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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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1〕85号为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其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类别1.校设奖学金,即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校设奖学金包含竺可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研究与技术创新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特别奖学金等。

2.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

二、奖学金评选活动对象和基本条件(一)各类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出席各类奖学金评选活动的学生必须同时具有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2.自学刻苦,成绩优良;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4.积极主动出席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较好,达至学生体质身心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当学年因违背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学生,中止其各类奖学金评选活动资格。

三、各类奖学金评选具体条件(一)校设奖学金1.单项奖学金用作奖励在某一方面整体表现比较杰出且思想品德评价等级为较好及以上的学生,分后学业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课堂教学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4种。

每人所荣获单项奖学金不少于2项。

思想品德评价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21年1月修改)》(浙大发本〔2021〕4号)的有关规定。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成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用作奖励自学不懈努力、成绩优秀的学生。

学业评价依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9月修改)》(浙大发本〔2021〕1号)的有关规定。

一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3%,奖励金额为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8%,奖励金额为15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5%,奖励金额为1000元。

(2)文体活动奖学金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评定比例为2%,奖励金额为1000元。

2021-2021年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1]

2021-2021年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1]

2021-2021年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1] 2021―2021学年软件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21-2021学年软件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的软件工程师和项目管理高级专门人才,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

一、奖学金的种类 1、专业奖学金。

2、单项奖学金。

包括学科竞赛奖,学术科研成果奖,学习进步奖,优秀新闻报道奖,校园文化建设优胜奖,社会工作优秀奖,志愿者服务优秀奖,社会实践优秀奖等。

二、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在软件学院注册并取得正式学籍。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取得当年规定的德育基本学分。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按成本收费阶段的学生如要申请特等奖学金者,须获得科研奖励分;申请专业奖学金者,其学年平均学分绩点P≥2.7),或者学习有创造性,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或特殊贡献。

三、奖学金的等级、金额和比例:? 按成本收费的学生特等奖 10000元(一学年)占学生数 1% 一等奖 7000元(一学年)占学生数 5% 二等奖 4000元(一学年)占学生数 8%第1页,共3页2021―2021学年软件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三等奖 2000元(一学年)占学生数 15% 单项奖 500元(一学年)? 按学校标准收费的学生特等奖 5000元(一学年)占学生数 2% 一等奖 3500元(一学年)占学生数 5% 二等奖 2000元(一学年)占学生数 10% 三等奖 1000元(一学年)占学生数 20% 单项奖 500元(一学年)四、评选办法:新学年始,根据奖学金评定细则,辅导员负责对各年级学生主干成绩进行整理排名,并结合奖励加分进行综合排名。

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各年级综合排名。

浙大软件工程学硕和专硕

浙大软件工程学硕和专硕

浙大软件工程学硕和专硕一、项目背景浙江大学软件工程学硕士与专业硕士项目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的软件工程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满足国家软件产业的需求,推动软件工程学科发展。

二、学科设置1. 软件工程学硕士项目该项目着重培养工程实践与研究能力相结合的软件工程高级专业人才。

学生需完成一定数量的课程学习,开展研究课题,撰写学位论文,并参与软件工程实践项目。

2. 软件工程专业硕士项目该项目注重培养软件工程领域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致力于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能力和软件工程技术的应用能力。

学生除完成一定数量的课程学习外,还需要参加实践训练和毕业实习。

三、培养目标1. 软件工程学硕士项目该项目旨在培养具备在软件工程领域中从事高层次科研、技术开发与管理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学生毕业后可在软件公司、计算机科学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软件工程相关的科研、开发和管理工作。

2. 软件工程专业硕士项目该项目培养具有一定工程实践能力和软件工程技术应用能力的软件工程专门人才。

学生毕业后可在软件开发、项目管理、软件测试、软件咨询等领域从事相关工作。

四、培养模式学院采取学位课程制度,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通过开设专业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培养学生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学生还需要参与实验、实习、科研项目等实践环节,提升实际应用能力。

学生需完成学位论文,以展示对软件工程领域的深入研究和创新。

五、招生要求1. 软件工程学硕士项目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理工科背景较强,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和科研能力。

2. 软件工程专业硕士项目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能力和软件开发基础。

六、申请方式申请者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方式进行在线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并通过面试评估。

以上是关于浙江大学软件工程学硕士与专业硕士项目的简介,希望能为广大求职者提供参考。

详情可前往浙江大学相关部门咨询和了解。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为了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进一步激发研究生的创新实践和社会工作踊跃性,学院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

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有关精神和思路,结合本院特点和办学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助学金的筹措第一条奖、助学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校返还的学费中一部份;2、企业赞助的经费和实训、实习补助。

