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证据的分类及取证方法
审计证据有什么取证方法

审计证据有什么取证方法《审计法》中规定的取证方式和途径有审查、审阅、检查和调查等等。
这些取证方式具体的结识是什么呢?下面我来为你解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审计证据有的取证方法:(1)检查。
检查或审查,是审计人员经常采用的取得审计证据的方式,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书面文件资料;对资产实物的检查,则属监盘的内容。
检查主要包括审调和复核。
审计人员在审阅会计记录和其他书面文件时主要审查是否真实和合法:①审阅原始凭证,应注意有无涂改和伪造现象;记载的业务内容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有业务负责人、经手人等签字。
②审阅会计记录时,应注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如被审计单位据以入账的原始凭证是否完备;会计分录编制和账户运用是否恰当;账簿记录内容与原始凭证反映是否一致;货币资金收支有无不正常现象;成本计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③审阅会计报表时,应注意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报表的附注是否对应予揭示的重大问题做了充分的披露。
(2)监盘。
监盘是指审计人员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各种实物资产及现金、有价证券等的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抽查。
同时,在监盘时,审计人员还应对实物资产的质量及所有权予以关注。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只是对被审计单位盘点工作进行监督,对于贵重物资,才进行抽查复点。
采取监督盘点法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被审计单位实物形态的资产是否真实存在,是否与账面反映一致,有无短缺、毁损及贪污、盗窃等问题存在。
实物盘点工作只能证实实物的存在性,而不能证实其所有权和质量问题,因此,审计人员一般还要另行审计,以证实其所有权和质量问题。
(3)观察。
观察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所进行的实地察看。
观察有利于审计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获取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资产状况、业务运转情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为形成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依据。
审 计 证 据

→ (二)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16
任务
审计证据
四、审计证据的特性
3.充分性和适当性之间的关系
充分性和适当性是审计证据的两个重要特征,两 者缺一不可,只有充分且适当的审计证据才是有 证明力的。
一般而言,当审计证据的相关性与可靠程度较高 时,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较少;反之,所需审计 证据的数量较多。
→ (二)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1.内部证据
内部证据是指由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或职员编制和提供 的审计证据。内部证据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 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声明书,以及其他各种由被审计单位 编制和提供的有关书面文件,如职工工时记录卡、收货 单等。
内部证据由被审计单位制作、处理和保存,容易被歪曲, 客观性较差,所以可靠性和证明力相对较低。
问题: 1.审计证据包括哪些种类? 2.李明获取审计证据的过程中采用的是什么程序?
2
任务
审计证据
一、审计证据的含义
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 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
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 共同构成了审计证据,两者缺一不可。 如果没有前者,审计工作将无法进行;如果没有后 者,可能无法识别重大错报风险。只有将两者结合在 一起,才能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为注册 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合理基础。
审计证据的种类和特征是怎样的

试论死者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杨世增【摘要】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自然人生前享有人格权,但自然人死后其人格利益是否需要保护和如何保护是一个值得研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此学界观点不一。
目前,我国对于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本文对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及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对死者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一些相关的立法建议。
%China's Civil Law provides that the civil rights of citizen's ability begins at birth and ends at died.A natural person alive to enjoy the right of personality,but when he died,if we need and how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his personality is an theoretic【期刊名称】《行政与法》【年(卷),期】2011(000)007【总页数】4页(P75-78)【关键词】民事权利能力;死者人格利益;民法保护【作者】杨世增【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山东济南2501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3.8社会属性是人最重要的属性,人格权作为人的社会属性的重要体现,是人固有的基本权利。
人在社会中生存,其生前必然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等人格权利。
但是,人一旦死亡,其民事主体资格则随之消灭,生前享有的人格利益是否应受到法律保护的问题以及如何保护,随着近年来有关侵害死者利益案件的不断出现,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问题。
人格权,指民事主体专属享有,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所必备的固有权利,分为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
[1](p14)一般人格权,“即关于人的价值与尊严的权利,本质上是一种母权,衍生出个别人格权”。
第五章 审计证据

