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注血小板的剂量和方法
围术期输血指南

个体化输血
二.新鲜冰冻血浆
围术期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研究表明北美洲、欧洲的白种人维持30%凝血 因子浓度或不稳定凝血因子仅需维持 5%~20%, 就可以达到正常凝血状况
输注FFP的指征
A.PT或APTT>正常1.5倍或INR>2.0, 创面弥漫性渗 血;
B.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浓缩红细胞 (出血量或输血量相当于患者自身血容量);
稀有血型配血困难的患者; 对输异体血产生免疫抗体的手术患者。
禁忌证
血红蛋白<100g/L的患者; 有细菌性感染的患者; 凝血功能异常和造血功能异常的患者; 对输血可能性小的患者不需做自体贮血; 对冠心病、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等心脑血管疾病及重症患者慎用。
注意事项
按相应的血液储存条件, 手术前3天完成采集血液(可 一次或分多次);
每次采血不超过500ml(或自身血容量的10%), 两次 采血间隔不少于3天;
在采血前后可给患者铁剂、维生素C及叶酸(有条件 的可应用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等治疗。
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ANH)
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一般在麻醉后、手术主 要出血步骤开始前, 抽取患者一定量自体血 在室温下保存备用, 同时输入胶体液或一定 比例晶体液补充血容量, 使手术出血时血液 的有形成份丢失减少。待主要出血操作完成 后或根据术中失血及患者情况将自身血回输 给患者。
红细胞输注指征
A.血红蛋白<70g/L; B.术前有症状的难治性贫血患者: 心功能Ⅲ~Ⅳ级,心脏病患者(充
血性心力衰竭、心绞痛)及对铁剂、叶酸和维生素B12治疗无效者; C.血红蛋白低于80g/L并伴有症状(胸痛,体位性低血压、对液体复
苏反应迟钝的心动过速或充血性心脏衰竭)的患者,应该考虑输注红 细胞; D.术前心肺功能不全、严重低血压或代谢率增高的患者应保持相对较 高的血红蛋白水平(80~100g/L)以保证足够的氧输送; E.对于围术期严重出血的患儿,建议血红蛋白维持高于80 g/L的水平;
输注血小板的剂量和方法[指南]
![输注血小板的剂量和方法[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613709c4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6d.png)
输注血小板的剂量和方法一、剂量输注血小板取决于输血小板前患者的血小板数和预期要达到的血小板数以及患者是否有出血或同种免疫等情况。
目前使用的血小板有浓缩血小板和单采血小板两种。
1.浓缩血小板:是将室温保存多连袋内的全血,于采集后6小时内在20 ----24度的全封闭条件下将血小板分离出并悬浮在血浆内所制成的成分血。
国内以200ml全血分离制备的血小板为1U浓缩血小板,国家标准要求血小板的含量≥2.0×1010。
一般情况输注10U手工血小板可以使患者血小板升高36×109/L,但是实际情况与患者病情和输血史等有关。
第一次可以按2U/10kg体重输注浓缩血小板,以后根据病情调整。
2.单采血小板:是采用血液成分单采机在全封闭的条件下自动将全血中的血小板分离出并悬浮在一定量的血浆内制成的单采成分血。
国家标准为1个单位单采血小板(即1个治疗量)含量≥2.5×1011个。
成人每次输注一袋(≥2.5×1011),严重出血或已产生同种免疫者应加大输注剂量,如一次输注两个治疗量。
儿童患者根据年龄和病情将一个治疗量的血小板分2----4次输注。
新生儿,一次可输注成人剂量的1/5----1/10,体积控制在20----30ml。
▲输注的血小板存活期为5天,故应该2----3天输注一次。
二、方法1.输注前轻摇血袋,使血小板和血浆充分混匀。
2.输注时应使用Y形标准输血器,并以患者可以耐受的最快速度输注(一般在4小时内),因为存在细菌污染的危险。
3.从血库取回来的血小板应尽快输注,如果未及时输注应放在室温下暂时保存。
4.在输注过程中应该严密监测病情变化,婴幼儿、老年及心功能不全等患者,应酌情减慢输注速度。
输注时应注意:①如用全血制备的浓缩血小板,多个单位合并后应尽快输注(一般在4小时内),因为存在细菌污染的危险;②血小板在输注前不能在4℃储血冰箱保存,因为可降低血小板的功能;③应在30分钟内输完;④Rh(D)阳性献血者的血小板不能输给可能怀孕的Rh(D)阴性妇女;⑤应输注ABO同型血小板,因血小板表面有ABO血型抗原,而受血者体内的抗-A/抗-B与输入血小板表面的红细胞A/B抗原相互作用,可导致血小板破坏;若悬浮在高滴度的抗-A、抗-B血浆中,可引起受血者红细胞溶血。
血小板输注原则

血小板输注原则1. 血小板输注概述血小板是控制出血的重要成分,而某些疾病或医疗操作可能导致患者的血小板数量过低或功能异常,进而引起出血症状。
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可能会考虑给患者输注血小板。
2. 适应症血小板输注的主要适应症是血小板减少或功能障碍引起的出血症状,如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手术后出血、产后出血、创伤性出血、溶血性尿毒症综合症等。
