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账户管理)
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权益归属和待遇支付)

权益归属和待遇支付
第一条权益归属
(一)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职工个人。
(二)企业缴费部分及其投资收益原则上根据职工企业服务年限决定归属个人比例:
1、职工在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间调动,企业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2、职工退休、退休前身故、上级主管部门调动,权益归属100%。
3、未归属权益部分转入企业账户。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领取年金:
(一)按国家规定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
(二)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按国家规定办理了病退或提前退休手续;
(三)退休前身故;
(四)出境定居。
第三条年金待遇支付方式
(一)职工退休时可根据个人账户的积累额选择一次性或分期领取年金。
(二)职工符合领取年金的条件时,由受托人指令托管人向受益人指定的账户按照约定方式支付年金。
(三)职工退休前身故,个人账户余额由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四)职工出境定居,按照权益归属计划归属于个人的账户余额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领取。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国家政策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为员工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退休保障,及时完善和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凝聚力。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员工。
第三条名词解释1. 公司企业年金:指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用于补充员工退休金的一种福利计划,由公司设立并负责管理。
员工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享受公司补充的退休金。
2. 员工个人账户:指员工在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下的个人账户,所有公司缴纳的年金金额及投资收益,都将计入该账户。
3. 公司缴纳比例:指公司按一定比例将员工的基本工资或绩效工资计算后的金额,缴纳到员工个人账户中。
第二章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第四条设立和管理机构公司设立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机构,负责该计划的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由公司内部负责人和代表员工的工会代表组成。
第五条公司缴纳比例公司每月根据员工的基本工资或绩效工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年金金额。
具体缴纳比例由公司与员工工会协商确定,并报请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条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公司委托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工作,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第七条员工个人账户管理员工个人账户由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每月向员工发送个人账户报告,明确公司缴纳的年金金额及投资收益情况。
第三章参与条件和权益第八条参与条件凡是公司正式员工,从入职之日起即可参与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无论员工的入职层级以及是否在公司工作年限。
第九条公司缴纳条件员工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得公司缴纳的年金:1. 入职满3个月以上。
2. 持续在职满6个月以上。
第十条个人退出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条件员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选择退出公司企业年金计划:1. 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退休。
2.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暂停或终止。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2023年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一、综述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企业年金制度,提高员工福利待遇,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制定了以下的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二、企业年金计划1. 企业年金计划适用范围本计划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各种形式的员工。
2. 企业年金计划的目标本计划的目标是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养老保障,为员工在退休后提供更好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支持。
3. 企业年金计划的资金来源企业年金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公司提供的基金,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及其他可能的投资收益。
4. 企业年金计划的管理本计划的管理由公司设立的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员工代表等组成,负责决策、监督和管理企业年金计划。
三、企业年金缴费1. 缴费基数员工的企业年金缴费基数为其每月工资总额的10%。
2. 缴费比例公司将提供的基金与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按照比例进行缴费,具体比例由公司和员工协商确定。
3. 缴费方式企业年金的缴费方式为工资扣除,由公司直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缴纳。
四、企业年金管理与运营1.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由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委托该机构进行投资运作和管理。
2. 投资运作原则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作原则为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遵循国家金融政策和法律法规。
3.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房地产等各种投资品种,但需要控制风险。
4. 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分配企业年金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按照参保员工的缴费比例来分配收益,具体分配比例由年金管理委员会制定。
五、企业年金离职处理1. 离职员工的权益保障离职员工可以选择继续参加企业年金计划,也可以选择退出并领取已缴纳的企业年金。
2. 企业年金的转移离职员工可以将已缴纳的企业年金转移到其他机构进行管理,转移的具体方式由年金管理委员会制定。
3. 企业年金的终止离职员工也可以选择终止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终止后将不再享受企业年金的待遇。
企业年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企业年金的管理,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年金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参加企业年金的企业、职工以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
二、企业年金计划1. 企业年金计划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 企业年金计划应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年金计划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企业年金计划方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3)企业年金计划方案经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备案。
三、企业年金基金1. 企业年金基金是指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包括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等。
2. 企业年金基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与监督1. 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3)有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管理能力。
2. 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定期向企业年金基金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情况。
3. 企业年金基金监管部门对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其合规经营。
五、企业年金待遇1. 企业年金待遇包括企业年金计划实施期间的企业年金基金收益和职工退休后领取的企业年金待遇。
2. 企业年金待遇的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由企业年金计划方案规定。
六、企业年金计划的变更与终止1. 企业年金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报企业年金基金监管部门备案。
2. 企业年金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如需终止,应提前三个月向企业年金基金监管部门报告,并妥善处理职工权益。
七、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企业年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旨在确保企业年金制度的规范运行,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健康发展。
XXXX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特制定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投资管理和运作,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养老保障,并保障其养老金的稳定和可持续增长。
第三条:本方案的实施范围适用于XXXX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第二章:参保和缴费第五条:公司员工应参加本企业年金方案,享受养老金待遇。
第六条:公司和员工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具体比例由公司按照员工薪资水平和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调整,并报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第七条:员工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经公司代扣代缴;公司缴纳的企业年金直接从公司财务收入中支付。
第三章:投资管理第八条:企业年金资金应由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投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增值。
第九条:基金管理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对企业年金资金进行合规投资。