二、奖、助学金的设置第二条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专项优秀奖学金、职位助学金、企业实训津贴和企业实习津贴。

第三条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资助年限为不超过2年。

发放标准和比例见下表。

表1、2013年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分类表第四条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依照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排名肯定一、二等奖取得者;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专项优秀奖学金评选以《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为依据。

第五条奖、助学金的管理遵循“学院统筹、班级管理、企业资助”的模式。

学院的职责是制定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按照学院的招生数、非在职在校生数,核定奖、助学金指标和相应的配套经费,负责监督和协调助教职位、助管职位的管理和对各班级的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德育导师的职责是按照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及考核实施细则,参与分派、评定奖、助学金。

四、奖、助学金的实施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第六条获各类奖学金的大体条件1、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需同时具有以下四项大体条件;(1)酷爱祖国,遵遵法律和校纪校规,踊跃上进;(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3)尊重师长,团结同窗,关心集体,遵纪遵法,诚实守信;(4)踊跃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品级。

2、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取得各类奖、助学金(1)违背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2)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有不合格者;(3)无端缺课或不参加集体活动,影响不良者。

浙江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考的学费与奖助政策有哪些

浙江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考的学费与奖助政策有哪些

浙江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考的学费与奖助政策有哪些近日,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正在有序的进行中,报名一直持续到10月31日,大家有充足的时间去完成报名。

但小编之前也有过提醒,报考点的选择很重要,早点报名就大概率的可以选到心仪的报考点。

小编今天整理了浙江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考的学费与奖助政策!浙江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考的学费与奖助政策有哪些(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

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学院各专业。

“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

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

每学年发放12个月。

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和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行专业学院和工程师学院双重管理模式。

7. 2020年部分学院(系)实施硕博贯通培养试点,其中基础医学系、物理学系仅招收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

8.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

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定基本条件1、本评定具体办法作为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补充(以下简称评定办法);2、本评定具体办法是为更便利奖学金的评比而制定;3、评奖基本原则以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准;4、评奖基本条件同“评定办法”中的四个基本条件;5、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获得各类优秀奖学金:●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学位课、专业选修课成绩不合格者●无故旷课及不参加政治、社会活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考试和评奖过程有舞弊者●延期毕业者●无故不按时注册者6、《评定具体办法》以定量化形式排定名次,是硕士生评比奖学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其它学业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可不受分数低的限制,单独考虑。

二、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定量化办法评定量化公式为:M=M1×60%+M2×40%+M3+M4+M5 其中: M1学位课分;M2专业方向必修课分;M3成果分;M4先进表彰分;M5社会工作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学位课分M1学位课分包括公共学位课分和专业学位课分,以硕士生所必须修完的最低学位课学分数为基准(如13分),将所学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得出平均值。

计分公式为:M1=∑∑?NiiNiiiTTS其中:M1加权平均成绩;N 课程数;Si 第I 门课的成绩;Ti 第I 门课的学分。

其中所修学分低于基准时,分母取基准值。

说明:①公共学位课(共6学分)指自然辩证法、硕士英语、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公共素质类讲座,专业学位课(共5学分)指软件项目管理、系统分析与设计。

②获英语免修资格者,英语成绩按80分计。

2. 专业方向必修课M2 计分公式为:M2=∑∑?NiiNiiiQQP其中:M2加权平均成绩;N 课程数;Pi 第I 门课的成绩;Qi 第I 门课的学分。

奖罚制度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

奖罚制度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

(奖罚制度)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20XX年XX月峯年的企业咨询咸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藩地执行的卓越萱理方案.值得您下载拥有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为鼓励于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坚持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壹、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类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优秀奖学金)分五类:1.竺可桢奖学金;2.研究生壹等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壹等奖学金);3.研究生二等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二等奖学金);4.研究生单项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单项奖学金);5.社会各界于我校设立的研究生专项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专项奖学金)。

二、各类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获各类优秀奖学金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当年注册于校的研究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3.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凡当年(指学年,下同)有下列情况之壹者,均无资格获得各类优秀奖学金: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2.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有不合格者;3.无故旷课者、无故迟到注册者、请人代注册者、代他人注册者;三、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和具体评定条件(壹)竺可桢奖学金为纪念竺可桢前校长,激励学生发扬求是创新校风,培养品学兼优,具有实事求是、严谨踏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于广大校友的热情支持和赞助下,学校从1986 年起设立竺可桢奖学金。

