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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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更好地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规范建筑施工创优、评优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以下简称“楚天杯奖”)是我省建筑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奖项,获奖单位分为总承包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楚天杯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择优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申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第四条“楚天杯奖”每年度评选一次,评审一般安排在次年1月进行,评审工作由湖北省建设厅统一组织。

第五条成立由省建设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组成的“楚天杯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内(以下简称省总站), 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参加评选“楚天杯奖”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管理手续齐备的当年度竣工工程。

包括: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七条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企业共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或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除总承包企业外,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参建单位参与“楚天杯奖”评选。

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l、与总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3、安全文明施工达总承包单位同等水平;第八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二)属保密范围的;(三)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四)有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或有不良投诉并由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示的。

湖北建设工程楚天杯评审办法

湖北建设工程楚天杯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省”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设工程楚天杯 (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工程质量应为省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每年的核查、评审工作,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四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第六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m、总建筑面积在5万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2;12以上的群体工程;m万2、同一标段建筑面积在2.、建筑面积在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322)以上的公共建筑24000m工、市、州建筑面积在5000m(县、市4000m4 程和工业建筑;、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5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投资在15006 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万元以上的铁路、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25007、投资在项目。

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第七条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破格申报。

第八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参与评选::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二、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三、装修、主要设备安装甩项或未完工的公建工程和公共、商业部分未进行消防验收的商业住宅项目。

四、竣工验收备案后,二次装饰改造而未经消防验收的工程;五、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六、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七、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且已核实的工程;八、工程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年,一般3九、自竣工验收起到申报日止,大中型项目不得超过.项目不得超过2年。

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12年修订

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12年修订

附件: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 (楚天杯)评审办法(2012年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12年)》,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工程质量应为省内领先水平,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每年的核查、评审工作,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三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工程建设(使用)、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范围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总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2、同一标段建筑面积在2万m2以上的群体工程;3、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含保障性安居工程);4、市、州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县、市3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铁路、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

第六条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破格申报。

第七条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申报省优质工程。

第八条以下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一、上年度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二、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三、甩项或装修、设备安装未完工的公建工程;四、竣工验收备案后,二次装饰改造而未经消防验收的工程;五、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六、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七、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且已核实的工程;八、工程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九、在省级以上质量巡查、专项检查或因质量投诉曾被主管部门处罚的工程。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评审办法《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我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结合中国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及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是我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奖项,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组织每年分别于6月和12月评选。

第三条省协会成立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

各市州初审和推荐工作可根据当地情况由安全监督站或有关协会负责(以下简称推荐单位)。

第四条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选活动,遵循企业自愿、地方推荐,评审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范围及条件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在建工程,且达到以下规模,核查时已完成主体结构工程量的70%方可申报。

一、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含)的住宅单体工程,20000m2以上(含)的住宅群体工程,4000 m2(县市3000 m2)以上(含)的公用建筑和工业厂房;二、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各类专业结构工程或构筑物,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六条建筑面积5000㎡以上或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工程,除总承包施工企业外,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具备以下条件的参建单位参与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

1、与总承包施工企业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3、安全文明施工达到总承包单位同等水平。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1、因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受到市州级以上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2、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员未取得《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的;3、工程因故停工三个月或累计停工一年以上的;4、属保密范围的。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观摩会监理发言稿完整版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观摩会监理发言稿完整版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观摩会监理发言稿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祥和·壹号公馆项目2018年度新洲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暨质量标准化现场观摩会监理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建筑精英们:上午好!非常荣幸能和大家一起参加观摩学习和交流。

在喜闻长江新城规划于7月20日刚通过全国专家评审!脚下这片热土已稳稳纳入长江新城,并以立足国际视野、国家任务、区域责任和武汉特色,按照对标雄安新区而建造时,作为新洲区素有建筑之乡的每家建筑施工企业,必定能认识到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暨质量标准化现场必将常态化了;在我们监理企业面临创新发展,推动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之际。

举行了这次2018年度新洲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暨质量标准化现场观摩会。

下面我把祥和·壹号公馆项目在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暨质量标准化现场方面做的监理工作简要汇报一下。

工程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道,由5栋主楼(1~5号楼)、1个地下车库和1个配电房组成,总建筑面积 75401.95 ㎡,其中 1#楼建筑面积 3115.91 ㎡,结构层数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9 层,抗震等级为三级,建筑高度 30.900 米;2#楼建筑面积 13951.02 ㎡,3#楼建筑面积 14484.28 ㎡,4#楼建筑面积 13951.02 ㎡,5#楼建筑面积14668.92 ㎡,2#~5#楼结构层数为框架-剪力墙结构29 层,抗震等级均为三级,建筑高度 89.100 米;纯地下室建筑面积15050.80 ㎡,结构层数为框架结构地下 1 层,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建筑高度 6.9 米;配电房为 1 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 90.00 ㎡,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

工期 449日历天(2017.12.5---2019.2.27)。

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第一篇: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普遍提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楚天杯”)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评为推荐观摩工程。

