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与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指导手册
民政部关于印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4.06.22•【文号】民发[2014]132号•【施行日期】2014.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民政部关于印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民发〔2014〕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进一步规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受助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政策法规,我部制定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学习培训,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求助登记表2.不予救助通知书3.自行离站声明书4.在站服务及离站登记表5.终止救助通知书6.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民政部2014年6月22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受助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救助管理机构)工作秩序,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救助管理机构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专门机构。
救助管理机构应当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服务。
第二章接待服务第一节求助接待第四条救助管理机构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工作人员应当言语文明,态度友善,并告知救助政策及入站须知。
第五条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开通救助热线,救助热线实行24小时服务,热线号码应当向社会公开并在当地114查询台登记。
民政部关于印发《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06.07.24•【文号】民发[2006]118号•【施行日期】2006.07.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民政部关于印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发布日期:2014年6月22日,实施日期:2014年8月1日)废止民政部关于印发《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通知(民发[2006]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1号)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24号),为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工作,保障受助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推进救助管理工作专业化发展,民政部制定了《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1 总则1.1为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保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促进救助管理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举办的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社会救助的救助管理机构。
1.3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对受助人员予以生活帮助和精神关怀,通过专业化的救助服务,帮助受助人员保持乐观向上的生活信念。
1.4本规范所列各项条款为最低要求。
2 术语2.1救助管理机构--指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分站、救助管理咨询站和救助服务点等。
2.2求助人员--指自愿向救助管理机构申请救助的人员。
生活无着的流浪 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嘿,朋友!您知道吗,在咱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有那么一群人,他们漂泊在街头,无依无靠,四处流浪,靠乞讨为生。
这时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就像一盏温暖的明灯,照亮他们前行的路。
咱先来说说这救助管理机构的职责吧。
您想想,这些流浪、乞讨的人,他们可能风餐露宿,吃了上顿没下顿,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
救助管理机构呢,就得像个贴心的管家,给他们提供吃的、住的,让他们能填饱肚子,睡个安稳觉。
这难道不是最基本的人道主义关怀吗?再说这接收流浪、乞讨人员的流程。
可不能随随便便,得认真仔细。
工作人员得像侦探一样,核实身份,了解他们的情况。
要是遇到身体不好的,还得赶紧送医救治。
这就好比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晚一步可能就会让他们多受一份苦,您说是不是?还有啊,对于那些未成年人、残疾人或者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救助管理机构更得格外用心。
未成年人就像娇嫩的花朵,需要精心呵护;残疾人行动不便,得给予更多的照顾;老年人呢,经历了风风雨雨,更应该让他们感受到温暖和关爱。
这就像是照顾自己的家人一样,容不得半点马虎。
而且,救助管理机构还得帮助这些流浪、乞讨人员找到回家的路。
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有时候得四处打听,联系各地的相关部门。
但只要能让他们重新回到家人的怀抱,再辛苦也是值得的。
这难道不比中彩票还让人高兴吗?另外,救助管理机构也不能只管一时,还得关注他们后续的生活。
要是回家后又遇到困难了,还得继续帮忙。
这就像是给他们安上了一双翅膀,让他们能飞得更高、更远。
总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的工作可不简单,需要有爱心、有耐心、有责任心。
咱们也得多多关注这些流浪、乞讨的人,让这个世界充满更多的温暖和关爱。
难道您不觉得这是一件特别有意义的事情吗?。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总结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总结自2020年8月《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救助管理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
但是,一些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增多,组织、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严重,严重侵害公民权利、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稳定。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管理工作,维护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但由于人口流动、家庭困难、意外事件、个体选择等原因,流浪乞讨现象仍有发生,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存在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遭受摧残和虐待的现象。
流浪未成年人是特殊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
各级民政、公安、城管、卫生、财政部门一定要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各尽其职,多管齐下,打击震慑违法犯罪、教育警醒群众、弘扬正气。
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狠抓落实,将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
二、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协调配合做好落实工作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解救、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事关权利保护和社会稳定,涉及多个部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
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这一工作。
(一)民政部门要加强街头救助,协助配合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做好街头管理和打击解救工作。
一是组织、指导、监督救助管理机构做好街头救助。
