身不具备法律效果,应用于司法很容易出现问题。
民法基本原则的抽象化民法的基本原则,其在一部民事法律编订之初便确立下来,作为整部法律编纂的根本要求。
在整部民法中,基本原则都是作为根本准则,体现在具体的成文法中,但却并没有具体指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抽象化的。
对于这种抽象性的法律准则,不能无视其存在,但也不能就以其抽象化的内容予以应用,而应该只允许法官根据法律补充规则提出具体的规范。
从法律解释学的立场来看,当法官面对个案时,应努力寻找适用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或者类推适用最相类似的法律规定,而不能随意认定法律漏洞,直接以诚实信用、公平等基本原则为依据做出与法律明文规定相悖的判决,这本身对于司法来说就是违背司法公平的原则了。
如何灵活运用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案件裁定的指导思想民法的基本原则,不具备法律效果,不能独立作为司法裁定的依据,但是其并非是不能参与司法当中,民法的基本原则,可以在司法判决当中作为指导思想而去指导司法的公正性。
比如说,在适用民法原则判定时,要遵守“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避”的原则,“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避”是对法官将民法基本原则直接作为案件裁判依据的限制,亦是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前提,具体来说,“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避”就是指,只有在存在“法律漏洞”的情况下,才可以直接适用基本原则进行裁判。
它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针对某案件情境,法律没有进行明文规定。
在存在“法律漏洞”的情况下,法官不得以缺乏相应具体规则而拒绝裁判,而须以基本原则“补漏”,直接依据相关基本原则进行裁判。
在裁判案件时,之所以要贯彻“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避”,理由有三:第一,依照法律一般原理,在寻找法律依据时,应以特殊规则为出发点,穷尽特殊规则仍不能解决时,始诉诸一般规定;第二,在能适用法律规则的情况下却不适用法律规则,不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第三,基本原则的抽象性及指导性赋予了法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容易以主观因素为转移,造成司法的不公平性。
归根结底来看,民法的基本原则虽然不具备法律效果,但其内容的公平正义对于社会来说是毋庸置疑的,所以在民事案件中作为指导思想,民法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正常的发挥其作用,维护民事案件的公平与公正。
以基本原则制定明确法律条文民法的基本原则在适用中经常出问题,其实还是因为成文法的不完善,不能完全包含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而利用抽象性的基本原则判定有时又会有失公允。
成文法具有具体确定性,这就要求法律规范的条文必须一一列明。
但是人们的认识具有局限性,任何立法者都不能穷尽一切民事活动和民事关系的规则,这就使得法律不可能规范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也就很容易出现“法无明文”的规范漏洞。
对于这种漏洞出现,民法的基本原则作为民法的根本,其作用便体现出来了,民法基本原则具有指导民事行为准则的功能和作用,民法具体规范是从民法基本原则中推导出来的,具有具体性和可操作性,能够直接适用于民事行为,这样一来便能够解决成文法漏洞的问题,但是在每次处理这种漏洞时都要运用民法基本原则,长此以往,因为民法基本原则在应用时的主观性影响,很容易伤害到法律的公正性,所以建议当运用民法基本原则处理案件后,尽快根据案件的内容提出成文法来具体规定,这样便充分发挥了民法基本原则作为法律基础的重要意义,还在这个过程中完善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
民法基本原则对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意义民法基本原则在我国民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深刻体现了民法的精义,研究民法基本原则对我国法律的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体现人民对公平、正义、诚信、自由、和谐、有序的私法秩序的强烈期望。
我们要通过发挥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和作用,来克服我国成文法的局限性,不断的去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
社会主义法律的保护职能和调整职能,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和物质基础,有了社会主义法律,才有在法律范围内文明、健康、协调的生活,才有高度文明的社会风尚和各项事业的兴旺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才有保障。
结语我国的第一部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民法的基本原则,从确立之初,时至今日已经在我国司法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当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积极找出原因并改正,充分明确民法的基本原则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并发挥其在司法上的重要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已经到了关键时期,我们要充分了解民法基本原则所包含的公平、诚实信用、自由是法律的终极价值,去建设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