同时,近年来,血小板输注也被用于治疗某些免疫介导性疾病,如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3. 输注血小板的属性血小板输注的血制品主要由新鲜供血者的全血制备而成,通常称为单采血小板制品。
这种制品在制备过程中不含冻干、冷冻等步骤,因此血小板的活性能够得到有效保留,对于患者的治疗效果也更为明显。
4. 输注血小板的原则在进行血小板输注前,医生需要对患者的病情和身体条件进行评估,并根据具体需要制定输注方案。
一般来说,根据输注目的不同可以区分为预防性、治疗性和急救性输注。
(1) 预防性输注:针对于一些易出血的手术或治疗操作,医生有时会在手术前或操作前给患者输注一定量的血小板,以预防术后或操作后的出血。
(2) 治疗性输注:针对于已经发生出血症状的患者,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输注,包括输注的剂量、次数、时间等。
(3) 急救性输注:针对于出血严重或威胁生命的患者,需要进行急救性输注。
此时医生需要尽快找到血库中符合条件的血小板,进行输注。
5. 输注血小板的注意事项(1) 风险评估:在进行血小板输注前,医生需要详细评估患者的健康状况和出血风险,避免因输注血小板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2) 监测血小板数量:输注血小板后需监测患者的血小板数量,以判断是否需要进一步的输注。
(3) 特殊群体:对于孕妇等特殊群体,需要谨慎使用血小板输注。
6. 结语血小板输注是控制出血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同时也需要谨慎使用,避免因输注产生其他不必要的风险。
因此在进行血小板输注前,医生需要对患者的病情和身体条件进行评估,并根据具体需要制定输注方案。
输血科血液病输血指南

输血科血液病输血指南1.目的大多数血液病患者在医疗过程中需要输血。
有输血指征者应开展成分输血,不能因为很多血液并伴有全血细胞减少而成为输全血的理由。
血液病的病种较多,很多血液病患者的输血既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点。
为向临床医师和临床输血咨询服务人员提供血液病患者输血的指导原则,依据《临床输血咨询服务管理程序》4.11.3条款的要求制定本指南。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临床医师对血液病患者的输血治疗,也适用于临床输血咨询服务人员为临床提供咨询服务。
3.职责3.1经治医师3.1.1负责对血液病患者实施输血治疗。
3.2输血科技术人员3.2.1负责提供治疗血液病患者合适的血液,并向临床提供咨询服务。
4.指引要点4.1再生障碍性贫血(再障)4.1.1输血原则(1)再障患者的输血要严格控制,能不输血者尽量不输,应将输血量和输血次数减少到最低限度。
输血仅能减轻患者的症状,并不能治愈本病,多次输血会发生输血不良反应。
(2)慢性再障患者的贫血是缓慢发生的,多数患者通过代偿能够耐受Hb的降低,因此,Hb的高低不是决定输血的最好指标,而要以症状为主。
(3)本病应进行成分输血。
因为再障多属血容量正常的贫血,所以无需输全血。
虽然多数患者伴有全血细胞减少,但也不能输全血,因为全血中除红细胞外,其余成分浓度低,有的已丧失功能,疗效差。
正确的输血方法是根据患者的临床需要输注相应成分血以提高疗效,并可减少输血不良反应。
5.1.2输血指征(1)贫血:Hb<60g∕L并伴有严重代偿不全的症状,或在安静状态下也有贫血的临床表现时,可适当输注红细胞。
Hb>60g∕L,一般不需要输血。
过去曾认为少量多次输血能刺激骨髓造血,对再障的恢复有利,现已证实输血只能抑制红细胞的生成,并无刺激造血的作用。
(2)出血:因血小板减少而有严重出血的患者,特别是有内脏出血或颅内出血的危险时应及时输注血小板。
曾有人认为血小板数V2OX1()9∕L者应预防性输注血小板。
输注用血小板标准

输注用血小板标准
血小板一个单位30毫升左右。
一个单位的血小板在30毫升左右,在临床上,一般十二个单位的血小板作为一个治疗量,一个治疗量的血小板大概在300毫升。
输注血小板之后多数都可以改善出血的情况,而且有不同程度的血小板提升。
血小板是人体负责止血的血细胞,它具有黏附,聚集,分泌,释放等一系列功能,在人体止血功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血小板数量降低了,人体就有发生出血的风险,血小板数量越低,出血的风险越大,在临床上,急性白血病患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以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患者经常需要输注血小板治疗。
正常血小板100-300×10^9/L,血小板如果低于10×10^9/L,可以预防性输注血小板,血小板如果低于正常,只要有出血情况,均可以输注血小板。
当然,临床上存在血小板输注无效情况。
比如合并感染,脾大。
因此,输注血小板之后检查血常规,观察血小板上升以及出血改善的情况,判断输血小板的疗效。
输注血小板需要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进行,如有相关需要建议前往医院就诊。
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注射液说明书