第十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将企业年金资金进行有效的风险分散和投资组合管理,提高资金的收益和抗风险能力。
第十一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定期向公司和员工公布企业年金资金的运作情况和投资收益情况。
第四章:养老金发放第十二条: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本方案规定的退休条件后,可申请领取企业年金养老金待遇。
第十三条:养老金的发放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具体操作程序进行受理、审核和发放。
第十四条:养老金的发放方式应根据员工的需求和公司的管理要求,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或转为年金等方式。
第十五条:养老金的发放应在法定的时间内完成,确保员工养老金待遇的正常领取。
第五章:监督和保障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企业年金监管机构,对企业年金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定期向员工公开披露相关情况。
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企业年金方案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适应公司和员工的需求和变化。
第十九条:公司应保证企业年金资金的安全和运作的合规性,不得挪用和滥用企业年金资金。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方案的解释权归XXXX公司所有,并在实施过程中随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方案及实施细则企业年金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为了保障和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公司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条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以及浙江省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1、坚持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原则:旨在提高本公司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全体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的发展。
2、充分体现公平与兼顾效率的原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确定缴费水平;结合本公司的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保证资金分配的公平合理。
3、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企业年金方案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并形成相关的书面记录。
4、高度安全、适度收益原则:选择合适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投资产品,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5、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年金政策的调整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适时调整本企业年金方案。
第二章方案参加人第四条参加本方案的条件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正在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的公司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内退人员不含);2、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足额缴费义务;3、方案实施后新加入本公司的职工(组织调动除外),在试用期满后可以加入本计划;4、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第五条方案参加人的权利1、有权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2、有权了解公司为其供款的额度和规定;3、有权向公司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查询、抄录或者复制与个人账户有关的账目以及其他文件;4、在符合相关法规的条件下,有权申请领取、转移和处分其个人账户归属个人的余额;5、由于公司或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违背管理职责或处理管理业务不当致使参加职工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企业年金实施细则一、总则为了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全体员工。
二、企业年金的建立(一)建立企业年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二)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参加人员范围。
2、资金筹集与分配方式。
3、账户管理方式。
4、权益归属规则。
5、基金管理方式。
6、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7、方案的变更和终止。
8、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三、企业年金的缴费(一)企业年金缴费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_%,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____%。
具体缴费比例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
(二)企业缴费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员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员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计入员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三)企业缴费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贡献大小等因素,在企业年金方案中明确分配办法。
四、企业年金的账户管理(一)企业年金账户分为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
企业账户用于归集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个人账户用于归集员工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二)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下设个人缴费子账户和企业缴费子账户,分别记录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三)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制,账户资金不得提前支取。
五、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一)企业年金基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投资运营,投资运营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
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附件2(××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单位并盖章)企业首席代表职工首席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释义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参加人员 (3)第三章资金筹集与分配 (5)第四章账户管理 (8)第五章权益归属 (9)第六章基金管理 (10)第七章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12)第八章细则的调整和终止 (12)第九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14)第十章附则 (14)附件①: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 (16)附件②:职工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缴费申请表 (17)企业年金: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为更好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而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委托人:指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及其职工。
受益人: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及其他享有企业年金计划受益权的自然人。
受托人:指受托管理本单位企业年金基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或企业年金理事会。
账户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
托管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投资管理人:指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个人账户:指以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分配给职工个人的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企业账户:指以单位名义开立的账户,用于记录暂时未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单位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单位的凝聚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决定参加××单位1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单位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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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管理
第一条账户管理人以本方案所建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名义开立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
第二条个人账户归集职工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和对应的投资收益,下设企业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账户。
企业为职工缴费部分计入企业缴费子账户;职工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缴费子账户。
第三条企业账户归集员工离职后的未归属权益基金和对应的投资收益。
第四条个人账户的转移
(一)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参加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时,该职工的个人账户可以转移至新的年金计划中进行管理。
(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职工的个人账户转为保留账户,由本年金基金的账户管理人继续管理,待具备条件时予以转移,或待其本人达到企业年金待遇支付条件时领取:
1.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职工未参加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或其他由于新就业单位的原因而无法转移个人账户的情况;
2.职工在升学、参军、失业期间。
第五条保留账户由本方案账户管理人继续管理时,账
户管理费由职工个人承担。
第六条个人账户出现下列情况予以注销:
(一)个人账户积累额领取完毕;
(二)职工按规定退出本方案并完成账户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