1、竺可桢奖学金每次评选20 名,其中研究生8 名。

获奖学生由学校颁发竺可桢奖学金荣誉证书、竺可桢奖章壹枚和奖学金5000 元。

获奖学者事迹于校内进行宣传表彰,其名单列入校志。

2、竺可桢奖学金是我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参评人选除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外,仍须具备下列条件:(1)学习勤奋,善于思考,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于教学活动或社会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成果。

学习成绩特别优异,曾获各类优秀奖学金中的壹项和壹次之上三好研究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所于班级或集体曾获表彰;(2 )于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且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3)于学院符合壹等奖学金条件的候选研究生中名列、八一PF前茅。

浙大工程师奖学金制度文件

浙大工程师奖学金制度文件

浙大工程师奖学金制度文件一、奖学金的设立意义为激励和引导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学术科研和工程实践的结合,浙江大学特设工程师奖学金,以奖励在工程领域表现出色的学生。

二、奖学金的资助范围本奖学金设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每等级的资助范围如下:1. 特等奖:资助金额为每学期10000元,资助期限为一年。

2. 一等奖:资助金额为每学期8000元,资助期限为一年。

3. 二等奖:资助金额为每学期6000元,资助期限为一年。

4. 三等奖:资助金额为每学期4000元,资助期限为一年。

三、奖学金的评选标准1. 专业成绩:学生在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秀。

2. 科研实践: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或参与专利申请,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 工程实践:学生参与实际工程项目,在工程实践中表现出色,具有一定的工程实践能力。

4. 综合素质:学生品德端正,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奖学金的评选程序1. 择优申报:学生需在学校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专业成绩单、科研实践和工程实践情况等。

2. 审核筛选:学院设立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全面评审:学院将候选人名单报送学校评定委员会,通过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名单。

4. 公示公布:学校将获奖名单在校园网站上公示,并通知获奖学生领取奖学金。

五、奖学金的管理与使用1. 奖学金经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发放至获奖学生的个人账户,学生需按照奖学金使用规定使用奖金。

2. 奖学金用于学习和科研实践相关费用,包括购买学习用品、参加学术会议、实验材料和设备的购置等。

3. 学校将对获奖学生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使用奖学金的行为将取消奖学金资格并追究责任。

六、奖学金的评定标准获奖学生需在资助期限内保持良好的学业表现和品行,不得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对获奖学生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不佳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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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
全日制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定基本条件
1、本评定具体办法作为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补充(以下简称评定办法);
2、本评定具体办法是为更便利奖学金的评比而制定;
3、评奖基本原则以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为准;
4、评奖基本条件同“评定办法”中的四个基本条件;
5、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获得各类优秀奖学金: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学位课、专业选修课成绩不合格者
●无故旷课及不参加政治、社会活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
●考试和评奖过程有舞弊者
●延期毕业者
●无故不按时注册者
6、《评定具体办法》以定量化形式排定名次,是硕士生评比奖学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其它学业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可不受分数低的限制,单独考虑。


二、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定量化办法评定量化公式为:
M=M1×60%+M2×40%+M3+M4+M5 学位课分; M1其中:专业方向必修课分; M2 M3成果分;
M4先进表彰分;
M5社会工作分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M1
1. 学位课分以硕士生所必须修完的学位课分包括公共学位课分和专
业学位课分,将所学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得出,(如13分)最低学位课学分数为基准平均值。

计分公式为:N?ST?ii
M1=
T ii其中:M1加权平均成绩;N课程数;Si第I门课的成绩;Ti第iN?
I门课的学分。

其中所修学分低于基准时,分母取基准值。

说明:
学分)指自然辩证法、硕士英语、科学社会主义①公共学位课(共6学分)指软件项目理论与实践、公共素质类讲座,专业学位课(共5 管理、系统分析与设计。

80分计。

②获英语免修资格者,英语成绩按M2 2. 专业方向必修课计分公式为:N Q?P?ii M2= ?ii其中:M2加权平均成绩;N课程数;Pi第I门课的成绩;Qi第iN Q
I门课的学分。

3. 成果分M3
(1)论文
论文包括当年内所录用论文,每篇论文评奖时限用一次。

发表高水平论文(以学院人事科提供的高水平论文列表为准) 5分/篇
SCI全文收录的期刊论文 2.5分/篇
SCI全文收录的会议论文 2分/篇
EI全文收录的期刊论文 2分/篇
EI全文收录的会议论文 1.5分/篇
中文重要期刊(一级),ISTP等收录 1分/篇
分 0.5一般学术会议和二级论文.
注:以上必须是第一作者,如导师排名第一,第二视同第一位计算。