劝导、引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不愿入站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服务;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配合医疗机构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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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4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精神,切实维护以流浪未成年人为重点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和改进全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在街头,无果腹之食、无御寒之衣、无休憩之所,是最特殊的困难群体。
他们多为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易受社会不良因素影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成为影响城市环境、扰乱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因素。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建设的不断发展,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日益深入,流浪乞讨特别是未成年人外出流浪现象仍然存在,甚至出现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
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及时有效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的应尽职责。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完善服务,不断提升全省救助管理工作总体水平。
二、正确把握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对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办公室的角落,我泡了杯热茶,打开电脑,开始思考这个方案的每一个细节。
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是一项充满挑战和人文关怀的任务,需要我们用心去策划和实施。
一、背景分析流浪乞讨人员,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因为各种原因流落街头,生活无着。
救助工作不仅关系到这些人员的生存权益,更关系到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各级部门也积极行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二、目标设定1.短期目标: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减少流浪乞讨现象。
2.中期目标:通过救助工作,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回归社会,实现自食其力。
3.长期目标: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三、具体措施1.建立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全面摸排,采集个人信息,建立数据库,便于管理和救助。
2.设立救助站:在各个区域设立救助站,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住所、食物、衣物等基本生活物资。
3.加强救助宣传:通过媒体、网络、社区等多种渠道,加大救助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4.开展技能培训:针对有劳动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重新融入社会。
5.实施就业援助:为有就业意愿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协助其就业,实现自食其力。
6.建立救助联盟:联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7.定期回访:对救助过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定期回访,了解其生活状况,确保救助效果。
四、资金保障1.政府资金支持:积极争取政府资金,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实施。
2.社会捐助:通过公益项目、线上线下活动等多种形式,筹集社会捐助资金。
3.企业赞助:与爱心企业合作,争取企业赞助,用于救助工作。
五、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1.风险评估:对救助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如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接受救助、救助资源不足等。
关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赣政办发�6�72011�6�8 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日2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化建设促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民发�6�72009�6�8102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6�72011�6�839号的规定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以人为本”为工作原则以保障流浪未成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积极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行动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准确掌握本地流浪未成年人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严厉打击拐骗、操纵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破获重大案件摧毁犯罪团伙有效遏制拐骗、操纵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有针对性地开展文化、道德、法律教育培训和心理疏导提高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素质使其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才。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成立赣榆县流浪未成年 3 人救助保护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三、相关部门职责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事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和社会稳定涉及各镇及相关部门。
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发生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救助的原则要依据相关救助程序实施第一时间救助。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1•【字号】武政规[2012]2号•【施行日期】201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护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武政规[2012]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381 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鄂政办[2011]11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救助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是维护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力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由于我市流动人口逐年增加,一些家庭监护缺失以及社会不良因素影响,未成年人流浪的现象比较突出,甚至出现胁迫、诱骗未成年人乞讨牟利,组织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妨害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及时有效地开展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事关我市“两型社会”建设和民生幸福城市建设、事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因此,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改进救助工作方法、提升救助保护水平,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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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与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指导手册