2020/4/28
30
二、审计取证方法
(1)、会计凭证的审阅: A:外表形式的审阅
对原始凭证的审阅要注意以下几点:
凭证的取得是否合法 是否有凭证制作单位的名称 凭证是否连续编号 各项目是否填制齐全 有无加盖签发单位公章和经手人的签字
(2)书面证据: 是通过审查各种书面记录所获取的证据。
书面证据的最初存在形式包括与审计有关的各 种原始凭证、会计记录、各种会计记录、文件、 合同、通知书、报告及函件。
书面证据是审计证据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最基 本的审计证据。
2020/4/28
5
一、审计证据的种类与特征
优点:
能证实相关资产的所有权 能证实相关资产计价的合理性
2020/4/28
26
一、审计证据的种类与特征
3、客观全面原则
在审计职责范围内,从客观实际出发收集证据,
不夸大、不缩小、不先入为主,对被审计调查对象 不采取威胁、诱导等方式收集证据。
在审计底稿等问题的综合分析利用方面,必须以记 录事实为主。
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要从不同的角度收集证据,从 证据上应能看出问题是否属实,定性是否准确,出 入在什么地方,该问题的性质及危害程度。
2020/4/28
8
一、审计证据的种类与特征
对方当事人没人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关 联性)
因此,视听电子证据有如下特点: 肉眼不能观察,必须以专用设备才能阅读或观看 很容易被修改或复制,且不留下任何痕迹。
2020/4/28
9
一、审计证据的种类与特征
(4)口头证据(也称言词证据) 是有关人员以审计人员的提问进行口头答复所 形成的证据。 由于口头证据常常带有被询问者的个人感情色 彩或者偏见,因此,其证明力较小,本身不足 以证明事情的真相。但可以发现一些重要线索, 从而有利于确定下一步审计重点与方向。
简述审计证据的含义及分类

简述审计证据的含义及分类审计证据是指审核人通过收集和评估相关信息,用于支持对财务报表的评价和审计意见的依据。
审计证据是审计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用于判断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并判断是否存在重大错误或欺诈行为。
审计证据的分类有四种:计算、来源、关联和效力。
计算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质量和选择的程度。
数量是指收集的证据的多少,质量是指证据的可靠程度,选择是指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审计人员选择哪些证据进行分析和评价。
审计人员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确定采取的具体审计程序,以确保收集到足够的审计证据。
来源是指审计证据的来源。
审计证据可以来自内部或外部。
内部来源是指审计人员自组织或企业内部获取的证据,如内部控制文件、员工记录等。
外部来源是指审计人员从外部获取的证据,如银行对账单、客户合同等。
审计人员应当结合财务报表风险评估,分析内部和外部证据的可靠性,并评估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关联是指审计证据之间的联系和相互关系。
审计证据之间存在的关联性可以帮助审计人员确定证据的可靠性,并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评价。
关联证据可以相互印证,从而增加证据的可靠性。
例如,在审核现金流量表时,审计人员通常会比对现金收支记录、银行对账单和现金缴税等文件,以验证现金流量表的准确性。
效力是指审计证据的有效程度。
审计人员应当评估审计证据的效力来确定是否足以支持他们的审计意见。
审计证据的效力取决于多个因素,如证据的独立性、可靠性、可核实性等。
审计人员应当确保证据的来源可靠,并进行充分的验证和确认。
除了以上分类,审计证据还可以分为四种形式:书面证据、口头证据、电子证据和物理证据。
书面证据是指以书面形式记录的证据,如合同、会计凭证等。
口头证据是指通过口头交流获取的证据,如员工陈述、会议记录等。
电子证据是指通过计算机系统获得的证据,如电子账簿、电子邮件等。
物理证据是指审计人员直接观察或检验的文件、资产、设备等。
对于审计证据的收集和评估,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方法,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可靠性和可核实性。
审计取证的具体方法

审计取证的具体方法审计取证是指审计人员为了获取足够的可靠证据,评价被审计主体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了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从而得出审计意见的过程。
取证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法进行:1.文件和记录的取证:审计人员会检查被审计主体的文件和记录,这包括财务报表、账簿、凭证、合同、银行对账单、支票簿等等。
审计人员会分析这些文件和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进而构成取证的一部分。
2.目视观察法:审计人员会对被审计主体的物理证据进行目视观察,例如观察存货、固定资产等。
审计人员会对这些资产进行核实,确保其存在、完整性以及估值是否正确。
3.访谈法:审计人员会与被审计主体的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从中获取信息和证言。
访谈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通过访谈,审计人员可以了解被审计主体的业务过程、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的情况等,并获得相应的证明文件。
4.样本抽查法:审计人员通常会采取样本抽查的方法来进行取证。
他们会根据风险评估,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本进行检查。
通过样本抽查,审计人员可以将抽样结果推广到整个被审计主体,以进行判断。
5.计算和比较法:审计人员会对被审计主体的财务数据进行计算和比较。
例如,他们会对重要账户的数额进行计算,以检查其准确性。
此外,审计人员还会比较被审计主体的财务数据与之前的年度数据、行业平均水平以及竞争对手的数据,以进行分析和评估。
6.确权与核实法:审计人员会与外部独立第三方进行确认,以核实被审计主体所声称的事项的真实性。
例如,他们会向银行确认账户余额、向供应商确认应收款项、向客户确认应付款项等等。
7.数据分析法:审计人员会利用数据分析工具和技术,对被审计主体的财务数据进行量化分析。
通过对财务数据的大数据挖掘和模式识别,审计人员可以发现潜在的风险和异常情况,以提供重要的证据。
总之,审计取证是通过对文件和记录的检查、目视观察、访谈、样本抽查、计算和比较、确权与核实以及数据分析等方法,获得足够的可靠证据,评价被审计主体的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
简述审计取证的基本方法(一)