有录用证明即可。

(2)获奖
有省部级以上获奖项目者,排名必须在前五位。

2分/项,有获奖证书证明。

(3)鉴定
有科研成果通过鉴定者,排名必须在前五位。

1.5分/项,有鉴定证书证明。

(4)专利
发明专利2分/项
实用新型专利 0.5分— 1分(1项为0.5分,多项最多为1分)注:专利申请以证书为准,排名必须在前五位。

上述四部分分数可累计,但同一成果不能重复计算,可按最高分计。

4. 先进表彰分M4
院级、校级及校级以上表彰(包括文体活动表彰等),根据平时同学获院、校等表彰情况由学院给以加分。

分值为0.1~1.0分。

M4上限:院级表彰不超过0.5分;校级及校级以上表彰不超过1.0

同一先进表彰分值不累加,取其高分。

2有省部级以上获奖项目者,排名必须在前五位。

分/项鉴定(附鉴定证书证明)分/项 1.5有科研成果通过鉴定者,排名必须在前五位。

专利发明专利(附专利证书为准,排名必须在前五位) 2专利发明专利分 /项实用新型专利 0.5分— 1分(1项为0.5分,多项最
多为1分)
当年内先进表彰(院级表彰不超过0.5分;校级及校级以上表彰不超。

附获奖证书分,同一先进表彰分值不累加,取其高分)1.0过.
M5
5. 社会工作分为鼓励学生担任班级(院、校)学生工作,关心集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包括义务献血,志愿者活动等公益性活动),评奖时考虑对这些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加分。

每年在评奖时,该加分项目由全班同学对班干部或其它突出个人进行无记名的议评和德
育导师评议,两者各占50%,排出名次,并进行线性处理,即把评价最高者处理为1分,最低者处理成0分,每个人得分即为M5。

上述几项分值M1至M5按公式
M=M1×60%+M2×40%+M3+M4+M5
计算出各人总成绩,最终排出名次,按名次确定对应奖学金的人选。

本《评定具体办法》从2006年3月份开始执行。

本《评定具体方法》的解释权在计算机学院党委。

三、研究生论文阶段评定量化办法
因高年级硕士生在完成文化知识学习后,主要以参加科研为主,因此该阶段每个学生成绩主要以科研工作基准。

总量化公式为:
R=R1+R2+R3+R4
其中: R1论文分;
R2科研项目分;
R3社会工作分;
R4先进表彰分;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论文分R1
论文包括当年内所录用论文,每篇论文评奖时限用一次。

发表高水平论文(以学院人事科提供的高水平论文列表为准)
200分/篇
SCI全文收录的期刊论文 100分/篇SCI全文收录的会议论文 90分/篇EI全文收录的期刊论文 90分/篇EI全文收录的会议论文 80分/篇SCI,EI摘要收录论文 75分/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一级)论文基准分75分/篇
国际一般学术期刊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基准25分/篇
一级学会及其专业学会会议论文集 12分/篇
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 25分/篇
二级论文(25分/篇)的总计分不超过三篇。

考虑到研究生评奖与教师技术职称评定有所区别以及研究生论文作
者排序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研究生论文作者排序分值计算如下:作者排名前三位分值系数分别为1.0,0.6,0.4,每名学生每篇论文得分由其位次分值系数乘以基准分得到。

R1=
其中:Ki分值系数;
Pi第I篇论文基准分
注:如导师排名第一,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计算,其它排序不变。

论文不能重复计算,按最高分计。

2. 科研项目分R2
学生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的科研项目,此项分值根据导师在系设定表格中所填的内容,由导师打分,等级为A,B,C,D等,对应分值为:A=60(必须是获国家级大奖项目的骨干)46~60
B=45(必须是获省、部级奖项目的骨干)26~45
C=25(11~25) D=(0~9)
此表格由需要申请奖学金的同学在开学报到注册时领取,由导师填写。

学生不得要求导师打分等级,否则认为是作弊行为。

若导师在规定期限内不打分,视作D等对待。

3. 社会工作分R3
即把评价分,0~10但每位同学的赋分值设为,M5的计算方法参照R3.
最高者处理为10分,最低者处理成0分。

4. 先进表彰分R4
院级、校级及校级以上表彰(包括文体活动表彰等),根据平时同学获院、校等表彰情况由学院给以加分。

分值为:5~10分/次。

同一先进表彰分值不累加,取其高分。

5. 名次评定
每名学生评定分R由上述1-4项分值相加而得,并由高至低排定名次。

R=R1+R2+R3+R4
计算出各人总成绩,最终排出名次,按名次确定对应奖学金的人选。

本条例从2009年9月份开始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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