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注射液以下内容仅供参考,请以药品包装盒中的说明书为准。
核准日期:2010年12月06日修改日期:2015年12月31日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注射液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药品名称】通用名称: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注射液英文名称:Recombinant Human ThrombopoietinInjection 汉语拼音:Chongzu Ren Xuexiaoban Shengchengsu Zhusheye 【成份】主要成份: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由含有高效表达人血小板生成素基因的中国仓鼠卵巢(CHO)细胞,经细胞培养、分离和高度纯化后制成)。
辅料为:人血白蛋白、氯化钠。
【性状】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无肉眼可见不溶物。
【适应症】1、本品适用于治疗实体瘤化疗后所致的血小板减少症,适用对象为血小板低于50×109/L且医生认为有必要升高血小板治疗的患者。
2、本品用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的辅助治疗,适用对象为血小板低于20×109/L的糖皮质激素治疗无效(包括初始治疗无效、或有效后复发而再度治疗无效)的未接受脾切除治疗的患者。
本品仅用于血小板减少及临床状态具有增加的出血风险的患者,不应用于试图使血小板计数升至正常数值的目的。
【规格】每瓶装量1.0ml。
7500单位/1毫升(7500U/1ml);15000单位/1毫升(15000U/1ml)。
【用法用量】本品应在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
具体用法、剂量和疗程因病而异,推荐剂量和方法如下:1、恶性实体肿瘤化疗时,预计药物剂量可能引起血小板减少及诱发出血且需要升高血小板时,可于给药结束后6~24小时皮下注射本品,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300 U,每日一次,连续应用14天;用药过程中待血小板计数恢复至100´109/L以上,或血小板计数绝对值升高≥50´109/L时即应停用。
当化疗中伴发白细胞严重减少或出现贫血时,本品可分别与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rhG-CSF)或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rhEPO)合并使用。
血小板输注操作规程

血小板输注操作规程目前血小板制品有两种,一是从全血中分离制备的浓缩血小板;二是单采血小板。
当使用的剂量相同时,二者具有相似的止血效果。
临床上血小板输注的主要目的是预防或治疗因血小板减少或功能障碍引起的出血。
一、适应症和相对禁忌证(一)适应证是否要输注血小板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血小板的计数和功能以及引起血小板减少的原因来综合考虑。
根据血小板输注的目的不同,临床上又分治疗性血小板输注和预防性血小板输注。
l治疗性血小板输注因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而导致的出血,输注血小板制品以达到迅速止血目的称为治疗性血小板输注。
主要有以下几种临床情况:(1)血小板生成障碍引起血小板减少:这是血小板输注的主要适应证,常见于各种原因引起的骨髓抑制或衰竭,使血小板生成减少,导致出血;血小板计数和出血程度是决定是否输注血小板的主要依据。
当血小板计数低于(5~20)×109/L 时,常有自发性出血,多需要进行治疗性血小板输注。
(2)稀释性血小板减少:因库存全血或红细胞中无有功能的血小板,大量输血时会引起稀释性血小板减少。
稀释性血小板减少的程度可根据患者自体血容量被替换数来推测。
一般来说,输注一个循环血量的血液,患者自体血小板约剩余35%-40%。
虽然稀释性血小板减少可能导致微血管出血,但接受1~2个循环血量的输血很少发生这种情况,只有当继续输血,血小板进一步被稀释而致血小板计数更低时,有出血倾向或伴有出血时才需要输注血小板。
(3)血小板功能异常引起的出血:有的患者,如血小板无力症、血小板病和阿司匹林类药物所致血小板功能障碍等,虽然血小板计数正常,但功能异常。
当这些患者出现威胁生命的大出血时,需要输注血小板以及时控制出血。
2预防性血小板输注预防性血小板输注是指通过输注血小板使各种血小板生成障碍患者(如恶性血液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移植等)的血小板计数提高到某一安全水平,防止出血。
临床大部分血小板输注是预防性的,但血小板究竟低到什么程度才需要预防性输注,目前尚无统一的阈值。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三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四、浓缩红细胞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政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