简述审计取证的基本方法(一)简述审计取证的基本方法前言审计取证是指通过各种合法方法获取证据,用于审计工作中的事实核实和问题解决。
本文将详细介绍审计取证的基本方法,以便读者理解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方法一:文件取证文件取证是指通过审查和分析文件,以获取相关证据的方法。
常见的文件取证方法包括:•文件查阅:审计人员根据需要查阅相关文件,如会计凭证、合同、报表等,以便获取证据。
•文件复制:审计人员通过复制文件的方式获取证据。
这包括纸质文件的复印和电子文件的拷贝。
方法二:询证函取证询证函取证是指审计人员通过与相关方沟通,以书面形式询问相关事项并获取证据的方法。
常见的询证函取证方法包括:•标准询证函:审计人员按照规定格式编写询证函,发送给相关方,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
•定制询证函:根据具体需要,审计人员编写个性化的询证函,以获取特定证据。
方法三:现场取证现场取证是指审计人员直接到相关地点进行实地调查和取证的方法。
常见的现场取证方法包括:•观察法:审计人员通过现场观察,收集和记录相关证据。
•访谈法:审计人员与相关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访谈,以获取相关证据。
•抽样调查:根据抽样原则,审计人员对现场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和取证。
方法四:科技取证科技取证是指利用科技手段获取相关证据的方法。
常见的科技取证方法包括:•数据分析:审计人员利用数据分析工具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以获取有关证据。
•网络监控:通过对网络通信进行监控和记录,获取相关证据。
•数字取证:利用计算机取证技术,获取和分析计算机系统的相关证据。
方法五:证人取证证人取证是指通过与相关证人进行交流和调查,获取相关证据的方法。
常见的证人取证方法包括:•面谈取证:审计人员与证人面对面进行谈话,记录相关证词。
•书证取证:审计人员收集和分析书面证据,如合同、凭证等。
•证人传唤: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可传唤证人,要求其出庭作证。
结语以上介绍了审计取证的基本方法,包括文件取证、询证函取证、现场取证、科技取证和证人取证。
获取审计证据的7种方法