第三条省“楚天杯”的评审工作由湖北省建设厅统一规划组织,成立由省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楚天杯”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申报参评省“楚天杯”工程,坚持企业自愿,并经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

第二章评选范围及工程规模第五条在全省范围内凡列入国家、省、市(州)、县建设计划,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1、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含),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

2、同一标段2万m2以上(含)的群体工程。

3、2000m2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

4、市、州4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县、市3000m2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

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

第六条个别工程建筑面积或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由省评委会决定评审。

第七条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其它企业共同创优,一个工程允许有不多于2个施工企业作为主要参建单位(注明主要参建单位)参与省“楚天杯”的评选。

楚天杯、黄鹤杯评审办法及申报表

楚天杯、黄鹤杯评审办法及申报表

附录一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更好地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以下简称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是我省建筑行业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奖项,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组织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组成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

第四条参加省安全文明施工队现场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地方推荐,评审认可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第五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以下规模,并已于当年竣工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建筑面积在2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2、造价在5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3、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4、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申报项目规模虽未达到上述要求,但技术先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高的,可以破格申报。

第六条建筑面积5000㎡或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除总承包企业外,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具备以下条件的参建单位参与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的创建。

l、与总包企业签订了工程分包合同;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3、安全文明施工达总承包单位同等水平。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1、外国和台、港、澳地区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管理的;2、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或有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或因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受到市级以上建设银行主管部门通报的;3、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项目经理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4、未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手续不全的;5、属保密范围的;6、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实施安全监督的。

(建筑工程安全)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结果汇总表精编

(建筑工程安全)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结果汇总表精编

(建筑工程安全)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
结果汇总表
2006年度湖北省建筑施工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结果汇总表
2006年度湖北省建筑施工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结果汇总表
2006年度湖北省建筑施工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结果汇总表
2006年度湖北省建筑施工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结果汇总表
2006年度湖北省建筑施工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结果汇总表
2006年度湖北省建筑施工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结果汇总表
2006年度湖北省建筑施工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结果汇总表
2006年度湖北省建筑施工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结果汇总表
2006年度湖北省建筑施工楚天杯奖(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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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筑工程安然文明施工现场
〔楚天杯奖〕评审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然出产打点条例和湖北省建设工程安然出产打点方法更好地执行建筑施工安然查抄尺度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搞好安然文明施工,提高我省建筑施工安然出产程度,尺度建筑施工创优、评优活动,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工程安然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以下简称“楚天杯奖〞〕是我省建筑行业安然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奖项,获奖单元分为总承包单元和主要参建单元。

第三条“楚天杯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择优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分保举。

申报工程的安然文明施工应达到省内先进程度。

第四条“楚天杯奖〞每年度评选一次,评审一般安排在次年1月进行,评审工作由湖北省建设厅统一组织。

第五条成立由省建设厅有关部分带领和工程类专家组成的“楚天杯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评审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然监督总站内〔以下简称省总站), 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参加评选“楚天杯奖〞的工程工程必需是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底子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打点手续齐备的当年度竣工工程。

包罗: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2000
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和住宅工程;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根底设施工程。

第七条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企业共同创立安然文明施工现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或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除总承包企业外,允许有不多于两个参建单元参与“楚天杯奖〞评选。

参建单元应具备以下条件:
l、与总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
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30%以上;
3、安然文明施工达总承包单元同等程度;
第八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外国和台、港、澳地域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并进行施工打点的;
〔二〕属保密范围的;
〔三〕发生重伤或死亡变乱的;
〔四〕有直接经济损掉1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变乱,或有不良
投诉并由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分予以公示的。

第九条申报“楚天杯奖〞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取得建设部或省建设厅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然出产许可证书并按规定年检合格;
〔二〕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安然出产的负责人、工程经理和安然员已按有关规定接受安然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三〕当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然出产的政策、法规,安然包管体系健全。

第十条申报“楚天杯奖〞的工程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打点了建筑施工安然监督及施工许可手续,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立省安然文明施工现场方案和办法;
〔二〕安然打点资料完整齐全,具有较强的指导性,能反映施工现场安然出产的实际情况;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企业安然出产打点部分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查抄查核,发现的安然隐患得到了及时整改;
〔四〕安然监督查抄综合评定成就不低于85分和各分表包管工程得分不低于45分,且经各级建筑安然打点部分历次查抄总评得分不低于80分;
〔五〕该工程工程已被评为“市〔州〕安然文明施工现场〞。

第三章申请和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楚天杯奖〞分为申请和申报两个阶段,即施工中由企业提出创立申请,竣工后再按规定申报参加评选。

第十二条申请创立“楚天杯奖〞的工程工程,应在开工后15日内向工程地址地建筑工程安然监督机构提出创立申请,填报创立湖北省建筑工程安然文明施工现场申请表〔见表
一〕。