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
1.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
2.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
3.血红蛋白在70~100g/L 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五、血小板用于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
1.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2.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3.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4.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
六、新鲜冰冻血浆(FFP)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1. 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2.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浓缩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相当于患者自身血容量)。
3.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4.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血作用(FFP:5~8ml/kg)。
七、全血用于急性大量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或患者存在持续活动性出血,估计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30%。
回输自体全血不受本指征限制,根据患者血容量决定。
注:①红细胞的主要功能是携带氧到组织细胞。
贫血及容量不足都会影响机体氧输送,但这两者的生理影响不一样的。
失血达总血容量30%才会有明显的低血容量表现,年轻体健的患者补充足够液体(晶体液或胶体液)就可以完全纠正其失血造成的血容量不足。
全血或血浆不宜用作扩容剂。
血容量补足之后,输血目的是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首选红细胞制品。
晶体液或并用胶体液扩容,结合红细胞输注,也适用于大量输血。
②无器官器质性病变的患者,只要血容量正常,红细胞压积达0.20(血红蛋白>60g/L)的贫血不影响组织氧合.急性贫血患者,动脉血氧含量的降低可以被心输出血的增加及氧离曲线右移而代偿;当然,心肺功能不会和代谢率增高的患者应保持血红蛋白浓度>100g/L以保证足够的氧输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输注血小板的剂量和方法
一、剂量
输注血小板取决于输血小板前患者的血小板数和预期要达到的血小板数以及患者是否有出血或同种免疫等情况。
目前使用的血小板有浓缩血小板和单采血小板两种。
1.浓缩血小板:是将室温保存多连袋内的全血,于采集后6小时内在20 ----24度的全封闭条件下将血小板分离出并悬浮在血浆内所制成的成分血。
国内以200ml全血分离制备的血小板为1U浓缩血小板,国家标准要求血小板的含量≥
2.0×1010。
一般情况输注10U手工血小板可以使患者血小板升高36×109/L,但是实际情况与患者病情和输血史等有关。
第一次可以按2U/10kg体重输注浓缩血小板,以后根据病情调整。
2.单采血小板:是采用血液成分单采机在全封闭的条件下自动将全血中的血小板分离出并悬浮在一定量的血浆内制成的单采成分血。
国家标准为1个单位单采血小板(即1个治疗量)含量≥2.5×1011个。
成人每次输注一袋(≥2.5×1011),严重出血或已产生同种免疫者应加大输注剂量,如一次输注两个治疗量。
儿童患者根据年龄和病情将一个治疗量的血小板分2----4次输注。
新生儿,一次可输注成人剂量的1/5----1/10,体积控制在20----30ml。
▲输注的血小板存活期为5天,故应该2----3天输注一次。
二、方法
1.输注前轻摇血袋,使血小板和血浆充分混匀。
2.输注时应使用Y形标准输血器,并以患者可以耐受的最快速度输注(一般在4小时内),因为存在细菌污染的危险。
3.从血库取回来的血小板应尽快输注,如果未及时输注应放在室温下暂时保存。
4.在输注过程中应该严密监测病情变化,婴幼儿、老年及心功能不全等患者,应酌情减慢输注速度。
输注时应注意:
①如用全血制备的浓缩血小板,多个单位合并后应尽快输注(一般在4小时内),因为存在细菌污染的危险;
②血小板在输注前不能在4℃储血冰箱保存,因为可降低血小板的功能;
③应在30分钟内输完;
④Rh(D)阳性献血者的血小板不能输给可能怀孕的Rh(D)阴性妇女;
⑤应输注ABO同型血小板,因血小板表面有ABO血型抗原,而受血者体内的抗-A/抗-B与输入血小板表面的红细胞A/B抗原相互作用,可导致血小板破坏;若悬浮在高滴度的抗-A、抗-B血浆中,可引起受血者红细胞溶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