作者:编委会
出版社:劳动和社会保障
出版日期:2009年8月
开本:16开
册数:1册
光盘数:0
定价:318元
优惠价:180元
进入20世纪,书籍已成为传播知识、科学技术和保存文化的主要工具。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传播知识信息手段,除了书籍、报刊外,其他工具也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
但书籍的作用,是其他传播工具或手段所不能代替的。
在当代, 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书籍仍然是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传播工具。
详细介绍: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
第一章中国流浪乞讨现象分析
第一节中国流良乞讨现象历史
第二节中国流浪乞讨现象成因
第二章当代中国流浪乞讨人员群体特征
第一节流浪乞讨群体主要特征
第二节流浪乞讨群体分布状况
第三章当代中国流浪乞讨群体分层
第一节流浪讨群体分层理论
第二节流浪乞讨群体划分
第四章当代中国流浪乞讨群体分层救助
第一节流浪乞讨群体分层救助经验
第二节流浪乞讨群体分层救助内容
第五章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的产生
第一节城市收容遣送制度的产生及其影0向
第二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的建立及其特点
第六章当代中国流浪乞讨救助制度建构
第一节流浪乞讨救助政策
第二节流浪乞讨救助机构
第三节流浪乞讨救助资金
第四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模式
第七章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对象和内容
第一节城市流浪乞讨救助对象的界定
第二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程序
第八章流浪儿童的救助
第一节儿童流浪问题的成因及救助的意义
第二节流浪儿童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流浪儿童救助体系的建设
第四节关于流浪儿童救助模式的探索
第九章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第一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的管理体制
第二节民政部门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与管理中的任务第三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的自身建设和管理
第十章当代中国流浪乞讨救助文化建设
第一节创造救助管理的价值准则
第二节重视救助对象的主体建设
第三节培育社会的慈善救助行为
第十一章中国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第一节中国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国家性规定及分析
第二节地方立法对末成年人保护机构和机制的规定情况
第十二章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协调机构
第一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设置和运作情况
第二节末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实际设置和运作情况
第十三章未成年人解救与保护工作的跨部门合作
第一节少年司法制度中的跨部门合作
第二节律师行业推动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的经验和问题
第十四章美国的儿童保护机构和机制经验介绍
第一节美国联邦儿童保护机构介绍
第二节美国地方儿童保护机制经验—新泽西州和加利福尼亚州儿童保护机构和跨部门合作介绍第十五章联合国与其他国家未成年人解救与保护工作
第一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推动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试点
第二节挪威儿童权益监察专员制
第三节从英国儿童、学校与家庭部的成立看英国儿童综合保护机制的若干经验
第四节澳大利亚的儿童保护机制
第十六章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与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国家政策
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与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指导手册
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与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指导手册
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与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指导手册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
第一章中国流浪乞讨现象分析
第一节中国流良乞讨现象历史
第二节中国流浪乞讨现象成因
第二章当代中国流浪乞讨人员群体特征
第一节流浪乞讨群体主要特征
第二节流浪乞讨群体分布状况
第三章当代中国流浪乞讨群体分层
第一节流浪讨群体分层理论
第二节流浪乞讨群体划分
第四章当代中国流浪乞讨群体分层救助
第一节流浪乞讨群体分层救助经验
第二节流浪乞讨群体分层救助内容
第五章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的产生
第一节城市收容遣送制度的产生及其影0向
第二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的建立及其特点
第六章当代中国流浪乞讨救助制度建构
第一节流浪乞讨救助政策
第二节流浪乞讨救助机构
第三节流浪乞讨救助资金
第四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模式
第七章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对象和内容
第一节城市流浪乞讨救助对象的界定
第二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程序
第八章流浪儿童的救助
第一节儿童流浪问题的成因及救助的意义
第二节流浪儿童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流浪儿童救助体系的建设
第四节关于流浪儿童救助模式的探索
第九章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第一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的管理体制
第二节民政部门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与管理中的任务
第三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的自身建设和管理
第十章当代中国流浪乞讨救助文化建设
第一节创造救助管理的价值准则
第二节重视救助对象的主体建设
第三节培育社会的慈善救助行为
第十一章中国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第一节中国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国家性规定及分析
第二节地方立法对末成年人保护机构和机制的规定情况
第十二章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协调机构
第一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设置和运作情况
第二节末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实际设置和运作情况
第十三章未成年人解救与保护工作的跨部门合作
第一节少年司法制度中的跨部门合作
第二节律师行业推动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的经验和问题
第十四章美国的儿童保护机构和机制经验介绍
第一节美国联邦儿童保护机构介绍
第二节美国地方儿童保护机制经验—新泽西州和加利福尼亚州儿童保护机构和跨部门合作介绍第十五章联合国与其他国家未成年人解救与保护工作
第一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推动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试点
第二节挪威儿童权益监察专员制
第三节从英国儿童、学校与家庭部的成立看英国儿童综合保护机制的若干经验
第四节澳大利亚的儿童保护机制
第十六章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与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国家政策
作者:编委会
出版社:劳动和社会保障
出版日期:2009年8月
开本:16开
册数:1册
光盘数:0
定价:318元
优惠价: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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