由工程地址市、州建筑工程安然监督打点机构对申请创立的施工现场进行初次查抄查核,决定是否接受创立申请。

第十三条市、州建筑工程安然监督打点机构决定接受创立申请后,应及时上报省总站存案,凡创立申请未存案的工程不得参加“楚天杯奖〞评选活动。

第十四条省总站每季度将接受申请创立“楚天杯奖〞的工程工程向全省发布,并颁布“创立省安然文明施工现场〞标牌,吊挂于施工现场夺目处,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申报参评“楚天杯势奖的工程工程,应首先参加市〔州〕安然文明施工现场评选,获得市〔州〕安然文明施工现场称号后,由工程总承包单元填写湖北省建筑工程安然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申报表〔见表二〕连同第十六条规定的申报资料报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初审后,统一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分。

参建单元的资料由总承包单元一同申报,申报资料上注明“XX工程工程总承包单元和参建单元〞。

第十六条申报参评“楚天杯奖〞的施工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湖北省建筑工程安然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企业关于该工程创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的实施方案和办法;
〔三〕工程工程施工许可证、安然监督手续证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然出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四〕施工期间市级安然监督机构和企业自查的查抄查核记录;
〔五〕市〔州〕建筑工程安然监督打点机构安然综合评定定见书;
〔六〕工程工程获得“市〔州〕安然文明施工现场〞的有关证明。

〔七〕能反映工程根底、主体、装修各阶段施工的主要部位和设施〔施工现场全貌、职工生活场合、基坑、施工用电、脚手架、临边、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安然防护、文明施工情况的原始照片不少于30张,并加文字说明。

第十七条申报评选“楚天杯奖〞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表中有关单元签署定见的栏目中,必需签署对工程施工安然的具体评价定见;
〔二〕申报资料必需涵盖工程工程施工的概况,如建设地址、投资规模、建筑面积、布局层数、工程性质及用途等方面,数据和文字必需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
〔三〕申报资猜中提供的文件、印章和图片等必需清晰,容易识别;
〔四〕申报资料统一使用 WORD 印成 A4规格,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XX工程湖北省建筑工程安然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申报资料〞。

第四章核查评审
第十八条对申报“楚天杯奖〞的工程工程,实行自查、
市〔州〕查抄和省级核查的三级查核制。

工程施工期间,企业安然出产打点部分应每月对本企业施工现场进行一次自查;工程地址地市〔州〕级建筑工程安然监督机构按根底、主体、装修三个阶段进行施工现场安然查抄查核,每个阶段查抄查核不少于一次;省总站对申请创立“楚天杯奖〞的工程工程进行随机核查。

第十九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然施工查抄查核应由两名以上的安然监督员共同进行,每次查抄查核应严格按建筑施工安然查抄评分表详细记录,逐项打分,并在查抄成果上签名。

安然监督机构应成立申请创立“楚天杯奖〞工程工程查抄查核档案。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后,工程地址市〔州〕建筑工程安然监督机构对企业申请创立“楚天杯奖〞的工程工程进行综合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将历次查抄查核评分记入湖北省建筑工程安然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奖〞申报表相应工程,签署对工程工程安然文明施工的具体评价定见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省总站组织查抄组对申请创立“楚天杯奖〞的工程工程随机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组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2-3人组成,其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听取工程工程安然打点、文明施工的情况介绍。

主要内容是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安然打点、包管施工安然和文明施工的办法等;
〔二〕实地查抄查核施工现场安然文明施工情况;
〔三〕查阅施工现场安然打点资料,查对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可靠;
〔四〕反响现场核查定见,对创立工作进行讲评;
〔五〕整理现场核查记录,成立申请创立“楚天杯奖〞工程工程核查档案。

第二十二条“楚天杯奖〞评审由评委会组织评审,评委会由省建设厅有关部分带领和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建筑安然技术的专家7-9名组成,此中设主任委员二人,副主任委员2人,评审工作实行评委会主任负责制。

第二十三条评委会按照施工企业申报资料及核查情况,通过审查、讨论、质询、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工程。

第二十四条获奖工程工程呈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一经核实,打消“楚天杯奖〞荣誉称号;
〔一〕发生重伤或伤亡变乱瞒报、漏报的;
〔二〕发生直接经济损掉10万元以上变乱瞒报、漏报的;
〔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五章奖励
第二十五条获“楚天杯奖〞的工程工程和该工程经理由省建设厅颁布荣誉证书和奖杯,并在全省传递表扬。

第二十六条各地域、各单元可按照实际情况,按照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然查抄查核方法〔鄂建文[2000]227号〕,对获奖单元和有关人员赐与精神和物资奖励。

第六章附那么
第二十七条本方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方法发布之日起实行。

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安然文明施工现场〕评审暂行方法〔鄂建[200225号同时废止。

创立湖北省建筑工程安然文明
施工现场〔楚天杯奖〕



工程名称:
申请单元:
申请时间:
湖北省建设厅制
附件2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然文明
施工现场〔楚天杯奖〕



工程名称:
申请单元:
申请时间:
湖北省建设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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