获取审计证据的7种方法时间:2011-11-25 15:44来源:上海注册公司网作者:点击:322 次在审计过程中可以采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或审计方法)来获取审计证据。
(一)检查检查是注册会计师对会计记录和其他书面文件可靠程度的审阅与复核。
1.审阅。
审阅是对会计料及其他资料从形式到内容进行认真的阅读和审核,以判断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通常,运用审阅方法获取审计证据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审阅原始凭证时,应注意其有无涂改或伪造现象;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有业务负责人的签字等。
(2)审阅会计账簿记录时应注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如据以记账的原始凭证是否正确、齐全;记账凭证反映的会计分录编制及账户的运用是否恰当;账簿记录的内容是否与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相一致;货币收支金额是否正常;成本核算及其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等等。
(3)审阅会计报表时,应注意: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按照规定以账簿记录为依据进行的;项目分类是否正确;会计报表附注是否对应予揭示的问题做了充分的披露等等。
2.复核。
复核是指对有关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所反映的内容,按照其核算程序、计算要求和钩稽关系进行复查、核实。
具体包括:(1)复核各种原始单据所记载的数量、单价、金额及其合计数是否正确。
(2)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上的记录是否与相应的原始凭证记录相一致。
(3)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和记账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与总账及对应的明细账记录相符。
(4)总账的余额是否与其所属明细账的余额合计数相符。
(5)总账账户的借方余额合计数是否等于其贷方余额合计数;总账各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合计数是否等于贷方发生额的合计数。
(6)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金额是否与对应账户的余额或发生额合计数相一致或相联系。
(7)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数据计算是否正确,各报表之间的有关项目的数据是否一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节 审计证据
一、审计证据的含义及作用 (一)审计证据的含义
审计证据是指审计人员为了得出审计结论, 形成审计意见而使用的信息,包括财务报表 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
审计人员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以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 意见的基础。
书面证据按其来源不同,又可分为外部证据 和内部证据两类。
1、外部证据
外部证据是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组织机构或 个人编制的书面证据,一般具有较强的证明 力。
外部证据包括三类
1、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机构或个人编制,并 由其直接递交审计人员的外部证据。
如应收账款函证回函、被审计单位律师与其 他独立的专家关于被审计单位资产所有权和 或有负债的证明函件、保险公司、寄售企业 、证券经纪人的证明等。
按证据提供的证明逻辑分,可分为正面证据 和反面证据;
按证据的重要性分,可分为基本证据和辅助 证据;
按证据与被审计事项的关系分,可分为直接 证据和间接证据。
本节主要讲述按其外形特征分类的审计证据。
(一)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是通过实地观察或清查盘点所取得 的、用以确定某些实物资产是否确实存在的 证据。
依据会计记录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 位管理层的责任,审计人员应当测试会计记 录以获取审计证据。如果会计记录中含有的 信息本身不足以提供充分的审计证据作为对 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审计人员还 应当获取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
1、审计人员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 取的会计记录以外的信息,如被审计单 位内部控制手册、会议记录、与竞争者 的比较数据等;
审计项目负责人必须经常性地查阅审计人员收集的 审计证据和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以此来判断审计人 员的工作质量,督促审计人员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 求,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及工作效率。
二、审计证据的种类
按证据外表形式分,可分为实物证据、书面 证据、口头证据、环境证据;
按证据的来源分,可分为亲历证据、内部证 据、外部证据;
教学难点:审计证据的收集与评价。 教学方法:运用案例设问及启发式教学。
本章计划课时:3课时。
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人员在审 计实施阶段获取和形成的重要审计文件, 二者存在十分密切的关系。
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形成审计结论、发表 审计意见的最重要依据,是编制审计工作 底稿、撰写审计报告的基础。
由于此类证据已经被审计单位职员之手,在 评价其可靠性时,审计人员应考虑被涂改或 伪造的难易程度及其已被涂改的可能性。当 获取的书面证据有被涂改或伪造的痕迹时, 审计人员应予以高度警觉。尽管如此,在一 般情况下,此类外部证据仍是较被审计单位 的内部证据更具证明力的一种书面证据。
3、审计人员自行编制的审计证据。
如审计人员所做的各种计算表、趋势分析表 等,这类证据在评价其可靠性时,也高于内 部证据。
2、内部证据
内部证据是由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或职员编 制和提供的书面证据。它包括被审计单位的 会计记录、被审计单位声明书和其他被审计 单位编制和提供的文件。
一般而言,内部证据不如外部证据可靠。
但如果内部证据在外部流转,并获得其他单 位或个人的承认(如销货发票、付款支票 等),则其具有较强的可靠性。
此类证据不仅由完全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外 界组织或个人提供,而且未经被审计单位有 关职员之手,从而排除了伪造、更改凭证或 业务记录的可能性,因而其证明力最强。
2、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机构或个人编制, 但为被审计单位持有并提交审计人员的书面 证据。
如银行对账单、购货发票、应收票据、顾客 订货单、有关的契约、合同等。
例如,可以通过实地的监督盘点来对库存现 金的数额进行验证;也可以通过实地的观察 和清点来确定各种存货和固定资产是否确实 存在。
由于实物证据是审计人员通过亲自观察或者 在其监督下得到的第一手证据,所以具有很 强的说服力和证明力。
但是实物证据也有其局限性,例如实物资产 的存在并不完全能证实被审计单位对其拥有 所有权,年终盘点的存货可能包括其他企业 寄售或委托加工的部分。因此对于取得实物 证据的账面资产,还应就其所有权归属及其 价值情况另行审计。
第五章 审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第五章 பைடு நூலகம்计证据与审计工作底稿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学习,理解审计
证据的含义,掌握审计证据的分类、审计 取证方法及审计工作底稿的种类、编制方 法与审核等内容。
教学重点:审计证据的概念、种类及特性,
审计证据的收集与评价,审计工作底稿的 性质、格式内容和范围,审计工作底稿的 编制与复核。
即使只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流转的书面证据也 因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好坏而异。
2、审计人员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等审 计程序获取的信息,如通过检查存货获 取存货存在性的证据等;
3、审计人员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以通过 合理推断得出结论的信息,如审计人员 编制的各种计算表、分析表等。
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 其他信息共同构成了审计证据,两者缺一 不同。如果没有前者,审计工作将无法进 行;如果没有后者,可能无法识别重大错 报风险。
(二)书面证据
书面证据是审计人员获得的以文件记录形式 (包含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表现的审计 证据。
它主要包括与审计有关的各种原始凭证、会 计记录(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各种明细 表)、各种会议记录和文件、各种合同、通 知书、报告书及函件等。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往往要大量地获取 和利用书面证据,因此,书面证据是审计证 据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审计意见的发表主要 依靠大量的书面证据支持。故书面证据也被 称为基本证据。
只有将两者结合在一起,才能将审计风险 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为审计人员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合理基础。
(二)审计证据的作用
1、审计意见和结论必须以审计证据为基础。 审计人员必须用有充分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被审
计事项的事实和性质,并据此提出审计意见、得出 审计结论。 2、审计证据也是控制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